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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体制改革的可行性办法 虽然中国也有和民主国家一样的国家机器的各个组成部分:议会 (人大)、政府、检察院、法院等,正如你说的,他们有一个共同 的祖宗---中共。 中共是唯一的执政党,它们把持政府,并且但它们把自己的 组织建立在各个国家机关(当然是要百姓掏钱白白养活的),党政 分不开,一切一切都要按中共的安排办。中共的各级官员兼职人大 负责人,使得人大的监督和制约的职能成为摆设。
如果想维持中共的一党执政地位,又能使中共的权利受到一定监督制约, 现阶段,只有如下办法尚可解决,只是中共也不可能接受:
1。任何担任行政职务的人不得在人大供职,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闹剧 在发生,人大代表必须直接选举产生。
2。中共组织必须从国家各级机关撤除,中共组织必须单独存在,(所 需经费,不能由纳税人买单)党是党,政府是政府。
3。人大是法律的制定者,政府是法律的执行者,法院则是裁判者。
法院必须独立与政府,只向人大负责,法院的经费有国家财政单列, 人事及财务自成一体,任免权只在人大。
只要严格认定是人大制度下的一府两院,严格执行担任行政职务的人不 得在人大供职的规定,即使是中共一党执政,只要使得监督制约机制正常 运行,权利的绝对化就可避免,任意行政和腐败就可得到尽可能多的被 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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