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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一月革命”
(六) “一月革命”
就在“经济主义”的轩然大波刚趋平伏的同时,另一场风暴又骤然席卷全国,这就是所谓“一月革命”,又称“一月风暴”,“一月夺权”。所不同的是,“反革命经济主义”发自于群众内心,而“一月革命”来源于毛宗派的策划、号召。 一月初,毛宗派已向效命于他们一些“造反派”组织授意夺权,但公开的号召则迟至一月二十二日。是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权”。社论说:“几个月的反复和曲折,一场场惊涛骇浪的阶级斗争暴风雨,深刻地教育了广大革命造反派。他们越来越明白了,革命之所以受挫折,原因不是别的,只是因为印把子没掌握在自己手里”。并指出夺权是“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伟大号召”。
无疑,“夺权”是毛所策划的这场运动的关键。要把一批刘、邓分子和其他不称心的干部逐出领导阶层,若一个个地撤职罢免,将不胜其烦,阻力也大。不如先来个“夺权”,让他们统统“靠边站”,再成立新的领导机构,让合心意的干部进入其中,于是该清洗者也就此一笔勾销了。
然而,事情的发展往往不是预想的那么简单。精于权术的毛也未能料事如神,运动之一发而不可收,始于此时。
一月中旬,夺权之风已呼啸于北京城。一月十四日石油学院“大庆公社”等组织夺石油工业部的权,而后,石油学院“北京公社”等组织起而杯葛。化工学院“按十六条革命造反队”夺化工部的权,成立“临委会”,稍后,“红色战斗兵团”等组织成立“革命生产委员会”与之抗衡,实行反夺权。一月十六日,煤炭工业部机关“革命造反联络站”宣布夺该部的权,二十一日,“煤炭系统夺权委员会”也宣布夺权,双方激烈争执。一月十七日,“医大红旗公社”、“机关红色造反团”等几个组织夺了卫生部的权。但“北医八、一八”、部机关“革联站”将其斥之为“假夺权,真反扑”,双方摩擦日炽,以致发生武斗。
这种情况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或许毛宗派已注意到这一点,便在<人民日报>一月二十二日社论中大声疾呼要“革命派大联合起来夺权”,然而事情并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
张春桥、姚文元是毛的心腹,他们本欲把上海搞成一个夺权样板让各地仿效。可是上海搞得并不理想。尽管“文汇报”已于一月三日夺权,“解放日报”已于一月五日夺权,舆论工具业已控制,但局势仍然不能完全驾驭。一月十五日已有一些组织宣布夺权,被张春桥劝阻。按张的说法,上海夺权经过了五次,于二月五日才告成功,几为全国之末。其间还发生“上海市大专院校红卫兵革命委员会”(简称“红革会”)这一卓有成绩的“造反派”组织夺权受阻,愤而炮打张、姚事件。尔后“红革会”被瓦解。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张春桥在上海搞夺权后成立了“上海人民公社”。公社成立宣言中有这样一段话:“上海人民公社是在毛泽东思想的领导下,撤底打碎已被反革命修正主义篡夺了专政权力的国家机构,全新创造无产阶级专政的地方国家机关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它的组织原则是毛主席教导的民主集中制……它的领导成员,在上海自下而上的全面大夺权取得胜利后,由革命群众按照巴黎公社原则选举生产。在目前则由个革命造反组织协商推举组成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它是革命群众组织,人民解放军驻沪负责人和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革命领导干部三结合的临时的过渡性的权力机构,行使公社的领导权。”这段文字闪烁着耀眼的火花,使人不禁感到“一月夺权”是一场名符其实的革命。由革命群众按照巴黎公社原则选举公社领导机构的成员。这是政治上多么巨大的改革!由此所生产的领导机构当然会截然区别于过去的官僚体制了。如果这一切都能付之现实的话,那人们对毛发动这场运动的目的自应作另一种解释。谁若还把毛策划夺权评判为清洗异已的手段,那就必然会受到正义舆论的一致遣责。然而,可惜的是,这一切都没有实现。正如毛曾经说过的:“纸上的东西并不等於现实的东西。”这一切只是偶尔出现在纸上的漂亮文字罢了。
这段令人憧憬的宣言始终未能变成事实,原因何在呢?是客观条件不允许,也是由于这种夺权的方式根本不可能奏效。文革前业已相当严重的官僚化倾向的确要改革,但改革决不能以这种荒唐粗暴的方式来实现。张春桥把这段漂亮的言辞写进宣言里,或许是他自己的想法,也可能是转达毛的意向。究其根由无非是:一,用以装潢门面,欺骗人民;二,出于政治上荒唐的幻想。相比之下上海市以前一种可能性大。过多的猜测是多余的,不如从以后的一系列的事实去着手分析,事实胜于雄辩,它必将把我们带到先前的结论跟前--“夺取”是为了清洗!漂亮的言辞是用以掩饰实质。
二月二十三日,“上海人民公社”易名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巴黎公社原则烟消云散了。
省市的夺权以山西为最早(1.12),而高潮出现在一月下旬。如:
青岛1.22夺权
广东1.22夺权
广西1.24夺权
贵州1.25夺权
江西1.26夺权
湖北1.26夺权
云南1.26夺权
陕西1.27夺权
黑龙江1.31夺权等等。
在所有夺权的省市中除上海、黑龙江、山西、山东、贵州能相对稳定下来并继而成立“革委会”之外,其他都陷入旷日持久,愈演愈烈的纷争中。然而在那五个能成立“革委会”的省市之中,除上海外其他一、二年后又出现反复,尤其是山西,直至六九年“九大”以后还惊扰不休,以至中央不得不下达“七、二三”布告进行弹压。
为什么那五个省市能相对稳定下来呢?是因为夺取的“造反派”组织联合体能控制局势,而所以能控制局势,则全仗军队支持。请看事实:
山西1.12夺权中,山西省军区第二政委张日清(第一政委由省委第一书记、省长卫恒兼任,是被攻击的走资派)直接参与夺权(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一月二十八日才发出军队支左命令,此时军队还是处于不介入状态)。据张本人说:“革命派哪里需要,我就到哪里支援,随叫随到,”“我们对一些专政的要害部门和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实行军事管制,或者派出少量部队值班,日夜巡逻。”“在有些反动势力嚣张的单位,我们派出武装部队同本单位的革命领导干部和革命群众组织一起,进行夺权斗争。”其后,张任山西省革委会第一副主任。
山东于二月三日夺权并成立革命委员会。“二.三”大会有全副武装的驻军参加。省军区司令员童国贵与会并发言力表支持。其时,夺权者有一个颇有力量的对立面----山东省工人革命造反联合总部。该部曾袭击已被夺权派掌握的公安厅,捣毁档案室,劫走秘密档案。全靠驻军力量,才将其弹压。省革委会成立后,济南军区司令员杨得志为第一副主任。
黑龙江省夺取,省军区司令员汪家道全力支持。早在六六年八、九月间,黑龙江两派斗争已非常激烈。人多势众的“八八团”、“红旗军”、“荣复军”力保李范五(省第二书记)等一批黑龙江省委干部,打六六年三月初调任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的潘复生。“红色造反团”反之。“八八团”甚至抄了潘的家并将其关押起来。后来全仗驻军直接出面弹压,把“荣复军”打成反革命组织,将“八八团”派瓦解,局面才得以稳定。省革委会成立后,汪任第一副主任。
贵州一月二十五日“贵州无产阶级革命派总指挥部”夺权告捷,至二月十三日成立省革委会。其间,贵州省军区第二政委李再含是重要角色(第一政委由省委第一书记贾启允兼任,已被打成“走资派”)。夺权对立面是有相当力量的“红卫兵”、“赤卫军”、“工人纠察队”、“工人敢闯团”。由于直接出动军队对其进行镇压,逮捕其为首分子,再伴以强大的政治攻势,才将其瓦解。省革委会成立后,李遂为正主任。
上海由于张春桥系毛之亲信,又兼中央文革副组长,上海驻军必给予支持无疑。
毛既讲过“党指挥枪”,又讲过“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或许也是他的辩证法之妙吧。不同的时候,可以用不同的药方。这些革委会显然在相当程度上仗军队的威力。还有一点就是,大多地方显要干部跻身其中。如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山东有王效禹,山西有八届中委、副省长刘格平,上海有张春桥,只是贵州稍缺。无怪乎二月十日<人民日报>又有了新调门,发表社论“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斗争的一个好范例”。社论说:“黑龙江省夺取的基本经验就是:革命造反派团结省委内执行毛主席正确路线的主要负责人和人民解放军主要负责人三位一体,联合夺权”。“三结合”一说首先出于此。于是乎“无产阶级革命派大联合夺权”变成了“三结合的夺权”。不难想象,在夺权后成立的领导机构中,三者并存,那么,在几十年官龄的大干部面前,在威风凛凛的军方头目颜下,革命群众组织的头头将置于何种地位呢?不言而喻!当然,这些都是很正常,很自然,只是毛宗派曾大肆鼓吹的,建立巴黎公社式全新的无产阶级政权的堂皇高论又作何解释呢?如果说文革前的政权机构己官僚化,需要改革,那么经过毛宗派的这番改革后,已是法西斯化了!社会主义民主更远地离开了神州大地。
除那五省市夺权“成功”外,余者皆蹶,原因何在?在这些省市中,有的是军方不与夺权者合作;有的是军方与之合作并也对反对势力实行了弹压,但得不到中央的承认。前者劳而无功,其原因自明,至于后者,为什么也不为毛宗派认可呢?这里我们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有在新成立的省市革委会中,其主要负责人是为毛宗派放心的人物方可。山西刘格平与刘少奇是素有不合。据说当年刘少奇指示六十一人自首出狱时,唯刘格平拒绝执行并斥责之。文革前刘格平久受压抑,身为中央委员,却只位居副省长。此时起用刘格平,山西安矣。山东王效禹文革前曾任省副检察长,在本省的派系倾轧中,屡处逆境,被贬为青岛市副市长,如今起用他,必尽忠无疑。黑龙江潘复生,本曾为毛所嫌,五八年因“右倾”被解职,但其在近年表现颇能获得毛的欢心。三月十六日,中央文革对黑龙江革委会代表讲:“你们应当让潘复生同志挂帅,他是省委书记中较好的。十一中全会上,他坚定支持左派,当时为左派说话的没有几个……当时潘复生与刘邓路线斗争比较坚决”。潘能任黑龙江革委会主任,盖源于此。至于贵州李再含,在党内根甚不深,大概由于能搞掉李井泉的得力下属贾启允也勉为凑合了。还有上海张春桥,众所周知无庸赘述。基于此理,安徽1.26夺权中,虽获军方支持,镇压了反对派,控制了局势,但毛宗派并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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