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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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作品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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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回国权就是“良性互动
·跨国企业的人权义务
·一场恶浪给刘慧卿平添风骨
·她在人权问题上直言不讳---奥尔布赖特和她的难民身世
·她是一位温暖火热的女性 --怀念安娜.林德
·致刘荻:我在泪光中为你祝贺生日(诗)
·访胡佳:为刘荻去北京公安局申请游行的经过
·安娜.林德留下的精神遗产
·陈日君的圣坛与政治
·在捷克向哈维尔和达赖喇嘛求助
·祝贺刘荻生日:新一波人权运动兴起
·致读者--《达兰萨拉纪行》出版前言
·令西藏流亡政府头疼的一个难题
·写在杜导斌羁狱之时
·从流血的现实中提炼文学---2003年诺奖得主库切的创作
·瑞典文学院院士马悦然等人声援杜导斌
·签名──“无权者的权力”
·来自“布拉格之春”的国际笔会主席
·新任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理事感言
·他们的笔比雷声更喧响──杜导斌们的现代英雄主义
·穆斯林女性获和平奖的意义
·高瞻的儿子和美国政府
·暴君的女儿:既是宠物又是主子
·从爱情的囚徒到欣悦的灵魂---谭雪梅自传体小说读后
·刘国凯新著《草根蝉鸣》一瞥
·回国受审的库德作家和他的小说
·人文主义vs野蛮主义--谈高文谦评毛之争
·“天安门母亲”成为中国民主的催化剂
·瑞典国王不幸的“文莱门”
·从王有才获释看康原的成绩和局限
·医治国人麻木的心灵--从鲁迅到蒋彦永
· 长生鸟--诺奖得主艾巴迪的伊朗姐妹
·“王子,您什么时候回家”--致达赖喇嘛
·库切的诺贝尔文学奖奖牌
·最重要的是新任台湾总统捍卫人权
·从家庭暴力剧增看中国社会的悲剧
·天安门母亲成为中国民主的催化剂
·「四二六社论」:专制癌症发作的先兆
·西藏变迁的见证──一部十年制作的纪录片
·写给杜导斌的儿子杜文玉
·从北欧选举舞弊案所想到的
·六四对中国的正负面影响
·欧洲坐在马德里的火车上
·黑格尔的幽灵与中国「六四」
·从欧洲历史看美军虐囚事件
·关于「木子美现象」的评论种种
·我是怎样卷入八九民运的
·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审判纪实
·借鉴欧盟经验 建构两岸新关系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的异数--拥战的霍塔
·《欢乐颂》中的欧洲认同
·当今俄国青年和红色沙皇
·瑞典清真寺阿訇布道风波
·保卫圣湖--西藏网友的呼吁
·谈达赖喇嘛的普世责任观
·踏入一片浩瀚的文学森林---读《百年桂冠--诺贝尔文学奖世纪评说》
·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审判纪实
·从科学走向人权--萨哈罗夫和蒋彦永
·一句话和一封信---我和杨小凯的交往
·我和「人间鲁迅」
·仙鹤们为何堕入泥沼?--读《往事并不如烟》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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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的历史感”从何而来?--与朱学渊先生商榷
·关于茉莉朱学渊之争的5篇文章
·小谈「言必称希腊」
·茉莉:诗人翱翔于地球之上──纪念米沃什
·荣誉需要肖雪慧
·我和福建偷渡客在一起
·人文关怀的金色--谈“公民维权征文”
·绿色岛国的统独启示---爱尔兰古战场凭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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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琴的名单和我的母亲
·拍一部关于九一一的中国异类电影
·典记者看“中国的哭墙”
·单骑长矛直冲风车--香港长毛的喜剧意义
·巴黎解放的另类纪念--回顾一段灰暗的历史
·爆炸与镣铐声一片,诺贝尔和平奖何为?
·探究历史更是探究人性
·面对瑞典文学院的“杰作”-- 一个犯众怒者的思索
·张思之的黯然和丹诺的悲观主义
·鸡同鸭讲 西藏特使访华的真相
·我看哈维尔和布罗茨基之争
·当人道主义者面对忧郁狰狞---纪念张纯如
·“女巫”的三重诅咒--诺奖得主叶利尼克和她的作品
·杀害林德的凶手和沉默权
·第一代人权──维权运动的重中之重
·坎坷生命的自我观照——读康正果自传
·师涛的“天问”
·唯色:怎能打开我的西藏?
·面对胡锦涛的“铁血理性”
·“女巫”的三重诅咒--诺奖得主叶利尼克和她的作品
·那个获诺贝尔大奖的女人--伊利尼克肖像
·李柏光穿越中国版图的意义
·欧盟徘徊在原则和利益之间
·苏珊·桑塔格为什么不再去中国?
·“但希望始终不渝,在远方高歌”--献给受难者母亲的诗
·在沉沉夜色中送他远行——悼赵紫阳
·你跑出一张泣血的诗笺--致狱中的清水君
·从中小学生选美看中国男权
·李敖--台湾民主的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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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哪一部份“人民”服务?——与海外中国人权人士商榷——

   中国政府申办奥运的游戏已经胜利结束。但海外人权人士对待申奥的态度,至今仍然存在很大争议。持支持中国申奥态度的人说,他们是“爱国”的。持“中立态度”的人说,他们要“面对中国人民”,所以不能轻易反对。为了提高我们大家对人权组织、人权人士角色定位的认识,我们有必要就“面对人民”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瑞典人前几年也为瑞典是否申奥困扰过。当时,为了了解民意,权威调查机构做了一个负责任的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是,百分之四十几的瑞典人反对在本国办奥运;其他有百分之二十几的人没有表态。那么,支持申奥的公民不超过一半,因此,瑞典申奥的议程就暂时搁置下来。

   记得当时中国奥运会的一位女性官员到瑞典考察。她在电视上说,她对瑞典人不赞成申奥感到很惊奇。其实,对于一个民主富裕国家的居民,这没有什么值得惊奇的:(一)瑞典政府是合法的民选政府,它不需要依赖主办奥运来给自己脸上贴金,藉以巩固政权;(二)瑞典人民是有自信、有尊严的人民,他们不需要依赖主办奥运来弘扬什么“国威”,以掩盖自己的自卑和自傲。相反,瑞典人担心他们绿色的环境被奥运巨大的体育设施所破坏,担心闹闹嚷嚷的体育竞争会扰乱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们看到,即使是这么尊重民意的瑞典,他们暂时不申办奥运的决定,也只能代表一部份人民。“人民”是一个抽象的集体名词,任何政府和组织都很难代表其全体。如果谁要象中国政府那样,动辄以全体人民的民意发言,那么,他绝对有行骗的的嫌疑。何况,在中国申奥问题上,中国政府从来就不让反对者发表看法,从来没有任何负责任的全国性调查,谁能肯定地说,中国申奥是全体人民真正的愿望?至少,在笔者所认识的国内朋友中,就有不少人对中国申奥表示愤怒与悲哀。

   既然连最民主的政府,都只能代表大部份的人民(没有一个民主政府获得过百分之百的选票),那么,定位于为中国人权事业服务的组织和人士,他们有必要为所有的“人民”服务吗?如果他们注定只能为一部份人民服务,那么,他们应该为哪一部份“人民”服务呢?

   例如,国际大赦组织的宗旨决定,它只关注遭受酷刑、死刑的犯人和政治犯人的人权。如果这个组织要面对所有的“人民”,那么,它在许多国家的分部都要解散才是。因为,不少国家的人民是赞成死刑的。你要符合大多数民意,你这个组织就不要存在了。

   因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权组织或人士,只能关注少数人权被剥夺的弱者,而根本无法也不需面对所有人民。相反,在必要的时候,他们甚至要反对自己的国家和大多数的“人民”。如德国纳粹时期的反战组织“白玫瑰小组”,在绝大多数德国人拥护希特勒的时候,他们豁出生命,也要抵抗希特勒和丧失良知的本国人民。

   主办奥运是一种奢侈的光荣,而不是人民生存的必需。把这种光荣的花环献给一个专制政权,是对奥运和平理念的粗暴践踏,是对中共血腥镇压人民的承认。这是一个违背原则的问题。就在海外讨论一些中国人权人士在申奥问题上的态度时,国内的一个“6.4”受害者——被子弹打中腰脊髓导致下半身瘫痪的庞梅青──给我来信。他讲述了在申奥前后、中国政府变本加厉迫害人权的亲身经历,痛切地质问:“奥运宗旨还存在吗?”

   笔者只能再次忠告那些矢志捍卫中国人权的组织和人士:我们只能为人群中被侵犯的弱者服务;他们可能只是少数,但他们的权利是不容剥夺的。一个人权工作者不能象讨好民意的政客,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自己的理念,而绝不应该被所谓的“民意”所支配。(200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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