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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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作品选编
·世界的良心微弱仍在跳动──第58届联合国人权会议闭幕
·读王力雄《我与达赖喇嘛的四次见面》
·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权
·嘉乐顿珠与胡耀邦
·印度女作家与抵制水库运动
·浮在岳阳楼前的灾民尸体──历年湖南水灾中的政府责任
·这里不讲“纯文学”--国际笔会与人权
·专制者的天敌──洪哲胜
·西藏问题不是一个孤岛──评达赖喇嘛特使访华
·失败的巴勒斯坦之行──国际作家议会代表团的教训
·我所认识的“东土”和平人士
·赛珍珠的反共小说《北京来信》
·猫头鹰和家燕的价值之争--有关“刘晓波精神”的讨论
·谁和党文化有关:茉莉还是莫言?---与万之先生商榷
·中国将要感谢王力雄--面对阿安扎西案件
·一场还“猫”、“鼠”爲人的签名运动--义工小记
·在理塘寺废墟上成长的活佛---阿安扎西生平小记
·收审所:无法无天的铁窗──我的见证
·拒绝招供--凯尔泰斯创作一瞥
·评当前的和平反战运动
·ZT王力雄:就阿安扎西案的三项疑点呼吁最高院提审
· 网络民间人权运动的初春 ---谈营救刘荻的签名活动
·见证的价值--读宋永毅主编的《文革大屠杀》
·谁陷害了阿安扎西活佛? ---原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的治藏“功绩”
·亲爱的小老鼠,我们等你回来---谈营救刘荻的签名活动
·天主教会正成爲香港的人权卫士--向陈日君主教致敬
·中国新左派是一个怪胎---我看滑稽的反战《声明》
·《反战声明》发起人对台湾喊打喊杀----韩德强教授的“圣战”观
·最新签名:关于刘荻案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公开信
· 为刘荻向人民代表请求一次---兼谈人大的监督职权
·今天,斯德哥尔摩一支奇特的游行队伍
·北欧和平反战者的转变和分化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还能死地求生吗?
·瘟疫、希望和人道主义 --从中世纪看今天
·请中国政府释放政治犯共度时艰
·各国抗疫 为何唯独中共禁网?
·台湾人权经验解构“亚洲价值观”
·疯女人的谣曲
·创造奇迹的黄琦和他的命运
·分歧与共识:在东西欧知识精英之间
·我们亏欠了死者和生者---六四14年纪念
·台湾学者对大陆体制雾里看花
·汉藏二次对话,中共诚意何在?
·专制体制的刚性、弹性与塑性---与朱学勤先生商榷
·老文章:美丽的瑞典王后
·保钓船满载著什么?
·不可召妓可卖淫---瑞典法律趣谈
·从爱国保钓到左倾拥共
·不信自由唤不回---香港民间展示力量
·因一个黑人小女孩 我爱上瑞典
·从不准傅湘回国看中共侵权
·伊朗年轻一代的民权梦想
·印度把西藏放在碟子里献给中国?
·请公开邀请流亡者回国!--致中国政府
·湖南的“钦差大臣”像一面镜子
· 刘荻与徐晓---两代女生的相同命运
·求偶猎艳去酒吧---北欧文化一瞥
·叶华实:“异议人士回国”与新的政治恐惧──兼评茉莉女士谈流亡者回国
·为一个童话世界招魂---读张郎郎《大雅宝旧事》
·谈流亡者的回国与守志
·欧洲同性恋一瞥
·性倾向与政治倾向
·要求回国权就是“良性互动
·跨国企业的人权义务
·一场恶浪给刘慧卿平添风骨
·她在人权问题上直言不讳---奥尔布赖特和她的难民身世
·她是一位温暖火热的女性 --怀念安娜.林德
·致刘荻:我在泪光中为你祝贺生日(诗)
·访胡佳:为刘荻去北京公安局申请游行的经过
·安娜.林德留下的精神遗产
·陈日君的圣坛与政治
·在捷克向哈维尔和达赖喇嘛求助
·祝贺刘荻生日:新一波人权运动兴起
·致读者--《达兰萨拉纪行》出版前言
·令西藏流亡政府头疼的一个难题
·写在杜导斌羁狱之时
·从流血的现实中提炼文学---2003年诺奖得主库切的创作
·瑞典文学院院士马悦然等人声援杜导斌
·签名──“无权者的权力”
·来自“布拉格之春”的国际笔会主席
·新任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理事感言
·他们的笔比雷声更喧响──杜导斌们的现代英雄主义
·穆斯林女性获和平奖的意义
·高瞻的儿子和美国政府
·暴君的女儿:既是宠物又是主子
·从爱情的囚徒到欣悦的灵魂---谭雪梅自传体小说读后
·刘国凯新著《草根蝉鸣》一瞥
·回国受审的库德作家和他的小说
·人文主义vs野蛮主义--谈高文谦评毛之争
·“天安门母亲”成为中国民主的催化剂
·瑞典国王不幸的“文莱门”
·从王有才获释看康原的成绩和局限
·医治国人麻木的心灵--从鲁迅到蒋彦永
· 长生鸟--诺奖得主艾巴迪的伊朗姐妹
·“王子,您什么时候回家”--致达赖喇嘛
·库切的诺贝尔文学奖奖牌
·最重要的是新任台湾总统捍卫人权
·从家庭暴力剧增看中国社会的悲剧
·天安门母亲成为中国民主的催化剂
·「四二六社论」:专制癌症发作的先兆
·西藏变迁的见证──一部十年制作的纪录片
[列出本栏目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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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企业的人权义务

    中国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世界工厂。西方跨国公司在人权纪录恶劣的国家投资设厂,受到人们的注意与审视。已经有一些迹象表明,进入中国的跨国企业并未促进中国的民主和法制,相反,为了赚钱,他们降低自己的道德标准,适应了中国制度性的腐败。

    一个企业除了它的头等大事---赚钱之外,是否还要承担其他的责任?有人说:“成功的企业家自然会有利于整个社会,因此,不必去理睬那些反全球化、反资本主义的组织的要求。”然而,越来越多的国际组织(包括那些既不反全球化也不反资的组织)、政治家和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应该对自己的经营负责任,不能去侵犯人权和破坏环境。既然国际企业享有法人地位,就应当尽法人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保护人权的道德责任。

    问题的引起与道德考验

    这一问题的讨论正在国际上进行。在重视人权的北欧国家,讨论开展得更为热烈。引起这一讨论的出发点是,许多跨国企业从世界各地赚回大钱,但这些企业和他们在各国的代理商,大都牵涉到良心犯、童工、环境和工资待遇等问题。

    例如,雀巢的玩具是中国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制作的,麦当劳公司的所谓免费玩具是由童工生产的。迪斯尼生产商因为海地等国家的工人稍有反抗,便决定将工厂关掉,转移到中国大陆生产,以避免人权和宗教团体的监察。在中国华南,有很多工人为迪斯尼的生产商工作,根据香港基督教工业委员会的调查,那里的工人受到各方面的剥削,其中包括:扣押和拖欠工资及津贴、强迫超时工作、不依法给予假期、违反消防条例等等。 当民间组织指出跨国公司违反各种保护劳工法例的事实时,中国政府却对此睁只眼闭只眼。为了吸引外国投资,中国政府在社会贫富悬殊的情况下,仍然将公共资源拿来优待跨国企业,置劳工、妇女和其他弱势团体的权益于不顾。跨国公司往往只需付出一些贿赂做代价,当地政府便给他们大开绿灯,使他们避免了在其本国要承担的人权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国际人权专家和经济学者开始思考:如何使跨国企业在投资国也如同在本国一样,尊重劳工权利和环境生态;如何正面发挥跨国企业在维护人权上的作用,并将它们纳入维护人权的国际体系中,以树立开发中国家的人权观念,从而促进当地政府尊重人权。

    “国际人权议会”主张,在这个领域非常需要一个新的国际立法。现在已经存在一些有关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条文,但是远远不够。联合国应该正式作成决议或立法实行,在国家和国家之间,企业之间进行对话,制订新的规范,使解决问题有法可依。1999年,在瑞士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协约”计划,要求加入这一计划的企业,在人权、工人权利和环境领域,自愿采用9项国际标准。瑞典著名的电讯公司爱立信,是最先一批签字的50个大型跨国企业之一。一贯以大把赚钱为宗旨的跨国企业,开始面临道德勇气的考验。

    资本家像工会一样促进劳工权益?

    让跨国资本家放弃他们的高利润,心甘情愿地采纳欧美式的人权和环保法例。并给予当地劳工像样的最低工资和福利保障吗?这是我们过去不可想象的事情。在我们看来,跨国企业之所以要到第三世界国家去投资,就是冲着那里没有讨厌的工会,却有大量无法保护自己权益的廉价劳工这一点去的,他们要的是各式各样的特权,以获取最大的收益。

    然而,历史出现了令人惊讶的变化。以前被跨国企业一口拒绝的人权要求,现在却有越来越多的被接受的迹象。不少企业过去被人视为剥削与贪婪的化身,现在却在其公司内部设立了“人权部门”,他们似乎也与工会一样,以维护劳工权益为己任。当然,这些企业人权部门和自由工会有本质的区别,他们保护人权的工作,主要出于商业机会和利润的考量,但他们毕竟把人权提上议事日程了。

    跨国资本家的这一较大的改变,是由“国际消费者运动”的爆发引起的。劳工权益长期被侵犯的现实,促使西方媒体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引起了公众的注意。民主国家的人权团体与消费者运动,将关怀触角伸向开发中国家。

    前几年的一个著名事件是,国际鞋类大厂耐吉公司在中国大陆和越南的代工厂劳动环境恶劣,劳工受到严重剥削,此事被美国媒体揭露,惹恼了人权团体与消费者。耐吉的商誉因此受到严重打击,消费者拒绝购买他们的产品,股票连番重挫,其他国际鞋厂乘机占领耐吉市场。

    这之后,一些跨国企业担心自己也闹出类似耐吉的事件,因此争相投入关注劳动人权的行列,积极改善其旗下代工厂的劳动条件。他们已经看到,侵犯劳工权益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商标及名誉受到损害,往往是跨国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企业的这种危机感,促成一些改善人权的机会。许多企业发现,从长远角度来看,如果他们承担社会责任,是会给公司带来效益的。

    外国客户促进中国工会直选

    为了保护品牌形象,巩固产品市场占有率,目前,跨国企业对劳工人权的关注程度,可以说是达到了前所未见的程度。当然,不能说所有跨国企业重视人权都是出于利益考量,有的西方企业家本来就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崇高的人权理念,例如瑞典企业家约然-突哈玛在讨论中坚称:“人权是不可以拿来做交易的。”

    改善本企业内部的劳工权益,似乎不是特别困难的事情,最不容易的是,让跨国企业去关注其投资国家的人权状况。1989年六四屠杀之后,美国叱咤牛仔裤业的李维公司(Levi Strauss & Co.)为了表示抗议,毅然撤出中国市场,当时不少企业跟进,与中国政府停止贸易往来。后来李维公司又因缅甸侵犯人权而将生意从缅甸撤走。这样将信誉视为宝贵生命、宁愿牺牲市场的跨国企业,当然只能是凤毛麟角。

    大多数跨国企业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还是可以为当地的人权做些事情的。挪威专家斯特英·托勒松就曾经这样要求本国企业:“挪威首创的跨国公司应当在改良工人的保健环境、捍卫组织独立工会的权利方面站在前列,他们应当认真考察其投资地区的社会和政治条件。如果在挪威公司运转作业的地区有侵犯人权的情况,尤其是,如果这些侵犯与公司的活动相关的话,那么,将此上报挪威政府,或上报诸如大赦国际之类的组织,对於挪威人来说应当是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

    这即是说,当一个企业到外国投资和贸易时,它应当同时把国际法规定的人权原则也带去。例如,像中国一类的国家禁止自由工会,这被认为是违反组织集会自由的犯罪,那么,来自民主国家的企业就有义务改变这种状况。最近几年来,一家知名的制鞋企业---杭州雅加实业公司就受到来自外国大客户的压力,被迫对公司的年度劳工权益状况进行了评估,并悄悄开始了国内较早的工会直选试验,否则,他们将丧失巨额订单。

    人权无国界。依靠跨国企业去推动人权事业,这是一个新的挑战。但这样艰难的努力是非常有价值的,它的目标是:让每个人都受益于全球化。(原载《开放》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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