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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倾向与政治倾向 那天瑞典过“骄傲节”---一个盛大狂欢的同性恋节日,一位朋友来电话说:“打架啦!右派和左派在街上打起来了,打伤了不少人。”
我一下子懵了:右派和左派打架,难道同性恋还有左右之分?朋友说,同性恋内部是有左右政治观点不同的情况,例如那位被一个环境主义者暗杀的荷兰同性恋政治家富图恩,就是一个反对移民的著名右派。但瑞典这次过骄傲节的情况却是:反对同性恋的极右派分子,打伤了不少光着半身游行的同性恋者,支持同性恋的左派便在街头和右派开打。
欧洲人的性倾向和政治倾向,就这样复杂地互相纠缠着。一般而言,西方的左派讲平等,他们大力为同性恋争取自由,而西方的右派是反对同性恋自由的。左派支持同性恋伴侣享有组成家庭的法律权利,称“情投意合者建立共同生活,合乎人道”;但保守右派却攻击同性恋大逆不道,指责承认同性恋配偶的法律,是“破坏伦理”、“颠覆家庭这个社会结构的基石”。
瑞典的极右派和左派,在同性恋者热热闹闹过骄傲节那天打架,这可以视为西方自二十世纪末以来,社会革命的一个激烈交锋:传统社会观念与现代新潮之争,保存伦理价值与尊重人道理念之辨。这场争执之广泛,既涉及到最近拒绝同性恋合法化的美国总统布什之类的政治家,也涉及到社会各个阶层。例如,美国一位著名的乡村歌手安尼塔·布莱恩,居然声称:保护同性恋者的条款“侵犯了我的权利,也侵犯了那些有着正直道德的体面公民的权利”。
尽管围绕同性恋的左右之争闹得这样势不两立,但从欧美的整个趋势看来,尊重同性恋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虽然梵蒂冈一再发文,重申天主教会反对同性通婚的一贯立场,但基督教新教对同性恋却持较为宽容的态度,例如美国新教圣公会最近选出第一位同性恋主教。
在欧洲同性恋的左右之争中,饶有趣味的是,如果一个地区左派占优势,那么,有同性恋倾向的政客获选的机会就会更多。因此,有的政治家便把自己同性恋倾向,作为竞选的“杀手锏”摆出来。年轻帅气具有男性魅力的德国柏林市长克劳斯,那年参选时,就曾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者身份,因而大大地赢了一把选票。目前,已经公开自己同性恋身份的欧洲政治家,还有巴黎市长德拉诺埃、挪威财政部长克里斯提安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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