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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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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审判 上部
· 序章
·第一章 共和国等待着法制(1976年之后•北京西山)
·第二章 八十年代中国的钥匙(1979年2中央政治局)
·第三章 领袖身边云集着刺客(大动乱年代•中国大陆)
·第四章 人类五分之一的控拆(1979年冬季•林案起诉组)
·第五章 未遂,来自高层的政变(1971年夏天•中国南方)
·第六章 穿过沉积的溟雾(“9•13以后•林案各关押点)
·第七章  最初的意见:秘密审判(1980年3月•北京)
·第八章 中南海打开了档案柜(1980年5月•人民大会堂)
·第九章 “虎将”今朝众生相(1980年夏•秦城监狱)
·第十章 在中央文件和法律之间(1980年6月•北京西直门)
·第十一章 审判前出示逮捕证(1980年七月•秦城监狱)
·第十二章  假若林彪黄泉有灵(1980年8月•北京诸地)
超级审判 下部
·第十三章 等待了五千年的机遇(1980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
·第十四章  在走向法庭的前夜(1980年深秋•西直门等地)
·第十五章 以国家的名义起诉(1980年11月•北京正义路)
·第十六章 法庭上不相信感情(1980年11月•空军学院军营)
·第十七章 被告身后的女人们(1980年冬•北京各地)
·第十八章  悲情人间昨与今(1980年12月•第二审判庭)
·第十九章 延长林彪之梦的人们(1980年冬•正义路一庭)
·第二十章 迎着人类眸子的宣判(1981年之春•北京及世界各都)
·第二十一章 历史曾走过法庭的边缘(八十年代初•中国大陆)
《林彪的这一生》
·《林彪的这一生》引人注目的传记
第一部分
·山乡少年
·黄埔从军
·井冈浮沉
第二部分
·闽赣建功
·破围先锋
·长征风云
第三部分
·草地波折
·陕北岁月
第四部分
·抗日首勋
·旅苏生活
第五部分
·辽沈大战
·平津战役
·南疆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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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类五分之一的控拆(1979年冬季•林案起诉组)

 

     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准备工作,终于拉开了序幕!

     1979年8月,全国“两案”工作会议在京西宾馆召开。

     京西宾馆以召开重大会议、经常有高级领导人出入而著名。宾馆内曾设有供高级首长会谈、休息和办公的房间,服务人员均通过极其严格的政审。

     这里的许多房间,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也是林彪、叶群及其几员大将经常出入的地方。林彪及其一伙乘机出逃的前几个小时,吴法宪还同邱会作约好在这里谈话。

     历史就这样开了一个极其严肃的玩笑。多少年后,中央在这里发布了对林彪反革命集团、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审判准备的机密消息。

     一位哲学家曾经说过,世上物的变化遵循着一种秩序,精神的变化也遵循着一种秩序。

     如今,京西宾馆的门牌依旧,但不同时代的两个事件究竟暗藏着什么妙机呢?

     几年后,被共和国授予将军军衔的图们,几乎是在无意中被史进前副主任叫来参加这次会议。但他一走进那红色地毯向远方伸展的长廊,他就从一个个神色严肃的中央首长、政法界人士的脸上,意识到了自己久已等待的一天已经来临。

     像孩子等待生日一样,所有的准备都将是为了这一天!

     1980年3月底,有项“绝密”等级的决定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作出。这项决定一是现在的“两案”领导小组对案子抓到底;二是中央政法委员会抓“两案”的程序,要严格按司法程序办事;三是对“四人帮”案要专门组织一个预审班子,由中央公安部负责,抽六个省的公安厅长,每个厅长带三个人;四是彭真同志讲,审判委员会主任他不宜担任,十二年没工作,不了解情况,从分管政法的角度他可以全面负责。

     多少年来,当我们来细细品味这项被许多办过此案的老人们称为“特别关键、特别重要、特别及时”的决定时,可以从中看出这是一项有关审判准备工作组织的决定。决定作出后,中央政法委员会组织专门会议进行讨论。随着讨论范围的扩大及逐步落实,人们才知道在这四条决定背后,还有一次来自于胡耀邦、彭真等领导人关于此案的热烈讨论。当我们从当年参与审理“两案”的老人的笔记、回忆中弄清讨论内容时,才真正理解三个“特别”的含义。

     〈大约在会议前分发了有关对“四人帮”的起诉书(最初稿)和材料〉

     彭真讲:我看了对“四人帮”的起诉书(草稿)和材料,没什么意见。对这帮人要有充分的估计,他们做了多少坏事?他们知道,我们不知道。所以,在预审中不能轻敌。轻敌就要打败杖。按司法程序办事,公安部要搞好预审,检察院要搞好起诉,法院要搞好审判……要通过预审先核对事实,弄清每个案犯承认多少罪行,不承认多少。在会上决定的事,要弄清谁提的方案,第一个是谁提出来的,谁办的,谁拍板的,要搞得清清楚楚。调来预审的人,一个组对付一个,人员不够还可以借调……一定要经过预审来核实,还有口供问题,法律上有证言,但我们办案一定要重证据,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定。苏联在证言问题上有沉痛的教训。只靠口供,搞了不少冤、假、错案,我们办这个案子不能同其它案子一样。只有口供没有证据不能判。

     公安部要打头阵,检察院是第二道程序,法院出来就扎实了。起诉书要拿到书记处讨论,要报中央常委批准。一定要搞好预审,时间不要搞得过死,以搞好为标准。不要匆忙。不要过早登报。

     假定“四人帮”罪行有一百条,挑重要的上二、三十条就可以了。写三五条也可以判。要按法律程序办事。公、检、法各负其责。我从管公、检、法的角度可以管,但情况不熟。彭冲同志也刚来。“两案”领导小组要抓到底。

     “有些问题牵涉到毛主席、周总理批的怎么办呢?”王鹤寿提出问题。

     “首先要把问题搞清楚。”彭真回答。

     胡耀邦讲:我同意彭真同志刚才讲的。首先,讲审理这个案件,是非常严肃、很有意义的工作。做好了全国人民会同情的。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为维护党纪国法做出典范。搞这项工作的意义不亚于写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要复杂得多。

     这件事一定要办好。只能办好,不能办坏。具体有以下几条:

     1.罪证要周密有力,人家驳不倒。最重要的是要同毛主席的错误分开。这样做,符合历史的真相。比如,江青是一贯搞逼、供、信的,毛主席一贯反对逼、供、信。1967年,王洪文、张春桥在上海拍了一部砸一个工厂的片子,毛主席看后发了脾气。不准他们演。说:把干部搞成那个样子!六十一个“叛徒集团”材料中,有很多反证材料,江青没向毛主席报告,封锁了毛主席。所以,毛主席错信了他们搞的逼、供。周总理不得不委曲求全,有时也得和稀泥。罪证要搞周全,一定要同毛主席、周总理分开。把他们的罪证搞周全才可以教育人民。

     2.对罪犯要做好分化瓦解工作。要让他们认罪伏法,要让他们中有的人能站出来讲真话。比如王洪文、毛远新、张××、汪××,他们要讲真话,对搞清这个案子非常有利,有一个叫××的,是刘少奇同志专案组的组长、彭真同志专案组副组长,知情不少,写了不少材料,这样的人出来很有好处。

     彭真插话道:分化瓦解工作很重要。他们不是铁板一块。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同王明路线作斗争时,王明很顽固,可是博古、洛甫都站出来了,很有力。要允许人家犯错误,允许人家改正错误。有人说,“二月提纲”是修正主义的,我不认为是修正主义的。而且也没有背着组织搞。周总理、邓小平同志,还有康生都知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条方针是原则,是我们党用血的教训换来的。一定要允许人家犯错误,允许人家改正错误。王明的错误造成我党苏区损失百分之九十,敌占区损失百分之百。毛主席说,纠正王明错误路线时,如果博古、洛甫不站起来讲话,问题是解决不了的。1945年“七大”时,我就不想选王明当中央委员。李立三那时在莫斯科。毛主席动员我们选,讲了分化瓦解的道理。最后我们选了王明。正因为“立三路线”有代表性,我们才选他,结果取得了团结一致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我们一定要下功夫做好分化瓦解工作。能有三分之一的人瓦解出来也好。

     胡耀邦接着讲:就是嘛,能瓦解三分之一也好!

     起义最有力量!杨得志补充道。

     胡耀邦说:分化瓦解不是逼。

     胡耀邦接着说:

     3.处理要妥善。自始自终不要在生活上搞虐待。要使我们的后代都知道我们对他们是仁慈的。可能有少数群众对我们有意见。群众有意见不要怕。有些人还可以不判。有些人放出来也不要紧。

     彭真插话:最近有两个政治局委员对我讲,一个不杀、大部不抓是审干时期讲的,林彪、“四人帮”是阴谋集团,不杀行吗?我说,杀不杀,审查清楚后再说。

     胡耀邦又说:我同意彭真同志说的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时间不要限制太死了。同意王鹤寿同志说的这个案子要多从历史的角度去考虑。判谁不判谁,书记处定不了,报政治局才能定。彭真同志挂帅,搞传、帮、带,我每次会都参加。

     彭真、黄火青、江华插话:要重视证据。

     史进前说:这个案子现在要转向做过细的工作。过去没有这样搞。过去定判刑名单,不看证据,只看两片纸,哪能行?取证、起草、预审要统一起来。

     彭真最后又讲道:

     ……起诉书应当以证据做后盾,以预审做基础。四道程序把关。公、检、法是三道关,中央领导小组是第四道。现在的起诉书不能拿出去,要把罪行列出来。……有不光是路线问题,我们是审理罪罪行的,路线问题我们管不着,公、检、法没有资格审查党的路线问题,也不应过问这个事……所以,不论取证、预审,要一条罪一条罪地查问。“四人帮”好比是一条狼,狼是铜头铁背麻杆腿。不过“四人帮”中间硬,两头软。中间硬是打着毛主席的旗号。哪两头软呢?一是毛主席没批示前搞了什么阴谋?比如刘少奇同志的案子,开始向毛主席报告,要立案审查,赶出中南海,毛主席批示不同意。以后他们背着毛主席搞审查、调查,最后搞出材料报毛主席。毛主席的责任是信了,这是好人犯错误,他们是坏人办坏事。所以,他们在刘少奇同志的问题上是诬陷、迫害、逼供。他们逼孟用潜写假材料。孟写完假材料,接着写了二十三份否定材料,他们不用,也不向上反映。毛主席的错误就是一个“信”字。首先要查清毛主席批示前他们搞了什么阴谋;二是查清他们打着毛主席旗号另有布置的事。你们审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搞。我们就是要抓两头。把毛主席的错和他们的罪行分开。

     我们过去审干时有一条方针,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当时把黄寿发也杀了,那是毛主席亲自批准的。延安时期有个黄克功的,1929年参加革命的老红军,把未婚妻打死了,毛主席批准把他枪毙了。有人说,这么老的同志,不要判死刑吧!毛主席说:那不行!八届二中全会,开除刘少奇的党籍,不要张春桥负责,他没这个资格,也不配。所以,你们查证据,搞预审,一个是毛主席批准之前他们搞了些什么阴谋,一个是背着毛主席搞了什么。这么查,就能把事卡死。

     我们的工作从哪做起呢?

     从事实做起,从调查研究做起。离开事实,谁讲也不算数。经过调查研究,有什么算什么。只有事实、实践才靠得住。林彪、“四人帮”他们搞专案,是先戴帽子,后搞材料。我们不能这样干。一定要注意三条:一是要客观,二是要全面,三是看本质。全面有两种,一是历史的全面,二是现实的全面。历史是指这个人一贯表现怎样?中国人非常怪,好的占百分之五十一就是好,坏的占百分之四十九就一切坏。这样大、这样复杂的案件,不从事实出发怎么行。希望你们搞案子的同志,要很好学习《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讲的观点办事,我们的党的问题就解决了。

     要看原始材料。

     黄火青同志!你看过原始材料没有?

     “没有。”

     江华同志你看过没有?

     “没有。”

     于桑同志你看过没有?

     “看了一点儿。”

     要有个专门班子看原始材料。现在看原始材料的同志,将来审判时可以当顾问,必须把好人办错事和坏人办坏事区别开来。谁也不可能不说一句错话,不做一件错事。有的人把几十年前讲的话拿出来用今天的眼光去批判,那行吗?几十年以前的事,谁能看得那样准?有一年在怀仁堂,×××同志讲毛主席关于“体育之研究”,毛主席哈哈大笑说:我那是带封建性、资产阶级性的东西,你还讲这玩艺。不历史地全面地看问题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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