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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庆海 10月18日《武汉晨报》刊登了一篇题为《不说出来老百姓要骂人》的文章,文章讲述了华中农业大学教授严煤在担任湖北省人大代表任上积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勇于监督批评政府行政及具体官员的一些做法。读完这篇报道,笔者深为严煤教授的善良、正直、敢言、负责的精神而感动,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严煤教授身上体现的中国知识分子“铁肩担道义”的品格。作为一个外省人,我为湖北人民有这样一位负责的人大代表而深感羡慕! 我对《宪法》多少有一些了解,知道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即“一府两院”则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也就是严教授作为一个人大代表的“议政”责任的由来。《宪法》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建设的计划。它的权力还包括:选举或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脑、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且有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所以说,人民代表大会、乃至人大代表的权力不可谓不大,作用亦不可谓不重要。然而,现实中我们许多人大代表却没有履行责任的意识,或者说缺乏履行职责的热情。这种情况的存在当然有多方面的因素,关于这一点,不是今天本文讨论的内容。然而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所谓在其位,谋其政。你既然是一个人大代表,你就承担着宪法所赋予你的责任。所以,从这种角度说,严教授也不过是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所应该履行的最起码责任罢了。因此,现实中严教授行为之可贵,或者正可以说明有更多的人大代表不能履行自己的责任。比如在这篇采访中谈到的有一些人大代表自己发现了问题,自己却不想出头,于是把这些问题反映给严教授,由严教授去提出来。这种做法于严教授自己说或者并无不妥,而于那些委托严教授谈自己看法的人大代表来说,则无疑便是失职了。 每一个社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存在一些特定的这样那样的问题,现实中同样如此。而提出问题、解决问题无疑是保证这个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正是出于这种需要,我们期盼着更多叫真、负责的“严教授”加入到我们的人大代表队伍中来。 但是在读完此文之后,我又不能不说有一点小小的遗憾。即我觉得严教授不应该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描述为:“不说出来老百姓要骂人”。当然,我十分清楚严教授要在这句话中表达的意思,即:人大代表是“老百姓”选出来的,当然要为老百姓的利益考虑去争、去辩、去大声疾呼。然而我总觉得“老百姓”这个词毕竟不是很准确,这种不准确表现在它不能将作为人大代表的严教授与广大老百姓之间的关系给以明确、科学、严谨的说明,所以,我盼望着严教授们今后能这样来表明他的态度:“不说出来我的选民会骂我!” 2004年10月19日写于河北泊头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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