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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 如果现在作一个民意调查,问一下当前社会的最大问题是什么,那么,回答“社会道德堕落”的比例很可能会居于首位。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社会道德的堕落,的确是一个现实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把一切问题均从道德的角度去分析、判断,是我们的文化传统。 但是,如何认识道德问题,也的确应该引起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了。很多人认为: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这是一种十分传统而有代表性的看法。然而,这种看法很成问题。“道德”怎么可以说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呢?事实上,在任何一个时期,人们对道德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比如,有人会认为发生婚前性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事,但有的人并不认为如此。 从本质上说,道德是指人们自觉遵守法律要求、即“自律”的能力与品格。而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只能是法律、即“他律”所具有的意义。因为既云“准则”、“规范”,显然具有强制性。道德如何来得?然而,由于我们的文化传统一贯过分看重、强调道德,我们忽视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导致“道德之声的高扬与法律之剑的锈蚀”的不正常局面。这不能不说是中华文化之一大缺撼。
强调道德的力量、用道德来评估一切社会问题的构成,是人治社会的通则。因为,在人治的社会中,法律无法成为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因为,法律的神圣意义被抹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逻辑被强奸。行为准则和规范,达官贵人有自己的一套,平民百姓如此,市井无赖亦然。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交集。然而,社会文化又要求人们在形式上要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于是,人们就只好诉诸道德,而使它成为填补社会文化真空的一个主观、无奈而又随意的选择。 以道德的角度来衡量、评价社会及大众的行为,我们只能陷于主观武断的误区之中。经常见到这样的报导:“某某在成为领导以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下,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堕落成一个贪污腐败份子。”这里值得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我们的这位领导会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所谓的腐朽思想是资本主义的专利吗? 事实上,如果让上面所提到的腐败份子,做一个普通人,则他们不难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典范。好逸恶劳是所有人的本性,它并不因我们对“人之初,性本善”的宣扬而有所改变,也不会因为我们把自己所处的社会叫做“社会主义社会”而有所不同。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下,只有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才能遏制人性中的恶劣部份。如果缺乏这种强制性的手段,或者没有一个使那种强制性手段有效发挥作用的环境,则人们又怎能经受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呢? 因此,在人治的社会中,诱导人们去腐化、堕落是社会本身;诱导人们走向人格堕落之深渊的,是社会的构成要素——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政府组成及运作的方式等等这一切! 因此,在道德问题上过多地强调个人的因素、对个人行为进行盲目的指责,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道德之声的高扬对于改变我们的社会环境作用不大。 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们对道德赋予过度的期待,并且希望从道德的角度来解释一切问题,我们也就在许多问题的认识上走向了误区。 《资治通鉴》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它对许多历史事件的记述和评价,很可以作为道德论者的典范。它开宗明义地推出一篇《才德》之说,以「才德」统领全书,评价世人。它从才德出发,给君子、小人作了鞭辟入里的定义,堪为道德论者之典范。 司马氏说:“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云梦之竹,天下之劲也,然而不矫揉、不羽括,则不能以入坚。棠溪之金,天下之利也,然而不熔范、不砥砺,则不能以击强。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 在这里,司马老先生用化学方法把世人划分为:“圣人”、“君子”、“愚人”、“小人”。我用比较通俗的语言来把他的划分标准稍作解说如下:“圣人”是那种“才德全尽”的,也即我们在宣传中经常遇到的“高大全”。只可惜,这种人在世界上从来没有过;“君子”是有的,但我认为应该这样来认识“君子”:有的人当了官以后一定要天天去泡小姐,而如果有人一个星期或一个月才去泡一次,他便是“君子”了。当然,这个定义还可以这么来下:发包同一个工程,一般人要从中贪污1,000万元,如果某个人只要求贪污100万元,那么,他就算是“君子”了。同样地,“小人”乃是那种天天都要去泡小姐、且死命要钱的人;“愚人”就是那种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懂的人。 而司马先生的用人哲学是:“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与其得小人,不如得愚人。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愚者虽欲为不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为害岂不多哉!” 这种认识显然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它在这里所确立的是一个在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假定:即圣人、君子只会行善,小人只会做恶。其实,从古至今,没有人一生只行善、而没有做过一件坏事、错事的。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在缺乏约束的社会环境下,任何一个人——包括圣人──,也会做恶的。所以,认为在取人时只要选择圣人、君子便可以“善无不至”,是不切实际的。至于所谓“与其得小人,不如得愚人”,则是非常糊涂的论断:用一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的愚人做什么?! 需知: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因素,除了人们的美好理想——德──之外,最重要的因素显然是人们的聪明智慧——才。而在中外历史上,更有许多司马氏眼中的“小人”,用他们的聪明智慧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可知,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不在于道德堕落、世风日下,而在于没有法治的传统、没有一套人们所认同的社会行为准则和规范。让我们把锈蚀了的法律之剑擦亮吧。让我们尽快从已经在其中挣扎了两千年的人治的泥潭中走出去吧。时机早已成熟,只需要我们能够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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