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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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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第一辑 沦陷的故乡
·儿时边河
·草莽暮色
·铁血家国
·祖父在我心中
·父亲
·驱散心头恐惧的阴霾
·少年如歌
·同学少年都不赖
·泪洒人间四月天
·春水温柔
第二辑 荆棘编成的王冠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写给未来的律师们
·被告的滋味
·我们来到了松花江上
·辩护律师眼中的“杜丘”
·地狱之门
·律师生涯中的若干个瞬间
·律师的操守
·律师,一个危险的职业
第三辑 司法之癌
·有法不依,中国司法之癌
·案件汇报,叫我如何信任你!
·法官何以成土匪?
·法官为匪与媒体为娼
·法官的良知
·悲情尸检 ——黄静遗体解剖鉴定侧记
·忌日里的愤怒——纪念黄静辞世一周年
·蒙上眼睛的司法女神
第四辑 绝望的归途
·纪念毛泽东:被背叛的誓言
·农民,谁把你抛弃?
·与死亡擦肩而过
·被击毙的“民主”
·脸皮比肚皮更厚——评陈水扁先生的获胜文告
·足寒伤心,民怨伤国
·土地私有与权利保障
·从南都之难看报人的宿命
·人命如草不关天——从11.24到12.23两起特大灾难事故看媒体表演
·谎言包装下的无耻构陷————评解放日报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
·公共知识分子:本来是羊,却被弄成狼的模样 ——驳檀香山客
第五辑 雪夜读书
·独立斜阳数过人-读王怡
·爱一面红旗在风中飘扬———我读槟榔
·谁使英雄休入彀?——我看《柳如是别传》的著述意旨
·民族秘史的另类解读——读十年砍柴《闲看水浒》
·代后记:大狗小狗都有叫的权利
续辑
·油菜花开遍地黄_____一位朋友的童年经历
·中国宪政之路:分权与迁都——听贺卫方先生讲宪政
·“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现状和命运——由王海云律师皈依佛门所想到的
·我们是人类的孤儿
·小说:人在狱中
·个人主义与黄金高案件
·开在胸前的小白花--悼紫阳
·绝怜高处多风雨——我读《袁氏当国》
·又是清明泪婆娑——纪念黄昭辞世一周年
·焦国标“卖国”与冼岩的板子
·从师涛案看司法专横 —对师涛案一审判决书的法律分析
·冤狱是怎样炼成的——盘点大陆司法“细节上的魔鬼”
·郭国汀律师,我为你扼腕可惜
·风物长宜放眼量 ——兼答归宇斌先生
·独立的主张——再答归宇斌先生(修正版)
·最可恐惧的冷漠——谨以此回复小乔
·红领巾与下跪
·“善行”何以成“罪行”?——评龙泉市公安局关于林樟旺案的起诉意见书
·刑事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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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余,你就是国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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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说《物权法》的“狐狸尾巴”——谈“非法”财产的保护问题
·献给“六四”的成人礼——解决“六四”问题的法律思考
·魂归何处?——悼念黄菊去世
·律师法修改:别把律师当异类
·审判和谐——朱虞夫父子案件旁听侧记
·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
·为自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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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龙案律师辩护记(续)
·脱光了衣服的流氓政权——有感于李和平律师被绑架殴打
·送包老
·沧州铁狮——郭起真案件辩护散记——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一)
·重案背后——杨天水案件辩护散记 ——我为中国“政治犯”当律师(二)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铁窗遗韵——师涛案件代理散记——我为政治犯做律师之三
·农民工之歌(真实版)
·新《律师法》制造“鸟笼律师”
·我愿陪张青去上访
·株连无辜、赶尽杀绝的广州天河法院
·为谁绝食为谁雄?——献祭的郭飞雄
·人是他自身认同的价值--我看范美忠
·大陆粪青都是猪么?
·胡主席是人民的爹?
·在被监控的日子里
·杨佳案:黑幕重重的“审判”——解读杨佳案件法院判决
·“三个至上”的政治神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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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背后的道德构陷——评麦田的《二桃杀三士》


     麦田先生的文章《二桃杀三士,方舟子、王怡、张远山之争》将论争三方——方舟子、王怡、张远山分别判为:“狂士”、“伪士”、“女士”,其中,对方先生的评判,虽然立论过于单薄,但想必方舟子本人也不会反对,方舟子本来就是以“狂”驰名,他以一个生物学博士的学历背景敢在自己完全陌生的经济学、法学、神学等诸多领域向权威挑战,打人家的“假”,难道还不够“狂”吗?
     麦田对张远山 “女士” 的评价虽然语近刻薄,且对女权主义者有些不公,但基本上是层面意义上的事实判断,虽然没有点到要害。其实,张远山的毛病并不仅仅在于他的狭隘、小气,而是他的恶劣、恶毒,由于张文奇长奇臭,许多读者只是看了上半部分,张文的下半部分完全陷入了嫉妒、猜测、诬陷、诽谤的泥潭,由个人幽怨发展到人格诽谤。实事求是的讲张远山即使其行可赦,其心亦可诛。不知为什么对更为恶毒的后半部分麦田先生却轻轻放过。
     如果说对方舟子、张远山的评价虽然是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总体上还算“以事实为根据”,对王怡的评判,麦田先生完全背离了客观、公正的立场,暴露出公正面具后面的道德构陷。
     麦田先生给王怡的评价是“伪士”,伪士者,伪善之士也。不难看出,这是三个评价中唯一含有道德评判的判断。
     王怡何以成“伪士”?麦田的理由是王怡先是设立了“知而不言是一种罪”的道德高杆,却对“甘朱事件”,自食其言,在对方舟子的质疑中连作了“无效”、“无法”、“无赖”三种回答,因此是“伪士”。
     如果泛泛而论,麦田先生的逻辑似乎成立,谁让你王怡说下大话自取其辱?但是,“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鄙人虽然不是共产党人,但也最讲认真。我们先来看王怡是否为自己设立了对任何公共事件“知而言之”的道德高杆?
     “知而不言是一种罪”的出处见《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对王怡的采访录,王怡说:
      “有一部我激赏的许鞍华电影《千言万语》,里面一个社区领袖叫邱明宽,他说,“无知是一种罪,知道了不说出来是罪加一等”。我特别喜欢这句话,因为“知识”构成了知识分子的一种原罪。知识分子的本质就是“怀璧其罪”。我认为自己是一个知识分子,意味着我要活在自由的言说中,在言说中呼吸,在言说中为个人自由作无罪的辩护。”
       “一个知识分子的诞生大致需要两种情结,一是自负,一是内疚。我总是认为我在一些领域和事件上比一般人知道和了解得更多,才能感到公共言说的冲动。这就是一种自负或者说智识上的精英意识——尽管“精英”在今天几乎是一个政治不正确的贬义词”  
       “健康的自负产生原罪感。从学者到公共知识分子,是一个从内疚到愤怒的过程。我定义的愤怒是知识分子的一种高贵品质。不必剑拔弩张,也不必心跳加速。但公共知识分子正是愤怒与理性的一种结合。
       言说是如何挣扎的,愤怒就是怎样炼成的。静坐书斋,但内揣愤怒,这是我能想见的一个知识分子的风骨。对一个知识分子而言,不说出来的思考就是放弃思考,不说出来的同情就是不同情,不说出来的批评就是顺从。在这个大时代,该愤怒的人如果不愤怒,不该愤怒的人就抢着愤怒。该自负的人不自负,不该自负的人就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能言说的人老是不动口,不能言说的人就会动手。”
     
       这应该是对“知而不言是一种罪”的最权威、最完整的诠释,言说的范围我们看出大体有三个标准,其一是知识性的,言说的主体是知识分子,言说的内容如果任何人如引车卖浆者流都有话语权,那就不需要知识分子出来言说了。其二是公共性,私人性话语,比如送两本没有签名的书,联想到背叛、绝交和稿费,也不值得写25000字的长文公之于众,那是张远山那样的知名传统作家的爱好。其三,也是最重要的是批判性,面对苦难、黑暗和社会不公,是否彻底的揭露|坚决的批判是检验知识分子的胆识和风骨的试金石。
     “知而不言”有一个范围,这个范围即使最弱智的人也不会像张远山理解的那样模仿别人的著作也需要公示。(张远山曾杜撰王怡的《我看电影》模仿他的《齐人物论》,并抱怨王怡“知而不言”,因而也是一大罪)。
     从这个范围看,王怡的做作所为(推进民权运动、鼓吹宪政改革、传导自由主义)虽不敢说是最好的,但比较方舟子、张远山实在要好过十万七千里(张远山语)。“瓷器店里”横冲直撞的方舟子和“亭子间里”咀嚼古书的张远山反而有了资格批判王怡“知而不言”,天下之大,难道还有笔者更可笑的笑话吗?
     平心而论,根据王怡的标准,“甘朱事件”符合王怡言说的范围标准,网友期许王怡有所评价并无不当。王怡也并非不想言说,麦田先生对王怡所谓“三无”回答的抨击完全是偷换概念,居心不良。
     麦田说:“在面对方舟子上述质疑时,王怡主要做了三件事:第一,立刻反击方舟子的智力,按照方舟子的说法,王怡在关天论坛上回复到“这个方舟子实在令人摇头。以前没有认真读过他的东西,不知他到底尽量如何。但方先生既然读过我的《法治如何中国?——在“下乡”与“上访”之间》一文,却看不出来我整篇文章都在批判苏力的本土资源论。反而说我“曾经撰写长篇文章专门推荐朱苏力著作,吹捧朱苏力”云云,不是看文章不认真,就是智力问题了。看来盛名之下,彼此都有些意外。也算有意思”
     麦田认为:面对方舟子的合理质疑,王怡第一是反击方舟子个人――这是一种“对人不对事”的“无效回答”;
     方舟子的质疑是合理的吗?王怡的回答对人不对事吗?
     方舟子质疑王怡自诩“知而不言是一种罪”,却又不对“甘朱事件发言”,并搬出王怡的文章《法治如何中国》作为王怡吹捧朱苏力的证据,以此证明王怡同朱苏力关系非同一般,因此,王怡是伪公共知识分子,方大侠不屑与之为伍。
     王怡的反驳是:《法治如何中国》是批驳苏力“本土资源论”的,怎么竟成了吹捧?你方舟子是读书不认真还是智力有问题?脑袋上长着眼睛的人都能看出,王怡的反驳相当有力,而且是对事实提出质疑,怎么就成了对人不对事的无效回答?
     麦田又说:王怡以自己曾在“甘朱事件”中,对朱苏力进行过“学术批评”为自己辩护,并且,王怡为之解释道:“没有阿甘的事件之前,想在学术上批评苏力是何等的难。萧瀚发了一篇文章,苏力和他断交。我这篇文章转了一大圈,近两年时间没一个地方敢发。所以借阿甘的事打击苏力在学界的地位和影响力,尽管具体情节上对他并不太公平。我心里却是暗自高兴的。因为苏力的毛主义,在学术和政治领域都是我的敌人。但这个存心不光明。所以闭嘴不说话,乐见其成。”
     麦田认为:王怡认为对朱苏力的学术批评可以替代对“甘朱事件”的评论――我认为这是王怡在这个事件中,最荒谬的想法。一个起码智力的人都可以知道,“学术批评”和“甘朱事件批评”,很明显是两回事啊,王怡怎么可能不懂得这点?!他肯定明白,但却坚持含混两者的界限。因此王怡这样的解释,很难让公众信服,这算是对方舟子质疑的“无法回答”;
     这么多么拙劣的偷换!
     但凡稍有阅读能力的人,从上面这段文字谁能如麦田先生这样解读出王怡准备通过学术批判代替对“甘朱事件”的批判?王怡开始闭嘴不说话,是因为 “借阿甘的事打击苏力在学界的地位和影响力,”“在具体情节上对他并不太公平。”的心理障碍,那里是要用“学术批判”代替对“甘朱事件”的批判?麦田先生的“大胆歪曲、努力声讨”的毛氏策略(林彪语),真让人叹为观之啊。
     麦田先生还说:王怡在与丁林在关天论坛的一次讨论中说道:“我原本一开始是想写文章的。不过迟写了一两周,网上就出现问我为什么不发言的质问。这种质问在我看来很霸道,似乎要人人写检讨过关似的。
     没出名的时候,咱不怕得罪共产党,既然出点名了,咱也不怕得罪网民。我就这么个臭脾气,这个阿甘事件,打死我我也不会撰文发言的”
       麦田先生认为:王怡刚刚才高调号称面对公共事务,知识分子“知而不言是种罪”,并因此高调的道德姿态获得“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 的荣誉,所以王怡坚持自己有沉默权是完全错误的,因为他自己已经预先放弃了沉默权。如此事到临头了却“打死我也不说”地刘胡兰一下,赖皮一下,这是对方舟子质疑几近“无赖回答”
     鄙人认为,这几乎是麦田先生对王怡最“无赖”的构陷了。根据王怡对自己、对知识分子的期许,王怡应该对甘朱事件发言,这个逻辑是成立的。这确实是王怡对自己设立的道德标高应该付出的对价。王怡不发言,是对自己承诺的一种违约。但是,如果有人强迫王怡发言,那就是对王怡人身权利的一种侵犯,这是自由主义者断然不能接受的。王怡的不发言就演变为对专制的一种抗争。如果在这种强制之下王怡发言,那才是对自己权利的践踏和对自由理念的背叛呢。
     在甘朱事件中王怡本来是要发言的,他的最终沉默,实际上是对侵犯自由的专制思维的一种抗拒和蔑视,对于自由知识分子来说,说话的自由和不说话的自由这是可以用血和生命捍卫的最高价值,在这个价值面前,方舟子、张远山之流怀有私忿的挑衅也好,麦田先生貌似公允的构陷也好,都构不成行为选择的阻却事由。
     纷纷扬扬的方王张之争中,方张各出奇招,麦田先生又来助阵,引人注目的是,王怡先生却始终沉默。这让我想起台湾作家李敖的在法庭上的一句话:
     我不说话,因为耶稣受审的时候也不说话。
     
      2004/9/28

附『关天茶舍』二桃杀三士:王怡张远山方舟子之争

    作者:麦田1999
     
     
     如果《南方人物周刊》的策划人在当时能料到张远山会写出《中国的喻体——以自我神化的“网络意见领袖”王怡为例》(http://www.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flag=1&idWriter=0&Key=0&idArticle=115595&strItem=no01
   ),也许他们会把一个噱头中断。这个噱头就是――评选“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
     
     一、 桃子和桃核
     有意思的是,虽然来头不小,但“南周系”的《南方人物周刊》今年6月底才创刊,完全是国内几千家报刊杂志中的小兄弟,并没有真正的口碑和媒介影响力。完全可以想像,他们策划的评选“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其实就是新刊物在江湖闯名头,搞搞新意思。但令人悲哀的是,就是这么一家新创刊物搞的一次缺乏真正权威性的“评比”,却引发了这么多的争论――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下的言说空间是多么的有限,以及知识分子群体是多么想争取话语权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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