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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一三"事件的经过,中央文件已有明确表述。近年,不少知情官员、亲历者及外国记者也陆续从不同侧面披露了一些情况,进一步廓清了这一事件的全过程,有利于消除某些议论和猜测。这里,我则从自身经历作些介绍。 1971年夏,林彪、叶群及随行人员从北京去北戴河,当时我因回东北搬家没有从行。8月初,我回北京后,将家属稍事安顿,就奉命做去北戴河的准备工作了。几天后,叶群从北戴河回北京"治病"。那几天,毛家湾热闹异常,许多人前来探望。从后来公布的材料看,那正是叶群与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及其夫人们频繁进行密谈之时。我同其他在家工作人员都以为是礼节性的探视。大约8、9日,我在办公室收拾东西,值班于秘书不在办公室,周恩来打来电话,问"是于秘书吗?"让代向叶群问候。我顺口回答:于秘书不在办公室,去接待客人了。周紧接着问:"是哪些客人?她(指叶群)是病人嘛,你们要照顾她少会客,好好休息。"当时我不知来者为谁,同时也不关心此事,遂答应向叶群报告总理的问候。从周恩来的问话可以觉察出他当时很关注林叶的活动。 我此次去北戴河后,同平时一样,事情不多。有时听听电话,多数时间用来看书。 9月上旬,在部份工作人员中传说要换住地。但究竟去哪里,何时动身,在北戴河的人员是否全部随行?始终没有听到正式安排。这里有个规矩,"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不该说的不说。"我来此时间不长,更是严守"三不"原则。 大约9月10日,八三四一部队警卫副科长刘××把我拉到僻静处,悄悄地对我说:"豆豆(林立衡)说,主任(叶群)与林立果要挟持首长(林彪)外逃,怎么办?"我听了之后,大吃一惊。继之又静了下来。我说:"不会吧?这怎么可能呢?或许是他们家庭内部问题。"我当时不可能知道事情的真相,对林彪在1970年庐山会议及其以后的种种情况更缺乏了解,只是以前隐约听说豆豆与叶群关系不好。可是我又觉得此事非同小可。当即与刘商定:一、此事事关重大,希望并支持豆豆向中央报告。二、刘注意外边动静,我留意办公室情况,有新情况,随时交换。当时我们也不知道豆豆在什么范围内谈及此事,不敢轻易同其他秘书商量,豆豆也嘱咐刘千万不要扩散。 9月12日晚上,电影厅里在放映香港电影,我照例是不看的,仍在办公室。刘××告诉我,豆豆说林立果又逼她表态。他已陪豆豆到58楼向张副团长、姜大队长报告了这里的情况,并且做了布置,设计了几种应变方案。不大一会儿,林彪的警卫李文普匆匆回到办公室,一边忙着办别的事情,一边让我立即给大连打电话,通知做好准备。电话刚接通,站在我旁边的刘××拿起话机刚要讲话,林立果进来,问是哪里电话?并立即将电话按断,说哪里也不要通知。随后,就匆匆出去了。 林立果、李文普出去后,我立即到外边告诉八三四一部队姜大队长说,看来马上要走。姜大队长直奔58楼。其实当时我们都很盲目,并不知道究竟要去哪里。反正要走,必须经过山海关机场。 平时"林办"行动,统由李文普调动,林彪车在前,叶群车紧跟,秘书及其他人员殿后。这次则一片混乱,事前无人通知,个人携带的东西都未作准备。听说要动,我们按惯例注视着叶群的车,不见启动,以为她仍在房间。忽然,林彪内勤小张气喘吁吁地跑上来说,主任(叶群)、老虎(林立果)他们都坐首长(林彪)的车跑了。这时我们才真正感到问题的严重。于是急忙唤上一名警卫部队的司机驾驶伏尔加车飞速紧追。车中有我同刘副科长、李秘书和小张。我忽然想到,四人之中仅有刘副科长是警卫人员,配带一支手枪,其余都是赤手空拳,遂在58楼前,拉上一名持长枪的战士,直奔山海关机场。虽然司机已开足了马力,我们还不断地催他加快速度。时间一秒一分地过去,轿车在黑暗中风驰电掣般急驶。途中,司机突然来个急刹车,由于车速太快,刹车过猛,拐了个"S"形,才在路旁停了下来。原来前边正有一列长长的货车驶过,我们的车停下来时已接近铁轨。若非司机年轻机敏,我们不是撞到火车上,便是翻到路边。事后很长时间,想起此时便不寒而栗,心有余悸。 我们赶到飞机场时,八三四一部队的警卫战士已稍前到了那里。这时机场一片黑暗,飞机已离开跑道起飞了。我们连喊"快开枪!快开枪!"但已无济于事了。当时我们埋怨警卫部队,为什么先到机场却不能阻止起飞?可是他们在未接到上级正式命令之前,谁敢枪击"副统帅"的座机呀! 至今,我常想,历史的偶然性在一个具体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实在是不可低估的。如果我们在追赶林彪一行的路上,不是遇到那长长的货车,能够提前两三分钟在他们爬上飞机前赶到,凭着我们当时对毛主席和林的感情(那时大家深信林彪是被叶群、林立果挟持走的)是不会让飞机顺利起飞的(何况也就是在两三分钟后,山海关机场的海军部队也接到中央阻止起飞的电话命令),那将是另一种局面。再如果北戴河多几位像林豆豆那样知情、无畏者,提早向中央报告,这段历史也许会有不同的写法。然而历史不能假设。当然,有时我也想到自己。如果我们途中撞车或翻车,定死无疑,我们四人的结论将有许多麻烦。如果我们提前几分钟赶到机场,很可能发生冲突,出现差池,那也是谁也说不清楚的。后来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回想起来,都不寒而栗。这些年来,当我在生活中遇到荣辱得失,每念及此,也觉泰然了。所谓"曾经沧海难为水"是也。 当从山海关机场乘车回到北戴河住地后,我们的境遇发生了重大变化:从这里的工作人员变成被软禁的囚徒;警卫人员成了看守。我们在警卫部队的监视下,从办公室中带上毛巾牙具之类,其余一切封存。所有人员分男女集中在两个大房间中。在最初一段时间里,我们对警卫部队充满牢骚,这倒不是由于地位的变化所致,而是认为早已将情况报告中央和警卫部队,希望采取有效措施。部队办事不力,他们跑了,反而把我们看管起来。后来也想通了,这么重大的事情,没有上级的正式命令,是谁也不敢轻举妄动的。 大约过了十来天,全体工作人员被押解回京,重返毛家湾。这里虽同家属只有一条马路之隔,却不能同他们联系。从此开始了四年软禁审查、三年劳动改造的生活。 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良恩向我们宣读了9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林彪叛国出逃的通知》。11月,我们被移交给中央专案组,改由北京卫戍区看管,住地从毛家湾迁到西山亚洲青年学生疗养院(简称"亚疗")。在"亚疗"初期,要敞着门睡觉,定时放风,不得与外边通信。后来稍有松动,可以给家属写信,但不能封口,经看守检查后由他们发出,来信也要检查。 在"亚疗"期间的任务是揭发批判林彪罪行,交待检查自己问题,接受中央专案组审查,以及接待外调来访,提供情况等。我所知道的情况一两天即可写完,有的内勤战士只来两三个月,不过是照顾林、叶生活或裱糊书画、图表等,就更没什么可写的了。经过一段揭发交待,大家无事可做,但是不能出去。我们向专案组反映,希望能有书读,这个要求总算得到了批准。一位工人出身的原团中央干部、专案组成员很理解我们,有时从市里给我们背来一些书。他的文化水平不高,但很爱读书,人也随和,愿同我们聊天,并鼓励大家不要灰心,说将来出去以后,党还会信任你们的,是有前途的。虽然我们并不相信他的话,但还是很感激他的。后来,大约因为他"界限不清"而被调离专案组了。伴随我们到底的则是另外一位朱××。 1972年冬,专案审查告一段落,我们以为可以获释了,不料又从"亚疗"转移到大兴团河劳改农场,改由公安部、中组部及某野战军等部门人员联合组成的领导小组监管。来此的,除"林办"现有工作人员之外,并将调离多年的老秘书一并拘了进来。此外,还有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陈伯达等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256号专机组和张宁等。我们这里的正式名称叫做"中央专案组团河学习班"。在此"学习"者,当然该称"学员"了。经过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学习班"实在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名词,不可望文生义。我们的任务虽然也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一项,但主要还是继续接受审查和接受劳动改造。 团河是个比"亚疗"更负盛名的地方。清朝在那里设有团河行宫。学习班的学员虽然不多,但成份复杂:有军、有政、有民,而多数是军人。军种齐备,来自海、陆、空。所有人员一律按部队编制,分成六个班,每天在军管人员带领下出操、劳动、学习。劳动科目有埋翻葡萄藤,为果树剪枝、收获,以及掏厕所、起猪圈等。 除了参加劳动之外,随着全国"批林整风"、"批林批孔"、"批儒评法"等掀起一次次学习批判的高潮。 时间长了,并无什么事情可做,消磨时光而已。其实管理人员也不愿长期耗在那里,但是上级不说话,谁也不敢说学习班可以解散了。我们曾多次要求学习班领导小组如实向中央专案组反映这里的情况,尽早结束学习班,但都无结果。 直至1975年8月,学习班负责人向全体学员传达了毛泽东为"林办"一名工作人员上书的批示;"林办工作人员责任较轻,不宜久在学习班。应尽早分配工作,以观后效。"此时,中央专案组大有雷厉风行之势,立即要将我们打发走了事。说来也怪,关在学习班里,大家盼着快点出去,如今有了毛泽东的批示,许多人却不像专案组那么急了,纷纷向领导小组提出:你们关了我们好几年,总得有个说法,下个结论吧!专案组本来似乎没有给每个人做结论的考虑。这个要求反映上去以后,专案组学习班很快给每个人做了结论。结论分三等:一是犯了政治性错误;二是犯了错误;三是属一般工作关系。其标准大约是工作时间长或牵扯多一点的为第一类,一般勤杂人员属第三类,其余均为第二类。二、三类占多数。最后都加了尾巴"以观后效"云云。在个人签字时,多数人对这种宁"左"勿右的结论表示不理解。经过几年的审查,专案组对每个人的情况了如指掌,绝大多数人属工作关系,许多人在关键时刻所表现出的政治觉悟并不比谁低,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站在党中央毛主席一边,凭什么在结论上非留个尾巴不可?这样处理,对在位中央首长的秘书会有什么影响?等等。学习班分管"林办"的朱××威胁说:"你们不签字也可以。但要考虑出去以后的工作分配问题!何况你们不签字也照样处理,是可以认定的。"多数人认为反正出去以后不会有什么好出路,便签了字。也有人始终没有签字。出去以后,方知分配原则早已直插到基层。军龄长者,到边远地区县武装部;军龄短者,立即转业到地方;均控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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