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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罪──在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刑事一庭上的陈述

   在座的诸位女士、先生:

   我一个驯顺的良民,居然也被迫走上被告席。由此可知专制统治是何等的残酷,它的维护者们又是何等的可悲!此时此刻,面对如此场景我深感可笑和可鄙。至此我深信,这不仅是在开历史的玩笑,而且也是在铸就历史的大错!我开始怀疑象这样的法庭是否具有合法性。

   我是一个所谓“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在党的阳光哺育下茁壮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中的一个”。可事实上我既没有享受到“阳光的温暖”,更没有“茁壮成长”,而是在饥寒交迫中长大;精神上受着严重戕害,物质上陷于极度贫乏。那个勒紧裤带高喊万岁的时代,至今回味起来仍觉十二分地苦涩。

   我出生时大陆中国人的口粮已经定量;4岁时“三年灾害”开始,我患一级浮肿;10岁时,即刚上小学四年级,一场史无前例的大浩劫所谓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席卷中国大陆,而且一搞就是整整10年!那10年正是我们这一代人需要长知识,长身体的最佳时期,一切都在那场浩劫中葬送!接着是被迫的“上山下乡”,接受什么“再教育”,其实不过是“愚民政策”的花样翻新而已!好不容易盼到“改革开放”人们刚刚松了一口气,又来了什么“反精神污染,反资产阶级自由化”;接踵而至的是“6.4”悲剧。

   在那场空前绝后的血案中,有多少无辜的青春生命被枪杀,有多少棵闪闪发光的金子般的心从此停止了跳动!是“6.4”的枪省惊醒了麻木的国人,是“6.4”烈士的鲜血擦亮了国人的眼睛。武装到牙齿的“人民军队”镇压的却是手无寸铁的人民,这是多么绝妙的讽刺啊!我深信从此国人看透了专制统治的本质,对其所有的希望彻底破灭了。

   今天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幌子下,又不惜牺牲人民理应获得的一点点自由,对政治异议人士极尽迫害之能事,强加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给予不同程度的打压、迫害,这实在是一种可鄙又可耻的行经!我们都扪心自问一下,这样反人民,反历史发展规律的专制政权,难道不该改变吗?“改变”不等于“颠覆”只是让它真正站到人民一边,让它真正代表民意,反映民意而已!我们这些有良知的人们,遵循“公开、理性、和平即非暴力”的方针;以对话的形式,在宪法、法律的框架内,表述自己不同的政见,其目的也正在于此!也就是说要使现政权更臻健康、完善,改变其畸形变态的现状。可当局却指控我们“颠覆国家政权”实在让人感到可笑!似有吹毛求疵之嫌。假如我们的一纸建议,一封书信就能把国家政权颠覆,那么、这个政权将是何等的脆弱,如此它存在的合理性也就成了问题。而事实并非如此,军队、警察、监狱,如此庞大的国家机器都在正常运行,我们、这些赤手空拳的人们,怎么可能将其颠覆呢?真是天大的笑话!

   起诉书指控我“撰写文章,编写、印制非法出版物,肆意攻击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党专政的专制统治;主张结束一党专政,确立多元政治;少数民族自治,构架中华邦联”等。请问女士们、先生们:你们都是法律的执行者,我的所做所为是否违法,你们是最清楚不过的。公民的基本权力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自由”,我所行使的是宪法、法律赋予我的最基本权力,难道公民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力也有罪吗?什么是非法出版物?我的《民主政治启蒙》的小册子,是在合法的印刷厂印制,文中所涉及内容完全是现实社会生活的概括和总结,是人们心中所想,口中所忌的事实而已。毛泽东时代,几千万无辜的大陆中国人死于非命,稍有常识的人是都知道的。邓小平时代89“6.4”的枪声依然响在我们的耳边,人们、包括在座的诸位哪个不是还在心有余悸?

   起诉书指控我与王文江等人“欲召集中国民主党辽宁省党部成立预备会”,事实上那只不过是“欲召集”而已,根本没有付诸实施,当然也就更谈不到什么“未能得逞”之类。也就是说此指控的事实根本不能成立,不能成立的事实是断不能成为法律的依据的!

   是的、即使中国民主党辽宁省党部真的正式成立,同样也不违法,因为无论是本国宪法还是法律没有一条明文规定“不允许公民组建自己的政党”,不违法何以会犯罪?当然更谈不到“颠覆国家政权”了。而且就在不久前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已经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批准,我们的言行是否违法更是不言而喻了。你们的这个“欲加之罪”实在让我一介草民诚惶诚恐,罪名似乎太大了些吧!

   其实我们的言谈举止,全在维护国家政权,我们组建政党,全在完善国家政权!现实社会的腐败更需要我们这样做,正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家知道,“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无限的权力也必然导致无限的腐败”。一个政权如果没有一个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那么、这个政权必定是一个不完善的政权,至少是一个不健康的政权,腐败的现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我们说:专制是产生腐败的温床,专制是产生一切罪恶的根源,因而我们所做的一切决谈不到犯罪,做为最有良知的中国人也决不可能犯罪!在这里我再次大声问一句“谁之罪”?谁是真正的罪犯?可以肯定地说:真正的罪犯是几千年的专制统治,是那些不想放弃专制统治的既得利益者们,他们才是真正的罪犯!

   在此我坚信,历史是公正的,历史也是无情的,在不久的将来,历史一定会得出正确结论!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任何人,任何力量也决不会阻挡住历史车轮的前进,野蛮、落后与腐朽,一定会被抛进历史的垃圾堆!代之而起的必定是文明、进步、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世界──一个自由、民主、公正、平等的人人都享受着充分人权的民主宪政的新世界!几千年一贯制的中国专制统治必将消失于世界先进文明的洪流之中!民主政治必将在中国这片古老的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苦难深重的大陆中国人民就将享受到这甜美的果实!

   以我45年的人生可以证明我无罪!我凭着一腔热血、一片赤诚、肩担道义、背负国任、舍身求法、为民请命,我何罪之有呢?回首大陆中国半个世纪的专制统治,我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即前30年不过是一种“宗教式的精神毒化”;后20年却是一种“本能性的物质腐蚀”而已!大陆的中华民族将往何处去?这的确是我们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不可回避的问题。我的同胞们,你们赶快从专制统治的噩梦中醒来吧!民主的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新中国正在向我们招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走向美好的明天吧!正所谓:“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中国民主革命之祖孙文先生的教诲,今天仍在我们耳边回响!中共前领袖毛泽东先生也曾预言:“苏联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这一天已为期不远了!让我们高举起“民主”这杆大旗奋勇前进吧!

   自由民主万岁!民主中国万岁!

   在此我三次大声问一句“谁之罪”?

   (200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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