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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传珩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我因著书撰文、表达不同政见,深陷难狱至今,已近两年。由于本案系一起在权力意志干预下的违宪侵权政治案件,因而青岛市检察机关,竟对8篇不同政见文章,在没有任何事实与证据变化的情况下(以经庭审认证),却谎以为由,两次违法重复起诉,先后4次建议法庭延期审理,致使本案多次程序违法,久押不决,仅两审法院就超期羁押我15个月之久,且庭审时公然剥夺我的辩护权及申请证人到庭作证的权力,最终在我身心饱受难狱摧残才荒唐到以市委“审读意见”为主要依据,以我主张“放弃社会主义”为主要“罪证”并视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累犯,处以3年有期徒刑,附加剥权5年,首创了21世纪中国,假意识形态制造政治敌人,借法律工具惩罚思想罪犯的当代文字冤狱。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我不得不就“为什么主张放弃社会主义”的认识问题坦陈冤情如下: 本人毕生格守“不沾官,不从政”,始终以民间立场,表达异见;一贯奉行“不对抗、不依附、不结社”的行为准则;弘扬“全民和解,共同妥协,民主无类,双胜都赢”,用合作方式有秩序地推动国家改革进程的新文明理念,并为之撰写了上百万字的著作与文章,系我国典型不介入任何党派政治与社会活动的布衣派异议人士。本案所谓“累犯”的认定,是基于文革结束时期,我因撰写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行不通、呼吁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而被捕入狱。尽管当年青岛中级法院本案合议庭与审委会都评议我无罪,并有结论记录在案,但仍无奈权力干预终酿出以党的指令为判据、认定我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的荒唐案例。
此后,中国改革开放从理论到实践,跨越了“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经济辅”、“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等几个台阶,直到今天已彻底废弃了计划经济,完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提法。回首这一历史进程的那一步,没有思想界、理论界探索者们付出的惨重代价,而民主派异见人士始终都站在退动社会变革的最前沿,一次又一次地成为这惨重代价的牺牲品。天津已故的汤戈旦老先生,就是这一群体的典范。而我本人也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多次遭到审查迫害,不仅被剥夺了申诉人经国家公考的律师资格,且以含有“资产阶级自由化”内容为由,接连查禁了国家出版社正式为我出版的5部百万余字学术著作。哪家报刊发过我的文章,哪家报刊的领导编辑就要遭到追查。而今我又因继续推动社会进步,提出放弃市场经济的紧锢性定语“社会主义”,而被冠以“反党反社会主义”文章“以言治罪”,再次印证了我文章批判的、我国至今还在重复用意识形态加工“敌人”的事实。 我之所以主张放弃“社会主义”这一市场经济的定语,是基于深刻反思了改革开放20多年引进资本主义因素改造中国的成功实践,是希望不要用与市场经济南辕北辙的社会主义,束缚了市场化改革的手脚(尽管这与宪法有待修改的内容有悖,但与必须以推翻政权为目的,且必须有面向公众宣传鼓动行为为要件的“煽”罪扯不上边。法律惩处的只能是行为,而不是思想。这是执法者心知肚明的法律常识)。 从纯经济学角度看问题,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所谓社会主义是作为市场经济的否定形态被主观推论设计而来的。如果我们不否认任何概念都有其质的规律性,就不难理解,社会主义经济可以有市场,但不能等同于市场经济形态,正如资本主义经济中可以有计划手段,但不能等同于计划经济形态一样,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质的区别。即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要具备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不能认为羊羔会有狼的属性。所谓“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标准”的说法,纯系偷换概念。而恰恰相反,国家资产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据的比重的多少,才不是决定经济形态根本属性的特征。国有制占主体的市场经济,也不过是国家资本主义而已。那种把葡萄酒装进“二锅头”瓶子就硬说葡萄酒就是“二锅头”,是典型的制伪造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不仅在理论上站不住脚,也已成为深化市场经济改革与相应体制改革的桎梏。这不仅导致以国有制为主体的僵化观念至今不能突破,且会给借社会主义教条反改革的人提供口实。本案开庭时公诉人将我主张扩大产权制度的民有化改革,视为“煽”罪证据之一进行公诉,就是例证。由此可见,步跨出这道“社会主义”定语的门槛,中华民族的改革事业就会至此终结。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是搞不得“战略模糊”的。市场化改革应堂堂正正,理直气壮的进行。 人类近百年的经济发展史,就是资本扩张与反资本扩张的历史。“柏林墙”倒塌的史实,不是戈氏“新思维”的成果,而是反市场经济秩序的社会主义实践,在全球范围内无一例外地走向失败的历史结论和资本扩张世界化趋势不可逆转的现实力证。今天人人在谈全球化,但不能解读全球化的深刻本质,那就是有资本机制推动的现代价值增殖与市场配置资源的世界性贯彻。简言之,所谓全球化,就是资本世界性扩张的全球化。这是史实,不是主义!什么都可以造假,唯社会发展规律不能造假。不要认为偷换概念就会改变事物的本质。市场经济是一定会挣脱强加给他的政治羁绊,按其自身属性与规律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尽管较之否认市场经济有了历史性的进步,但依然是个认识误区,是经济学上的伪科学。不管它是谁提出来的,都不能神化盲从,不能象宗教信仰那样拒绝批判。 人类探索真理的进程是没有止境的。我不相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就是中国改革事业的终结。市场经济发展至今,坚持还是放弃“社会主义”这个定语,已成为改革与保守政治分野的现实标识,并将注定成为今后20年决定中国思想解放能否越出禁区的关键。实践一定还会向前走,认识也一定会有新突破。而申诉人又为这一认识突破,为捍卫一个“真”字,喋血在一定要借助法律手段维系的这一“误区”,且不能减刑,不能假释。这是要与时俱进的中国法制现状的何等悲哀? 我曾在30万字的长篇理论著作《走向圆和──世界变局与中国变革》(书稿已被查抄在案)一书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深刻的理论反思与缜密的分析论证。我们的决策者们不仅不能客观公正地从不同政见中汲取合理有益的养分,反在21世纪的今天,用欧洲中世纪异端审判式的残酷手段,迫害一个毕生为真而探索不息的布衣学子,何以面对历史?何以面对未来?又何以面对天下公论?尽管我们的人民今天还没有政治信息知情权;尽管我的此次申诉仍将石沉大海,但我坚信,我们的国家不可能与世界文明的发展长期脱节,中华民族总有一天会进步到足以能回眸审视这段不幸的历史,看看我们的执法决策者们都曾做了些什么?真先于理,理胜于权。历史没有人能够改写;冤案永远是冤案! 本申诉的意义正在于,它将烙印在岁月得档案里,用以验证,我又足够的勇气与耐性,等待时间的再审和历史的改判! 两度冤狱志未已,三载囚刑任由之。 千磨万砺生真识,奋笔依然守良知。 (2003年6月4日於青岛第二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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