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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离奇的 "利益冲突" 案——郭罗基访谈录之二十一
茉莉
在“中国人权”2005年理事会上,为了抵赖自己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把水搅浑,刘青以攻为守,抛出了一个“关于郭罗基理事与中国人权利益冲突、伤害组织的申请调查提案”。
这个报复性提案摆了一个大乌龙,所指控的内容无一条可以成立。就连刘青的战友也觉得这个提案“水平太低”。虽然该提案被刘青当场收回,但其中的内容却被加油添醋,颠倒黑白,在私下传播。为此,茉莉专门做这一个访谈,让郭罗基先生把真实情况如实道来,并请有关人士为此作证。
另外,针对郭罗基先生的谣言还包括“桃色事件”,这种好玩的绯闻也在此一并报道,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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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
郭先生,我们在以前的访谈中已经预告,将谈谈斯卡特要你解释 “利益冲突”
问题,以及刘青提案对你的指控。现在,请你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郭罗基:
1月8日的理事会上,在讨论刘青问题时,斯卡特忽然转移视线,对着我说:“郭先生,你作为理事接受了'中国人权’ 的人道援助,也构成利益冲突了,请你作出解释。”
我说,这个问题与刘青提案中的某些内容有关,下面讨论刘青提案时我再作解释。
有人以为抓住我的弱点了,在一边起哄:“现在就讲!” “快讲!”
茉莉: 他们起哄要你交代,慢一点解释都不行?
郭罗基:
我楞住不讲,出现了冷场。丛苏并不了解情况,但她对我是有信心的,劝我说:
“你就讲给他们听听。”
我说,好吧,我就来讲讲。
茉莉: 请从头讲起。
郭罗基: 1992年,我来美国的时候,亚洲人权观察资助我12,000.钱是
经 “中国人权” 转交的。但"中国人权” 只付了$10,000. 还欠$2,000.当
时,我考虑到“中国人权”的财政困难,而我在哥伦比亚大学已领得一
份薪水,所以没有追讨这一笔欠款。
茉莉:
这就是说,还有2000美元的资助,“中国人权”没有转给你。
郭罗基:
去年8月,我对谭竞嫦说,现在情况不同了,“中国人权”
年收入三百多万美元,已不在乎这两千美元了,所以我希望他们归还。
茉莉:
这笔钱放在那里十多年了,你怎么去年才想起要他们归还?
郭罗基: 如果还是当年的
“中国人权”,我确实不想要了。但现在的
“中国人权”挥霍浪费,还有贪污嫌疑,我的钱为什么要让他们糟蹋?
茉莉: 谭竞嫦怎么回答你?
郭罗基: 谭竞嫦说,是你的钱应当归还,但那时我不在“中国人权”,
我一定调查清楚,给你答复。
茉莉: 她给你什么样的答复?
郭罗基:后来,我收到一张“中国人权”寄来的$3,000.支票,以为这就是
她给我的答复,心想大概归还$2,000.加上十多年的利息。
茉莉: 是连本带息还给你?
郭罗基: 一问,不是。刘青说,这是 “暂时帮助”。我特地写信询问:
“什么是‘暂时帮助’?不清不楚的钱我不能要。”他们不作回答。于
是,我把钱退回去了。这次他们同时给三个人,每人发$3,000.的暂时帮
助”,只有我一个人如数退回。
茉莉: 你不要不清不白的“暂时帮助”,把钱退回去,反倒构成 “利
益冲突”了?
郭罗基: 是啊,我反而有错了。
茉莉:
你把$3,000.退回了,谭竞嫦有没有归还原来属于你的那笔$2,000.?
郭罗基: 没有。
茉莉: 这就奇怪了,欠你的钱十几年不还,反倒说是 "暂时帮助”。即使他
们真的是“暂时帮助”你这流亡者,也是应该的啊,怎么能说构成 “利益冲
突” 了?
郭罗基: 所以,我说这是他们设置的圈套。这个圈套有三部曲。第一部,
先寄一张支票给我,说是"暂时帮助”。我问:什么是“暂时帮助”?他们
不作回答。看来,这是故意的,否则这圈套就玩不下去了; 第二部,把
“暂时帮助” 说成 “人道援助”,而且不让我知道;第三部,把 “人道援
助” 说成 “利益冲突” , 这才向我亮出来。
茉莉: 我看看时间,在这件事发生之前,你已经和其他理事对刘青的问
题发难了,所以他们需要给你设置一个 "利益冲突” 的圈套。
郭罗基: 当时,我指出他们这个圈套有三个重大的漏洞:第一,我没有向
“中国人权” 申请 "人道援助”,我的要求是归还欠款。即我没有提出任何
“利益” 的要求,何来 “冲突”?第二,我作为理事没有参与“人道援助”
的讨论,不可能争“利益”,也无所谓“冲突”。第三,即使我得到“人道
援助”,决定权在他们手里。如果“人道援助” 构成 “利益冲突”,全部责
任就在他们自己身上。
茉莉: 道理是这样的。
郭罗基: 我讲完后,丛苏问他们:“有什么问题?没有问题!”那些人无话
可说。
茉莉: 哈!哑巴了。
郭罗基: 事后我还了解到,这是斯卡特律师和谭竞嫦律师商量后,又咨询了
几位同行律师,作了充分准备,才由斯卡特律师在会上发难的。那几位同行大
概也是这种水平。
茉莉: 他们不但是水平问题,而且是心术不正。这事你完全清白,为什么开
头楞住不讲?
郭罗基: 因为刘青在他的 “关于郭罗基理事与中国人权利益冲突、伤害组织
的申请调查提案”中有一条与此相关。他说:我 "向中国人权索要十年前捐给中
国人权的二千美元”。我想在讨论他的提案时揭露他的谎言。有头脑的人可以
想想,一个刚从中国来到美国的人,有捐赠两千美元的财力吗?而且,这件事
根本与刘青无关,经手人是王渝和萧强,王渝付现金、开支票,萧强写信作说明。
茉莉:
这个问题我向经手人王渝求证,她证明说:“事情就是郭罗基先生所
陈述的。”请问,萧强的原信是怎样写的?
郭罗基: 萧强给我的一封信中说:“寄上一张$XXXX.XX的支票,凑满一万,还
有两千,以后再付。”但以后一直没有再付。如果我有捐赠的意愿,只能对王渝、
萧强说,不会对刘青说。
茉莉: 我又找王渝证明一下,她说:当时我们不是故意不付,而是疏忽。原来
“中国人权”王渝兼任会计,此事由她经手。后来有了专职会计,移交工作时忘
了交待这件事。大家都忘了,郭罗基也没有提醒我们。
郭罗基: 王渝在这段话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茉莉: 斯卡特律师和谭竞嫦律师,再加他们几位同行律师,精心准备了一发针
对你的炮弹,结果打出来是个哑炮。接下来他们怎么打?
郭罗基: 第一炮没有打响,指控我与“中国人权”利益冲突的仗,接下来就没法
打了。刘青用蚊子叫的声音嘟囔了一句:“我撤销我的提案。”
茉莉:
刘青自知理亏,撤销了提案,这事就不在会上说了?
郭罗基:
我觉得很遗憾,因为他撤销提案,我就失去了辩驳的机会。在此之前,
李进进对我说:“我们都认为刘青的提案水平太低,大家建议他自己撤销。”
他说的 “我们”、“大家”,当然是指在刘青周围支持他的人们。所以,刘青是在
“我们”、“大家”的压力下才采取行动的。
茉莉:
李进进也是学法律的,单就这一点看,他比那些美国律师还稍强一点。
郭罗基:
看到李进进有此善意的表示,我对他说,你是中国宪政俱乐部的重要成员,
中国宪政俱乐部的主要负责人都是鼓吹暴力革命的,与“中国人权”的宗旨不合,你
应当在这次会上表个态。他说不知道有此事。我立即给他两份从网上下载的打印文
件,一份是中国宪政俱乐部章程,另一份是中国宪政俱乐部在费城以实弹射击作为成
立仪式的报道。
茉莉: 看了这些文件他怎么说?
郭罗基: 随后,李进进在会上发表声明,宣布退出中国宪政俱乐部,还特别强调:
“请记录在案。”
茉莉:
后来李进进在博讯网站发表声明,说他不是中国宪政俱乐部的成员。
郭罗基: 因为“中国人权”
理事会2005年1月8日的会议已经记录在案,李进进发表
声明退出中国宪政俱乐部,所以他后来就不是中国宪政俱乐部的成员了。
茉莉: 请问当时刘青有没有说明撤销提案的理由?
郭罗基: 没有。我想,他不会承认自己的提案
“水平太低”,而是另有缘故。
茉莉: 另外有什么缘故?
郭罗基: 刘青的指控,第一条是“成立其他组织写信伤害中国人权”,后面有
括弧“信件内容”。第二条是 "在理事会散发对刘青的不实指控”,后面的括弧注
明有“信件一、信件二”。他的指控有三大类,总共是8条,最后说:“以上内容
基本都有信件为证,时间匆促,容后提供。”看来,他搜索到的我的信件还真不少,
不知用的是什么办法?
茉莉:
谭竞嫦不是说要搞间谍网虫监视你们理事吗?刘青也有一些心腹向他汇报,
他们的能耐可不小。但这些都是私人信件吧?
郭罗基: 是的。如果讨论刘青指控我的提案,那么我将逼他
“提供” 信件。刘青是
“法盲”,他不知道在美国擅自公布别人的信件是违反隐私法的。但刘青周围的人并
非都是“法盲”,有人告诉他:“这些信件你是不能拿出来的。”刘青声言指控都有
信件为证,又不能拿出来,何以成立?怎么讨论?
茉莉:
刘青撤销了自己的提案,是不是意味着他否定了提案的内容?
郭罗基:
按理说应该如此,事实上并非如此。会后,刘青提案却广为流传。我接到三
次电话,因为提案内容太离奇,都想问个究竟。
茉莉:
我也听好几个人告诉我,有些人还真相信了刘青的谎言,以为郭先生你真的有
什么“利益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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