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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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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审判――图们将军参与审理林彪反革命集团案亲历记》肖思科著
·
超级审判 上部
· 序章
·第一章 共和国等待着法制(1976年之后•北京西山)
·第二章 八十年代中国的钥匙(1979年2中央政治局)
·第三章 领袖身边云集着刺客(大动乱年代•中国大陆)
·第四章 人类五分之一的控拆(1979年冬季•林案起诉组)
·第五章 未遂,来自高层的政变(1971年夏天•中国南方)
·第六章 穿过沉积的溟雾(“9•13以后•林案各关押点)
·第七章  最初的意见:秘密审判(1980年3月•北京)
·第八章 中南海打开了档案柜(1980年5月•人民大会堂)
·第九章 “虎将”今朝众生相(1980年夏•秦城监狱)
·第十章 在中央文件和法律之间(1980年6月•北京西直门)
·第十一章 审判前出示逮捕证(1980年七月•秦城监狱)
·第十二章  假若林彪黄泉有灵(1980年8月•北京诸地)
超级审判 下部
·第十三章 等待了五千年的机遇(1980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
·第十四章  在走向法庭的前夜(1980年深秋•西直门等地)
·第十五章 以国家的名义起诉(1980年11月•北京正义路)
·第十六章 法庭上不相信感情(1980年11月•空军学院军营)
·第十七章 被告身后的女人们(1980年冬•北京各地)
·第十八章  悲情人间昨与今(1980年12月•第二审判庭)
·第十九章 延长林彪之梦的人们(1980年冬•正义路一庭)
·第二十章 迎着人类眸子的宣判(1981年之春•北京及世界各都)
·第二十一章 历史曾走过法庭的边缘(八十年代初•中国大陆)
《林彪的这一生》
·《林彪的这一生》引人注目的传记
第一部分
·山乡少年
·黄埔从军
·井冈浮沉
第二部分
·闽赣建功
·破围先锋
·长征风云
第三部分
·草地波折
·陕北岁月
第四部分
·抗日首勋
·旅苏生活
第五部分
·辽沈大战
·平津战役
·南疆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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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在走向法庭的前夜(1980年深秋•西直门等地)

  中国传统历法对10月有一个美称:太阳之月。太阳,这一字眼给人以无限的遐想。

     所谓太阳之月,大概有一种“鼎盛”的寓意包含在里面。图们不知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理解。不过,他也只有这样理解。因为他在1980年10月进而的繁忙度已达到一个“鼎盛”时期。

     其实,审判的准备工作一直是在紧张状态下进行的。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后,审判方案既定,无形中又增添了压力。

     图们这时渴望能够得到一种分身术。

     后来,图们将军打开一本当时的日记,偶尔翻开其中的一页,如数家珍般地,让十多年前的一天在这里复活。

     “那天早上一起床,就接到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小组办公室的电话,通知研究总起诉书。”总起诉书是根据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一伙的罪行,综合“两案”起草组的材料,准备对两个集团一案起诉的起诉书。从7月开始,这份起诉书就开始动笔。当时仅是在未确定几案起诉的情况下,多做的一手准备。

     起初,总起诉书只是在“两案”的起诉书上继往开来,并没牵涉多少精力。后来在起诉书上列举受迫害者名单时,却引起了一场上名单如上光荣榜似的“竞争”。

     作为许多受迫害的人,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把过去受迫害作为一种“殊荣”的心理,则是不可思议的。这项工作由当时的总政治部主任韦国清审定,报请军委批准,军队只上大军区一级的领导。中央确定一案起诉后,“两案”各起诉组便共同起草这份起诉书。担任这个总起诉书的总执笔人是王文林,后来他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图书馆工作。由他执笔,在原来两份起诉书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原来“两案”各起诉组都转入公诉的准备工作,准备为国家公诉人起草公诉词。

     总起诉书起草工作也是艰难的,它涉及到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就得大家来共同研究。

     图们将军在日记写道:“为此,我派了起诉组的沈家良担任联络员。沈家良是解放军恢复军事检察院后,从南京军区调来的,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一般事情他都及时准备了材料,然后我们集体研究拍板。例如,起诉书中原涉及到‘林彪、江青一伙利用毛泽东同志和党的领导的错误和失察’一类话,经征求意见,我们又反复协商,三次写上,三次拿掉。考虑到起诉书只诉罪,不涉及党的错误问题。中央‘两案’领导小组也准备了一个全面起诉书,也涉及到类似问题,后经中央批准,将这份起诉书改为党内审查报告。党内审查报告比较宽,包括罪行和错误。

     “这天早上通知研究起诉书是根据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再一次进行逐条审核罪行。彭真参加,‘三长’会审。我让沈家良准备好材料,随后赶到正义路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小组开会。

     “当时,起诉、秘书、宣传工作都已全面展开。一到办公室就有人来请示案犯在审判期间的生活保障问题。我说生活标准不能减,让对方起草个意见交办公室研究。

     “此事没处理完,一些新闻单位前来要求提前介入。提前介入有个标准。鉴于住房条件限制,我们只能同意中央级的报刊和电台、电视台以及军委机关报《解放军报》记者进驻。当时《北京日报》来的记者很有意见。但这些同志对工作是负责的,进驻问题没解决,在审判林彪集团主犯时,还发了五篇报道。”

     ……

     图们将军如同进入角色,随着当年的日记回到那平常又不平凡的一天里。

     图们有条不紊地处理完分管工作,夹着公文包出现在公安部大院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办公室时,公安部副部长凌云、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已经坐定,彭真亲自组织会审。

     截止9月初,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侦查阶段已经结束。按照一案起诉的安排,公安部已写出了起诉意见书。意见书认定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六十条罪行。

     图们打开起诉书稿,六十条罪行在他手中沉重得如一座山。当他把目光落在第二十八条:“康生等利用挖所谓‘内人党’,在内蒙古诬陷迫害广大干部群众、破坏民族团结”时,他仿佛感到那座山已压在了自己的心上,直到今天,他才得以弄清内蒙古人民遭受那次浩动的真相。

     1968年2月4日,康生公开讲:“‘内人党’至今还有地下活动,开始可能揪得宽点,不要怕。”这样,便拉开了揪内蒙“内人党”的序幕。

     接着,康生又把目光投向军队,说:“军队也有‘内人党’,这个问题很严重。”林彪一伙便借机在内蒙古军区掀起了一场挖‘内人党’的风暴。为此,谢富治也献策献力,眼睛一眨不眨地说:“‘内人党’明是共产党,暗里是‘内人党’,要把它搞掉。”

     图们忘不掉随着他们的话一出口,多少人家破人亡,多少人妻离子散,多少人含恨九泉……这时,他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那是当时内蒙古军区组织部的一位科长的声音。他叫陈文章,在逼、供、信的情况下,他只好交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一面中国共产党党旗,可专案组还是说他是真反共、假检讨;还有群工部科长白云蛟,那是个有心脏病,平常也要“重点保护”的老同志,专案组也没有放过,在审讯室里不知死过几回;还有一个胃切除手术十七天的老同志,棍棒打在刀口上,血水冒着泡沫流淌在地上,那叫声真惨啊!

     一阵剧痛从图们心头掠过,他从起诉书的这段文字中,看到一万六千二百二十二个死者的冤魂就藏在这字里行间。那不是普通的文字,六十条就有六十条的不普通,丝毫没有一条会轻松。

     况且这六十条是从四千零七十五卷宗、两万七千三百份材料中,从调查询问证人三百一十一人次,索取的一千零七十五份证言和证物中,从数百次提审罪犯的一百零四份供词、证词中,经过长达近十年的侦审,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所得到的!尽管如此,仍要逐条、逐字、逐句地进行复查。中国共产党人这一次一定得用老祖宗马克思的“实事求是”的教条来作办案人员的座右铭。图们明白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求是”二字。

     彭真与“三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部长)聆听着每一个字句,稍有疑点,他们就会挥手叫停,然后大家商定。

     当时,图们同大家都把握住一条,认定罪行一定要有证据。没有证据,证据不确实,只有一个人的口供作证或证据有矛盾的一律不定罪。

     当念起诉书的人念到黄永胜在“9•13”前夕,与叶群通话阴谋策划时,自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据查,1971年9月10日,黄永胜与北戴河的叶群通话两次,分别达九十分钟、一百三十分钟,黄永胜交代是核对林彪“8•16”的讲话材料。经调查,“8•16讲话在此之前已成文下发,可见黄永胜撒谎,其中必定有鬼。但是,得不到黄、叶说话内容的证据。经过大家商定,这一条从起诉书上被拿掉了。

     关于黄、吴、李、邱是不是知道,并是否参与林彪制定《“571工程纪要》,谋害毛主席和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罪行,有单方面的材料证明,这四人是知道的。

     据李伟信交代:听于新野讲,林立果说:“搞《“571工程”纪要》,黄永胜他们也同意;策划南逃广州时,还安排黄、吴、李、邱一块走。

     可大家复查时,这些都不是直接证明,不是黄、吴、李、邱本人供认的。关于南逃问题,也有否定他们知道的材料。林彪案预审组专门为此进行了预审会战。

     据鲁珉交代,王飞安排南逃时说:明晨五时,我们到西郊机场先打电话叫黄永胜来,同时让黄打电话叫吴、李、邱来,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

     由于缺少证据和证据有矛盾,这一条也从起诉书中拿掉了……

     这样的会审不知经过多少次。六十条减至五十五条,五十五条减至五十条,五十条减至四十八条。起诉书第四十八稿。四十八条再已无法删减了。在中共中央决定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一案起诉前,林彪案的起诉书已写过十六稿,到今天“三长”审稿时,联合起草的稿子又修改了二十遍。彭真最后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发出爽朗的笑声,说:

     “现在没什么问题了。”他环顾着工作人员几经酣战面带倦意的脸,一本正经地说:“你们要抓紧把现在的起诉书进行文字上的压缩。若能压到一万字,我落实政策时补了一点钱,可以请你们到‘全聚德’吃顿烤鸭是没问题的。”

     公安部大院五号楼的一间会议室里,传出了难得的一次笑声,那笑声很高很舒畅,引得巡逻的哨兵们也放慢了脚步。图们也舒心地笑了,这是他最近一年多来第一次这样开怀大笑。

     彭真也笑了。只可惜起诉书最终也没有压缩在万字以内。

     起诉的进展是乐观喜人的。现在只需要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告进行讯问。

     图们刚从公安间五号楼复审结束,一个新的问题又摆在他的面前。

     根据早先的安排,林彪反革命集团成员中,对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文化大革命”和的林彪“小舰队”头目、空军副参谋长王飞进行公审。王飞是阴谋政变的北京方面的负责人,南边由江腾蛟负责。

     但是,王飞在关押到9月份后。精神出现不正常现象,不是语无论次就是胡言乱语。在后来预审中,竟发生“司令部××贪污报刊费”之类的答非所问的事情。

     王飞是林彪反革命集团中的一个重要角色。

     1971年9月8日夜晚,在空军学院秘密据点里,林立果和周宇驰给他看了林彪“9•8”反革命政变的手令后,确定江腾蛟负责在南京谋害毛主席,由王飞负责在北京攻打钓鱼台。王表示:坚决保卫林副主席!

     9日下午,林立果、周宇驰、王飞、江腾蛟便秘谋在南方炸火车谋害毛主席。

     9月10日上午,王飞按林立果的授意,给黄永胜送去叶群的亲启件,并透露了毛泽东巡视南方的谈话内容。同日,从林立果、周宇驰处获得适时给黄永胜送去的林彪亲笔信:“有事时可与王飞同志面洽。”

     9月11日上午秘密打钓鱼台一事,确定用“空司”人员坐卡车从两个大门同时往里冲,并到钓鱼台周围看地形。

     1971年9月12日,林彪反革命集团谋杀计划失败。王飞于当晚参加周宇驰策划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的会议,并召开集人连夜拟定南逃人员名单和分工编组,安排车辆集合,指使骗取武器,供南逃人员使用。阴谋败露后,王飞又布置隐匿和销毁罪证,统一口径妄图掩盖罪行。

     王飞上述罪行触犯了《刑法》第九十八条、九十三条和一百零一条,犯有积极参加反革命集团、策划武装叛乱和反革命杀人罪(未遂)。按其罪行理应与其他罪犯一并起诉,开庭审判。

     但现在王飞出现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精神,被告没有陈述和辩护能力,预审工作也无法彻底进行,故不能进行审判。

     图们接到预审组的报告的,马上请示黄玉昆、史进前副主任,并上报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同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对王飞进行医疗诊断,防止作假。另提一应急方案。为考虑“两案”平衡,将原认定为主犯、后决定交军事法院审判的江腾蛟进行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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