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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政府“贼喊捉贼”—评《番禺日报。评论员文章
在拒不接受太石村村民要求罢免村委会成员之后,在毫无根据、毫无理由地乱捕乱抓村民组织者之后,在组织千名警力武装抢走太石村村民的账册之后,在疯狂搜捕 48名护帐村民打伤多位老人妇女之后,在非法绑架民间维权志愿者之后,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的喉舌《番禺日报》突然发表一篇题为《依法办事,从我做起》的评论员文章,文章说:“太石村少部分村民以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为由,多次上访、静坐,并强占村委会大堂,妨碍执行公务,致使村委会工作陷入瘫痪。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村民上访事件,但由于一些不法分子的介入,使得事件变得复杂起来。”
文章一口咬定,村民违法,我们来看这个说法是否成立。
我们先看相关的法律规定。村民委员组织法第17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上述法律规定清楚的表明,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对村民大会负责,向村民大会报告工作。各级政府不是村民委员的上级机关,不能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根据村委会组织法要求罢免涉嫌腐败的村委会主任,这本是村民的合法权利,发生上访、静坐是因为番禺区政府拒绝兑现村民的民主权利,并且上访、静坐本身都是根据宪法41条合法行使权利,这如何就成了村民违法?至于“强占村委大堂”更是荒唐之极,村委大堂是村民行使自治权利的地方,几个年老体弱的妇女老人为了保护村委账册不被腐败分子偷走、篡改,自觉在这里轮流值班,这是在自家的地方保护自己的财产的合法行为,这本来是护法之举,如何就违反了政府法律?又怎么能妨害了番禺区政府执行公务?番禺区政府到村委会大堂执行的什么公务?
我们再来看番禺区政府是如何执法的:
广州市番禺区太石村的村民鉴于本村上千万土地出让费去向不明,自己选出的村官涉嫌严重腐败,根据《村民组织法》16条的规定,由400多人签名,要求罢免腐败村官。罢免动议提出后,在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内,番禺区政府不予理睬。
据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调查:8月16日番禺区政府即派警察进村,将一位老人摔成重伤,她因骨折瘫倒病床;在番禺区人民医院骨科病房,整个前胸像穿了一件防弹背心一样贴着黑膏药。一位年仅17岁的少年冯锡元,不仅头部被警棍重击,而且腹部被踩了一个大脚印,二十多天了脚印依然历历可见。孩子的母亲是哑巴,姐姐没文化,父亲每日在医院陪床,深陷贫困、焦虑和恐惧。
8月29日10:30分左右,近100名警察包围了村民的静坐现场,他们抢走横幅,抓走村民组织者冯秋盛、梁树生,30分钟后再次从政府内涌出,将一冯姓村民带走。
8月31日民政局正式通知村民不予接受他们的罢免动议。
不仅如此,番禺区的警察在这前后就开始大肆抓捕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村民。许多村民领袖被迫逃亡。
9月1日清晨5点,番禺区政府出动大批警察,扑向在现场坚持绝食的四十余村民。有17名绝食村民被抓,其余人被驱散,没有任何人反抗。此时此刻,村里大批村民起了大早,想赶到绝食现场声援,但番禺区政府在市桥郊区布置警力,将村民强行阻止。
艾教授在给温家宝总理的信中说:9月12日,番禺区鱼窝头镇政府已经同意了村民有关罢免的动议,村民在9月12日看到这篇报导,无不欢欣鼓舞、奔走相告,拿着报纸“感谢政府”。可是,村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天早上,无数防暴警察、警察和治安队员冲进村里,迅速封锁了村部前路段,并开启高压水龙头向村部冲灌。警方当场抓走了48位村民。太石村民为了防止暴力,一直是让那些没有能力反抗的妇女和老人守护村部;却正是这些妇女和老人,在9月12日的暴力查账过程中遭遇最大的伤害。
这位阿婆是一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人,她说高压水龙头把她们冲得倒下,全身湿透,从地上爬起来,水龙头再对着她们冲。两个警察扭她的胳膊把她扭上车,上车后,她穿着全身湿透的衣服不停呕吐。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政府不得干预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政府暴力破坏罢免选举是“依法”吗?政府出动上千警察抢走村民的账册,是“依法”吗?
根据宪法,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不受侵犯。根据刑事诉讼法,任何公民,未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不受逮捕,番禺区政府序列的警察大规模拘捕守法村民,甚至连民间维权学者郭飞雄先生也遭到绑架,这是“依法”吗?
番禺日报的评论员文章还振振有词地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调节各种社会关系、衡量是非曲直的准绳,是所有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秩序最有力的武器” 。“坚持依法办事,不仅要做合法的事,而且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去做。”
我们把这些唐皇冠面的话用来对照番禺区政府的行为,哪一个字不是一击打向他们自己嘴巴的耳光?
中国民间有句俗话,叫“做贼喊捉贼”。贼偷了东西怕别人发现,于是大喊别人是贼,犯罪心理学认为,贼所以要喊捉贼是因为心虚,番禺区政府疯狂践踏法治,反过头来诬蔑村民“违法”,遵循的正是一个胆怯的贼的行为逻辑。
200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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