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博讯暂停广告播放,正和广告商调查,谢谢理解。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横眉文集
[主页]->[百家争鸣]->[横眉文集 ]->[枪毙了王斌余,就是枪毙了共产党!yyy]
横眉文集
·中国扶贫致富之秘诀:贫困地区的帽子摘不得!
·谁要做死在爱国黑社会枪下的闻一多﹖
·香港三位名嘴是因中共而“封咪”吗﹖
·书生报国无它物,唯有手中笔如刀!
·阿扁自毁长城、断己后路,何其蠢也!
·小心由台独走向独台!
·民运自扫门前雪,休顾台独瓦上霜
·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保障﹖
·阿扁当选的启示:苛政猛于虎!
·真也好,假也罢,阿扁都是枪击案的最大“受害者”
·台湾的独立是对中共的重创吗﹖
·阿扁大意失荆州,记者会上讲漏口
·究竟是要反对中共专制还是反对中国﹖
·除了中共,还有谁最希望中国保持一党专制?
·是中共把台湾逼上独立之路
·“我恨中共,但我更恨台独”
·阿扁应尽快宣布孙中山改任岛父
·是選人种﹖還是選總統﹖
·有人暗杀﹖阿扁无所谓﹔民众游行,官邸要戒备﹖
·“民为贵,社稷次之”,阿扁知否﹖
·如此释法,无奇不有!
·要独何须有理由﹖
·英文中国日报恼羞成怒为那桩?
·“以身试疗”,高度评价。“曲突徙薪”,倍受冷落!
·SARS横行、潜艇失事,江泽民犹如雪上加霜
·党的文件发了话,贪污腐败合法化﹖
·上市公司也骂得倒吗﹖
·在中国的妓女、“恶劣嫖妓”和“文明嫖妓”者必读﹖
·中共与阿扁的通奸关系大曝光
·中国卫生部泄露承认台湾独立﹖
·夸中共在不断进步,这不是拐着弯骂人吗﹖
·横眉:胡主席仍然要跟在江的后面走
·胡锦涛还能有多少可做得更开明的空间﹖
·是赵岩泄露了机密,还是中共自己泄露了机密﹖
·谁去猫脖子上系铃铛﹖
·没有共产党,就不准有中国﹖
·如果说中共在强奸民意;那李洪志就在迷奸民意!
·骂得中共,难道骂不得李洪志这个江湖骗子?
·我站在中共的角度, 替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抱不平!
·莫非SARS病毒都投奔了自由﹖
·也来闲话“法轮功的低级错误”
·邓小平就是“爱国不爱党”的始作俑者
·港人要“还政于民”,中共恼羞成怒!
·爱国者是永远站在人民一边的!
·缺乏民主法制的经济改革是一场民族灾难
·汉奸的口号[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从汉奸到民族英雄只需要时间
·如何做一个合格的汉奸﹖
·要爱中共,不要爱国!
·反腐败只能是中共的家务事吗﹖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是制造腐败﹔还是揭发腐败的人损害了中国的形象﹖
·要“下三路”的自由,不要“上三路”的自由﹖
·究竟谁分裂了谁﹖
·党是和谁在争军队﹖
·“叫花子唤狗,越唤越走”
·什么是先进性教育活动?
·重获自由的灵魂—悼念赵紫阳
·从营救人质到赵紫阳的后事安排
·助同胞杀同胞是英雄,助异族杀同胞是汉奸﹖
·稳定就是要人民忍气吞声吗﹖
·在中国实施民主果真是祸国殃民么﹖
·轻描淡写的背后—海底乾坤
·以党划国,国父何在﹖
·“带着钱去做贼”——论精英都在党内
·汉源事件说明中共执政能力提高了吗﹖
·喊共产党万岁的人和共产党打起来了!
·中共怎能如此吹捧布什﹖
·是要一个中国,还是要台湾属于中国﹖
·是谁关上了两岸和平统一的大门﹖
·美国的表态是对中华民国的最大支持
·军报是对胡锦涛褒扬还是发出警告﹖
·王鹏,你虽死犹荣。姜云春,你死不瞑目!
·新时期面对屠刀的共产党员
·中共照搬西方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民主未必令所有国家富强,但富强的国家一定有民主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进步,正说明中共的失败!
·民主固然不完美,但“贿选也算一种进步”
·枪声响起前的那一瞬间
·月亮在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记于中秋夜
·谁去猫脖子上系铃铛﹖
·是赵岩泄露了机密,还是中共自己泄露了机密﹖
·历史什么时候证明在中国照搬西方政治体制的模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胡锦涛还能有多少可做得更开明的空间﹖
·中国卫生部泄露承认台湾独立﹖
·在中国的妓女、“恶劣嫖妓”和“文明嫖妓”者必读
·掌声背后的凄凉
·没有言论自由,哪有真话可听﹖
·中国的分裂是由于没有制定“反分裂法”吗﹖
·能一国两制,何以不能一国两党﹖
·中国人民只有反日才是“自发”的吗﹖
·总是令人啼笑皆非的中国新闻
·无权做主的中国人,日本何惧之有﹖
·反日由自发行为到违法行为—读胡子贴有感
·由“理智爱国”说开去
·从民众的欢呼声中,中共悟出了什么?
·中共邀连宋来访,是请神容易送神难
·和平统一的过程,必然是两岸民主化的过程!
·又见“六四”,又见“六四”!
·难能可贵的“爱党爱国”网友
·中共驻澳大使评论叛逃事件的语中玄机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欢迎在此做广告
枪毙了王斌余,就是枪毙了共产党!yyy

   傍晚时分,夕阳如血。沿着一条乡村的土路走来了几个赤手空拳的农民…

   “站住!”盐务局的门卫横枪喝问,“干什么的?”

   “嘿嘿,”为首的一位农民笑得一脸粲然,“你看看这是什么?”

   门卫见农民去怀里掏东西,便探出头去看。这种动作他见惯了,掏出来的不是钱就是烟。可是——他眼前忽然一花,脑子还没转过弯,一道寒光已经冷森森地闪过。被削掉了半边脑门的门卫一声不响就倒了下去。

   这显然是一次有预谋的残忍杀害政府公务人员的行动!这是谁干的?事件发生在哪里?为什么要杀那位无辜的门卫?

   杀人的农民就是中共夺取政权后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大元帅之一的贺龙,事件发生“在湖北宣恩的边境,有一个叫巴茅溪的盐局税卡。椐说一百斤盐经过这个税卡,按十四块光洋,见三抽一,要抽去四块多。交不出光洋,就要扣人扣盐。一次,贺龙的同伴被扣住了。怎么办?砸了它!贺龙约了一帮小伙子,拿起菜刀,趁夜冲进巴茅溪税卡,砸掉了盐局,杀掉了十余名团丁。救出了同伴,缴获了十来支枪。这就是流传在人民中的贺龙两把菜刀闹革命的故事,时间是一九一六年三月十九日。”﹙摘自纪念贺龙文选﹚

   被誉为伟大领袖的毛主席当年在红军秋收起义三湾改编时鼓动道:“贺龙两把菜刀起家,现在当了军长,带了一军人。我们现在不止两把菜刀,我们有两营人,还怕干不起来吗?”可见“刀”在中共眼里绝对是革命的工具!

   王斌余,一个进城打工并受尽凌辱的农民工,因为收不到辛辛苦苦干了一年的血汗钱,上法院去告包工头不果,最后只弄到一纸空文的所谓调解协议。更有甚者,协议上的付款期还没到就要被包工头赶离住处而流落街头。双方争执间,王斌余在靠剥削农民工血汗钱发家的包工头一家人的嚣骂和殴打下失去理智,拿出刀子刺死、刺伤对方五人后投案自首,法院审理判处死刑。时间是二00五年5月11日晚22时53分。

   从实行法制的国家来看,按照法律的精神,不管有什么理由,王斌余持刀伤人即构成犯罪,而且有四条人命。所以判处死刑并不为过。但是与中共主席毛泽东赞扬贺龙两把菜刀闹革命、十余条人命的事迹比较,对王斌余的处理显然不苻合共产党的宗旨。同样都是拿刀子杀人;杀剥削、压迫农民的人,一个杀成了共和国的功臣,另一个却杀成了死因犯!何况被杀的团丁们未必个个欺压过农民,本身也可能就是农民,政府制定了不合理的政策使农民受害,却令他们被贺龙等人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掉了,而现代的这个一年竟然都不给雇工一分钱工资的包工头却是一个实实在在欺压、剥削农民工的吸血鬼。难道当年的中国就没有法律、也没有法院吗?为什么“贺龙们”不去按法办事,象“贺龙们”这样只因为同伴被扣就用刀杀人抢枪的算不算刑事罪行?

   中共肯定是会辩解说当年中国的法律是不能保护穷人利益的,法院是为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效劳的,是不能公正地审案的。所以中共作为自诩保护穷人的政党,其武装力量红军作为穷人的队伍,他们就是要大量吸收敢于拿起刀枪和政府及富人拼命的穷人加入组织。因此,这些“杀人犯”不但无罪,还都成为了武装革命的骨干。历史证明了正是由于中共使用“打土豪、分田地”、“牢记阶级苦、不忘血泪仇”的策略,吸引了大批愿意拿起刀枪的农民“杀人犯”参加革命,为中共夺取政权立下汗马功劳,而共产党也因此成为所谓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既然如此,那为何今天同样因反抗剥削而用刀杀人的农民王斌余就得不到共产党的保护,更不能因此被吸收进党组织成为革命骨干?反而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了呢?

   难道中共认识到它以前鼓励农民杀人反抗的做法是错误的,现在要讲法制了?但如果属实,那岂不是等于中共承认自己从前是个杀人犯罪组织?如果中共不认为以前是错误的,那就是中共现在自己改变作法了,它不再代表穷人,它变得和它当年指责的国民党一样:中国的法律又变成是不能保护穷人利益的,法院是为执政党及其领导的政府效劳的,是不能公正地审案的。所以,既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不堪剥削的穷人才要起来反抗、闹革命,但那又只能是死路一条!共产党究竟要如何才能自圆其说?

   所以,如果中共坚持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声称代表穷人利益的政党,如果中共找不出“王斌余们”为什么要杀人的真正原因,那么,枪毙了王斌余,就是枪毙了共产党!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