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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凯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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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心理状态与茉莉的心理状态以及其他
·一个积极面对生活的家庭 (访欧散记之一)
·王先生的肺腑之言与张小姐的慷慨陈词(访欧散记之二)
·准流浪汉看到荷兰洋妞诡谲的目光(访欧散记之三)
·自行车文化蕴涵的社会生态(访欧散记之四)
·性交易合法化与性泛滥的正反逻辑(访欧散记之五)
·法国社会党总部在哪里(访欧散记之六)
·面对十缕冤魂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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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正面评价人民文革的意义
·洛杉矶演讲会上关于社会民主主义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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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兵器交战的追杀效应与文革一代的集体噤声
·中国人心变坏过程之探究
·请面对事实,请积德--致某网名的公开信
·世纪大谎言怎么登上《北京之春》的大雅之堂
·从陈果仁、黄永新等到杨先生女儿的判案--我对美国陪审团制度的深度质疑
·摒除体制内伪文革史、澄清体制外偏颇观点,重建真实的文革史--在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第一届年会上的书面发言
·一、共产党御用文人伪文革史之针砭
·二、体制外偏颇观点之澄清
·三、“人民文革” 命名质疑之解释
·过入境关的思虑与对策--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
·民间电台里的声波和见闻--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二)
·华叔和林昭寰意见的分歧以及我的见解--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三)
·与“长毛” 同台作街头演讲--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四)
·拜访刘慧卿-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五)
·从“革马盟” 到“社会民主连线”-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六)
·空手而归与满载而归--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七)
·中国社会民主党给海内外同胞的新年献词
·敦促中国共产党给予“右派分子”及其家属赔偿书
·中共政权与中国社会的现状及中国社会民主主义者的任务
·一、不同的领导人面对不同的世界
·二、中共新一代领导人新的统治术
·(一)、放松浅层自由;扼制深层自由
·(二)、收缩专政防线、扩大政治基础、强化镇压手段
·(三)、收买精英阶层、制造表象繁荣、煽动民族狂热情绪
·三、共产党政权的绝症--贪腐
·(一)、反贪更贪的怪圈
·(二)、中共官僚的“合法”贪污
·(二)、中共官僚的“合法”贪污
·(三)、中共官僚的变相贪腐与异常心态
·(四)、共产党官僚贪腐的最高段位
·四、共产党上层的僵化与中下层的黑社会暴力化
·五、极度分裂的社会
·六、社会民主主义者任重道远
·中国社会民主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财务工作报告
·中国社会民主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公开信
·坚定清醒的意识、务实审慎地工作--中国社会民主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组织发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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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民主党致杨建利博士的慰问、致敬信
·中国社会民主党第二次访问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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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国内秘密党部三名领导人来港参加会见一事给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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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脉络之简述
·社会民主主义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十问简答之一)
·社会民主主义由谁创立(十问简答之二)
·社会民主主义的主要源流有哪些(十问简答之二)
·社会民主主义产生于怎样的历史背景(十问简答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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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与奥运--国内秘密党员四封来信及刘国凯的回复
·从纽约州长斯必策辞职说起
·奥运的政治化与奥运圣火传递仪式的不光采来由
·“愤青”对王千源的围攻类似哪种文革?
·海外传统民运的尴尬与困境--送走杨建利博士后的多重思绪
·超级政治化的北京奥运
·刘国凯对国内社民党员有关震灾观点的回应
·政治化的奥运与超级政治化的北京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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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造反派与三种人 宋永毅


   今年已经是文革发动四十周年了,但是某些历史的真相却不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水落石出,相反是越来越云山雾罩,扑朔迷离,甚至在人们的记忆中面目全非。文革中的造反派问题就是此类中的一例。而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这本二十余万字的《人民文革论》,正恐怕是目前为止的第一本有关造反派研究的难能可贵的专著。它由亲身经历了文革造反运动的海外民间文革研究学者刘国凯先生在每天的勤苦劳作之余、潜心数年才写成,令人感慨万分。在国凯兄的研究中,我不仅看到他的对对象研究的系统和认真,还看到了他追溯历史真相的执著。因此,也在阅读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写下了自己的长篇随想为“序”。
   造反派已经被妖魔化
   在今天大多数中国人的集体记忆中,恐怕“造反派”已经成了文革罪孽的两个最重要的集体记忆之一:上层是“四人帮”,下层则是“造反派”。在某种程度上,造反派成了诬陷、阴谋和暴力的抽象代名词,承担着文革中所有罪恶的大半责任— 因为在人们的记忆中,即便是林彪、“四人帮”的罪恶,最终也是通过他们的造反派“爪牙们”去具体执行的。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这类错误的历史记忆并不是发生在没有经历过文革的年轻一代的脑中,相反却大多是在文革的亲历者身上;而这些亲历者们,又大多是文革后话语权的主要掌握者,例如中共老干部、社会名流、教授学者乃至今天的文革研究者。他们的回忆录,控诉书乃至研究文章都不约而同地助长了这一错误记忆的广为流传。
   这一集体记忆的“失忆”,首先表现为记忆内容的时空倒错。一般而论,造反派萌生於和刘少奇、邓小平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作斗争的1966年8-9月,形成和壮大於毛泽东公开号召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后的1966年10-12月。其主要特点,是一个反对本单位、本地区的党政当权派的激进的群众组织。因为毛泽东的支持和利用,在1967年1月以后它迅速全国发展,乃至人人“咸宜维新”,打出造反的旗号。但是1968年8月以后,造反派作为一个群众运动的派别已经被毛泽东及其追随者们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后抛弃,以后长期处于受整的地位。但是不少人的回忆中,竟然把造反派诞生前的“受迫害”的账也算到了“造反派”的头上。最典型的例子有:1966年6-7月间,刘少奇、邓小平为了抢滩文革的主导权,以“中央”的名义转发过多达7-8个指导运动的文件,如《关於东北地区文化大革命运动情况的报告》,《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意见和部署>》和《中共中央批转河南省委关于郑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培育镇压学生革命运动的经过和处理情况的报告》等等。在这些文件中,刘邓不仅提出了在大学生和高中生中抓1%“右派学生”的指标,还在全国范围内抛出一大批中央和省市级主要在文化宣传部门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头面人物”。例如,在中央一级,有中宣部副部长周扬、文化部副部长林默涵、文化部副部长兼文联副主席夏衍等等当时文化界的主要领导。仅在中南地区,被他们以中央的名义点名批判的就有广东省作协副主席、《羊城晚报》副总编辑秦牧、中山医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柯麟、副书记兼副院长刘志明、武汉大学校长李达、副校长何定华、前党委书记朱劭天、武汉市文化局党委书记程云、文联副主席武克仁、湖南省文联副主席康濯、河南省郑州大学党委书记王培育、副校长、省社联主席郭晓棠、广西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陆地,等等。可令人遗憾的是:在这些受害者今天的回忆录中,读者竟然可以读到他们受到的是“造反派”的迫害。而客观的历史真相是:那时“造反派”还没有出世。迫害他们的,恰恰是从中央到地方中共各级组织和他们操纵的“革命群众”。再如,1966年夏天从北京到全国的“红色恐怖”,主要是以中共高干子弟为代表的中学“老红卫兵”和各地保守派红卫兵的所作所为,但是不少研究文章里竟一概称之为“造反派”的罪行。
   这一扭曲了的集体记忆,还表现为对记忆对象内延的无限扩大。具体而言,“造反派”成了一个集恶势力之大成的记忆公约数,文革中林林总总的害人者,从文革初期的党委、工作组以及他们操纵的“革命群众”;“红八月”里的老红卫兵;1967年“一月风暴”中进入革命委员会的干部、军队和群众的代表,1968年建立的工宣队和军宣队;此后在“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中制造冤错假案的专案组,甚至林彪军人集团和“四人帮”集团的成员,都毫无例外地归入“造反派”的阵营。其结果是文革中错综复杂的政治迫害现象被简单化了,迫害的主要制造者--中共的集权制度和国家机器的罪责被轻描淡写了,而文革中群众运动的一翼—造反派却被妖魔化了。在文革后许多社会名流的回忆和控诉中,甚至巴金老人的回忆录里,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混淆迫害者的现象。1966年7月初,巴金刚在杭州作为参加了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返回上海,立刻被当时的上海市委指示作协指令他“参加运动”,随即立刻被他们组织的“革命群众”大字报打入了“牛棚”。以后巴金老人便长住“牛棚”十年,历经了“革命群众”— 造反派 — 专案组— 工宣队-- “四人帮”集团成员几十次的的大会批斗。然而,在他晚年有名的《随想录》中,对形形式式的迫害者们用的也常常只是一个简单的“造反派”的符号。
   提出上述集体失忆现象,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为造反派“平反”的政治诉求。更不是要掩盖文革中造反派组织及其个人确实参与了的任何错误和罪恶。而是表明我们今天严肃的历史研究的态度:对造反派和文革中的任何历史派别和现象,既不能美化,也不能丑化,更不应当简单地妖魔化。历史,尤其是文革这样风云际会、瞬间变幻的历史事件是极其复杂的。而澄清历史真相,纠正流行的记忆偏执却正是我们任何一个严肃的历史研究者的责任。
   集体失忆的主要原因来自中共的误导
   追溯上述错乱的集体记忆,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种。其一是一些在1966年运动初期就被打倒的社会名流,因为长期身处“牛棚”,对“桃花源”外的群众运动已经分不清什么“造反派”,“保守派”和“专案组”。因为文革结束后的主流媒体上对“造反派”的一片讨伐之声,自然也就把整他的“革命群众”和“专案人员”也当作了“造反派”。巴金和不少文革前的高级知识分子在他们晚年回忆录中的混淆,大概都属于这一类的错误。其二是一些中共老干部和社会名流,虽然心知肚明整他们的其实是毛泽东或刘少奇为代表的“党中央”,但又无法向最终又带给了他们荣华富贵的“党”发作,心中又对文革中批判过他们的群众有气。便就自然地紧跟党已经定下的官方口径,把所有的罪责全部推在犯上作乱的“造反派”头上。其三,也是最重要的原因,还是文革后官方舆论误导的结果。1976年10月以后的中共,尤其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重新执政的中共老官僚集团,既不想否定文革实际上最大的罪魁祸首毛泽东,又不想承认造成文革的制度性的原因(比如承认他们都曾经是发动文革的支持者)--其逻辑结果就必然要积极寻找替罪羊。在中共上层,当然是林彪和“四人帮”;在社会下层,就是“造反派”。这里仅举一例便可以借一斑而观全豹:如果你检索一下自1976年10月到1983年的《人民日报》,便会发现竟有260篇把“造反派”作为文革最大的罪孽来批判的社论和理论文章。至于把“造反”作为一个罪恶的公共贬义词的文章,共有1229篇之多!换句话说,在中共的中央党报上,每天便至少有一篇丑化造反派的文章,更遑论数以千计的地方性的官方报刊、电视电影里对造反派描述的简单化和脸谱化了。
   论及官方对造反派问题的蓄意误导,就不能不提及在1976年年底后全国范围内的“揭、批、查”“四人帮”帮派人物的运动,和1980年到1982年中共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期间,审判了百余名在全国范围内较为著名的造反派领袖的事件 (如果连同地方的审判,恐怕至少有数万人之多)。毋庸违言,这些人中确实有一部分积极参与了“四人帮”的帮派活动的,如上海的徐景贤、王秀珍等人;也确有一些是触犯了刑律的坏人。但是,邓小平、陈云为代表的中共老官僚集团侧重要清算的却主要是他们在文革初期的“造反行为”,乃至明眼人一瞥间便可以洞悉这些中共老官僚的公报私仇的阴暗心态。例如,被判重刑的不少人只是学生造反派的领袖,例如北京的“五大红卫兵领袖”聂元梓、蒯大富、韩爱晶、王大宾和谭厚兰。其中除谭厚兰因癌症后期而没有起诉外,其余四人一律被判15至17年不等的重刑。毫无疑问,这些“领袖们”在文革中都犯有极大的错误、有的甚至是罪行。但对比判他们的重刑和起诉他们的罪名,却令人啼笑皆非。例如,在对他们的“起诉书”和“判决书”里,人们都可以读到他们在文革初期(1966-1967 年)“积极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重要罪责。而一个简单的历史常识却是:在文革初期根本就不存在一个“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只有“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在号召“造反”。而无论是邓小平还是陈云,都是这个党中央的一员,都是对发动文革的纲领性的文件《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投了赞成票的!另外,1979年中国便有了新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新的《刑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本法自一九八零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实施以前的行为,如果按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不认为是犯罪的,使用当时的法律、法令、政策”。毫无疑问,造反在文革初期完全是一种合法行为,完全无罪可定。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刑法》中还明确规定了追诉的“时效性”。在中共1982年起诉他们1966-1967年的造反行为时,时间已经过去了13-14年,其实已经没有了法律上的追诉的“时效性”。而这些学生造反派领袖其实从1968年起便被毛抛弃,自当年的“清理阶级队伍”到1971年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中,长期处于被监禁状态。他们根本没有也无法和70年代中后期才形成的“四人帮”的活动有什么关联。
   邓小平等人对他们的定罪还带有很大的私人挟嫌报复的阴暗心理。例如,在对聂元梓的起诉和定罪中特别突出了她对当时的北大学生,邓小平儿子邓朴方和女儿邓楠的迫害。事实上,聂并没有参与任何直接的迫害活动,只是在1967年1月全国第一个写大字报要打到邓小平的人。而邓的儿子邓朴方在文革初期,也还是一个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曾经策划过在北大的高干子女中组织类似“红卫兵”的秘密组织“贫协”,鼓吹“高干子女掌权”论,也担任过系里的文革委员。他的被抓和在自杀中摔坏了腿其实和下面的派性斗争有很大关联。邓小平无法找到和追究和他儿子自杀的直接有关者的刑事责任(因为是自杀而不是他杀),便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倒了其实与此事无关的,但公开写过大字报要打到他的聂元梓的身上。可见他个人的挟嫌报复的阴暗心理和作为一个政治家气量的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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