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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凯文集
·附录三、从广州、深圳到纽约—我的故乡在远方
·附录四、黄稼昌老师,我不再记恨您
·作者简介:
<人民文革论>(人民文革丛书卷四)
·序--造反派与三种人 宋永毅
·论人民文革--为文革四十周年而作
·附录 三年文革与两条线索
·文革造反运动与文革造反派之评析-为文革三十五周年而作
·附录一:湖北工人造反派领袖胡厚民的法庭陈述
·附录二: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对胡厚民反革命案进行公开审判情况(节录)
·文革浩劫,谁是制造者、谁是蒙难者
·论文革前夕中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和社会冲突--兼与王绍光先生商榷
·论文革中反政治歧视反政治迫害的民众斗争-为文革三十五周年而作
·鲜血凝成的价值-评杨曦光力作《牛鬼蛇神录》
·附录 “造反派”公案未了,杨曦光,你不能走
<历史潮流--社会民主主义>
·小引
·第一章、資產階級在民主革命中的兩重性
·第二章、資產階級的頑固導致社會革命和馬克思主義產生
·第三章、馬克思主義在歐洲工人運動中不居指導地位
·第四章、馬克思、恩格斯堅與社會民主主義者相區別
·第五章、社會民主主義的源頭
·第六章、第二國際的建立─馬克思主義與社會民主主義的交集與分歧
·第七章、伯恩斯坦主義與米勒蘭入閣事件─社會民主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的激辯
·第八章、馬克思主義的極端─列寧主義
·第九章、社會民主主義從理念到现实-走向执政2
·第十章、從社會民主主義到民主社會主義─理念的更新與發展
·第一節、社會黨國際的《法蘭克福聲明》─社會民主主義重新結集後的政治宣言
·第二節、英國工黨“國有化”情結探討
·第三節、德國社會民主黨在意識形態上新的開拓和貢獻
·第四節、民主社會主義的改革舉措─政府干預
·第五節、民主社會主義的改革舉措─社會保障、福利制度
·第六節、民主社會主義的改革舉措─工人參加管理
·第七節、瑞典社會民主黨的不懈探索
·第十一章、“歐洲共產主義”的來源與去蹤
·第十二章、东欧共产党的改宗与重生
·第十三章、三民主义--中国版的社会民主主义
·第十四章、歷史潮流豈可阻擋
·結語
·後記
续作
·对天安门“扭送”事件的另类思索--“勇士”亦应反思
·“凑热闹”下的任意臧否、扭曲历史
·那兰性德网友:诚恳地请您一起来唱这首歌
·赵燕案,美国的种族歧视与中国的政治歧视
·我所亲历的中国族内歧视和美国的种族歧视及其他
·《百元捐款 人道援助》募捐、送捐报告表 (刘国凯制)
·《百元捐款 人道援助》受捐情况一览表(刘国凯制)
·茉莉,我有文革光荣感!而你中了中共御用文人的奸计
·伪劣的中共文革史与误入歧途的民间文革反思
·没有文革史何来文革反思
·中国社会民主党代表团访问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纪实
·我从自己的经历体认发动维权斗争的空前壮举及其他
·“十年动荡”社会状况之列表概述
·柏林大会上与我有关的一些情况--不得不作的澄清
·我的心理状态与茉莉的心理状态以及其他
·一个积极面对生活的家庭 (访欧散记之一)
·王先生的肺腑之言与张小姐的慷慨陈词(访欧散记之二)
·准流浪汉看到荷兰洋妞诡谲的目光(访欧散记之三)
·自行车文化蕴涵的社会生态(访欧散记之四)
·性交易合法化与性泛滥的正反逻辑(访欧散记之五)
·法国社会党总部在哪里(访欧散记之六)
·面对十缕冤魂的沉思
·请不要给外界不友善的人士以笑料--致高寒、余杰、廖亦武等会友的公开信
·无可沟通的偏执--读“也谈‘人民文革’”有感
·在洛杉矶文革40周年演讲会上的发言
·一、共产党对文革的处置术--变造历史和禁止研究
·二、为什么缄默失语
·三、文革之解析
·四、共产党否定的是哪个文革?
·五、对负面评价人民文革的几点商榷
·六、正面评价人民文革的意义
·洛杉矶演讲会上关于社会民主主义的发言
·历史不可变造、公理岂容践踏(修订稿)
·冷兵器交战的追杀效应与文革一代的集体噤声
·中国人心变坏过程之探究
·请面对事实,请积德--致某网名的公开信
·世纪大谎言怎么登上《北京之春》的大雅之堂
·从陈果仁、黄永新等到杨先生女儿的判案--我对美国陪审团制度的深度质疑
·摒除体制内伪文革史、澄清体制外偏颇观点,重建真实的文革史--在中国自由文化运动第一届年会上的书面发言
·一、共产党御用文人伪文革史之针砭
·二、体制外偏颇观点之澄清
·三、“人民文革” 命名质疑之解释
·过入境关的思虑与对策--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
·民间电台里的声波和见闻--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二)
·华叔和林昭寰意见的分歧以及我的见解--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三)
·与“长毛” 同台作街头演讲--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四)
·拜访刘慧卿-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五)
·从“革马盟” 到“社会民主连线”-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六)
·空手而归与满载而归--赴香港出席文革40周年座谈会集锦(之七)
·中国社会民主党给海内外同胞的新年献词
·敦促中国共产党给予“右派分子”及其家属赔偿书
·中共政权与中国社会的现状及中国社会民主主义者的任务
·一、不同的领导人面对不同的世界
·二、中共新一代领导人新的统治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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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新、高冠仲、曹显庆,下一个美国警察枪下的华人冤魂将会是谁?

一、拒捕--开枪滥杀的永恒理由

   

   1995年,16岁身材瘦小的华人少年黄永新在自家后院玩玩具枪时被邻居报警。警察如获重案警报似地荷枪实弹掩至,突然冲入黄家。小永新不知发生什么事情,吓得乱跑没听警察喝令。一名体形庞大的警察冲上去,左手揪住小永新的后领,象老鹰抓小鸡似的把他提离地面,然后右手持枪对着他的后脑扣动板机。小永新16岁的年华就此被毁灭。而纽约司法机关判定他该死,因为他拒捕。开枪打死他的警察无刑事责任。

   1997年,加州华人工程师高冠仲醉酒后在自家门前的人行道上舞弄一根扫把柄,形似打中国功夫。邻居以其所为会危害他人而报警。警察又是如临大敌般地荷枪掩至。警察喝令高冠仲停止舞棍。高不听,继续打他的中国功夫。警察遂开枪将其击毙。加州司法机关判定他该死,因为他拒捕。开枪打死他的警察无刑事责任。

   这一次轮到密西根州的曹显庆拒捕该死了。

   拒捕?怎么拒捕?小永新用玩具枪拒捕?用后脑拒捕?检察官为警察辩护说,那玩具枪太逼真,警察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在几公尺的近距离上,警察竟分辨不出那枪是真是假,还算什么警察?即使分辨不出,但警察已绕到小永新身后,并把永新的小身躯擒拿在手,他还能拒什么捕?小永新已根本不能对警察的生命造成任何威胁,可是,警察仍要取他16岁的性命。

   高冠仲拒捕。他为什么要拒捕?他犯了抢劫、强奸、杀人的大罪吗?没有。他只是酒后失态而已。他犯得着“拒捕”吗?而且,他有拒捕的能力吗?就凭那一根扫把柄,能抵御两名警察的真枪实弹吗?对一个并无任何刑事犯罪前科,仅仅是酒后失态手中只有一根扫把柄的人,警察没有任何理由去伤害他,而且可以轻而易举地制服他。即使开枪。也只能是朝天开枪警告,实在不行顶多只能击伤其脚部,可是警察竟朝其要害开枪,直取其性命。

   曹显庆拒捕。警察说他有枪,先开枪击伤警察。故警察作正当防卫将其击毙之。听起来真是理直气壮。不过,请问这一幕谁见到?在没有任何人证的情况下,检方又没有提供任何充足的物证以证明警察所受枪伤系由曹所击发,(击伤警察之子弹、曹枪板机上的指模、警察伤口之检查--枪口与伤口之距离等等)这如何能定曹拒捕之罪。

   事实上,警察之掩至系专为取曹性命而来。美国的一般华人皆知自己所处地位,大多在政府官员和警察面前谨慎言行。象曹显庆这样竟敢在社会福利局大员面前咆哮如雷并断然不允他们把孩子带走,这在华人之中确属罕见。好个“胆生毛”的华人!这还了得?岂能由他猖狂?非得让他付出代价不可!于是,怒不可竭的警察们以最快速度直扑曹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破曹家玻璃门,继而击毙了“拒捕”的曹华人。曹华人是怎么拒捕?总得向公众作个交代。这不必担心,很简单。既然黄永新是用玩具枪、用后脑来“拒捕”,高冠仲是用扫把柄“拒捕”,那么设定曹华人“拒捕”的具体动作对于警察们来说实在是驾轻就熟。更何况警察这一次极为顺当,他们在击毙曹华人后在曹的住处搜到两把手枪。太好了,这华人不就是用这手枪来“拒捕”的吗?对于竟敢用枪来拒捕的人当然是格杀勿论了,

   不错,以上所述只是笔者的推论。这推论尽管有着充足的逻辑依据。但推论不可以用以定警察诬陷和滥杀无辜之罪。然而,现在的问题是,警察已以其单方说词定了曹显庆“拒捕”袭警之罪,检方已采纳警察之说词并裁定曹显庆该死!

   仅仅是因为“拒捕”,警察就有权开枪把人打死。可是我们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有哪个白人用玩具枪、用扫把柄之类的东西“拒捕”会被警察格杀的。因此,我们实有必要探究在这因“拒捕”而遭警察开枪击毙的后面所隐藏的东西。

二、自由神脸上的污垢--民主世界中最恶劣的警察暴行

    毫无疑问,美国是个民主国家。这曾经使所有生活在专制社会中的人们无限向往。然而,当我们在这个国度中生活稍久后,就会洞悉,这个国家的民主权利或曰政治权利是向所有人开放的,但对于某些少数族裔人士来说人身权利是没有保障的。这个没有保障与其政治制度无关而来自于一种社会偏见和不良习惯势力--种族歧视。而本应是保护民众的警察队伍恰恰就是这种偏见和势力麇集的大本营。

   种族歧视曾经深重地加诸在非洲裔身上,并且至今仍挥之不去。而近十几、二十年来则愈来愈多地加诸在亚裔、尤其是华裔的身上。种族歧视若只是存在于社会个体之间,那为祸还比较有限。问题严重的是它更经常体现为警察对少数族裔的暴行。这种暴行又往往得到警察部门甚至司法部门领导阶层的包庇、姑息乃至纵容。

   1991年洛杉基的“金恩”事件,有录像带作证,集体狂殴黑人的警察们竟仍获无罪,这荒谬错乱的判决终究导致一场暴动。1997年纽约某局警察在拘捕行动中抓错了人,在受到抗议后不但不放人反而对无辜者进行凌虐,用木棍插入黑人工程师路易玛的肛门猛搞,致使路易玛身体受到严重摧残。1999年纽约的“迪亚络事件”,警察们向一位手无寸铁的疑犯狂射四十几枪。事后查明,这位被打成蜂窝般的“疑犯”实际上是个毫无前科的善良黑人青年。

   美国不少地方,如新泽西州,警察们长期以来专门在高速公路上拦截少数族裔的驾车,并任意加诸罪名大开罚单。对此笔者亲身领教过。1995年笔者在新泽西9号公路上被警车突然鸣笛拦下,警察诬指笔者超过一辆子虚乌有的校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开具一张大罚单。(笔者曾为此写了一篇“新州驾车蒙冤记登于世界日报家园版上)直到1998年由于该州警察在一次的拦截诬告行动中光顾了一位黑人议员,才使恶行爆光受到调查。

   至于少数族裔尤其是华裔遭到警察辱骂殴打的事件更是无时无之,见诸报端的只是冰山一角。不但是一般的劳工群众,连某些有身份的华人也难以幸免。家住纽约曼哈顿中城豪华区的黄一立老教授的遭遇便是典型事例。黄老先生高龄七十八,来美近半个世纪,是国际著名刑事鉴定专家李昌钰的亲姐夫。1997年某日,由于邻居投诉天台积水问题,警察前往处理。警察叫门时,黄老先生年迈体衰,开门慢了一些,警察进门后就对这样的一个老人掐颈、拳打脚踢,并施背摔动作把他扔到地上。至使黄老先生遍体鳞伤,送往医院急救。

   美国警察对少数族裔的暴力行为在国际民主世界中是极为突出的。它对善良百姓的伤害极大。而且可以说精神伤害还要大于肉体伤害。因为民众在受到歹徒侵害时,可以反抗,可以报警。但在遭受警察暴力时则无可反抗。并且在遭受之后还会无处申诉乃至继续遭到诬陷。精神上往往处于极度沮丧、悲凉甚至分裂的地步。

   我们批评美国存在着极其严重的侵犯人权的警察暴力,并不否认美国是个民主国家。但承认美国是个民主国家并不见得就要为之隐讳缺点,无视乃至否认其警察暴力的存在。有些民运朋友为了取得美国对中国民主运动的支持就不愿或不敢对美国社会的种种问题予以批评是缺乏公理观和自信心的表现。

   我们批评美国社会的弊病与抨击中共政权的专制是性质不同的两码事。我们抨击中共是要终结它那反民主的专制制度,从根本上对它进行改造。我们批评美国是在肯定它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希望它更加完美。美国以种族歧视为基点的警察暴力使它那举世闻名的自由神象蒙上了污垢。如果我们肯定美国的民主制度,就应该为清除这些污垢尽一份心力。

三、华人同胞,我们自己就没有责任吗?

    美国自建国之日起就基本确立了民主体制,然而这个民主只是对白人而言。黑人不但处于政治上无权,而且人身都处于毫无保障的地位。经过多少代黑人的坚持奋斗,经过多少年白人有识之士的努力争取,黑人的处境才不断有所改善。林肯总统甚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而黑人处境的大幅度改善是在二战之后,尤其是六十年代以后。

   当我们来到这新大陆,得以亲眼目睹事实时,不得不承认,黑人处境的改善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他们自身的努力。洛杉基“金恩事件”若非黑人群起抗争,案件岂能得到重审?(后发展为暴动则应受到谴责和制裁)1994年布朗士黑人少年安东尼因把球打到警察头上而被警察扼死,若非黑人组织多次数千人示威,那警察怎会被判刑,市政府怎会赔偿400万?1997年路易玛事件,若非黑人团体组织万人示威,原来似已逃脱审判的警察怎能终究被推上审判台,市政府也怎会应允赔偿900万之钜?

   反观华人被警察枪杀事件,杀人警察都行若无事大模大样。市政府给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也很少。高冠仲是否有赔偿,不见诸报端。黄永新只赔了40万。为什么会这样?最关键的原因是华人的抗争力度太微弱。高冠仲事件发生在加州,那里的华人有没有举行示威行动,纽约华文报纸未见报导。而纽约关于黄永新的每一次示威请愿活动,我是几乎无一缺席地参加。在哥伦布公园、在容闳小学会议厅、在布鲁伦地检处门前......。尤其是那次在地检处门前的示威,我动员了我的太太、儿子,我的兄弟姐妹、侄儿、侄女,还有我儿子的同学去参加。在几十人的示威人群中,我们这一群体就占了几分之一。事情的糟糕正是由于我们一个群体就占了如此之大的比例。不难想象,如果我们这十几人只占示威人群的百分之一,乃至千分之一,那案件的审判结果将会大相径庭。

   在纽约三个华埠,以侨领自居的人士少说也有数百。可是在示威中只有几人到场。示威行动经常由亚裔反暴力联盟发起。我观察到在示威队伍中跑前跑后,情绪最为激昂的组织者是七、八位韩国青年。这些年来尚未听说过有韩国人被警察打死。可见他们都是激于义愤而来。相比之下,我们华人相差何其远矣。

   1998年印尼发生惨绝人寰的虐华暴行。我在众多热心朋友的共同努力下发动、组织、领导了纽约地区华人的几次示威行动。给印尼种族主义者以当头棒喝。在示威过程中我曾联系黄永新的家人参加,但不得要领。尤其是后来一次筹备为印尼华人少女黄依塔举行的烛光追悼会(黄依塔因准备出国到联合国作证致被印尼暴徒奸杀身亡),我写信传真和打电话给黄永新家人(黄永新二姐接电话)请他们参加。我甚至向他们讲明我无党无派(那时是),和我曾多次以一个普通华裔民众的身份参加过黄永新血案的抗议集会,希望她们能本着天下华人互相关心的心情,本着维护我们华人合法权益的宗旨来参加集会。黄的二姐在电话中含糊其词,结果是她们一个也没来参加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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