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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亦武作品选编
·酒鬼高马
·亡诗人海子邻居孙文
·嫖客唐东升
·三陪王小姐
·写手茜茜
·嫖客耿东风
·三陪林小姐
·作者:象罔与罔象:『闲闲书话』阉本、足本与禁本之廖亦武篇
·拆迁户罗月霞 
·食客迟福 
·《中国底层访谈录》书评会部分专家发言纪要(根据录音整理) 
·村小老师许长久
·给台湾牧师陈公亮博士的信
·《中国底层访谈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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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赢家通吃的汤锅里放一把耗子药
·作曲家王西麟
·黎明:四川六诗人被捕的前前后后
·天安门母亲
·民运人物:杨伟
●《活下去》第四卷《证词》——从诗人到犯人
·《證詞》將震撼出市
·《證詞》將震撼出市
·大 屠 杀
·《证词》附录:狱中信1
·《证词》附录:狱中信 2
·《证词》附录:狱中信3
·《证词》附录:狱中信4
·《证词》附录:狱中信5
·《证词》附录:狱中信6
·《证词》附录:狱中信7
·《证词》引子
·《证词》卷前语:
·《證詞》目录
·卷首诗:死刑犯讨论死亡
·引 子
·第一部………………东窗事发
·《证词》选载之一:大逮捕在同一时刻张网
·《證詞》選載之二:不明白賊與警察誰在執法?
·《證詞》選載之三:一輩子的雷放在一分鐘內打完
·《证词》选载之四:二十平米囚室堪称国家统治的精确模型
·《证词》选载之五:专供囚犯享用的一百零八味菜单
·《證詞》選載之六:遇上我們這種人道主義者算你坐牢運氣好
·《证词》选载之七:你别跟《红岩》里那些革命先烈学
·《证词》选载之八:在牢里,同情就是犯罪
·《證詞》選載之九:主審員審理案件如同創作三流的偵探小說
·《证词》选载之十:你和你的诗在自己没意识到的情况下成了穿针引线道
·《证词》选载之十一:摄像机如机枪一般冲我扫射
·《证词》选载之十二:与强奸杀人犯密谋从粪水池越狱逃走
·《证词》选载之十三:监狱里搞运动让犯人把犯人往死里整
·《证词》选载之十四:没有看守一再暗示,我怎敢下狠手打死犯人
·《证词》选载之十五:监狱里的集体淫乱不堪入目
·《证词》选载之十六:大海航行靠舵手,贼娃子生长靠太阳
·《证词》选载之十七:艺术家反抗世界的方式是作践自己
·《证词》选载之十八:寻死的冲动,比性交更刺激
·《证词》选载之十九:囚犯比赛吹牛记
·《证词》选载之二十:有时人要活下去的唯一选择就是放弃高贵和尊严
·《证词》选载之二十一:活着就要不断的越狱
·《证词》选载之二十二:把天地万物都当成赌具
·《证词》选载之二十三:重庆市看守所对我的全套欢迎程序
·《证词》选载之二十四:囚徒半夜值班记
·《证词》选载之二十五:以胡说八道去对付诱供
·《證詞》選載之二十六:同兩位死刑犯鄰居在夜半建立友誼
·《證詞》選載之二十七:搶劫犯老藍一絲不挂地走上黃泉路
·《证词》选载之二十八:特殊部位搔痒让人一筹莫展
·《證詞》選載之二十九:自己撞來當導演,自己撞來坐大牢
·《证词》选载之三十:我在看守们电弧劈啪直炸的大电棒围攻下痉挛
·《证词》选载之三十一:新老犯人一律平等的改革试点牢房
·《证词》选载之三十二:囚犯剃头照像记
·《证词》选载之三十三:死刑犯自杀未遂深夜闹风波
·《证词》选载之三十四:监狱里掀起劳动竞赛高潮
·《证词》选载之三十五:活雷锋转眼就变成杀手
·《证词》选载之三十七:死刑犯穿一只鞋走上黄泉路
·《证词》选载之三十八:死刑犯死而复返庆幸捡回了几天命
·《证词》选载之三十九:刽子手开枪的?那是否来得及回眸一笑
·《证词》选载之四十:“狱”就是两条狗看管犯人不准乱说乱动
·《证词》选载之四十一:反革命与死刑犯在狱中生死搏斗
·《证词》选载之四十二:我带铐撒出一泡永恒之尿
·《证词》选载之四十三:谁把我安排进你的子宫?
·《证词》选载之四十四:我坠入一种无形的铁血秩序
·《证词》选载之四十五:诗人的怪癖想像一旦用在整治犯人上
·《证词》选载之四十六:二十刚出头的农村杀人犯在监狱中学习如何当官
·《证词》选载之四十七:监狱里犯人进行残酷的权谋斗争
·《证词》选载之四十八:囚犯喜气洋洋过大年
·《证词》选载之四十九:杀人犯喊冤未遂记
·《证词》选载之五十:牢里来了个将老婆脑袋一劈两半的疯樵夫
·《证词》选载之五十一:一辆无坚不摧的肉坦克泻成了一堆废铜烂铁
·《证词》选载之五十二:看守、大盗、诗人斗狠争雄
·《證詞》選載之五十三:我平生第一次自殺如何收場
·《证词》选载之五十四:众犯举杯祝贺我“首次自杀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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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犯李必丰(下)


   插记:
   李必丰在四川省第一监狱“改造”了1年多,由于会写诗,得到一位爱好诗歌的女警察的赏识,被分派卖小百货,日子好过起来。他还结识了民运战友杨伟、倪凯波等人,“杨伟当时不满20岁,做仓库保管员,却出其不意地往监狱生产的羊皮手套内塞纸团,提醒这是劳改产品,希望顾客不要购买。结果,一批价值200万的货从香港市场被退回。狱方轻而易举就查出内奸杨伟,于是恼羞成怒,倒吊他几天几夜。”
   李必丰还见着了六四期间入狱的“打、砸、抢”暴徒,都是普通的成都市民,由于声援学生而对抗军警,下场是死里逃生,却被重判死缓、无期或十几年。“暴徒”中不乏根正苗红的共产主义接班人,甚至包括川绵一厂的团委书记。
   对于我,李必丰提供的极有价值的见证,是他亲眼看见我访谈过的冤死者杨继年,“那是91年秋天,我跟政府去监外进货,见一个乞丐跪在大门口,一声高一声矮地吆喝,求人民政府继续关押他:‘坐牢至少还有张床,还有个房顶盖着,一放回家,连块瓦片也没有了。’
   “回舍房一打听,才晓得这个杨继年很出名,他11岁坐牢,关了34年,放回去却无法糊口,所以一门心思要重返监狱贡献余热。”
   1992年10月,李必丰、杨伟等煽动类反革命被转往位于川东大竹县的四川省第三监狱。不久,我也从重庆郊区的省二监转了去。于是,六四的难友圈急剧扩大,从四川各地陆续转来的20余人都集中羁押在2大队。
   2大队一楼一底十几个囚室,加上篮球场大的院坝,却装了近200犯人。我曾在这儿接触过自中共建国以来的不同时期的反革命犯:会道门、暴动、封建迷信、土皇帝、潜伏特务等等,形形色色,这为我日后完成《证词》及《中国底层访谈录》积累了较丰富的原始材料。
   因历史原因,六四犯与其他犯常有龃龉,但至少我在的时候,大环境还比较宽松。狱方响应邓小平南巡讲话,“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变着法子赚犯人的钱。我与李必丰成了伙食搭档,日日享用高价“大肥肉炖萝卜”,把脸蛋营养得红扑扑的。我还炼成了吹洞箫,还在逢年过节时,以高墙电网为背景,照了不少高价像。
   我导演的一张政治犯集体像后来成了海外竞相刊登的抢手货:两排六个人,一律着囚服,大背手,面目深沉,如抗大学员——我没料到此事引发了地震般的连锁反应,1994年初夏,我开释几个月之后,李必丰说:“狱方突然袭击,将六四这伙人集中控制,然后从身体到铺位,探雷一般仔细搜查,把我们所有的照片、家信、文稿都缴了。此后,照像被禁止,我们被化整为零,分散在各大队的刑事犯中间实行严管,一举一动都不自由了。”
   我深感歉意,李必丰却摇头:“谁也没埋怨你。因为露露脸,也算给外头一种提醒,总比付出了代价却无响无臭强嘛。”
   然而,1994年7月4日,美国的国庆节,李必丰,一个普通的政治犯却无响无臭地刑满释放了。像成千上万同种类型的政治犯一样,他被警车专程押送回老家,移交给当地派出所,接受法律规定的“剥权期管制”——如此种种,海内外至今不见任何报道。
   
   老威:你出狱不久,我去绵阳丰谷镇上看你,还在你家乡的河里游过泳。当时,你似乎在社队企业打工,整天早出晚归……
   李必丰:我想躲你,过一段平静的日子。因为家里人像警察一样,把我看管得很严。况且,我女朋友等了5年,不能再让她受累了。
   老威:跟我出狱的状况差不多。
   李必丰:你出狱就离婚,而我匆匆结婚了,还有了孩子。本来,我规规矩矩,不再想入非非,政府也渐渐放松警惕。可是你来了,并且住了一个多星期,太扎眼,人家又以为我们在策划啥阴谋。特别是,你还爬上丰谷镇背后的小山,观察地形;镇上的天主教堂正在拆,你也天天赶去看,嘴里骂骂咧咧的。
   老威:我骂骂咧咧什么了?
   李必丰:忘了。总之你前脚离开,警察后脚就登门了,把我弄到派出所,逼我交待。我无名火冒,就吵起来了。此后,我不断地被骚扰,生活全乱了。家里都埋怨我,而我,无法与任何人交流,在父母家里却有寄人篱下的感觉。为证明我的确贼心已死,我就结婚,搬到永兴,住我老婆的单位宿舍,很小一间屋,身子也转不开,煮饭就在楼道上。也许我天生面相不好,眼珠子贼溜溜的吧,即使见着警察只点头,不说话,人家仍疑虑重重。我被派出所呼来唤去,蹂躏得不像个人了,就产生了逆反心理:都啥时代了,还搞阶级斗争,还监视“四类分子”吗?于是又去成都,钻入大学参加一些社会改革的座谈。
   老威:你还到我家,替我用《易经》算命。
   李必丰:你,还有汪建辉,除了写字,就对算命感兴趣。
   老威:占卦是为了心里有数,有方向感,不至于像你,无头苍蝇乱撞。
   李必丰:我的腿虽然野,但没乱撞。1995年夏天,当我听说绵阳的民运人物余XX从深圳逃跑,就动心了。当时,我的儿子出生不到100天,贫穷,加上被“关照”,我太绝望了,就与老婆商量,去搏一搏。她同意了。我立即动身去深圳,拢中英街,像个蹩脚的游客,边走边东张西望。叫武警发现了,命令我过去,查《身份证》。我强作笑脸,可腿肚子已抽筋了。不足3分钟,武警就让我进哨所;他打了个电话,不足3分钟,又让我上中队;跟着,我被关进沙头角派出所。此时,绵阳警方已在罗浮区公安局等候,我连资本主义的地皮都没踩着,就又回来了。
   老威:你有渠道吗?这么瞎闯?难怪有人封你为“民运圈里的行为艺术家”。
   李必丰:圈内朋友让我直接去,有人在沙头角桥头接应。我手里拿了张报纸,作为接应暗号,可我转来转去也不见同志。却迎头碰见我的高中老师,我愣了一下,就招呼:“王老师,你咋在这儿?”
   事隔多年,我才听公安局内部的人闲聊,他们是一路旅游,跟踪我去越境。幸好身上没带任何嫌疑物品。这次我只以“偷越国境”的罪名被拘留15天,出来后,政府再次重申,外出必须事先汇报。
   为了让他们放心,我就去一个朋友公司打工,做过几天部门负责人。这期间,国内民运比较活跃,北京上书请愿频繁,刘贤斌等人也在成都公开活动,经常在四川大学参与讲座。重庆的王明也来串联,要搞《公民自由宣言》,可没露几次面,大家在西南民族学院的窝子就叫警察端了。我算倒霉,偏偏耳根子软,受人邀约去歇脚,刚躺下,警察就敲门。这次抓了好几个,我和王明都进了铁笼子,审了个通宵。天一亮,我们被弄出户外拍照。我心里咯噔一下:“糟了,拍照意味着验明正身,要劳动教养!”
   老威:你没把柄吧?
   李必丰:当时我兜里揣着一份致香港同胞的人权宣言,谈97回归的骗局。我曾瞅空子把这罪证丢出窗外,不料又叫警察给捡了回来。你曾在《证词》里说:“这年头,写作就是制造罪证。”我一次次临阵毁灭罪证,几乎都不成功。
   我再次被押回绵阳,很意外,关几天就释放了;而王明被劳教3年,他第一次坐牢5年,才自由了两年,又二进宫。
   这次事故导致随身的若干公司资料被没收,我失去工作,就邀约熟人张姐去成都北门大桥开“泉水鱼”。本来生意还过得去,可一帮吃不起饭的民运朋友天天来,有的干脆以“出谋划策”为名,住在饭馆里了——这一搅,警察就找麻烦。我记得关门大吉的那一天,你和老汪来白吃,顾客点了鱼,我也不卖,因为最后一条鱼要孝敬落难朋友。
    老威:在我的印象中,你始终是“来无踪,去无影”。
    李必丰:我们这类人都没安全感,做梦都在逃。
    老威:你一年有多少时间呆在家?
    李必丰:几乎都没在家,如果我在家稍久,老婆孩子反而不习惯。
    老威:真他妈不是人。
    李必丰:对,不是人,是民主的困兽。
    老威:终于又进笼子了。
    李必丰:文学创作的同时,我也搞一些民生调查。在绵阳地区,老国营企业处境维艰,你晓得长钢工人几个月没领到工资。绵阳丝厂频临倒闭,可厂长不是东西,居然抱着职工们的住房集资款去成都炒股票,结果亏了,血本无归。这一下激起众怒。闹事那天,有人在长内黑板上公布消息:“冯市长今天要来解决我们的吃饭问题。”可工人们耐心盼到上午10点多,连市长的影儿都没有!于是群情激愤,4000多人吼叫着涌出厂门,将门外的川陕公路扎断了。跟着,事态扩大,绵阳绢纺厂等几家国企职工也呼着口号,前来声援。10000多人顶着毒日头静坐路中,交通堵塞达几个小时。当然,专制政权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只能是暴力,警察出动了,抓了200多人,并且通过绵阳电视台发布在高新区实行宵禁的通告。
   有人把这起事件捅了出去,国际社会极为关注,于是当局陆续放人,可仍然有80人被扣押。1997年7月16日,《绵阳日报》登载了市公安局长任XX答记者问,为“骚乱”定了性。我读罢义愤填膺,就连夜给国际劳工组织写了呼吁书,并要求彻底放人。我将文章传真给美国的“中国人权”,很快,联合国的调查小组就下来了。
   老威:后来呢?
   李必丰:工人全部释放了,警方气得发疯,就来抓我。
   老威:你在外头逃窜了大半年吧?
   李必丰:先在重庆的难友家躲了几天,杨伟来了,领我到广州。可等来等去,“人权观察”的XX又在电话里说香港吃紧,去不了;无奈折回,再去云南中缅边境晃了一圈,XX传话,偷渡得自己想法,在泰国清迈才有人接应。他妈的,就这么耗。
   老威:我猜各地警察也不是太卖力,否则你早落网了。
   李必丰:的确。重庆和成都警方都曾通过第三者传话,要我别在他们眼皮下晃。
   老威:你为啥不跑远点?
   李必丰:一言难尽。我与中国人权一直有联系,刘青说要资助我一点钱,办“下岗工人培训中心”。思前想后,种种收钱渠道都不安全,于是,我就在1998年3月8日,天麻麻黑的时候潜回家,要找老婆的表哥(当地邮电局长)设法。
   刚入税务局大门就被人发现,可我还是硬着头皮上三楼,闪进门。老婆猛吃一惊:“你回来干啥子?”我在她耳边匆匆交待了事情,就转身要出去,可娃娃却突然抱我的腿,哭出声来:“我要爸爸!”
   我真是肝肠寸断,因为这是娃娃平生的第一句话!但没办法,我只能狠心扳开他的手,红着眼圈出来了。从进门到出门不足10分钟,但我下楼时眼皮剧跳,赶紧出街喊了辆三轮,上公路又换了出租车,没讲价,就叫往成都方向开。
   几十米开外就是收费站,十几个武警荷枪实弹候着。出租车还没进站,两辆警车就夹过来。我刚探头,就被拽出来,手铐咔嚓一响,我被捕了。
   老威:又是人赃俱获?
   李必丰:对,我落网10余次,都是人赃俱获。接着,在城郊的208招待所过夜,再转到江油市看守所。由于是个案,我自然“供认不讳”。但这次,当局没有以政治定罪,而是四处网罗污点证人,以“经济诈骗罪”判了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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