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读书之旅:交锋时,请留心陷阱
“私有化”,在以前属于私下谈论的话题,顶多实践中可以干干但“不争论”;如今却由一本公开出版的书给挑明了,而且整本书专门谈这个。人们怎能不议论纷纷,揣测此书有没有“幕后”或“背景”呢?
这就是《交锋》。作者概括许多人的议论(?),称这是第三次思想解放。第一次,即1979年“真理标准讨论”;第二次,指1992年邓公南巡前后“姓社姓资”的争论;第三次,正是1997年至今仍进行的“公”、“私”之争。“第三次思想解放”是否名副其实,且不管它。而从“出版无禁区”乃至言路放开的角度,我想人们有理由对这本书的问世表示欢迎。当今中国,大概除了几个铁杆“左派”,真心反对私有化的人并不很多。
不过基于同样的理由,我对过高评价目前争论的意义有所保留。据我观察,时下的公、私之争提问方式多少局限于经济领域,某些方面没有达到八十年代水准。这不能不局限它的意义。公私云云,无论在什么时候,也不管在哪个社会,总体讲不是纯经济学的概念,而是与政治学、法理学密切相关的概念。经济其外,法权其中。这一点回避不了。然而近十年来,由于政治体制改革受阻,我们的改革被机械划定于经济领域。这样做有不得已处。经济方面的“迂回”也取得一些有限的成功。不过最紧要的问题没有解决;它们被软化、幻化、腐化、恶化,堆积起来比以前更严重。今天的“交锋”理当更鲜明地提出这一问题。
但我也不愿批评《交锋》一书。从阅读的角度,我愿意把何清涟的《现代化的陷阱》看作它的补充。何清涟于去年第12期《读书》发表《金融危机挑战经济奇迹》一文,由分析墨、泰等国的金融危机入手,引出明确的结论:“必须对发展中国家各种有关贫穷、分配和增长的政策极其哲学、政治和经济基础进行批判性的检验和评价,对‘美洲狮’和‘东亚龙’那种摒弃社会改革或政治改革严重滞后的发展道路进行深刻反思。”新出的《陷阱》一书因而并非笼统谈论“现代化的失误”,而是正面中国现实、中国问题。它同那种架空的纸墨官司、“能指”游戏截然不同。后者把“公”“私”概念符号跟“好”“坏”之类相等同,笼而统之赞成或反对,反而模糊了自己和别人的视线。
我认为,要使目前的公、私之争上升为“第三次思想解放”,必须透过概念的平面,具有理论的洞察力和攻坚精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着眼于当代最紧迫、最核心的问题,我以为,我们今天不光要提出“要不要”私有化,也应该把“如何”私有化的问题摆上桌面,尤其要注意防止、反对恶性私有化。我用“恶性私有化”一词,指这些年来明里暗里进行的不公正的“分家”。在“原始积累”旗帜下进行的一切非法聚敛和资产转移都是。恶性私有化最典型的表现即国有资产的权贵化。现在,人们经常谈论“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其实这一点应具体分析。“归还于民”有什么不对?“国有资产”本来就是他们劳动创造的。然而常见的情况是,国有资产悄悄地“流失”到某些国库看守人的钱袋里去了。大体而言,这些“看守人”在十几年前是坚决反对私有化的,认为那跟他们的权位过不去。然而现在情况不同了:他们在“率先”捞够后,也乐得为私有化投事实上的赞成票。总之,无论拥护还是反对,他们一直是赢家。
这样也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随之而来的是普通平民利益的受损。有时简直就是“扫地出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邓公这话本身没错;可也要看是怎么个富法,不能为不择手段开绿灯。现在有句话比较流行,叫做“抢来本钱做买卖”。“向钱看”无可厚非,“做买卖”是好事,可是“抢”则太离奇。一旦“抢”被认可或欣羡,“买卖公平”就成了空话。市场规则与社会公正就遭受双重践踏。更不消说,种瓜不能得豆,缘木不能求鱼,“抢来”的“先富”,与“带动大家共同富裕”不啻相隔十万八千里。
不论社会怎样进步,买卖公平、“分家”公正都是硬道理。进入九十年代以后的中国,围绕着“分家”方案产生了许多难题。这些难题的产生,与其说应归结于“国情”或其它原因,不如归因于单纯经济改革的无能为力。政治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和举动不灵,是当前众多社会、经济问题产生并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可以这么讲:经济私有化与政治民主化不能配套进行,出现的必然后果是,社会公正遭受践踏,经济私有难免变质。这一背景下的“公”“私”之争闹热则闹热,但我们得到的只是画饼。
这样讲是否过于悲观?或许有点吧。我只是想起两百年前,罗兰夫人曾在绞刑架上发出感叹:“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自由尚且如此,何况别的;欧美尚且如此,况且我们脚下这块“橘生成枳”的东方沃土。
1998年8月6日于成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