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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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作品选编
·《反战声明》发起人对台湾喊打喊杀----韩德强教授的“圣战”观
·最新签名:关于刘荻案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公开信
· 为刘荻向人民代表请求一次---兼谈人大的监督职权
·今天,斯德哥尔摩一支奇特的游行队伍
·北欧和平反战者的转变和分化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还能死地求生吗?
·瘟疫、希望和人道主义 --从中世纪看今天
·请中国政府释放政治犯共度时艰
·各国抗疫 为何唯独中共禁网?
·台湾人权经验解构“亚洲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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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歧与共识:在东西欧知识精英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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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者对大陆体制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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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体制的刚性、弹性与塑性---与朱学勤先生商榷
·老文章:美丽的瑞典王后
·保钓船满载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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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爱国保钓到左倾拥共
·不信自由唤不回---香港民间展示力量
·因一个黑人小女孩 我爱上瑞典
·从不准傅湘回国看中共侵权
·伊朗年轻一代的民权梦想
·印度把西藏放在碟子里献给中国?
·请公开邀请流亡者回国!--致中国政府
·湖南的“钦差大臣”像一面镜子
· 刘荻与徐晓---两代女生的相同命运
·求偶猎艳去酒吧---北欧文化一瞥
·叶华实:“异议人士回国”与新的政治恐惧──兼评茉莉女士谈流亡者回国
·为一个童话世界招魂---读张郎郎《大雅宝旧事》
·谈流亡者的回国与守志
·欧洲同性恋一瞥
·性倾向与政治倾向
·要求回国权就是“良性互动
·跨国企业的人权义务
·一场恶浪给刘慧卿平添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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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温暖火热的女性 --怀念安娜.林德
·致刘荻:我在泪光中为你祝贺生日(诗)
·访胡佳:为刘荻去北京公安局申请游行的经过
·安娜.林德留下的精神遗产
·陈日君的圣坛与政治
·在捷克向哈维尔和达赖喇嘛求助
·祝贺刘荻生日:新一波人权运动兴起
·致读者--《达兰萨拉纪行》出版前言
·令西藏流亡政府头疼的一个难题
·写在杜导斌羁狱之时
·从流血的现实中提炼文学---2003年诺奖得主库切的创作
·瑞典文学院院士马悦然等人声援杜导斌
·签名──“无权者的权力”
·来自“布拉格之春”的国际笔会主席
·新任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理事感言
·他们的笔比雷声更喧响──杜导斌们的现代英雄主义
·穆斯林女性获和平奖的意义
·高瞻的儿子和美国政府
·暴君的女儿:既是宠物又是主子
·从爱情的囚徒到欣悦的灵魂---谭雪梅自传体小说读后
·刘国凯新著《草根蝉鸣》一瞥
·回国受审的库德作家和他的小说
·人文主义vs野蛮主义--谈高文谦评毛之争
·“天安门母亲”成为中国民主的催化剂
·瑞典国王不幸的“文莱门”
·从王有才获释看康原的成绩和局限
·医治国人麻木的心灵--从鲁迅到蒋彦永
· 长生鸟--诺奖得主艾巴迪的伊朗姐妹
·“王子,您什么时候回家”--致达赖喇嘛
·库切的诺贝尔文学奖奖牌
·最重要的是新任台湾总统捍卫人权
·从家庭暴力剧增看中国社会的悲剧
·天安门母亲成为中国民主的催化剂
·「四二六社论」:专制癌症发作的先兆
·西藏变迁的见证──一部十年制作的纪录片
·写给杜导斌的儿子杜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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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坐在马德里的火车上
·黑格尔的幽灵与中国「六四」
·从欧洲历史看美军虐囚事件
·关于「木子美现象」的评论种种
·我是怎样卷入八九民运的
·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审判纪实
·借鉴欧盟经验 建构两岸新关系
·诺贝尔和平奖得主中的异数--拥战的霍塔
·《欢乐颂》中的欧洲认同
·当今俄国青年和红色沙皇
·瑞典清真寺阿訇布道风波
·保卫圣湖--西藏网友的呼吁
·谈达赖喇嘛的普世责任观
·踏入一片浩瀚的文学森林---读《百年桂冠--诺贝尔文学奖世纪评说》
·在法庭上──一九八九年审判纪实
·从科学走向人权--萨哈罗夫和蒋彦永
·一句话和一封信---我和杨小凯的交往
·我和「人间鲁迅」
·仙鹤们为何堕入泥沼?--读《往事并不如烟》所想到的
·人文关怀的金色--谈「公民维权征文」
·“最高的历史感”从何而来?--与朱学渊先生商榷
·关于茉莉朱学渊之争的5篇文章
·小谈「言必称希腊」
·茉莉:诗人翱翔于地球之上──纪念米沃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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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刘荻向人民代表请求一次---兼谈人大的监督职权

   前不久,刘荻的父亲对海外媒体说:“自从刘荻被捕,就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亲人们焦急地等待了三个多月,除了公安当局的一张由刘荻签名的纸条(要求家属付款五百元人民币)之外,他们再没有得到这女孩的任何音讯。

    就在此时,五年一次的全国人大会议即将召开。这次会议将决定许多政府官员的职务,于是各路竞争者和外省代表纷纷进京,各种媒体机器也大张旗鼓地捧场,首都一番好不热闹的景象。冠盖满京华,憔悴的是刘荻等一大批被政府侵犯了基本人权的受害者。

    中国古有“击鼓鸣冤”,今天西方国家有议会听取民意,中国呢,好歹还有一个被视为全民代议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因此,当国内外广大网友不满中国政府如此不公正地对待刘荻时,他们希望向人大表达自己的感受和要求。于是,一封由国内网友王怡、杜导斌等发起的《关于刘荻案致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公开信》产生了,由海外义工建立的签名网站开始运作,在网上广泛征集中国公民及其支持者的签名。

    为什么包括笔者在内的这么多中国公民,要寄望于长期被人视为“花瓶”、并在执政党一元化领导下的人大代表呢?一位网友说得好:“这个民意代表的标签虽是政府给的,但不排除他们有可能为民请命。这个公开信呼吁他们关注刘荻,监督政府在办案时遵守国家法律,就是在告诉他们,人民期望他们如何负起他们的责任,告诉他们什么是民意。---,有良心的和良心未泯的代表会扪心自问:我为人民做了什么?我代表了人民的愿望吗?”

    从理论上说,关注刘荻的网友求助于人大代表,是一件合理合法的事情。按照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体现民意的地方,它必须对行政司法机关进行监督,以保证行政司法机关按照人民的要求去行事。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促使这些机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具体到刘荻这样一个个案,人大可以、而且应该怎样行使自己的职权对司法机关进行监督?

    一,按照法律,人大监督个案的来源是:(一)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诉、控告和检举,或者以其它方式反映的案件;(二)人民代表提出的个案。这封由中国公民撰写的有关刘荻案的公开信,属于由群众集体反映的案件,我们还希望有正直的人民代表在会议上提出这一个案。

    二,按照法律,人大监督个案的法定标准是:确属违法又不依法纠正的案件。正如《公开信》所阐述的,刘荻一案,司法当局在法律程序上严重违法,而海内外几个月来呼吁声不断,有关当局却无动于衷,这就需要代表民意的人大履行其职守,按照法定程序加以监督纠正。

    三,由于人民代表拥有调查、视察、质询、监督、提案等权力,他们在介入刘荻一案时,可以做很多事情,例如:自行组织调查,督促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到刘荻所关押的地点进行视察,向刘荻亲属询问情况;了解办案人员的个体素质、认定案情方面以及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

    如果发现此案确实违法情节严重,人大应该进行审议,提出监督意见书,并行使最终的裁判权,对案件处理形成法律文书,甚至实施错案追究制。人大还有义务尊重和满足公众的司法知情权,应及时向关注刘荻一案的广大中国公民发布消息。

    各位看到笔者此文的朋友,让我们一起为刘荻向人大代表请求一次:

    尊敬的人大代表们,为了证明你们对人民的忠诚,证明你们的监督权不是白纸一张,我们期望你们勇敢地反映人民的呼声,把刘荻案件提到人大的监督程序里。

    在北京时间3月4日24时之前,没有签名的朋友还来得及签名,我们等待你:http://home.nyc.rr.com/liudi/qm.htm

    0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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