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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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作品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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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家庭暴力剧增看中国社会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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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六社论」:专制癌症发作的先兆
·西藏变迁的见证──一部十年制作的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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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一片浩瀚的文学森林---读《百年桂冠--诺贝尔文学奖世纪评说》
·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审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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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诗人翱翔于地球之上──纪念米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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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琴的名单和我的母亲
·拍一部关于九一一的中国异类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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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骑长矛直冲风车--香港长毛的喜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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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瑞典文学院的“杰作”-- 一个犯众怒者的思索
·张思之的黯然和丹诺的悲观主义
·鸡同鸭讲 西藏特使访华的真相
·我看哈维尔和布罗茨基之争
·当人道主义者面对忧郁狰狞---纪念张纯如
·“女巫”的三重诅咒--诺奖得主叶利尼克和她的作品
·杀害林德的凶手和沉默权
·第一代人权──维权运动的重中之重
·坎坷生命的自我观照——读康正果自传
·师涛的“天问”
·唯色:怎能打开我的西藏?
·面对胡锦涛的“铁血理性”
·“女巫”的三重诅咒--诺奖得主叶利尼克和她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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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柏光穿越中国版图的意义
·欧盟徘徊在原则和利益之间
·苏珊·桑塔格为什么不再去中国?
·“但希望始终不渝,在远方高歌”--献给受难者母亲的诗
·在沉沉夜色中送他远行——悼赵紫阳
·你跑出一张泣血的诗笺--致狱中的清水君
·从中小学生选美看中国男权
·李敖--台湾民主的祸害
·谈师涛其人其案
·唯色在古格废墟(外一首)
·茉莉台北中央广播电台谈师涛其人其案
·李柏光穿越中国版图的意义
·化“中国人权组织”的危机为转机
·评《中国人权理事会声明》
·献给昔日友人的哀歌——读司马璐回忆录
·诗人王渝
·我为什么离开“中国人权”——王渝访谈录
·一边是捐款,一边是苦难——中国人权组织问题断想
·留任的中国理事面临难题--人权组织问题透视
·中国人权组织头上的一片乌云——谈刘青的权力腐败
·遭了虫灾的民主试验田——中国人权组织问题思考
·和平奖“干涉内政”第一例—德国记者奥西茨基
·◎发呆的时代
·橄榄石静静地发光——记“中国人权”创始人之一李晓蓉
·六四,黄琦带着一身伤病出狱
·两位精神领袖的相遇——谈保罗二世和达赖喇嘛
·在国难当头的瑞典
·程晓农受聘中国人权理事一职的“利益冲突” ——回应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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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哪一部份“人民”服务?——与海外中国人权人士商榷——

   中国政府申办奥运的游戏已经胜利结束。但海外人权人士对待申奥的态度,至今仍然存在很大争议。持支持中国申奥态度的人说,他们是“爱国”的。持“中立态度”的人说,他们要“面对中国人民”,所以不能轻易反对。为了提高我们大家对人权组织、人权人士角色定位的认识,我们有必要就“面对人民”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瑞典人前几年也为瑞典是否申奥困扰过。当时,为了了解民意,权威调查机构做了一个负责任的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是,百分之四十几的瑞典人反对在本国办奥运;其他有百分之二十几的人没有表态。那么,支持申奥的公民不超过一半,因此,瑞典申奥的议程就暂时搁置下来。

   记得当时中国奥运会的一位女性官员到瑞典考察。她在电视上说,她对瑞典人不赞成申奥感到很惊奇。其实,对于一个民主富裕国家的居民,这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一)瑞典政府是合法的民选政府,它不需要依赖主办奥运来给自己脸上贴金,藉以巩固政权;(二)瑞典人民是有自信、有尊严的人民,他们不需要依赖主办奥运来弘扬什么“国威”,以掩盖自己的自卑和自傲。相反,瑞典人担心他们绿色的环境被奥运巨大的体育设施所破坏,担心闹闹嚷嚷的体育竞争会扰乱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们看到,即使是这么尊重民意的瑞典,他们暂时不申办奥运的决定,也只能代表一部份人民。“人民”是一个抽象的集体名词,任何政府和组织都很难代表其全体。如果谁要象中国政府那样,动辄以全体人民的民意发言,那么,他绝对有行骗的的嫌疑。何况,在中国申奥问题上,中国政府从来就不让反对者发表看法,从来没有任何负责任的全国性调查,谁能肯定地说,中国申奥是全体人民真正的愿望?至少,在笔者所认识的国内朋友中,就有不少人对中国申奥表示愤怒与悲哀。

   既然连最民主的政府,都只能代表大部份的人民(没有一个民主政府获得过百分之百的选票),那么,定位于为中国人权事业服务的组织和人士,他们有必要为所有的“人民”服务吗?如果他们注定只能为一部份人民服务,那么,他们应该为哪一部份“人民”服务呢?

   例如,国际大赦组织的宗旨决定,它只关注遭受酷刑、死刑的犯人和政治犯人的人权。如果这个组织要面对所有的“人民”,那么,它在许多国家的分部都要解散才是。因为,不少国家的人民是赞成死刑的。你要符合大多数民意,你这个组织就不要存在了。

   因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权组织或人士,只能关注少数人权被剥夺的弱者,而根本无法也不需面对所有人民。相反,在必要的时候,他们甚至要反对自己的国家和大多数的“人民”。如德国纳粹时期的反战组织“白玫瑰小组”,在绝大多数德国人拥护希特勒的时候,他们豁出生命,也要抵抗希特勒和丧失良知的本国人民。

   主办奥运是一种奢侈的光荣,而不是人民生存的必需。把这种光荣的花环献给一个专制政权,是对奥运和平理念的粗暴践踏,是对中共血腥镇压人民的承认。这是一个违背原则的问题。就在海外讨论一些中国人权人士在申奥问题上的态度时,国内的一个“6.4”受害者——被子弹打中腰脊髓导致下半身瘫痪的庞梅青──给我来信。他讲述了在申奥前后、中国政府变本加厉迫害人权的亲身经历,痛切地质问:“奥运宗旨还存在吗?”

   笔者只能再次忠告那些矢志捍卫中国人权的组织和人士:我们只能为人群中被侵犯的弱者服务;他们可能只是少数,但他们的权利是不容剥夺的。一个人权工作者不能象讨好民意的政客,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自己的理念,而绝不应该被所谓的“民意”所支配。(200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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