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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宁可再等一百年,不让战火烧我家—漫谈中俄军事演习
·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人间天堂已成人权地狱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中国已无共产党——改革开放30周年述评
·政府当流着什么样的“道德血液”?
·我所悲兮在远道——访美心潮之一
·谁是“新土改”的受益者?
·杨佳长久地令我们感动
·胡佳不是罪犯,胡温才是罪犯
·用情意温暖黑暗----记一次软禁
·谁将把西藏推向独立?
·杀死了杨佳,毒死了共产党
·海外民主运动应该调整思路
·中国律协:“最中国”的“NGO”?
·晓波祖桦被传讯,共产党要提前清场?
·《零八宪章》的缘起和产生
·《零八宪章》催生一个新中国
·中国,你与我有什么相干?——一个西藏喇嘛的证词
·谁将毁灭法轮功
·邓玉娇案的要害是回避强奸
·解读刘晓波以煽动颠覆罪被捕
·唯有宪章倾社稷:从民运、维权到宪章运动----在中国宪政民主化研讨会上的口头发言
·上海当局为何能“拒虎于国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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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女检察官:法官看着办!

   
     有一次我出庭为一个涉嫌贷款诈骗的当事人辩护,出言有点不谨慎。我说:这个案子其实一句话就能讲明白,贷款手续不规范是银行制度有空可钻(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忙操作),到期未还钱是违约,因此本案是纠纷,不是诈骗。女检察官气地五官挪位,象杨子荣一样敲着桌子大喊: 我们公诉人代表国家,辛辛苦苦办了半年案子,这个律师拿了人家的钱,一句话就想将罪犯开脱,今天究竟怎么判,法官你看着办吧!
     

原告律师:追加人大当被告

   
      有一位村民参加选举村委会的大会,突发脑溢血死亡,其亲属委托律师将主持会议的干部和未选出的村委会告上法庭。我对诉讼主体提出异议:干部是履行职务,村委会尚未选出,怎能成为被告?谁知对方律师突然提出申请,要追加市人大常委会为被告,法官当场气得差点晕过去。
     
     

法律工作者:申请律师回避

   
     法律工作者是基层一种特殊的“律师”,一次我为了一个农村亲属的离婚案在乡下开庭,对方代理人是位法律工作者,核对完出庭人员身份后,法官征求双方意见,这位法律工作者说,我申请对方律师回避,因为他是对方当事人的表哥!
     

党委书记:为什么不向党委汇报?

   
     97年我代理了某乡镇6户村民状告村委会土地承包案,因为判决迟迟不下,村民到青岛上访。忽一日,这个镇的党委书记带人找到司法局,局长把我叫去。书记大人问我:你就是那个代理村民告村委的律师?
      我说:是。
      书记:你到我们镇办案为什么不到党委汇报?
      我大惑:律师独立办案,为什么要去你那儿汇报?
      书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下去办案都到我那去打个招呼,就你律师特殊?搞乱了农村你负得起责任?
      我:负不起。可.......
      局长:可什么?这次汲取教训,以后下去都到李书记那里去,他们招待所的菜很不错嘛。
      从此以后,我每次下乡到那个乡镇和公检法一个待遇,在党委招待所免费就餐。
     

老板与教授:把疑犯和警察分开

   
     北京某刑法教授几年前下海时,因涉嫌犯罪被关押了一年,出狱后自撰了一本大部头著作,主要研究如何防止警察刑讯逼供,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从设立律师在场制度、提讯全程录像、到落实沉默权等等,内容详尽而具体,有关部们却不予理睬。无独有偶,笔者的一位企业家朋友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入狱,关押一年之久,因证据不足经法庭审理被无罪释放。这位老板不但没有申请国家赔偿,相反自带10万元支票来到看守所捐款。看守所长叫来局长,这位老板说:我不要赔偿,我自己出钱请你们在审讯室里设一道铁栅栏,象电影里一样把警察和人犯分开。
      公安局是否接受了这笔钱不得而知,但这家看守所确实设立了铁栅栏,从此,人犯被提讯时鬼哭狼嚎的声音大大减少了。
      教授的提议因没有可操作性而的不到落实,老板的办法却让疑犯人身权利受到了保护,真让人感慨万千!!!
   

农民:风雪中那个苍老的背影

   
     那年我还在胶东的一个小县城执业,一个星期天,我正在律师所值班,一个60多岁的老农民进来,要我代书一份告其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的状子,我用了10分钟将诉状写好,交给老人。老人一个字不识,满怀狐疑地问:这就行了?我说,没问题,你只要把它交到法院,法官肯定让你儿子给你交钱交粮。老人要交诉状费,我说:免了吧,你没人赡养已很困难,再说今天我休息,算我提供援助。老人千恩万谢地走了。
      几个月后,天气已冷,有一天我踏着积雪到所里上班,同事告诉我有个农村老头在楼下等我半天啦,叫他上楼也不肯。我猛然想起蹲在楼下门洞外的老人有些面熟,赶紧下楼。原来正是找我写状子的老农民。
      “老大爷,你找我么?”
      老人也认出了我,冻僵的双手紧紧抓住我:“好人呀,你的状子帮我打赢了官司,法官判那个不孝之子给我交了药费、交了粮食。”
      我也很高兴:好啊,上楼来吧,楼上暖和。
      老人说:“不了,我打了两条鱼,送给你尝尝。你写状子不收费,我过意不去呀。”说着从自行车上卸下一条编织袋,里面装着两条白鲢鱼,每条十几斤重。
      “那来的鱼?”我非常吃惊。
      "我在黄山水库打的,打了一天就治了这两条。"
      天哪,这么冷得天,老人到水库打鱼,还骑车100多里顶风冒雪送来,就为了一张没要钱的状子!
      我连连说:老大爷,使不得,使不得呀,我不能要您的鱼。
      老人竟生了气:“我提上去怕弄腥了你们办公室,在下面等了你半天,你还要再让我驮回去?”
      我无言以对,老人骑车走了,苍老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风雪之中。我看着脚下那一袋白鲢鱼,眼泪流了下来。
      这是我毕业很多年以来第一次流泪,我的亲爱的父老乡亲啊,为了这风雪中的馈赠,我永远也不敢背叛你们!
   

资本家的律师:200元钱赎买良心 

    
    我给一个民营企业家担任法律顾问,这位老板每年给我不菲的薪金。我当然也勤奋工作,以尽职责。2003年冬天,这个企业出现了两例工伤事故,由我出面解决,因为我极端右倾,老板非常不满,年底的薪金都没有发给我。
      那是个飘着风雪的寒冷的下午,老板突然来电话,要我赶到某市人民医院办理受伤职工的出院手续。我赶到医院时,公司人事部的江主任、工会的汪芳主席已经到了。他们已经跟伤者家属初步拟定了一个一次性补偿30000元的协议,伤者是个不到20岁的农民工,满脸稚气,他在施工时从五层楼房上摔下来的,高位截瘫,根本不能下床。他的父亲,是一个憨厚、老实地说不出话来的农民。我悄悄将江主任拉到一边,说:"这样处理是不合法的,这个职工正常赔偿不会低于20万元,这点钱太少啦。"江主任说:"这是老板定得价。"我说,"谁定得也不行,签了也没有效力。"我又对汪芳女士说:"你是工会主席,应该捍卫职工利益呀。"汪芳不情愿的说,"我再跟老板说说。"转身打电话去了。一会儿汪芳把电话给我:"老板要跟你说话。"我接电话:
      老板:怎么回事?
      我:老板,30000元太少了,就算能签下协议,因为违反法律、显失公平,协议也是没有效的呀。
      老板略略不快:要你去就是把关嘛,协议无效我要律师干什么?
      我一时激动:可内容不由我决定,这关怎么把呀。
      老板沉默一会儿:我们职工太多,保险又入不起,赔偿太多公司只能关门。这样吧,再加两万,手续一定要办好,除了问题你这个律师可要负责呀。
      我还想解释,老板已经挂了电话。那一刹那间,我真想跟他解除顾问合同!
      我对那两个来自菏泽的农民父子说:“我跟老板说了,再给你们加两万赔偿费,你们写个声明,保证今后不再向公司主张权利,行不行?”
      那个老农民感激得紧握着我的手连连说:“好人哪,好人哪。我们一家都不会忘记你呀。”
      我的心理一酸,赶紧背过脸去。我在心里狠狠的骂自己:你的一个主意将使人家永远丧失依法赔偿的权利,你究竟在干些什么缺德事呀。
      江主任结算医疗费回来,我和汪芳用车送这父子俩去车站,我汽车门口,我悄悄地在那个伤残孩子的口袋里塞了200元钱。汪芳见了,鄙夷的冷笑。
      我想起鲁迅先生塞给人力车夫的那一把铜元,我的这200元钱是什么意思?我不能回答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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