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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华生先生的文章《策略失误还是本体错误》值得认真研究。 一、两点一致之处 在以下两个方面,我和华生先生的观点是比较一致的:第一,我们都十分强调总结八九民运经验教训的重要意义;第二,我们都主张为民主多做一点扎实的、不可逆转的基础工作而不要一味地热衷于轰轰烈烈的大场面。 二、关于对八九民运的反思 照我看来,对八九民运的反思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不错,在那批激进派代表人物中间,还没有多少人公开承认自己当初策略性的失误。但是,在政治性辩论中,你本来就不必指望别人都会公开声明表示接受你的观点。政治辩论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说服对方而在于赢得听众。更何况,我们的激进派朋友们实际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他们的偏颇。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们不再责怪当初力主撤离广场的人是“学贼”、是“叛卖”了。如今他们为自己辩护所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当时的运动根本不是谁能左右的。然而这种辩护无非是说明了我们不应把运动未能“见好就收”仅仅归咎于少数激进派领袖。但它本身却默认了如果运动能够按照温和派的主张、而不是按照激进派的主张进行,其结局总会好一些或好许多。因而实际上等于是承认了温和派主张的正确性。我们知道,激进派主张是立足于两个不同的假定之上的。有些激进派以为,在当时的形势下,中共当局不会开枪屠杀,或是不敢开枪屠杀。六四否定了这一假定。另外一些激进派则以为,一旦当局血腥镇压,必定会激起全国人民更强烈的反抗。然而就连这些激进派自己面临镇压时也不得不退却而放弃了从事更强烈的反抗行动,因而这个假定也被否定。由此可见,激进派的判断失误应该说是很明显的。如前所说,目前某些激进派人士提出的自我辩护理论,实际上并不是在论证他们的正确,而只是在否认他们的错误。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只是在否认他们对运动失败负有责任。其实,我在《八九民运反思》中说得很清楚。我认为,从民运力量方面来讲,八九民运的失利,主要责任不是在年青的激进学生领袖,而是在包括我本人在内的一类人。是我们未能在此前让诸如“见好就收”、良性互动等观点如同非暴力观点那样深入人心,形成共识。与此同时,我也真诚地希望当初力主激进策略的人们能够深刻反思,并从中吸取必要的经验教训。 三、有关八九民运的几种似是而非的观点 所谓“群众运动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种论调,一望而知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句式的翻版。殊不知这种观点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之内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马克思主义自己又提出了“力的平行四边形”理论。按照这种理论,历史(或群众运动)的发展,不多不少,正是一切参与者的意志的总和。故而其中每一个人的意志都具有或多或少、或积极或消极的作用。因此怎么又能反过来说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呢?至于说到在广场上,激进派领袖们不是在“领导”群众而只是在“追随”群众。这话只有一半的真理。事实上,任何群众领袖都不可避免地一身兼具“引导者”(Leader)和“追随者”(Follower)两种角色,比重不同而已。一个人,只有当他体现或追随了多数人的意愿,他才可能被众人拥戴为领袖;而一旦他成了领袖,他就可以对众人产生比普通成员更大的影响作用或引导作用。群众领袖对群众的影响力,无疑要比在“军令如山倒”的军队中,指挥官对士兵的影响力小得多。因此,我们不能把运动后期的激进化仅仅归咎于几个激进派领袖,应当看到那是一种普遍的激进观念的结果。但是,激进派领袖之所以成为激进派领袖,正在于他们是众多的激进学生中最具代表性、最有活动能力的一批人,因而要说他们纯粹是“被动的”、从而把失误统统推到普通成员头上,或者是推到那个被抽空了的“运动”头上,那又是讲不通的了。诚然,在任何群众运动中,伴随著热情的上升,都会出现程度不等的理性思考力的下降。但理性力的下降并不就等于理性的丧失或“集体非理性”。不要夸大什么“广场气氛”对理性的催眠作用。因为第一,不少一直处于广场之中的人,包括一些同样年轻的大学生,始终坚持温和策略;第二,很多远离广场、身处海外的人热烈坚持激进策略。可见所谓“广场气氛”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还是直接了当地承认是自己理性的判断失误更准确些。再说,用“集体非理性”来掩盖理性判断的失误,这无异于宣布我们的激进派人士们在当时是处于丧失理性的狂热状态,它与其说是在为这些人辩护,不如说是对他们的严重贬损。因而这种辩护既不符合实际,同时又是在给激进派朋友帮倒忙。 四、华生先生对自由主义的几处误解 华生先生和我的基本分歧在于,他认为八九民运犯了“本体性”的错误。但是我首先要指出的是,华生文章中的部分观点并不支持他的这个主张。和“新保守主义者”不同,华生先生并不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争取自由民主本身便是错误的。他还建议民主派要善于孤立中共中最顽固保守的一翼,对邓小平一派则应采取既支持又批评的态度,避免与之彻底决裂。这些显然都属于策略性的考虑。不错,华生先生否认八九民运是一场真正的民主运动。理由是其间带有强烈的反市场化改革的激进主义情绪。但是我们都知道,八九民运的整体诉求是朝野平等对话,是开放言论、新闻及结社自由。那无疑属于自由民主的范畴。如果说有些人要求言论自由,是为了发表他们反经济改革的意见;你可以批评这种言论内容是错误的,可是它并不等于说他们要求言论自由本身是错误的或反民主的。因为言论自由本来就意味著发表各种意见,包括我们或华生们认为是错误的意见的自由。在华生看来,一场真正的民主运动,不仅要提出诸如言论自由一类正确的原则,还必须要表明对各种改革措施积极赞同的一致性的正确观点,这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必要的。众所周知,在当年波兰团结工会运动中,其间也含有对雅鲁泽尔斯基政府的经济改革不满的思潮,但那并不妨碍团结工会运动仍是一场真正的民主运动。此外,华生对我的某些批评,明显的是出于误解。譬如我引用过崔建的一首歌名《从头再来》,无非是说民运要再接再励,华生却误解我是要“推翻一切”。华生对民主的理解也有偏差。他简单地认定民主就是多数说了算,而在目前的中国不能由农民说了算。问题在于:举凡一切事情都遵循多数决定,那并不是民主,那很可能会导致“多数暴政”。近代民主制的精髓首先是承认个人自由。换句话,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能应用的范围乃是有限制的。要说“阶级立法”(某阶级或集团利用其在政府中的优势地位制定只图一已之利罔顾社会公益的决策)的危害,那恰恰是在专制制度下才最容易出现,而民主制度才最可能避免的。尼布尔说得好:“人有不公正的倾向,所以民主制度成为必要;人有公正的倾向,所以民主制度成为可能。”华生先生不相信在尊重人权、开放言论、分权制衡的民主制下,政府可以制定出较为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决策,这表明他对人性中公正的一面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但与此同时,华生又相信在一党专制下,政府可以超越一党之私而奉行天下为公,这又表明他对人性中不公正的一面缺乏最起码的警戒。这不是太自相矛盾了吗?把华生的观点和尼布尔的观点作比较,谁的更正确,那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五、双重标准的错误 华生对民运的批评,如果单从策略的角度看,其中并不是没有合理的成分。但是综观全文,结合到华生对中共当局的评价,他的观点就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了。华生对邓小平的评价无疑是错误的。华生把邓小平反人权、反民主轻描淡写地归为“历史局限性”。什么是历史局限性?历史局限性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人们思想认识的上限而非下限。且不说西方人,早在一百年前,先进的中国人就已经有了自由民主的认识。如果说邓小平不能接受自由民主观念是由于“历史”的局限,那么我辈知识分子、民运人士,还有党内民主派岂不成为“超越历史”的人物?我曾说过,不少人在评价共产党领导人时,常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评判标准下移好几个档次。看来华生也有这个习惯,所以他在对民运的评价和对邓小平的评价时要运用截然不同的双重标准。他用很严格的民主尺度批评前者而对后者却并不提出同样的要求。然而,即使你考虑到邓小平属于“第一代共产主义革命家”、因而对之降低要求,邓小平的错误依然也不是用“历史局限性”一词可以轻轻带过的。陈独秀无疑是中国“第一代共产主义革命家”的第一号人物。但是还在四十年代,陈独秀就认清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罪恶。华生说邓小平“主张中国的民主和普选需要时间和过程的观点包含了合理的成分”。华生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邓小平们所理解的“民主”、“普选”是和我们,也许还包括华生自己所理解的“民主”、“普选”全然不一样的。邓小平从来没有从原则上肯定过分权制衡、多党竞选。因此你不能把邓小平误解为孙中山或蒋经国。邓小平心目中的“民主”,始终是所谓“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说到普选,共产党的毛病不在于“普”而在于“选”:当不少老牌民主国家还在以教育、财产、性别或种族等条件限制某一部分人的选举权时,所有的共产党国家都宣布了“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的规定。“普”是够“普”了,但“选”始终不是“选”——中共所说的“选举”,排除了各种不同政见、不同党派的公开自由竞争。这才是问题的要害。象我本人参加过的一九八0年北京大学自由选举,那是被他们视为“自由化”而加以否定的。 六、“多数”与“少数”的观念陷阱 华生认为邓小平路线“是适合中国情况和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我当然不同意此一论断。不过,为了进一步反驳华生的观点,我宁可采用“退一步”论证。退一万步讲,我们姑且承认邓小平路线果真是“适合中国情况和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那又怎么样呢?那是不是说,邓小平们就有权推行“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铁血措施了呢?以人民的名义镇压、屠杀人民,这正是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即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最大特点。华生不会对此毫无认识。但是华生似乎有个相当糊涂的看法。在华生看来,如果中共奉行的路线只代表了少数人的利益、不适合中国国情,那么它去镇压异己就是错误的。据此,他可以表示对毛泽东路线的不满。但华生又认为,如果中共奉行的路线是代表了多数的人,是正确的,那么它去镇压异己、镇压少数人也就是正确的、或起码是可以体谅的。共产党专政一向自我标榜为“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看来,华生在理论上是赞同这种专政的。假如说有时他也对这种专政表示不赞同,那只不过是因为他和当局在确定谁是多数、谁是少数上,计算结果不大一样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华生在文章中要一再论证自由民主仅仅是“少数人”的要求、“多数人”只想改善物质生活的原因所在。按照华生的逻辑,他只要证明出民主派是“少数人”,民主要求不是“普通老百姓的迫切愿望”,他认为就等于是证明出民主派的错误。依此逻辑,民主派们被监禁、被通缉、被枪杀,尽管也令人遗憾,但终究是祸由自取。当然,华生本人似乎是更倾向于胡耀邦、赵紫阳等人的,他并不喜欢“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去压抑社会上的不同意见”。然而一旦那种“简单、粗暴的办法”发生了,华生还是宁可更多地责怪民运人士自己,而不愿意过多责怪邓小平们的。因为他总觉得后者是情有可原。在华生笔下,被镇压者是犯了“本体性错误”,而镇压者仍不□陛妖蒂b社会前头指导现代化潮流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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