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暂停广告播放,正和广告商调查,谢谢理解。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林彪
[主页]->[博讯文坛]->[林彪]->[第五章 未遂,来自高层的政变(1971年夏天•中国南方)]
林彪
历史论坛的相关文章
·解开林彪死亡之谜
·林彪座机坠毁探源之一
·丁凯文:也谈林彪913事件
·康庭梓:林彪座机机组人员的定性
·康庭梓:林彪座机副驾驶谈三叉戟256号黑匣子
·许寅:未被起诉的人 ──访原空五军政委陈励耘
·陈晓宁:质疑林彪"9.13"事件
·康松乔:林彪出逃座机残骸收藏始末
·王年一/何蜀:汪东兴回忆录读后感
·王年一/何蜀:"设国家主席"问题论析
·刘黎儿:大漠沉戟廿九载 林彪事件仍是谜
·访于南:从毛泽东处理"九一三"事件说开去
·汉纳姆:揭开一个中国人之谜----林彪的最后日子
·肖思科:粉碎五大谣言 知情人反复查证披露林彪真正死因
·林彪卫士长:林彪事件真相
·宋德金:"九一三"事件亲历记
·王海:我负责调查林彪座机坠毁原因
·孙一先:我向周总理汇报"九一三"飞机失事
·蔡咏梅:「我对林家无怨恨」 
·张宁:回忆林彪和"九·一三"
·张宁:专案组查不出林彪的证据
·李彦春:追踪林彪“九·一三”叛逃真相
·孙万国:古有窦娥,今有林彪
·华飞:"军事林彪"和"政治林彪"
·汪东兴回忆──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
·林彪机要秘书张云生谈林彪“一号令”
·《"571工程"纪要》及其实施
·周秉德:林彪乘飞机外逃折戟沉沙 周恩来因何嚎啕大哭
·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二十周年--林彪
·林彪是如何取悦毛泽东的?
·林彪:人民战争胜利万岁--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二十周年1965.8
·林彪的风水传说
·苏采青:关于林彪的"第一号令"
·读者“考拉”提供关于林彪“逃跑”内幕
·聂荣臻、陈毅、朱德等人揭发林彪的材料
《超级审判――图们将军参与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亲历记》肖思科著
·
超级审判 上部
· 序章
·第一章 共和国等待着法制(1976年之后•北京西山)
·第二章 八十年代中国的钥匙(1979年2中央政治局)
·第三章 领袖身边云集着刺客(大动乱年代•中国大陆)
·第四章 人类五分之一的控拆(1979年冬季•林案起诉组)
·第五章 未遂,来自高层的政变(1971年夏天•中国南方)
·第六章 穿过沉积的溟雾(“9•13以后•林案各关押点)
·第七章  最初的意见:秘密审判(1980年3月•北京)
·第八章 中南海打开了档案柜(1980年5月•人民大会堂)
·第九章 “虎将”今朝众生相(1980年夏•秦城监狱)
·第十章 在中央文件和法律之间(1980年6月•北京西直门)
·第十一章 审判前出示逮捕证(1980年七月•秦城监狱)
·第十二章  假若林彪黄泉有灵(1980年8月•北京诸地)
超级审判 下部
·第十三章 等待了五千年的机遇(1980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
·第十四章  在走向法庭的前夜(1980年深秋•西直门等地)
·第十五章 以国家的名义起诉(1980年11月•北京正义路)
·第十六章 法庭上不相信感情(1980年11月•空军学院军营)
·第十七章 被告身后的女人们(1980年冬•北京各地)
·第十八章  悲情人间昨与今(1980年12月•第二审判庭)
·第十九章 延长林彪之梦的人们(1980年冬•正义路一庭)
·第二十章 迎着人类眸子的宣判(1981年之春•北京及世界各都)
·第二十一章 历史曾走过法庭的边缘(八十年代初•中国大陆)
《林彪的这一生》
·《林彪的这一生》引人注目的传记
第一部分
·山乡少年
·黄埔从军
·井冈浮沉
第二部分
·闽赣建功
·破围先锋
·长征风云
第三部分
·草地波折
·陕北岁月
第四部分
·抗日首勋
·旅苏生活
第五部分
·辽沈大战
·平津战役
·南疆逐鹿
欢迎在此做广告
第五章 未遂,来自高层的政变(1971年夏天•中国南方)

  那场声势浩大而又神秘不已、长途跋涉而又时隐时现的旅行,并不是一场轻松愉快的旅行。毛泽东并不知道这将是一个险象环生的旅程。

     那是1971年8月,当一列一尘不染的专列从北京火车站一个不为人知的车库开出时,空气中就依稀可闻一种什么物质在燃烧时发出的焦糊味。

     人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当毛泽东的画像被请请进千家万户的时候,毛泽东还是一个有着一般人的喜怒哀乐和嗜好的人。他喜欢读古书,喜欢吃红烧肉,喜欢夜间办公,喜欢在别人的按摩之中悄然入睡……

     在他诸多的喜好中,有一项喜好多年也没有改变,即是他的旅行多数同火车联系在一起。这一点是他不同于其它国家领袖的一个习惯。他“不喜欢那上下着天、下不着地的玩艺”。他的潜意识中,火车同大地联系在一起;依靠大地,精神是充实的,人的感觉是安全的。在这种自由、宽松、流动的环境中,给他留下许多舒适安全的记忆。包括他身边的服务人员,也是从专列上给他留下记忆的。

     毛泽东的专列在那股贴近鼻息的焦糊味中驶出北京向何处而去?知道这一切的大概只有毛泽东的几个主要助手和他的安全负责汪东兴。

     在当时,毛泽东的一切均属于党和国家的最高机密。这是组织原则。同时,毛泽东也喜欢“出其不意”。此外,他一生也像普通人一样,喜爱在旅程中观赏大好山河和温故思考。

     1966年7月8日,他给还保持着夫妻感情的江青写了一封信,对他的行踪有这样一段记叙:

     “自6月15日离开武汉以后,在西方一个山洞里住了十几天。消息不大灵通。28日来到白云黄鹤的地方……”

     可以想象,任何一个超级刺客获悉此信后,即使拿着中国地图也难以走近他的身边。

     战争年代和斗争哲学,赋予这位巨人以永不丧失的警惕性。

     1971年8月16日,地处中原大地如同火炉一般炎热的江城武汉,气温已近四十度。

     入夜,不管男女老少,一律穿着短衣短裤,有点毫无顾忌地在大街在摆上躺椅、凉床和凉席。

     这时,没人注意到一列火车已驶进这座城市。

     武汉军区政委刘丰就在这天被毛泽东召见。

     毛泽东出现在武汉那个被他称作“白云黄鹤”的地方。

     毛泽东对刘丰的谈话是秘密进行的。包括随行者也未必全知。

     谈完话后,刘丰请示毛泽东本人:谈话内容是否可以向军区常委传达?

     “不忙传达,也不要告诉其他人。”毛泽东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此话后来通过复杂渠道,由北京来的一位将军秘密向其他人汇报,成为毛泽东此行的危险因素之一。

     武汉天气很热,但毛泽东在这里却住了整十天。

     这段时间,毛泽东除了找党政军负责人谈话,多数时间是在思索中度过的……

     十天之后,火车穿过长江中下游平原,秘密驶向长沙、南昌和杭州。

     此时,在东南方的土地上,只要汪东兴在那里出现,哪怕只是他的声音到达,那里就会警戒森严,铁路也是畅通无阻,任何军车、客车都得停候。

     毛泽东沿途不仅找当地各部门负责人谈话,还先后召见了华国锋、刘兴元、丁盛、许世友、韩先楚、韦国清等要员和高级将领。谈话内容一直保密。

     正当毛泽东的专列进入杭州境内时,一件意外之事正联系着的他这次秘密旅行。

     9月5日,海军政委李作鹏陪同朝鲜军事代表团到达武汉。

     身为副总参谋长,又是军委办事组的成员,同时又是国防部长、中央副主席林彪得力助手的李作鹏驾到,刘丰自然热情相迎。不过除此之外,刘丰的热情还有一个原因。或许有人认为他们是老交情,这才说对了一半,另一半与刘丰的经历有关。

     刘丰原是武汉军区的政委,是吴法宪的得意门生。武汉的那场“7•20事件”给了刘丰在林彪、江青打倒陈再道和钟汉华将军的战役中一次“建功立业”的机会。

     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和政委钟汉华被打倒,刘丰一跃而为大军区政委,与吴法宪、叶群和林彪等逐步贴近。刘丰知道李作鹏是林彪这条线上的人,所以,李作鹏到武汉,刘丰除了备酒接风,还告诉了李作鹏有关毛泽东召见时谈话的内容。这是毛泽东的谈话第一次从不正常的渠道泄漏。

     李作鹏后来在法庭上承认,听了刘丰的话,他当时至少有三个想法:

     “一、感觉到庐山会议的事还没完;二、感觉‘纲’上得比在庐山会议时更高。庐山会议讲的是路线问题,现在讲的三第‘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这就不仅仅是路线问题;三、感觉是对着林彪来的。因为毛主席有一句话,就是不同意让老婆当办公室主任,而林彪的老婆是当了办公室主任的。所以,这几条矛头是对准林彪的。这样想了以后,有些紧张。把这个问题看得比较严重。”

     李作鹏不愧是当年东北战场上林彪的参谋处长。这番理解使这个林彪门下“四大金刚”之一者,凭借特有的政治嗅觉,已感到一种不祥的兆头。至于李作鹏为之吓得梦中几次哭着滚下床来,歇斯底里地叫喊:“我要疯了!我要被抓起来,我活不长了。”等举动是否准确,暂且不论。请把注意力转到李作鹏9月6日行色沉重地陪同朝鲜军事代表团回到北京的一幕。

     下午五时,会议一结束,李作鹏将刘丰提供的毛泽东的谈话内容告诉了黄永胜。

     当晚,在去外国大使馆参加宴会的路上,李作鹏将他得知的情况告诉了邱会作。

     看来,似乎林彪的几个贴身的助手中,吴法宪成了局外人。但吴法宪此时也获得了重要的情况。

     毛泽东在各地召见党政军要人均要派专机接送,这都得经过吴法宪掌握的空军部门。据他所知,毛泽东频频召见了华国锋、刘兴元、丁盛、各市地世友、韩先楚、韦国清等人。他把这一情况报告给叶群。

     大概正当叶群想了解毛泽东谈话内容时,她在北戴河中央疗养院91号别墅的电话铃响起。是黄永胜的声音。黄永胜向她报告了李作鹏在武汉听到的一切。

     “……”叶群听后大张着嘴,半天没吭声。这无声随之变成一片紧张的空气。这时,弥漫在中国境内的那种空气中的焦糊味儿,愈加浓烈了。

     众所周知,在六、七十年代在九亿人的中国,除了毛泽东之外,再没有人比林彪更引人注目了。

     除报纸、电台新闻纪录片把林彪视为毛泽东影子之外,中国共产党“九大”的党章中,也把林彪列为毛泽东的接班人。现在毛泽东不仅在已确定的九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四届人大会议前夕,出门作这趟游说式的旅行让人感到奇怪,让人更难以弄明白的是毛泽东在谈话中明显表现出对接班人的怀疑。

     看来,要解释这一切,必须展开一年前在江西庐山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九届二中全会来看看。

     庐山,山青水秀,苍松翠柏,是令人心旷神怡的名山胜地。建国以后,它是个于无声处响惊雷的地方,而且第一次惊雷,都令人心颤不已。

     1970年8月23日,代表着全国几千万党员的一百五十五名中共中央委员和一百名候补委员云集在这里,拉开了九届二中全会的序幕。讨论对《宪法》的修改意见,然后提交给四届人大通过,是这次会议的内容之一。其中,讨论修改《宪法》的一条主要内容,就是是否设立国家主席。

     早在1970年3月8日,中央政治局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召开四届人大和修改《宪法》。同时,毛泽东提议,不考虑他当国家主席,不设国家主席。

     这个建议对不对?据法学家张友渔先生在1982年时说:“设立国家主席是我国1954年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在十年动乱不正常的情况下,把设主席的规定全取消了……本来,对国家制度来说,对内对外代表国家的国家主席是不可缺少的。”

     王德祥在《试论我国国家主席制度》中也说:“从1966年之后,由于十年内乱,国家主席被迫停止了活动,当时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同志被迫害致死。1975年修改《宪法》时,正式取消国家主席的设置,使我国元首制度处于不明确状态。粉碎‘四人帮’以后,1978年《宪法》仍然坚持不设国家主席的决定。这两部《宪法》在设置国家主席问题上的指导思想都是不妥当的,因为它要把国家主席看作一种人为结果,这就不能不给我国机构的设置带来消极的影响。”

     毛泽东提出不设国家主席,与错误打倒国家主席刘少奇相联系,与错误地得出了所有“大权旁落”的教训相联系。这是毛泽东本人晚年的错误之一。

     但这时,有一个人赞成设国家主席。

     3月9日,也就是毛泽东表态的第二天,担任重要职务的黄永胜、吴法宪就接到叶群的电话:

     “林副主席赞成设国家主席。”要他们先造舆论,扩大影响。

     接着,林彪亲自给毛泽东打电话,两次要“毛主席担任国家主席”。

     4月11日,林彪在苏州度假。苏州的景色再美,似乎也没有他设计的一切美好。已是深夜了,他把秘书叫进来,口授他向中央政治局的建议:

     一、关于这次人大是否设国家主席问题,林彪同志仍然建议由毛主席兼任。这样做,对党内、党外,国内、国外的人民心理状态适合。否则,不适合人民的心理状态;

     二、关于副主席问题,林彪同志认为可设可不设,可多设可少设,关系都不大;

     三、林彪同志认为,他自己不宜担任副主席职务。

     建议似乎是合情合理的,堂而皇之的。就是善于从鸡蛋里挑骨头的人,似乎也无缝可钻。

     可私下里,林彪的代言人叶群,却道出了一些真情。她向吴法宪说:

     “如果不设国家主席,林彪怎么办呢?往哪里摆?林彪身体差。林彪和毛主席比,相关很远,拖不过毛主席。如果在最近几年不让副主席接班,那就等于开了一张空头支票。”

     4月22日,中央政治局向毛泽东报告了林彪的建议。

     毛泽东立即批示:“我不能再作此事,此议不妥。”

     在4月下旬的一次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意味深长地讲了一个曹操的故事:

     “孙权劝曹操当皇帝。曹操说:‘孙权是要把我放到火炉上烤。’我劝你们不要把我当曹操,你们也不要当孙权。”

     尽管林彪摸准了毛泽东的脉搏,但他却不愿失去这次机会。

     此时,他连“毛主席表态我表态”的信条也忘记了。他指使在《宪法》起草小组的陈伯达、吴法宪、李作鹏,要坚持设国家主席。

     出乎林彪的意料,他的活动却遭到江青、康生和张春桥的反对。

     林彪的用意,别人不清楚,可在江青看来,这如同浅碟子装水。什么原因,这就是林彪和江青的秘密。

     此时,江青抱定一个宗旨:“设国家主席轮不上我,但你也别想占这个便宜。

     8月13日下午,一场唇枪舌剑开始了。在要不要林彪提出的“三个状语”(即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问题上,吴法宪有恃无恐地和张春桥大吵大闹。这会一直开到深夜。

[下一页]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