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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作品选编
·社会稳定与个人权利
·尊重人权还是蔑视人权
·对民主党事件的几点看法
(二)评论
·对政治表达与政治活动的宪法限制
·评李泽厚、刘再复对话录
·读李志绥医生回忆录
·确立基本价值选择——在耶鲁大学的讲演
·回首天安门——对当前争论的几点评论
·时局与策略散论
·回应封从德
·再论重建非暴力抗争的信心——答郑义、曹长青
·路是人走出来的——论争取自由的方式及其相互关系
·自由之後
·“六四”七年谈
·比赛革命的革命——对文化革命的政治心理学分析
·用良心裁判权力,还是用权力裁判良心?
·中国经济改革中的社会公正问题
·论统独问题
·犬儒病——当代中国的精神危机
·评克林顿中国行
(三)附录
·王丹、胡平对话录
·刘刚—胡平对话录
·致江泽民先生公开信
胡平作品(一)
·柏林墙的随想
·先知死于胜利之后
·中国的经济改革向何处去
·评"新保守主义"
·我国经济改革的哲学探讨
·对代表与选民关系的几点建议
·竞选宣言
·论成功
·社会主义大悲剧
·我的一些政见
·中国民运反思
·八六年学潮说明了什么
·对一九八六年学潮的一点反思
胡平作品(二)
·在理想与现实之间
·论体育精神
·试论霍布斯的政治学说
·苏格拉底之死散论
·黑格尔现实与理性同一论批判
·最好的可能与最可能的好
·民主墙:十年后的反思
·对三十年代[民治与独裁]论战的再讨论
·大陆的改革前景和思想出路
·私有制与民主
·胡平与朱高正对谈民主运动
·妙哉李鹏之言
·我们相信民主吗
·我为什么要加入[中国民联]
胡平作品(三)
·我为什么写《论言论自由》
·中国统一之我见
·自由,对中国前途的展望
·犀利文章 非凡胆识---读王若望文章有感
·也谈[再造中华民魂]
·也谈[猫论]
·以对话代替对抗
·有[一党民主]吗
·中共必须作出民主的承诺
·中国留学生公开信事件释疑
·推进中国民主化的关键一步棋
胡平作品(四)
·乒乓球、篮球和美国总统大选
·法网恢恢
·现代公家私牢
·一场拙劣的骗局
·关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几个问题(系列文章之一)
·洛阳火灾与责任问题
·胡平:观小布什就任总统有感──兼论所谓“裙带风”
·胡平:评天安门自焚事件(系列文章之二)
·中国宜采用内阁制--论未来民主中国的制度选择
·法轮功与人民圣殿教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之三)
·一言传世的思想家
·北京弄巧成拙的回应
·评“反邪教”签名运动
·谅“无言以对”无言以对
·震惊之外的震惊
·精神控制必定是一套物质性操作
·从法轮功现象谈起
·法轮功具有防止人自杀的作用---江泽民弄巧成拙
·从沈国放讲话和解放军报文章看撞机事件真相
·赵紫阳对戈巴契夫还讲过些什麽?──评点《中国“六四”真相》(1)
·关于5.16政治局常委紧急会议的记叙有重大遗漏--评点《中国“六四”真相》
·李鹏笨不笨?--评点《中国“六四”真相》(3)
·《中国“六四”真相》问世
·江泽民是温和派吗?
·强化权利意识,坚定民主理念
·《“六四”真相》对谁有利?
·凭历史的良心写有良心的历史
·论自由民主与共产专制的基本分歧--答华生先生《策略失误还是本体错误》
·新国大案杀人灭口说明了什麽?
·屠婴、打胎与避孕
·对法轮功定性的不断升级说明了什麽?
·中共申奥——羊毛出在狗身上
·种族歧视与人权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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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规则比内容更重要

   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在今年七一讲话中,提出私营企业主也可以加入共产党。此论一出,引起各方面的强烈反响。我在上一次时事评论中也发表了我的一点看法。最近,我读到了国情专家、学者胡鞍钢就七一讲话致中共中央的一封公开信。我认爲,这是迄今爲止出自中共内部对七一讲话的最严肃、也是最重要的公开批评。它理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胡鞍钢的批评分爲两个方面。其一是针对内容,其二是针对程式。针对内容,胡鞍钢指出,共产党员必须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而私营企业主不属于劳动人民,所以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不符合共产党党章的规定。这将引起共产党的性质发生变化。胡鞍钢的这一批评并没有多少新意,发表过类似看法的人很多,各自的立场和观点并不相同,有的还正相反对,无须多论。胡鞍钢批评的第二个方面是针对程式,批评江泽民七一讲话违反正当程式。在中共八十年的历史上,一向少有人懂得从程式的角度观察问题,一向少有人把党章规定的程式当真。过去,我们只见到有一些具有自由化思想的党内人士这样做过,胡鞍钢并非自由化人士,他的许多观点主张甚至偏于保守,然而,这并不妨碍他挺身而出,试图用规则和程式去限制权力,十分难得。

   毫无疑问,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是对原有党章的重大修正,就算这种修正是必要的、正确的,那也必须遵循既定的程式。如胡鞍钢所说,"即便如此也得先修改党章,后作出决议和具体规定"。因爲"中囯共产党是一个有党章、党规的政党,不能随意破坏规则乱来"。"这样重大的政治问题可以在不经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集体充分讨论、正式表决作出决定,擅自以个人名义决定并向全世界公布,这一做法是违反党章第条第5款的规定,也是党的历史上少有的极其错误的重大政治事件"。

   我不是中共党员,也不认同中共的主义或党章。但是,我完全支援胡鞍钢的这一批评,因爲这一批评不涉及内容只涉及形式。在这里,内容是否正确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是不相干的。在这里,形式比内容更重要,程式比内容更重要。任何人,不论你的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是如何,不论你对共产党吸收资本家入党是赞成还是反对,在这个问题上,你都应该站在胡鞍钢一边。

   胡鞍钢公开信最有分量之处,不是对七一讲话的正确性质疑,而是对七一讲话的合法性质疑。胡鞍钢质问到:"七一讲话的出台是否符合党章程式、具有合法性?是谁在主持起草、参与讨论和修改的,是否经过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会议充分讨论修改,在讨论中是否按照党章第16条规定的程式进行表决?还是个人说了算?如果进行了表决,那麽表决结果是什麽"?胡鞍钢引述中共党章第十六条规定,党员个人代表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必须提交讨论,任何党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驾于组织之上。江泽民七一讲话就是违背了这些规定和党章,"是建党八十年来最爲严重的违反党章行动之一"。

   有鉴于此,胡鞍钢向中共中央提出三条建议,这三条建议也都是基于规则的理由和程式的理由,因此无可辩驳,无懈可击。胡鞍钢提议,在七一讲话没有经过全党和中央委员会充分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之前,停止学习,更不得以领导人个人名义强加给全党。在没有修改原有党章之前,不得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名义违反党章规定,特别是有关吸纳新党员的有关规定。三条建议中最引人注意的一条是,"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对江泽民同志本人擅自作出重大问题的决定在中央委员会及全党内部作出解释,对违反党章规定作出检查、检讨,并接受中央委员会的审查"。这一条不过是维护法定程式的题中应有之义,顺理成章之举--除非这个党根本不把自己的党章当个东西。

   到目前爲止,我还不大清楚胡鞍钢这封公开信在中共内部造成了何等影响和反应。照理说,党内保守派是会和胡鞍钢的观点起共鸣的,但是他们会不会象胡鞍钢这样抓住程式这个根本,从捍卫基本的游戏规则的角度提出问题?那些赞成江泽民七一讲话的人常常被称作改革派(我对这种称呼很有保留),他们之中有多少人会基于程式和规则比内容更重要的认识支援胡鞍钢的建议?在中共内部,会不会由此展开一场史无前例的用规则和程式限制权力的重大交锋?看来是很难的,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对胡鞍钢公开信的意义给予正确的评价。(http://www.dajiyuan.com)

   8/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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