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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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作品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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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文化这个领域已经死了”
·西藏反右史中的几个高贵汉人
·一个印尼女人如是说
·放下你的屠龙刀
·先抓人.再罗织
·我的名字叫做莫莉花
·婚姻法与精神幻灭
·“你们中国还要打仗吗?”
·村野里的少年坟
·留在皇家文学院的空椅子
·我的达兰萨拉之行
·马英九胜选的题外话
·囚徒们的新年
·我看中国海外民运内斗
·先扣问世界往何处去
·“杰出民主人士”卢四清侧记
·先救世才能自救
·探寻西藏抵抗战争之谜
·面对科索沃我们还能做什么?
·十年风雨,十年辛酸
·执着的守夜者和圆滑的文人
·等待你们的末日!
·“卖国贼”──大写于史册的人
·“国家”议题与台湾女性
·“反动大众”与西藏文明
·“中国没有工会真好!”
·瑞典反美今昔谈
·那个捡炮弹碎片的小男孩
·太空船与七人一条棉裤
·“邪教”审判与殉道牺牲
·“人道精神才是最后的赢家”
·车臣民族的历史悲哀
·反叛,为了人的价值
·中共成功地“运动”了妇女──在北欧看中国女权(3之1)──
·有愧于国的人最“爱国”
·李敖开了个国际玩笑──小议瑞典诺贝尔文学奖──
·领大奖,说什么?──格拉斯的人权斗士本色──
·“六.四”在十年之后继续
·“人道干涉”的祖师爷──荷兰学者胡果.格老秀斯──
·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问题
·中共压制人权:从中国延伸到联合国
·日内瓦,我们不伤心!──联合国人权会议与会散记──
·台湾应尽快加入世界人权体系──小议陈水扁先生的就职演说──
·为了不让西藏死掉──第三届支持西藏组织国际大会小记──
·“打假”与中共的西藏文化白皮书
·自由缺席,抗争即命运──尼日利亚作家索因卡和他的作品──
·灾难性的青海移民工程
·佛教与人权
·刺痛从阅读《逃亡》开始──答友人问──
·反极权:诺贝尔文学奖的本质
·谈人权运动中的模拟审判
·崔卫平退稿信带来的启示
·俄国人权与中国申奥
·肆意歪曲西藏历史所为何来?——读都人的《〈大博弈〉正名》——
·邵阳硬汉子李旺阳
·《达兰萨拉纪行》出版前言
·为人权而写作──万人杰新闻文化奖获奖演说——
·你为哪一部份“人民”服务?——与海外中国人权人士商榷——
·在大兴藏学的背后
·让我们推荐“天安门母亲”!──就诺贝尔和平奖致同胞信——
·提名“天安门母亲”的来龙去脉
·世界的良心微弱仍在跳动──第58届联合国人权会议闭幕
·读王力雄《我与达赖喇嘛的四次见面》
·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权
·嘉乐顿珠与胡耀邦
·印度女作家与抵制水库运动
·浮在岳阳楼前的灾民尸体──历年湖南水灾中的政府责任
·这里不讲“纯文学”--国际笔会与人权
·专制者的天敌──洪哲胜
·西藏问题不是一个孤岛──评达赖喇嘛特使访华
·失败的巴勒斯坦之行──国际作家议会代表团的教训
·我所认识的“东土”和平人士
·赛珍珠的反共小说《北京来信》
·猫头鹰和家燕的价值之争--有关“刘晓波精神”的讨论
·谁和党文化有关:茉莉还是莫言?---与万之先生商榷
·中国将要感谢王力雄--面对阿安扎西案件
·一场还“猫”、“鼠”爲人的签名运动--义工小记
·在理塘寺废墟上成长的活佛---阿安扎西生平小记
·收审所:无法无天的铁窗──我的见证
·拒绝招供--凯尔泰斯创作一瞥
·评当前的和平反战运动
·ZT王力雄:就阿安扎西案的三项疑点呼吁最高院提审
· 网络民间人权运动的初春 ---谈营救刘荻的签名活动
·见证的价值--读宋永毅主编的《文革大屠杀》
·谁陷害了阿安扎西活佛? ---原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的治藏“功绩”
·亲爱的小老鼠,我们等你回来---谈营救刘荻的签名活动
·天主教会正成爲香港的人权卫士--向陈日君主教致敬
·中国新左派是一个怪胎---我看滑稽的反战《声明》
·《反战声明》发起人对台湾喊打喊杀----韩德强教授的“圣战”观
·最新签名:关于刘荻案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公开信
· 为刘荻向人民代表请求一次---兼谈人大的监督职权
·今天,斯德哥尔摩一支奇特的游行队伍
·北欧和平反战者的转变和分化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还能死地求生吗?
·瘟疫、希望和人道主义 --从中世纪看今天
·请中国政府释放政治犯共度时艰
·各国抗疫 为何唯独中共禁网?
·台湾人权经验解构“亚洲价值观”
·疯女人的谣曲
·创造奇迹的黄琦和他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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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权

   记得在中国国内当教师时,我的工会会费是被从工资里给直接扣除的。多年交工会会费的经历,只留下唯一的记忆:我所在的邵阳师专教师工会举办了一次象棋比赛。当时,我以在家和孩子玩象棋的本事,居然在那次工会大赛中获得女子象棋冠军,被选拔到长沙参加大专院校工会象棋大赛。到了瑞典,因爲有中国象棋做功底,轻而易举地我就学会了国际象棋。偶尔到本市象棋俱乐部试试身手,才吃惊地发现,瑞典的象棋俱乐部与工会没有关系,它只是一个纯粹的娱乐机构。而瑞典的工会可不是好玩的,它是一个权力机构,享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发言权,其地位与政府和资方三足鼎立。

   那年瑞典政府有点偏向资本家的倾向,瑞典工会(LO)就不客气地宣称,他们考虑不再支援执政的社会民主党,并打算号召工会会员退出该党。这一下可把执政党吓坏了,政府马上调整政策,与工会重归于好。可以说,工会哼一声,政府抖三抖。

   我也被威风凛凛的瑞典工会吓得抖了一抖:人家这才叫工会,而我在中国年年交会费的工会,不过相当于瑞典的象棋俱乐部。这才意识到,虽然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十几年的工龄,却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工会权。

   “工会权”是联合国《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盟约》第二十二条里规定的:“人人有结社自由之权利,包括爲保障其本身利益而组织及加入工会之权利。”其实际含意有二:一,每个人有权组织或加入自己选择的工会,二,工会有自由发挥功能的权力。前者针对个人而言,后者是一种集体权利。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工会的权利,大致有如下几项:

   1, 参与制订劳工法例:2, 缔结集体协定:3, 经济与社会计划的监督:4, 命令罢工。

   其中的“罢工权”,被视爲是人权保障的试温计,是工会维护工人权益的一种很重要的方式。

   自称代表工人阶级的中囯共产党政府,早在1950年就颁布了《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但在实际上,中国工会只是做了共产党政府(雇主方)领导下的变相代理。七十年代的中国宪法里规定了“公民拥有罢工权”,尽管只是一纸空文,1982年的宪法还是予以删除。前几年,中国全国人大在批准中国加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时,对其中关于组织自由工会的条款,也作出了保留。中国工人的工会权,五十余年来,就是这样被剥夺的。

   今天,国内的不少有识之士面对中国工人严峻的问题,正在反思工会权的丧失和中国工会的未来,提出工会独立、工会市场化等思路。希望在未来,中国工会给我的印象不再是“象棋俱乐部”。5/27/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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