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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程晓农:已走到尽头的小农经济)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另一方面,近年来农民务农的现金收入呈逐年下降之势,统计局为了“突显”农民收入的增长,比较喜欢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这个指标,而不太愿意比较“农民现金收入”这个指标。因为使用“农民人均年纯收入”指标,就可以把农民自产自用的农产品折价计入;即使农民手头的现金越来越少,只要把他们家中的存粮数根据需要计入收入统计,就仍然可以“凑”出一个农民收入“增长百分之一至二”的数字来。由于近年来农产品价格一再下跌,农民如将收获的农产品全数出售,将严重亏本,他们只好暂时把农产品囤在家里。越是以农业为主的省区,农民纯收入中这一部分无法变现的“收入”所占比重就越大。如果不是有上亿农民四出打工,给他们的家庭带回一点现金收入,那么许多农民家庭恐怕连应付摊派的现金都拿不出来。
当都市里的人们畅想着新世纪的小康生活时,大概没有多少人会意识到,由于农村经济陷入困境,中国的都市繁荣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如果不能从九亿农民的现状出发去认识中国的问题,而只从几个繁荣的大都市出发认识中国现代化问题,完全有可能误判中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大局。
何:农民不愿意种地,这可是中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新问题。由此我想到了中国一向很重视的史学今日之命运:中国文化主流共分经史子集四大门类,史的地位仅次于经,侍讲官给皇帝讲经之外还必须讲史。然而这门学问到近二十年里却一败涂地,陷入无可挽回的衰落状态。究其根源,主要原因恐怕就在于史学藉以立身的功能——“以史为鉴,可知兴亡”这时已经丧失了,当今社会已经无法从历史中找到任何可供参考的统治经验与制度借鉴,于是史学也就成了道道地地的“死学”。以农民问题为例,二十五朝“安农”的历史经验,在今天恐怕都已经没有多少借鉴意义。时移势易,这些新时期的新问题还得依靠我们自己摸索解决。
中国的“三农”问题确是任何研究中国问题的人都不能回避的。“三农”问题解决不好,再发达的城市经济也只是漂浮在小农经济汪洋大海上的一小块绿洲,大海风涛一起,绿洲也就会随着倾覆,这已经是近代史以来几次大的农民革命留给我们的沉痛教训。
乱摊派令农民处境雪上加霜
程:近年来,让人非常痛心的是,正当多数农民处于生活艰辛的状态时,县乡两级干部的腐败以及对农民的横征暴敛,把农民种田的微薄收入搜刮一空,农民的不合理负担之重前所未有。由于这方面的情势相当严重,因此国内媒体有时也披露一些局部事例,有的甚至说,“三提五统”快把农民压垮了。
何:农民负担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农民上交的各种税费相对于农民所得的各种收入来说确实太重了。各种税费太多,其中许多属于乱收费。农村里流行一句话:“一税轻,二税重,三税无底洞”,这里的“三税”指的就是乱收费。许多地方农民对抗的其实就是乱收费。
农村为什么要乱收费?虽然地方政府经常以补充民办教育经费等作为增加税费的堂皇借口,实际上主要原因之一是要供养乡镇干部。中国的政权历来建制到县,改革开放后解散了人民公社,对乡一级组织的定性一直不很确定,到了现在实际上已经将乡镇政府变成了拥有实体财政的一级政权,甚至还变换形式向村一级延伸。对应着从中央、到省、县政府庞大的机构设置,乡政府逐年膨胀,也设立了条条林立的机构部门,这些部门又派生出大大小小的一批事业单位和所属企业,吃闲饭的人越来越多。它们都打着为农民服务的旗号,但是实际上往往是以此为名,强行向农民要钱来养活自己,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即使是在村一级,也有很多人利用各种关系跻身此列,成了“不穿官服”的官吏与准官吏。《中国经济时报》登载过一位老农写给中央领导的一封信,这位老农谈到,二十多年前,他所在的乡只有30多位干部,现在却有300多位。要养活这数量日益庞大的干部,钱从哪里来?最后必然是从农民身上刮。
一些地方形式上设立了农民“负担卡”制度,目的是为了把摊派透明化,减少乱摊派。1997年,江苏省通州市曾就农民负担问题做过一次专题调研。该市农工部部长指出,近年来农民负担增加的绝对值很大,有些乡镇把不该列入“负担卡”的服务收费和其他收费统统列入负担卡,如联防费、农机管理费、广播收听费、合作医疗费个人支付部分、自来水建设费、有线电视建设费等。这就大大扩大了依照正式文件规定农民本应负担的费用。
程:问题的症结其实不完全是地方政府胡作非为,中央财政敛得太多、不顾基层财政的困难也是一个原因。1994年实行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明显宽裕了,花起钱来不再象八十年代那样束手束脚,但地方财政的份额却相对收缩了,其财政收入不足以养活省、县、乡几级政府日益庞大的官员队伍。过去几年中,越来越多的县级财政已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在集权体制下,地方财政收入短绌的结果,必然是省财政挤县财政、县财政挤乡财政,最后造成了县、乡两级财政入不敷出。于是,县、乡政府就必然要把日常开支的很大一部分转嫁到农民头上,用税外摊派的方式强迫农民们养活基层官员。
虽然一些地方的乡镇政府也试行过所谓的“机构精简”,但干部人数并未减少,只是把一批可以创立收费名目的行政机构从财政预算列支改为“创收自养”。这表面上减少了党政部门内列编开支的正式官员人数和机构数,但同时却形成了许多靠乱收费、乱罚款为生的准政府机构(如乡一级的计划生育办、司法所、民政所等),为这些机构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名搜刮民财打开了“合法”的大门。这些机构本来是行政管理部门中必不可少的提供公共服务的部门,政府让农民缴纳税收的理由就是为了要支撑这些部门的运转,而这些部门既有财政支持,则提供公共服务时就没有理由乱收费,至多只应收很少一点业务成本费,这是世界各地正常国家的普遍情况。而现在中国一些省份却把这些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部门“改革”成完全靠收费养活的准政府机构,从而省下正常税收去养那些多余的、没有理由收费的机构和干部,这实质上是强民所难,借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要而转嫁公共服务成本,向农民变相收取“公共服务税”;同时也“逼良为娼”,引导着这些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机构借服务为名、行搜刮之实。结果一些机构为了提高其干部的收入或增加买车配手机的开支,而将为民服务的本职工作变成了趁机敲诈勒索,出现了许多光怪陆离、匪夷所思的现象。例如,司法所盼望农村里的司法纠纷越多越好,民政所则希望农民离婚多,这样他们才有机会多“创收”。更荒唐的是,计划生育部门一面抓人刮宫结扎,一面又盼着农民计划外怀孕;村里有人赌博了,乡派出所反而暗暗高兴,因为这样才有理由对农民处以巨额罚款,为该机构的人员多发钱。这些情况早在五年前就日益普遍化,1996年有学者突破县乡干部的阻挠,深入河南各地农村调查,发现了大量这类实例。[7]
只要这支庞大的编内、编外官员队伍存在一日,地方政府就必然多方设法摊派。中央政府对此其实心中一清二楚,下命令严禁摊派,其实往往不过是表面文章,明知禁而无用的。而且,庞大的县、乡几级编内、编外干部不但要吃饭花钱,甚至也想向沿海繁华地区的官员消费水平看齐;他们不但想过上“小康”生活,还想在新世纪里生活水平再上一个台阶。例如,七、八十年代乡镇长们平时多住在办公地点的宿舍里,他们的家基本上在当地或附近,步行或骑自行车就能回去;而现在全国的乡政府负责人九成居住在县城,每天坐着公家的汽车从县城到乡政府上下班,所化费的购车、养车、司机、汽油费一年就达数千亿元。现行的基层财政预算不可能包括这笔庞大的开销,最后其中的一多半必然以各种名目转嫁到农民头上。于是,为了乡镇长们“腿上的现代化”,全国农民一年收入的几分之一就填进去了。两年前《中国改革报》等报纸批评过这个现象,中央政府似乎也呼吁过“要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不过,一涉及到各级干部的切身利益,这方面的改革就照例是雷声大雨点小,最后悄无下文。
当前全国乡、镇、村吃“三提五统”的脱产人员已达1,400万人[8]。即使不再从农民中吸收新干部,光是每年安插复员转业军人、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等,就必然增加上百万人。据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的张培森、刘佐分析,各级政府的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数额,早在1996年就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与正项税收的规模相当。[9]五年来这个比例又大幅度上升了。这个惊人数目中很大一部分就着落在农民身上。所以,从九十年代初起农民的负担就逐年加重。据统计,从1990年到1995年,农民人均承担的各种税收、集体提留等费用,年均增长幅度高达18.1%,是同期农民收入增长幅度的一倍多。[10]
《黄河边的中国》一书的作者曹锦清记述过河南省太康县一个“既有经济头脑,且很有些思想”的苹果园主刘某1996年对他说过的话:“税收既多,又重,摊派的名目,多得没人搞得清楚。事实上,乡、村干部从来不向农民说清楚,沉重得令人无法忍受。每年夏收、秋收刚一结束,乡干部便带着乡派出所公安人员进村催征,压得老百姓喘不过气来。我可以这样说,这些年来,老百姓一直生活在惊慌、恐惧当中。”[11]这反映出可怜的中国农民的心声,听起来好像是时光倒流到了民国时代。可惜国内的媒体很少能登出这样的声音。
何: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1999年公布过一个调查结果,全国农民纯收入中平均有5.2%以税费形式交给了国家和集体,另还有其他各种摊派负担,占纯收入的比重是:东部省份为3.5%,中部省份为7.3%,西部省份为5.5%;越是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这类摊派对农民造成的负担也相对越重。[12]政府规定“三提五统”的征收绝对额不能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对经济情况相对较好地区的农民来说,支付这个数额问题不大,而且可能也觉得负担不重;比如,广东地区将近一半农民不再务农,对于这一群特殊“农民”而言,这些税费确实不算什么沉重的负担。[13]但是目前全国农村还有52%的农民家庭仍然处在勉强温饱的状态,对这些低收入户来说,纯收入中自种自收部分本来就大,现金收入很少,占纯收入5%的税费很可能就会占其微薄的现金收入的几分之一。因此,对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来说不是个负担的税费,对于全国一半以上的农民家庭却是个实实在在超出了承受能力范围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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