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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上访洪峰与公正奇缺 近年来,强制拆迁和征地所引发官民、官商冲突频繁爆光,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成舆论热点,腐败的大案要案接连出现,各类人为灾难不断地震动全国,弱势群体的上访潮一浪高过一浪,采取自焚等极端反抗方式的个案不断发生。大陆的着名周刊《了望东方》2003年12月8发表文章《2003年中国遭遇信访洪峰新领导人面临非常考》说:“来自全国各地的上访大军,在首都北京汇成一道道强劲的“寒流”,每天流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中纪委、国土资源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权威部门之间,刺激着出没这些高墙大院的人们的眼睛。对于各大机关的卫兵来说,一些上访者凄惨的形象和无助的面孔,已不新鲜。” 为了把底层上访对政权稳定的威胁降至最低,一方面,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等人先后做出批示,要求各地政府认真对待上访,就地消化上访者的问题。接着,一些上访者比较集中的省市也陆续做出相关表态。另一方面,中共治安系统又要求对上访者进行严防,北京公安局率先出台了对上访者进行严格限制的条例,上海、四川、深圳等各地方公安机关也纷纷效仿。比如,北京市出台《关于维护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工作意见》,对在上访中打横幅、呼口号、拦截公务车辆、围堵党政机关和单位等方式扰乱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予以制止、警告,对不听劝阻的依法处罚;对采取自杀、自焚、自残等极端行为的,公安机关及时制止和救治,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法追究责任(《京华时报》2004年4月3日报道《北京维护群众上访秩序 上访时自焚将被追究责任》)。上海市政府也发出指示,要求加大对上访的整治力度,严厉惩处“无理滋事”、“搞非法串联游行”、“冲击党政机关”、“堵塞公路铁路”等扰乱社会秩序者(中央社台北十七日报道)。深圳市政府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规定信访中被禁止的七种行为:1,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国家机关门前等公共场所设置横幅、标语等宣传物,或者散发传单、呼喊口号扰乱公共秩序;2,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3,非法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国家机关接待、办公场所;4,纠缠、侮辱、围攻、威胁、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在接待场所损毁公私财物;6,非法滞留国家机关接待、办公场所;7,其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香港《星岛日报》7月25日报道) 于是,在“越级上访就是违法”的口号之外,近年来又出现一个更为骇人听闻的词汇“截访”,也就是基层政权想尽办法堵截企图上级上访的人,特别要堵截前往北京上访的人。于是,在当地的路口和车站,在北京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都有截访者时刻警惕着。在北京的国务院、人大、高法、高检等权力机关的信访接待地点,大批截访者长年组成人墙,严阵以待。截访者大都是各省市派到北京来的的警察,他们秉承地方政府的指令,赴京堵截当地来京上访者便成为他们的“公务”。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当地政府的腐败、侵权、占地、暴力拆迁、各类冤案的爆光。正是在这种蛮横的“截访”中,许多上访者被非法监控、软禁、关押、乃至送劳教。 中共政权遭遇弱势群体的上访高峰,凸现了目前中国的社会公正奇缺的现状,中共民政部信访机构负责人也公开承认:上访者的要求起码有80%以上是合法合理的。这说明官民对立和底层不满的主要责任者是制度法规及其执行者。 二、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歧途 跛足改革所导致的公正奇缺,引起官府、媒体与学界的共同关注,但在如何消除社会不公、抑制腐败和缓解底层不满等问题上,却存在着重大分歧。 1,御用智囊提出“国家主义”或“威权主义”。他们充分肯定二十多年跛足改革的合理性和成就,仍然将“稳定第一”和“经济优先”置于统治策略的中心,主张一党独裁下的仁政统治或开明专制──“有克制的剥夺”。他们认为,社会公正的奇缺,不是源于现存政治制度下的基本人权的空白,而仅仅是源于强势集团的过于短视和贪婪,他们对社会财富的无节制掠夺,官僚阶层的愈演愈烈的腐败,败坏了现政权的合法性、削弱了政府的统治能力。所以,从维持政权稳定和权贵们的既得利益出发,就必须实行同时兼顾两方面的仁政统治,一方面要明确维护政权稳定和权贵利益的优先性,肯定市场化和私有化,甚至把两级分化和普遍腐败视为改革的必要代价,以必然的“代价论”来误导社会舆论;另一方面告诫权贵们要逐渐减少竭泽而渔的敛财方式,为的是尽力避免把底层逼上造反的绝路。换言之,在权贵们已经成为财富暴发户之后,应该变肆无忌惮的掠夺为有节制的剥夺,通过政府对分配的调节和强势集团的自我克制,让弱势群体也得到一些残羹败叶,以缓和日益加深的底层不满和公正危机。所以,在避免逼出底层造反的意义上,关注弱势群体和社会公正问题的“亲民路线”乃明智的策略转换,表现出胡温体制高于江朱体制之处,这是走向施仁政的开明专制或王道统治的开端。 2,“新左派”提出了毛泽东式的民粹主义解决方案:他们把两极分化加剧和腐败横行归结为经济的市场化、私有化和全球化,而主张回到毛泽东时代的平等政策。“新左派”对毛泽东遗产做了后现代的理论包装,所谓“人民公社”为村民自治和乡镇企业提供制度基础,“鞍钢宪法”等于“后福特主义”的经济民主,“文革”是大众民主对抗官僚特权,三个世界的划分是反霸权反全球化的民族主义和国际民主等等,一方面,他们提出保卫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口号,主张通过自上而下的政府强制干预,扶持国有经济和消弱私有经济,为近乎疯狂的权贵私有化进程减速;另一方面,通过自下而上的大众化经济民主,最大限度地发动底层百姓参与经济管理,削弱上层权贵对底层百姓的强势地位。只有这样的上、下结合,才能达到抑富济贫的财富再分配。尽管,“新左派”并未公开号召进行第二次“打土豪、分田地”式的革命,但如果照此思路行事,那么在现行制度的前提下,政府的强制干预和大众化民主的结合,很可能导致“经济文革”,回到由专制强权主导的绝对平均主义时代。 3,自由民主主义提出优先关注分配正义的方案。他们的理论资源是西方当代的“新自由主义”或各类左派思潮(如分配正义理论、第三条道路、社群主义、全球化中的依附理论、赛义德的东方主义等等),自以为站在了最前沿的自由主义立场上,义正辞严地谴责古典自由主义的权贵化倾向──只关注自由市场、私有产权和经济效率,而完全忽略了政府调节、底层利益和分配公正。在他们看来,古典自由主义在当下中国的实际作用,很容易沦为权贵私有化、腐败、两极分化的辩护士。虽然,他们在政治上持有自由主义的立场,在谈论公正问题时,也能够在字面上兼顾自由、效率与平等,力图平衡市场的自发逻辑和政府的人为干预、先富起来的极少数与日益贫困的大多数。然而,在面对转型中的权钱勾结、公正饥渴和贫富对立等日益严重的公正问题时,他们的方案便越来越偏离自由主义立场而向新左派倾斜:以人民代言人自居,站在社会底层的一边,首先关注财富分配的正义,强调政府干预对平衡效率与平等的关键作用,甚至反对私产权的宪法保护。 中国存在的以上三种思潮,可以依其与现存秩序的关系而分为真保守、伪激进、中庸态度:“威权主义”是真正的保守派,他们对社会公正问题的关心,主要不是基于对现行秩序的质疑或对底层民众的关心,而是基于腐败对政权的内部瓦解和底层造反对政权的外部挑战的担心,所以,与其说他们关注如何反腐败、如何使财富再分配变得相对公正,不如说他们关注如何维持独裁秩序的稳定。“新左派”是“伪激进”的代表,经常陷入言行背离的尴尬处境。他们认同毛泽东主义而不认同市场化和私有化,甚至号召“格瓦拉式的革命”,但他们经营自己生活的方式,恰恰在利用毛泽东的合法性和跛足改革提供的方便:一边热衷于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一边又激烈反对资本主义;一面高举毛泽东的民粹主义大旗,一面又完全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牟取私利。所以,与其说他们真的关心社会底层和社会公正,不如说他们仅仅是利用人们对腐败和社会不公的严重不满,来大肆炒作“社会公正”和“革命秀”。“自由民主主义”采取一种中庸态度,既肯定改革又批判现实,既在政治上坚持自由主义又在分配方式倡导社会主义,而关键的问题是,他们对现存秩序的批判,大都采取避重就轻的取巧策略──刻意避开公正奇缺的制度根源,回避了中国人仍然生活在无自由的恐怖秩序之下,也就必然在言说中回避最醒目的制度常识和现实格局,或者说,在无自由的中国,强调分配平等而省略自由权利,实在离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太远。 概言之,三者中,一为现实秩序的维护者,一为大作革命秀的机会主义者,一为谈论社会公正而不直面其根源的取巧者。在我的常识中,凡是不坚守个人自由、不针对独裁制度却大谈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无论何派何论,皆与自由主义和社会公正无关,至多是玩弄文字游戏而已。 也就是说,当自由仍然遥远之时,社会公正也同样遥远。我珍视自由价值,厌恶奴役,自然也厌恶威权主义、鄙视新左派,而对自由民主主义,我虽有同情却无法认同。 三、重申古典自由主义的公正原则 在中国给定的制度环境下认同和争取自由,我在理论上只能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忠实信徒,追随洛克、斯密、托克维尔、哈耶克,坚持伸张:1、反抗暴政侵犯基本人权的权利(洛克语);2、争取法治下的个人自由──从私产权到言论权;3、推动走向自由宪政的渐进改革,即“在民权不断扩张和官权不断萎缩的基础上争取民主宪政”。在看重自由优先的意义上,我甚至主张大陆的现代化之路,不妨借鉴香港的“先保障个人自由而后进行全民普选的民主”的成功经验;也不妨汲取台湾民主化的经验:在保障私产权的基础上,先实施有限的地方自治和言论自由,再循序渐进地开放党禁报禁和制定自由主义宪法,最后走向普选式民主。 但是,这条渐进道路的基本前提,取决于在民间社会对自由主义价值是否有基本共识,取决于政府对民间诉求能否给予善意的回应。因为,港英政府是自由英国的产物,保有港人的基本人权是港英政府的施政底线;台湾的两蒋政权是兵败大陆且在美国压力下的产物,是背靠自由世界来对抗独裁大陆。遗憾的是,直到改革开放二十五年后的今天,走向自由民主的世界大势已经相当明朗,而中共政权仍然是完全不同于港、台的政府,仍然是一线单传的一党独裁,就连港人要求民主都不被允许,就连公认的台湾民主都加以刻意抹黑,遑论大陆的所谓“政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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