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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愚民 真理的标准问题十分重要,这是问题中的问题,关键中的关键。只有先解决了真理的标准问题,才可能讨论清楚其它各种问题的正确与否,才可能判定出一个社会制度的好坏。有了标准,其它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 但是,真理的标准问题本身就存在激烈争论,许多人都有自己独立的看法和答案。而且世界是极其复杂和多变的,我们对世界的了解可以说仍然是微乎其微,许多事情都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是否存在一个具体的真理标准,这本身就未可知,也可能永远都争论不清。 有人可能会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呀!此论点看似有理其实不然。我们不妨先讨论一下实践一词的准确定义:有人认为实践主要指人们有目的的行为活动;也有人认为实践包括了人们全部的行为和思维活动。在后一种情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当然成立,但这实际上也成为了一个伪命题而失去意义。所以,我们一般只能采用第一种定义,在这种情况下,实践是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的,何以见得? 首先,有些真理不是实践能够检验的。比方说,宇宙是无限的吗?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不管怎样实践都只能探索和接触到有限的空间,无法证明宇宙是否无限。再比方,任何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用两个素数之和来表示。由于偶数的无限性,对这个问题,我们也无法用实践的方法来逐一验证。 其次,实践的结果不能作为衡量一个方法正确与否的依据。因为影响事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多事情都包含了许多不确定因素或者偶然的成分,我们所需要检验的原理或方法,可能只是影响事物发展的各种因素之一,采用同样的方法,多次实践可能会得到不一样的结果。这样又如何能检验出真理来呢? 再次,对于实践结果的好坏,每个人的看法可能不一样,这也没有统一标准。好比说,经过多年的实践,许多人认为,共产主义的信念在全球已经崩溃,社会主义的阵容也已经基本被瓦解,西方的民主理念成为了时代的潮流。但偏偏就有人认为,社会主义的实践在某些国家已经取得了成功,而且他们仍将继续实践下去,不到最后时刻决不认输。不管他们是强词夺理还是另有目的,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是不会改变其观点的。所以,同样的实践及其结果,不同的人得到的结论也可能不一样。 所以,凡是包含不确定因素或者依赖于其它有争论问题的方法,是不能作为真理的标准的,实践也是如此。
如此说来,岂不是没有真理的标准了吗?从严格和个体意义上看确实如此,这是由于世界的复杂性和深奥性,以及人的认识的片面性和浅薄性所决定的。但如果从相对和集体意义上看,我们仍然可以掌握部分的和相对的真理,所谓公理自在人心,大多数人的共同看法就是真理,这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也就是说,对于个体,我们无法也无须给他制定一个什么真理标准。他可以用任何自己觉得正确的方式来判断事物,他的思维应当不受任何约束而享受到充分的自由奔放。事实上,人的思想是最自由的,它可以超越时间和空间,也是无法束缚的。但对于一个集体或社会,我们则需要有一个标准来形成对世界的相对统一的看法,从而决定大家的行动,这就只能以大多数人的共同看法来作为标准了。 有人又会问,真理可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哦!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很多时候真理都是先由少数人发现,再逐渐被大多数人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我们为什么要选择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标准呢? 首先,真理若能被少数人所掌握,则必定能被大多数人所掌握。没有谁会永远高人一等,如果有谁说他的思想完全正确而别人却永远无法理解,那他一定是别有用心。 其次,真理若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和掌握,则失去了其意义。真理只有被大家所理解,才能被接受和使用,从而最终造福于人类。 再次,少数人的观点也不一定代表真理。我们对于真理的认知需要一个过程,在完全了解答案之前,少数人的思想和动机仍然需要经过检验,而我们也只能暂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 最后,多数人的看法也代表了他们的利益,因而是相对合理的。每个人的意见不仅代表其看法,也代表其利益,个人是本身利益的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在意见无法统一之前,我们也只能服从多数人的利益。 还有人担心,多数人实行暴政也符合真理吗? 首先,怎样算是暴政并没有标准。这个问题也需要经过讨论,最终也只能是由大多数人所决定。 其次,暴政并不是多数人的本意,相对容易避免。很多多数的暴政,实际上都是少数人控制和煽动的结果,而非多数人的本意。如果多数人施行暴政,将少数人消灭,那么剩下的多数人中,又会分化出多数和少数,如此循环消灭下去,人类将会灭亡(这是极端情况)。所以,对少数人施暴,最终会变成对多数人自己施暴,象这种极端反人类的做法是不可能符合绝大多数人的本意的。要避免多数的暴政,只需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以和为贵,避免暴力就能做到。应当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友善的,谁也不愿与人为恶,这样对谁都没好处。看看世界上真正民主的国家,基本上都没有出现过大的人祸。 再次,最可怕的是少数的暴政。少数人一旦犯错误,并且将他们的意见强加于大多数人头上,则有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比多数人的暴政要可怕得多。少数的暴政,一般都是强权和暴力的结果,为了避免少数人的暴政,我们只能团结和依赖大多数人。 最后,绝对的公正是无法实现的。任何人都可能犯错误,多数人甚至全体人民也是如此。因为我们尚未掌握终极真理(可能永远也掌握不了),但现实情况却要求我们必须作出选择。相对来说,大多数人犯错误的可能性比少数人要小,他们的观点往往更加正确合理,这也是我们所能够得到的最好答案,我们别无良策,只能如此。 但是,少数人的不同意见也很重要,它往往是新奇的和创意的,是新的真理的源泉。少数人应当积极宣扬其理念,争取大多数人的认可。这些想法经过大多数人择优汰劣、去伪存真之后,又成为普世之真理而造福于人类。 我们将大多数人的共同看法作为真理的标准,实际上是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原则一:以人为本。真理可以说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但发现和认识真理需要通过人的努力,如果真理不被人所了解就没有意义。我们只有充分尊重每个人的意见,通过不断地学习思考和辩论,才能更多更快地发现真理,使其为人类服务。 原则二:人人平等。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应当拥有平等的权利,我们无须也无法证明谁更聪明、谁更高贵、谁应该拥有更多的权利。所以,每个人对于真理及社会制度都有同样的发言权和决定权。 原则三:服从多数,尊重少数。既然人人平等,那么少数服从多数就可以的得到相对正确的答案。但多数人的看法并不代表所有人的意志,也不一定完全正确,我们仍需少数人的意见作为补充和制约。所以,服从多数并不意味着应当放弃自己的观点,相反应当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也应当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 原则四:以和为贵,共同提高。遇到不同意见,我们不是要将对手消灭,而是应当说服对方,真理总会越辩越明。只有消除强权和暴力,倡导理性的探讨,使正确的道理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大家的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促使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发展,从而维护了每个人的利益。 人不可能不犯错误,一个社会也是如此,而这正是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和客观世界的复杂性所决定的,不能指望有一个绝对的真理来指导世界,这样的真理就如同上帝一样,是无法接近的。也许我们永远都得不到终极的真理,但如果我们以大多数人的共同看法作为真理的标准,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不断探索,共同提高,那我们就会越来越接近真理!而这也正是民主的关键及问题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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