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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文集
·何清涟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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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大历史观”对中国“新史学”的冲击——纪念黄仁宇先生
***2001年***
·文化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
·回到百年前的起点
***2002年***
·谁来斩“老鼠的尾巴”?——评《三种社会体制》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何清涟、程晓农:已走到尽头的小农经济
·中国改革的得与失
·宪政中国与“老权党带入新社会”
·何清涟《中国现代化的陷井》日文版面世
***2003年***
·从“知识型劳力过剩”看当代中国就业前景
·读任不寐的《灾变论》
·第四代领导人不会改变既有的社会格局
·需要“救星”的人民只会得到灾难
·剔骨还父,唯大智者大勇者方能——悼李慎之先生
·制度化监控传媒业
·2003年中国“新闻媒体改革”改了什么?
·了解当代中国的小百科全书:何清涟的《中国现代化的陷阱》/胡平
·张清溪:现代中国侠女何清涟与她发现的中国陷阱
·爲了走出黑暗,必须控诉黑暗
·积重难返的出口退税制
***2004年***
·政府与官员共同分赃?——评反腐奇招“一二三工程”
·海外中文媒体大陆化(万人杰奖致辞)
·威权统治下的中国现状与前景
·焦国标与卢跃刚为了思想不再被奴役
·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进入将会促进中国的民主文明
·中国经济最薄弱环节——银行已达破产标准
·权贵制造仇富心理
·从贫民窟的清除看贫民的社会权利
·“审计风暴”为何刮不走贪污渎职现象
·中共将加强何种执政能力?──简评16届四中会会公报
·一个虚假命题的破产──谈外资大量进入中国将会促进中国政治民主化
·何清涟致樊百华:谁“中国改革的得与失”作者?
·从「万州事件」看中国的官本位文化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中国人权研究报告”(第一部分)
·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 (第二部分)
·民众生存权需为能源战略而牺牲?
·汉源事件——社会总危机的信号
·何清涟复多维新闻社11月4日来信
·一纸为贪官放行的“财产自由转移令”
·中共政府管理下的中国经济
·党务系统向左转,政务系统向右靠
***2005年***
·历史无情亦有情 ――为纪念赵紫阳逝世而作
·布什演说触动了中国政府哪根神经?
·解构虚假的历史——论国家罪错与政治责任
·从张恩照事件分析中国银行业海外上市
·“金盾工程”能够拯救中国的威权政治?
·人民币升值-经济压力还是政治压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难,政治信任缺失是关键
·从社会福利制度透视中国人的经济权利
·建立和谐社会――是口号还是行动?
·中共的寡头经济与政治垄断
·户口制度、工作机会与农民的生存困境
·经济发展的双刃剑:廉价的“中国制造 ”
·一个将中国政府钉在耻辱柱上的国际“奖”
·中产阶级能够改变中国吗?
***2006年***
·延安道路:一条政治上的死胡同
·拨开统计数字上笼罩的迷雾——分析群体性事件为何大幅“下降”
·权力与文学交配的产物——评政治宣传大片“我主沉浮”的创作思路
·透视中国权力授受过程中的官位买卖
·温家宝给中国言论自由贡献的“22条军规”
·救救年轻一代
·失败的教育体制对教育三大功能的严重破坏
·清洗“带血的GDP为”何如此难?
·中共政权为什么改变银行业引资战略?
·吞噬民财以自肥的中国教育部门
·抢救文革的历史记忆
·争取私权利的维权活动与要求公权力的民主化运动
·政府吞噬民财以自肥的“圈地运动”
·西方的人权理念遇上了中国的黑道
·反腐败旗号下的分利要求——透视中国的“土地执法风暴”
·只许欺瞒公众,不许糊弄上级政府
·中国性别选择生育背后的腐败
·《雾锁中国》:何清涟拨开中国媒体控制的迷雾
·构造统治基础的方向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
·“外资威胁论”忽视了什么?
·中国人为何失去了病有所医的权利?
·从陈光诚、高智晟事件看中国统治手段的非正当化
·“依法治国”的前提:立法要有政治廉耻
·上海新版历史教科书的改变意味着什么?
·限制外国通讯社的新法规并非出于经济目的
·网易文化调查触动了中国当局哪根神经?
·为权力斗争服务的反腐能够治理腐败吗?
·政治打击,意在加强中央集权
·暴力治国与建立和谐社会的悖论
·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缺失
·从一部纪录片看中国劳工权利
·中国外资政策正面临重大变化
·中国银行坏帐再惹关注
·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2007年***
·新闻自由是实行宪政民主的先决条件
·改革神话的终结与重塑社会认同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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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国“新闻媒体改革”改了什么?)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至于那些投资于媒体行业的私人资本,据笔者所知就有多家,如《环球企业家》、《港澳经济》、《新周刊》等等,而这些媒体什么时候敢唱些与中国官方“主旋律”不同的声音?其革新主要体现在非政治领域内及印刷与装帧上。

   一条有关媒体产权界定的消息一直被有意忽视:1999年10月21日《新闻出版报》在头版头条位置披露了一条重要新闻:国家机关事物管理局、财政部和新闻出版署在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关于《中国经营报》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的产权界定的批复”中明确指出:中国媒体是国家的特殊行业,不同于一般的企事业单位,因此不适用“谁投资谁所有”的企业资产认定的原则,一律算作国有资产。该批复还强调此规定适用于所有中国报纸。外资要想获得在媒体业的投资权益保障,还得要看中国政府何时废除这条“行政性法规”。

   第三条就是设立了种种限制舆论的恶法,封堵民冤。从90年代以来,中共已经频频动用“危害国家安全罪”“泄露国家机密罪”“阴谋颠覆政府罪”这三条罪名来压制舆论,再辅之以由宣传部门实施的处罚,为了生存,媒体已经高度自律。 香港除了《文汇报》《大公报》之外,大多数媒体并不依靠中共政府投资,但这些年来已经噤若寒蝉。而中国政府还不放心,迫使香港制定“二十三条”恶法,以颠覆香港社会建立已久的自由秩序。连香港人都知道,只要通过“二十三条”恶法,香港的言论自由将成明日黄花,至于媒体的投资者是谁,在这里根本不起作用。

   值得提醒的是,这些论者有意屏蔽了几条重要信息:一是SARS期间关于严惩传播SARS谣言的恶法出台,并依此恶法抓捕了几十个人。这条恶法的关键在于:凡不同于官方SARS版本的一律被视之为谣言。这种恶法能够公然行之于中国,是对言论自由与法律尊严的最大亵渎。二是前不久对北京四位在学术层面上讨论“宪政民主”的青年知识分子,以“危害国家安全罪”与“阴谋颠覆政府罪”判以重刑。三是就在7月,被中国视为“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市政府推出《出版导向预警工作办法》,对该市所辖的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出版物进行“制度性”的审读预警处理,对出现“政治导向偏差”的出版物采取“审读意见”的形式,通知出版单位,凡一年收到两次“预警通知书”的,将在内部通报批评,收到 3次者,要处分主管负责人,甚至撤职。当局计划通过此举,“制度化”地监控传媒业。

   可以预期到的是,“实施细则”将结束不少媒体的生命。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中国媒体将为了生存,不得不暂时有所收敛。中国媒体从业者在90年代媒体市场化这一过程中努力开拓,如对腐败的有限揭露、环保问题以及其他社会化议题的讨论,确实部分消解了媒体作为“党的喉舌”这一角色的作用,但“实施细则”将使中国媒体市场化的成就重新回到九十年代初这一起点。

   阅读中国政府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确实累人,但恰好这是最重要的信息。“实施细则”既已颁布,在新浪网等各大网站上也可下载。如果大多论者能够认真阅读,可能就不会再有“新闻媒体改革”的神话流传。

   2003年8月17日完稿

   ——转自《华夏电子报》

(2003年中国“新闻媒体改革”改了什么? 全文完博讯www.peaceh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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