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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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作品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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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母亲成为中国民主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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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审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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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一片浩瀚的文学森林---读《百年桂冠--诺贝尔文学奖世纪评说》
·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审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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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哈维尔和布罗茨基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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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审所:无法无天的铁窗──我的见证

天花板上缠绕着铁丝和蜘蛛丝的昏黄电灯突然熄灭了,收审所大院子沉没在一片漆黑之中。一声尖利的口哨声冲破黑暗,随之而来的,是男监污言秽语的骂街,女监哭天喊地的喊冤。间而有一声绝望的嘶鸣:“放-我-回-去-啰!”凄厉得令人心悸。我仿佛置身于冤鬼群集、鬼哭狼嚎的坟场。

   “不准闹!”值夜班的公安干警手持强力电筒,挨个监子威胁,搜寻趁停电之际哭闹发泄的人。一阵皮鞭声响过,“坟场”变得死一般寂静、阴森。

   这就是我在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收审所度过的第一个夜晚。

   1989年6月14日的傍晚,趁大学生们吃晚饭之际,市公安局的两部警车把我带到邵阳市郊的收审所,从此开始我的囚徒生活。

   一进监狱,正赶上收审所每周一次吃肉的大喜日子,听说我宣布绝食,几个女囚便乐乐滋滋地把我的那份肉菜一扫而光。

   §§没有法律明文规定

   在宣布绝食以抗议公安非法拘禁的两天里,我写好遗书,闭上眼睛躺在通铺上,不吃不喝,拒绝回答公安人员讯问的一切问题。

   对于在“6.4”屠杀后,大陆各地爆发的“哀悼北京死难烈士”的示威游行中被捕的师生,大部份公安人员存有恻隐之心。几乎没有人训斥、威逼我。收审所的干警只是好言相劝:“你何苦这样折磨自己,收审只是对你进行审查,还是人民内部矛盾嘛。你不要让我们为难。”

   人民内部矛盾?里里外外共四道层层守卫的高墙铁网,象猪圈一样低矮乌黑的铁门牢房。监子上方高高的两个大铁窗,日晒雨淋无所遮拦。由于厕所就在屋中间,监子里终日弥漫着一股臭不可闻的气味。夜里,所有的小动物──蚊子,臭虫,跳蚤,甚至近一尺来长的老鼠──,一起亲昵地往你脸上、身上爬来。三个半月,我从来没有吃完过一顿收审所的牢饭。因为,我的胃适应不了饭菜里的沙粒和老鼠屎。一进收审所,我身上的手表、钱、皮带和鞋子全被搜去扣押,差点连每一根头发都被搜查过了。院子里,摆放着随时可以动用的铁镣手铐等惩戒刑具。这一切,能说收审所对付的人是“人民内部矛盾”吗?

   我向公安人员要求看收审我的法律依据。他们说不能给,因为这是公安部的内部规定。

   几年后我出狱,才找到国务院和公安部有关收审的法律条文,了解到收容审查是中共公安机关“独家经营”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并不是法律授权的,只属于行政措施,收审的对象只是轻微违法犯罪的人和流窜作案的嫌疑份子。

   然而,当时我们这些尚属“内部矛盾”的“嫌疑份子”,却享受了比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更恶劣的待遇。以后,随着我的“反革命宣传煽动案”的升级,我被正式逮捕,“荣调”到了看守所,最终又被判刑进了监狱,转为“敌我矛盾”,但后来的待遇并不比做“人民内部矛盾”的“准囚徒”时差多少。

   待我慢慢平静下来,慢慢地同监女囚们有了接触,我惊讶地发现,她们中除少数人确有罪案在身、有待刑事立案转捕或转教之外,大部份人竟都是些无辜被囚禁的人。

   §§呼天喊地的卿嫂

   天天呼天喊地的卿嫂,是邵阳市郊区的一个种菜的农妇。一天,她那个不听话的儿子在外面和一个“老派”(邵阳市人戏称公安局派出所的干警)冲突起来。闯祸不怕天大的儿子吐了“老派”一脸唾沫之后逃之夭夭。平时神气十足的老派,受了这奇耻大辱岂肯罢休,抓不到儿子,就强加上“协助儿子殴打公安干警”的罪名,把正在家里喂猪、毫不知情的卿嫂抓进收审所。

   可怜的卿嫂连换洗衣服都没带一件,天天在通铺上打滚喊冤,嚎叫着要回家照顾生病的丈夫和园子里的蔬菜、家畜和家禽。一连两个月,无人过问此案。那老派报了一“吐”之仇,早把此事搁到一边去了。最后还是收审所的干部嫌卿嫂闹得太凶,为她多次催案未果,便研究决定把她放了。不知她园子里的菜是否早已枯死,也不知那久病的丈夫生活如何自理。

   §§只收不审的风流娘们

   另一个长期关押、又无人提审的是风流的小饭店老板娘秀英。这个老是向男干警送媚眼的年轻女人,根本不知自己犯了什么案子。她天天问干警什么时候提审。后来一位“公安阿哥”为她通风报信,她才恍然大悟,哭着把她遭人暗算的缘故告诉大家。

   原来秀英先前曾因被怀疑小饭店有人卖淫而被收审。为了出监,她便和值班的男干警勾勾搭搭。据说,每当夜深人们睡熟后,那个男干警就站在铁窗边欣赏秀英展示她丰满的裸体。后来男干警耐不住了,丢下一张纸条,大意是明天帮忙放她出监,要她在公园等候还他的“人情”。谁知这年轻漂亮的女人是个睁眼瞎,除了认识几个记帐的数字外认不得几个字,只好请同监的一个有文化的女贪污犯读给她听。那个女贪污犯正忧心自己罪重刑重,读了这纸条,便如获至宝地收藏起来,任凭秀英怎样索要也不肯交出。

   第二天,秀英如愿以偿地走出了监子。在城南公园里,那男干警也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回报”。但不久东窗事发,那女贪污犯为立功交上去的纸条使男干警丢了职务。一些大盖帽的公安哥儿们为了教训这个“不守秘密”的风流娘们,寻找机会巧立名目再一次把曾秀英丢进收审所,搞得这个娇艳的娘们欲死不能。

   不必经过审批,又无人监督,先抓了人再说的收审制度,使得公安人员能够毫无顾忌地公报私仇。

   §§“以收代侦”和“以收代教”

   芬芳是一个可爱的姑娘,她在监子里终日埋头默默哭泣。问她,才知道,她那在工商局工作的未婚夫犯了经济案子拒绝承认,为侦破此案找出线索,公安局就把并不知情的唐芬芳“请”到收审所,一“请”就是两个月。

   阿敏的丈夫是个老板,仗着酒醉强奸了店里年轻的女服务员。案发后,阿敏心疼丈夫要去坐牢,便大骂那个女服务员为“婊子”。办案人员看她如此不讲理,便把她关进收审所“教育、教育”。

   象这样“以收代教”、“以收代侦”的例子举不胜举。办案人员方便极了。所谓公民的“人身自由”,在他们眼里不值一钱。

   在收审的人中,和我关系最好的是身体弱的女会计主任黎季。这位有几十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因为坚持秉公办事的原则得罪过不少人。她的丈夫是老干部,离休时有一笔大约几千元的安家费,按规定应交给提供房子居住的单位。但单位不给房子,黎季就把这笔钱存在自己的存折上。89学潮被镇压之后,中共搞起了“两反”(反贪污、反贿赂)运动,黎季得罪过的人举报她贪污。运动正是高潮,湖南到处在抓经济犯(只限于小萝卜头),不由分说,也把她投进收审所。

   几年后我再见到黎季时,她拿出《平反通知》给我看。她的贪污罪根本不能成立。但当时为造声势乱抓人的责任该谁负?黎季在监子里吃尽了苦头。我常常得半夜三更开导她,打消她自杀念头。这些,岂是一张《平反通知》所能了结得了的?

   §§“扫黄”先拉乡下女人凑数

   另一个姓李的乡下女人是在“扫黄”风潮中为造声势被抓进来的。据说她家在新邵山区,一贫如洗。丈夫又老又病,四个孩子尚小,为了一家的生计,她征得丈夫的同意,偶尔进城卖淫。她招徕的是一些老头“顾客”,每次以五元钱一次的廉价迅速成交,然后买油、盐、食物返家。这个干瘦的中年妇女似乎为此很羞愧,对公安抓她一事毫无怨言,只是日夜念叨着那四个嗷嗷待哺的小孩子。我听其他知情人说,邵阳市近几年卖淫之风猖獗,但那些年轻漂亮的卖淫女生意好、要价高,只要用身体或金钱贿赂一下“老派”,便可以逍遥法外。为了完成“扫黄”成绩,“老派”们就抓这些为生计所迫偶而“卖淫”的乡下女人凑数邀功。

   §§遥遥无期的黑牢

   出狱后,我读到了中共公安部有关收审期限的规定:“收容审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案情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

   而我在邵阳市收审所见到的人,较少有能在一个月之内查清案情、转捕、转劳教或放人的。一般都须关押三个月才有结果。由于公安办案疲塌拖延,被超期关押一、二年至三、四年的也不鲜见。据闻邵阳市收审所曾有个城步县的乡下老,竟被收审了五年之久。因缺乏证据,无法结案,最后放人了事。那乡下佬早已被关得懵懵瞪瞪,穿着破衣烂衫,一言不发地回去了。

   §§“拘禁性精神障碍”者众多

   超期关押造成被关押者严重的“拘禁性精神障碍”。由于收审所环境条件恶劣,难见天日,连日常生活用品都不提供一点。很多人宁愿被判刑去劳改。加之被收审者或不明案情,或有冤屈,惶惑终日,精神郁闷,心理失常。他们在实在忍受不了时,或逃跑,或自杀。我认识的一个被收审者曾就将被单撕成布条结成绳子吊攀上铁窗,然后头向下倒栽葱跌下寻死。更有很多人变得性情暴躁,便在监内寻衅滋事,动辄喊打、喊杀。

   在我去邵阳市收审所的前几个月,男监就发生一起凶残的集体斗殴打死人的恶性事件。我去了之后,常常见受了处分、白了头发的所长,夜夜在各个监子的铁窗上巡视,再不敢疏忽大意半点。

   §§打骂虐待是家常便饭

   公安干警对付不听话的“准犯人”,最常用的办法是电棒、皮鞭、竹条伺候。我刚去收审所时,一听见院子里传来阵阵鞭笞声,就心惊肉跳。出于多年当教师的职业习惯,常有一种要去制止打人的冲动。时间久了,自知身为一囚徒,无能为力,竟也能在传来的鞭打、哭喊声中读书了。经常在提审时经过院子,可以见到靠墙边跪着一溜“赤膊和尚”(“准男犯”一律剃光头),也见怪不怪了。

   最惨无人道的,是毒打精神病人。那些在外面疯疯颠颠犯了事端的精神病人被收审时,往往要经过一个鉴别真假的过程。公安干警相信一打就能辨出真疯还是假疯。凡是经过毒打仍然疯态不改的人,可以不予追究,释放出监。一次,我听见干警在院子里用竹条追打一个疯子。那个疯子一边滚地一边哈哈大笑,还哼唱《毛主席语录歌》。我心里真有置身狼窟的悲哀。

   至于刑讯逼供,也是屡见不鲜。由于收审对象大部份是“嫌疑份子”,公安如抓不到证据、破不了案,气恼之下,对不肯交代或无可交代的被收审者便是一番拳打脚踢。同监的女囚常有人在提审后头破血流回监。

   §§申诉无门无处讨公道

   对于被收审的“嫌疑份子”,关你几个月,证实你无违法犯罪的行为后释放你,算是党和人民政府明察秋毫,英明伟大,你得心存感激才是。如果你要求追究诬陷者的责任,要求赔偿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那是绝无可能的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保障你有这个权利;没有任何一家法院会理睬你的起诉和申诉。他们会打着官腔向你解释:收审只是审查一下嘛,没有把你怎么样定罪嘛,公民有义务接受审查,你经得起考验就很好嘛!

   中国老百姓怕官府,往往是打脱牙齿往肚里吞。那些被收审过的公民,除少数确违法有罪地转捕或转劳教之外,大部份吃了苦头无罪释放的人虽有怨恨,却也只能竭力忘记这一场噩梦,竭力忘记自己的人格尊严、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曾被人践踏到何等地步。

   §§谁向无辜的老百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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