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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馬克思、恩格斯堅與社會民主主義者相區別
十九世紀七十年代中期,當巴黎公社的硝煙業已散盡,當英國大資產階級政府終究不得不逐步放寬選舉權的財產限制時,也就是社會民主主義正式登上歐洲社會舞台的時刻。然而比這還要早二十幾年,也就是在四十年代末的時候,馬克思、恩格斯已自稱社會民主主義者和社會民主黨人了。1849年9月,馬、恩還在倫敦組建了“社會民主主義德國流亡者委員會”,馬克思自任主席。不過,奇怪的是,到了七十年代上半期,馬克思、恩格斯又拒不承認自己是社會民主主義者了。這是為什麼呢﹖原來是在1848年歐洲革命普遍失敗以後,歐洲大陸進入了一個政治反動時期。更為尖銳的無產階級革命的主張很難公開亮出旗號。而民主主義的旗幟尚可通行。於是,馬克思、恩格斯採取了這個策略,否則,就“只好在某個偏僻地方的小報上宣傳共產主義,只好創立一個小小的宗派,而不是創立一個巨大的行動黨了。”
然而,馬克思、恩格斯內心對社會民主主義是深懷戒心的。在惡劣的形勢過去後,他們就拒不承認自己是社會民主主義者而稱是共產主義者了。理由是“當時在各個國家裡那種根本不把全部生產資料轉歸社會所有的口號寫在自己旗幟上的人自稱為社會民主主義者。”馬克思、恩格斯決意要與這些人相區別。馬克思分析社會民主派是這樣產生的“無產階級的社會要求失去革命鋒芒而獲得了民主主義色彩,小資產階級的民主主義要求失去了純政治的形式而獲得了社會主義的色彩。這樣就產生了社會民主派社會民主派的特殊性質表現在它要求民主共和制度並不是為了消滅兩極,即資本和僱用勞動,而是為了緩和資本和僱用勞動的對抗並使之變得協調起來,是以民主主義的方法來改造社會。但是這種改造始終不超過小資產階級的範圍。”恩格斯則補充說:“而我們的利益和我們的任務卻是要不斷地進行革命,直到把一切大大小小的有產階級統治消滅掉,直到無產階級奪得國家政權。對於我們來說,問題不在於改變私有制,而在於消滅私有制。不在於掩蓋階級矛盾,而在於消滅階級。不在於改良現存社會,而在於建立新社會。”在這裡,馬克思、恩格斯已將自己與社會民主主義的區分點指明為﹕社會民主主義是“以民主的方法來改造社會”,而他們則是主張用“革命”和“消滅”的辦法。兩者之間涇渭分明。
馬克思、恩格斯多麼希望能出現真正的無產階級政黨去不斷地進行革命,去進行一連串的“消滅”。那麼,這個政黨的名稱應該叫什麼呢﹖當然應該叫“共產黨”。1848年2月馬克思、恩格斯出版了《共產黨宣言》。3月,又撰寫了《共產黨在德國的要求》。“共產黨”這個無產階級的先鋒隊組織似乎呼之欲出,然而卻又始終難產。無論是存在於1847-1852的“共產主義者同盟”還是1864-1876年的“國際工人協會”都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政黨組織。終於,在七十年代後期和八十年代,歐洲各國的工人階級政黨像雨後春筍般地建立起來了。可是,它們都不叫“共產黨”,幾乎都叫社會民主黨。這無疑使馬克思、恩格斯感到失望和尷尬。不過事情又給了他們一個下臺的台階。因為儘管這些黨都對《共產黨宣言》所主張的暴力革命避而不談,卻又都把實現生產資料公有制的訴求寫在自己的旗幟上。於是,馬克思、恩格斯鬆了一口氣(特別是恩格斯,因為馬克思已於1883年去世)。恩格斯說:“現在情況不同了,這個詞(指社會民主主義)也許可以過得去。雖然對於經濟綱領不單純是一般社會主義而直接是共產主義的黨來說,這個詞還是不確切的。然而,對真正的政黨來說,名稱總是不完全符合的。黨在發展,名稱卻不變。”(恩格斯在講了這段話的次年去世)。最後一句話表明了一個遲暮老人對未來所存的一份期盼。他多麼希望這些黨掛“社會民主主義”之名行“共產主義”之實啊。是的,黨在發展,名稱卻不變。只是其發展趨向與馬克思、恩格斯曾經期盼的漸行漸遠了。它們愈來愈遠離了共產主義,愈來愈匯集到日見寬闊的社會民主主義潮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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