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博讯暂停广告播放,正和广告商调查,谢谢理解。 [发表评论] [查看此文评论] 林彪 |
| [主页]->[博讯文坛]->[林彪]->[第十四章 在走向法庭的前夜(1980年深秋•西直门等地)] |
|
中国传统历法对10月有一个美称:太阳之月。太阳,这一字眼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所谓太阳之月,大概有一种“鼎盛”的寓意包含在里面。图们不知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理解。不过,他也只有这样理解。因为他在1980年10月进而的繁忙度已达到一个“鼎盛”时期。 其实,审判的准备工作一直是在紧张状态下进行的。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审判方案既定,无形中又增添了压力。 图们这时渴望能够得到一种分身术。 后来,图们将军打开一本当时的日记,偶尔翻开其中的一页,如数家珍般地,让十多年前的一天在这里复活。 “那天早上一起床,就接到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小组办公室的电话,通知研究总起诉书。”总起诉书是根据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一伙的罪行,综合“两案”起草组的材料,准备对两个集团一案起诉的起诉书。从7月开始,这份起诉书就开始动笔。当时仅是在未确定几案起诉的情况下,多做的一手准备。 起初,总起诉书只是在“两案”的起诉书上继往开来,并没牵涉多少精力。后来在起诉书上列举受迫害者名单时,却引起了一场上名单如上光荣榜似的“竞争”。 作为许多受迫害的人,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把过去受迫害作为一种“殊荣”的心理,则是不可思议的。这项工作由当时的总政治部主任韦国清审定,报请军委批准,军队只上大军区一级的领导。中央确定一案起诉后,“两案”各起诉组便共同起草这份起诉书。担任这个总起诉书的总执笔人是王文林,后来他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图书馆工作。由他执笔,在原来两份起诉书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原来“两案”各起诉组都转入公诉的准备工作,准备为国家公诉人起草公诉词。 总起诉书起草工作也是艰难的,它涉及到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就得大家来共同研究。 图们将军在日记写道:“为此,我派了起诉组的沈家良担任联络员。沈家良是解放军恢复军事检察院后,从南京军区调来的,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一般事情他都及时准备了材料,然后我们集体研究拍板。例如,起诉书中原涉及到‘林彪、江青一伙利用毛泽东同志和党的领导的错误和失察’一类话,经征求意见,我们又反复协商,三次写上,三次拿掉。考虑到起诉书只诉罪,不涉及党的错误问题。中央‘两案’领导小组也准备了一个全面起诉书,也涉及到类似问题,后经中央批准,将这份起诉书改为党内审查报告。党内审查报告比较宽,包括罪行和错误。 “这天早上通知研究起诉书是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再一次进行逐条审核罪行。彭真参加,‘三长’会审。我让沈家良准备好材料,随后赶到正义路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小组开会。 “当时,起诉、秘书、宣传工作都已全面展开。一到办公室就有人来请示案犯在审判期间的生活保障问题。我说生活标准不能减,让对方起草个意见交办公室研究。 “此事没处理完,一些新闻单位前来要求提前介入。提前介入有个标准。鉴于住房条件限制,我们只能同意中央级的报刊和电台、电视台以及军委机关报《解放军报》记者进驻。当时《北京日报》来的记者很有意见。但这些同志对工作是负责的,进驻问题没解决,在审判林彪集团主犯时,还发了五篇报道。” …… 图们将军如同进入角色,随着当年的日记回到那平常又不平凡的一天里。 图们有条不紊地处理完分管工作,夹着公文包出现在公安部大院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办公室时,公安部副部长凌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已经坐定,彭真亲自组织会审。 截止9月初,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侦查阶段已经结束。按照一案起诉的安排,公安部已写出了起诉意见书。意见书认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六十条罪行。 图们打开起诉书稿,六十条罪行在他手中沉重得如一座山。当他把目光落在第二十八条:“康生等利用挖所谓‘内人党’,在内蒙古诬陷迫害广大干部群众、破坏民族团结”时,他仿佛感到那座山已压在了自己的心上,直到今天,他才得以弄清内蒙古人民遭受那次浩动的真相。 1968年2月4日,康生公开讲:“‘内人党’至今还有地下活动,开始可能揪得宽点,不要怕。”这样,便拉开了揪内蒙“内人党”的序幕。 接着,康生又把目光投向军队,说:“军队也有‘内人党’,这个问题很严重。”林彪一伙便借机在内蒙古军区掀起了一场挖‘内人党’的风暴。为此,谢富治也献策献力,眼睛一眨不眨地说:“‘内人党’明是共产党,暗里是‘内人党’,要把它搞掉。” 图们忘不掉随着他们的话一出口,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含恨九泉……这时,他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那是当时内蒙古军区组织部的一位科长的声音。他叫陈文章,在逼、供、信的情况下,他只好交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一面中国共产党党旗,可专案组还是说他是真反共、假检讨;还有群工部科长白云蛟,那是个有心脏病,平常也要“重点保护”的老同志,专案组也没有放过,在审讯室里不知死过几回;还有一个胃切除手术十七天的老同志,棍棒打在刀口上,血水冒着泡沫流淌在地上,那叫声真惨啊! 一阵剧痛从图们心头掠过,他从起诉书的这段文字中,看到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二个死者的冤魂就藏在这字里行间。那不是普通的文字,六十条就有六十条的不普通,丝毫没有一条会轻松。 况且这六十条是从四千零七十五卷宗、两万七千三百份材料中,从调查询问证人三百一十一人次,索取的一千零七十五份证言和证物中,从数百次提审罪犯的一百零四份供词、证词中,经过长达近十年的侦审,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所得到的!尽管如此,仍要逐条、逐字、逐句地进行复查。中国共产党人这一次一定得用老祖宗马克思的“实事求是”的教条来作办案人员的座右铭。图们明白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求是”二字。 彭真与“三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部长)聆听着每一个字句,稍有疑点,他们就会挥手叫停,然后大家商定。 当时,图们同大家都把握住一条,认定罪行一定要有证据。没有证据,证据不确实,只有一个人的口供作证或证据有矛盾的一律不定罪。 当念起诉书的人念到黄永胜在“9•13”前夕,与叶群通话阴谋策划时,自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据查,1971年9月10日,黄永胜与北戴河的叶群通话两次,分别达九十分钟、一百三十分钟,黄永胜交代是核对林彪“8•16”的讲话材料。经调查,“8•16讲话在此之前已成文下发,可见黄永胜撒谎,其中必定有鬼。但是,得不到黄、叶说话内容的证据。经过大家商定,这一条从起诉书上被拿掉了。 关于黄、吴、李、邱是不是知道,并是否参与林彪制定《“571工程纪要》,谋害毛主席和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罪行,有单方面的材料证明,这四人是知道的。 据李伟信交代:听于新野讲,林立果说:“搞《“571工程”纪要》,黄永胜他们也同意;策划南逃广州时,还安排黄、吴、李、邱一块走。 可大家复查时,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明,不是黄、吴、李、邱本人供认的。关于南逃问题,也有否定他们知道的材料。林彪案预审组专门为此进行了预审会战。 据鲁珉交代,王飞安排南逃时说:明晨五时,我们到西郊机场先打电话叫黄永胜来,同时让黄打电话叫吴、李、邱来,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由于缺少证据和证据有矛盾,这一条也从起诉书中拿掉了…… 这样的会审不知经过多少次。六十条减至五十五条,五十五条减至五十条,五十条减至四十八条。起诉书第四十八稿。四十八条再已无法删减了。在中共中央决定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一案起诉前,林彪案的起诉书已写过十六稿,到今天“三长”审稿时,联合起草的稿子又修改了二十遍。彭真最后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发出爽朗的笑声,说: “现在没什么问题了。”他环顾着工作人员几经酣战面带倦意的脸,一本正经地说:“你们要抓紧把现在的起诉书进行文字上的压缩。若能压到一万字,我落实政策时补了一点钱,可以请你们到‘全聚德’吃顿烤鸭是没问题的。” 公安部大院五号楼的一间会议室里,传出了难得的一次笑声,那笑声很高很舒畅,引得巡逻的哨兵们也放慢了脚步。图们也舒心地笑了,这是他最近一年多来第一次这样开怀大笑。 彭真也笑了。只可惜起诉书最终也没有压缩在万字以内。 起诉的进展是乐观喜人的。现在只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进行讯问。 图们刚从公安间五号楼复审结束,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他的面前。 根据早先的安排,林彪反革命集团成员中,对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文化大革命”和的林彪“小舰队”头目、空军副参谋长王飞进行公审。王飞是阴谋政变的北京方面的负责人,南边由江腾蛟负责。 但是,王飞在关押到9月份后。精神出现不正常现象,不是语无论次就是胡言乱语。在后来预审中,竟发生“司令部××贪污报刊费”之类的答非所问的事情。 王飞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中的一个重要角色。 1971年9月8日夜晚,在空军学院秘密据点里,林立果和周宇驰给他看了林彪“9•8”反革命政变的手令后,确定江腾蛟负责在南京谋害毛主席,由王飞负责在北京攻打钓鱼台。王表示:坚决保卫林副主席! 9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驰、王飞、江腾蛟便秘谋在南方炸火车谋害毛主席。 9月10日上午,王飞按林立果的授意,给黄永胜送去叶群的亲启件,并透露了毛泽东巡视南方的谈话内容。同日,从林立果、周宇驰处获得适时给黄永胜送去的林彪亲笔信:“有事时可与王飞同志面洽。” 9月11日上午秘密打钓鱼台一事,确定用“空司”人员坐卡车从两个大门同时往里冲,并到钓鱼台周围看地形。 1971年9月12日,林彪反革命集团谋杀计划失败。王飞于当晚参加周宇驰策划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会议,并召开集人连夜拟定南逃人员名单和分工编组,安排车辆集合,指使骗取武器,供南逃人员使用。阴谋败露后,王飞又布置隐匿和销毁罪证,统一口径妄图掩盖罪行。 王飞上述罪行触犯了《刑法》第九十八条、九十三条和一百零一条,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策划武装叛乱和反革命杀人罪(未遂)。按其罪行理应与其他罪犯一并起诉,开庭审判。 但现在王飞出现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精神,被告没有陈述和辩护能力,预审工作也无法彻底进行,故不能进行审判。 图们接到预审组的报告的,马上请示黄玉昆、史进前副主任,并上报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同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对王飞进行医疗诊断,防止作假。另提一应急方案。为考虑“两案”平衡,将原认定为主犯、后决定交军事法院审判的江腾蛟进行公审。
|
©Boxun News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栏目和文章由作者或专栏管理员整理制作,均不代表博讯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