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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出狱之后
作者:谢冀亮
病危中口述的三件事情
1984年12月,我从延庆监狱出来,是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出来的。
前面说过,在北大受迟群、谢静宜的迫害,受工宣队军宣队的审查监禁,让我的身体落下许多毛病。在关押期间,我得过多发性血栓塞性静脉炎;在江西鲤鱼洲参加劳动,赤脚在冰碴和泥泞中挑担,修堤坝,我把腰摔坏了,腰椎第四节严重错位,医生诊断说,错位达1.8,其全值为3,错位了一大半了。后来,在七处监狱和延庆监狱,我也生过几次病,两次住医院,一次腿疼我的腿疼,大夫一直查不出病因来,后来才知道,还是因为腰椎受损伤之故还有一次得了心脏病,几乎要死掉了。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
我住医院报病危是在1984年2月,因为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公安医院治疗。病情非常严重。我的女儿玲子从上海到北京来,在医院陪护我。虽然身体状况极差,但是,我的头脑仍然很清楚。我在病床上口述了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几件事情,由玲子笔录,并在每一份材料上签了我的名字。我的意图很明显,万一不治,留下这些材料,也可以澄清这些事实,还自己以清白。
其一:
1.1967年3、4月左右,曾在机场一次接见外宾时,我亲手交给邓颖超同志揭发林彪、江青一伙反周总理的材料,主要内容是“007密件”,诬陷周总理要搞政变。
2.1967年5月1日,或者是“十一”(记不清楚了),在一次宴会上,我亲手交给周总理的秘书一份揭发林、江一伙阴谋诬陷周总理的材料,主要内容是诬陷周总理“4.12”事变前后和蒋介石的关系,还有揭发林、江其它问题的材料,现在已经记不清了。
3.周恩来总理接到了我给他揭发林江一伙的材料以后,向毛主席写了一份报告,说明了林江正在搞他,并引用了我交给他的材料。毛泽东主席有一个批示:“这一些情况,请党进行查看,党中央的档案也请党询问邓颖超同志进行核实。”
1984年2月10日
玲子记录
聂元梓于病中(手迹)
其二: 口述补充以上情况。
1.1966年底(具体时间记不清楚了),周恩来总理经康生指示我,将北京大学经济系助教杨勋以群众扭送的方式送到公安部门口,由公安部出面接收。杨勋的罪名是“反革命”。“主要罪行”是攻击江青,并怀疑有其它问题。同时指示让群众抄杨勋的家。我遵照指示按时办理了这件事。次日,周恩来总理以为我没有办,又叫康生找我到钓鱼台。康生责问我为什么没有遵照总理的指示办这件事。我向康生讲述了已经遵办和抄家的情况,没有抄到什么东西。人已经扭送到公安部。康生当即打电话给谢富治,问收到杨勋的情况是否确实。谢富治说收到了,已经在押。康生又当即给总理要了电话,转告总理,谢富治已经收到了,聂元梓已经照办。这些都是我亲自在旁边听到康生在电话中和周总理对话的情况。
当时,我不知道逮捕杨勋是错误的,因为是总理指示,我当然照办。而且始终保守秘密。后来,当知道这件事是办错了的时候,杨勋回校在群众大会上控诉批斗我,在会下群众中议论攻击我,散布流言蜚语,进行人身攻击,但我始终仍然保守秘密,不把这个责任说明是周恩来总理指示的,全部责任我承担下来,宁愿自身受批斗受诬蔑也保护周恩来总理的光辉荣誉。直到1978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逮捕我的前夕,由于校党委新的领导(周林)要追问这个情况,说我执行康生的指示陷害人,所以这个时候,我才写了一个材料,说明了周总理指示我办这件事的实际情况。但仍然在逮捕我的大会上,继续批斗我,做为我的罪行之一。但是为了维护周恩来总理的崇高威望,我也没有在群众面前透露这是周恩来同志对我的指示。后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预审中,我才把这件事具体地讲清楚了,写了材料。经公安局审查,证明我所讲的全部是事实。因此,公安局没有把这一件事算在我的名下,没有做为我的罪行之一。但是至今北大的群众,和过去曾经在我周围工作的那些人,仍然不知道这个具体的情况,罪责还是记在我的名下。这个问题请查阅北京市公安局七处的预审材料。
补充上页
玲子记录
这是部分保护周恩来总理的情况,其它情况见在北京市公安局口述和写的材料。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公安局没有表示不同意见和疑问。
聂元梓于病中(手迹)
其三:
关于响应党中央号召的一张大字报的写作经过(简要)
1.党中央决定北京大学于1964年底进行社教运动试点。1965年约3月左右,党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同志指示北大社教运动三点批示后,没有遵照邓小平同志指示,突然停止了北大社教运动,撤离了工作队。6月在国际饭店,集中北大的校系主要领导干部,和部分党内教员(社教运动积极分子),开会总结社教运动,实则批斗社教运动中对领导工作提意见的人。因此,北大工作上存在着的问题不能解决,提意见错误的没有认识到错误,提意见正确的没有接受改进。把被批斗的这些人以参加四清为名义,下放到北京郊区社队。
2.曹轶欧带张恩慈等人于1966年3、4月间(具体时间不详)到北大蹲点。找校系领导干部谈话(可能也有社教运动的积极分子)。曹找我谈话,谈学校的情况,让我继续对学校工作上的问题提意见。当时我表示,不再对学校工作提什么意见,准备下去四清。这些问题我不想过问了。这时我已决定到怀柔县搞四清,并去看过一次,准备搬家,下社队。回校后,于5月19日晚,校党委传达党中央“5.16通知”,随即在党内继续传达。20日我找哲学系党总支副书记赵正义,讲了我听传达的要点精神,提出北大的问题没有解决,应该给党中央写一个报告(根据党中央“5.16通知”的精神),让他找几个教员写作。他找了宋一秀、杨克明、高云鹏等人,讲了我的意见。这时,杨克明等人在党内已经听到了传达,他准备写大字报。他的意见告诉了我,也告诉了赵正义找写报告的那几个人。当时,我思想上也有一些顾虑,以为给毛主席党中央写报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收到;能不能收到,也还是一个问题。因为在国际饭店会议的时候,我曾经给毛泽东主席、刘少奇副主席写过一个报告,内容是不要再批斗社教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和提意见的人了。提意见提错了可以改,对的,应该接受。没有必要这样长期地批斗提意见的人。这封信是经北京市委书记彭真同志转的。同时也给彭真同志写了大体相同的一样内容,不要长期地住在国际饭店开批斗会了。两封信没有下文。所以当时想到再给毛主席党中央写报告,能否收到确实有顾虑。所以也想是不是把这个报告改成大字报。贴了大字报后,既可以使群众讨论,党中央也可以很快地知道内容。正在考虑矛盾之际,杨克明向我提出了写大字报的意见。所以我就同意了。征求参加写作的同志的意见,都同意写大字报,但是,公开给领导写大字报应该请示上级。杨克明提出请示曹轶欧,我没有考虑成熟。我认为应该向上级请示,但请示谁没有想好。当时北京市委彭真已经罢掉了,市委新领导是哪些人也弄不清楚,所以就同意杨克明的意见请示曹轶欧。这样我找了张恩慈,讲了我们要想写大字报的考虑。想约曹轶欧谈话。经张恩慈联系,约定了在京西宾馆西院二楼(当时要筹建马列研究院的地址)。曹轶欧同我谈话时在场的有杨克明、张恩慈。是否有曹的随行人员记不清楚了。我和杨谈完了,向曹讲了我们听了党中央“5.16通知”的内容后,想对学校的工作写一张大字报是不是可以。曹轶欧表示“可以”。“怎么不可以写呢?”“有意见可以写大字报。”同时又说党中央发的“5.16通知”就是发动和领导文化大革命的纲,这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你们应该很好地学习。我们将曹轶欧谈话的内容精神向参加写作大字报的同志全部传达了。他们都很高兴,认为有上级的指示了,可以写大字报。然后在杨克明的家里组织讨论。第一稿可能是宋一秀写的,记不清楚了。第二稿是宋一秀、高云鹏写的,参加讨论的有赵正义和我、杨克明。第三稿是杨克明主动提出他来修改,最后叫我审阅的。宋一秀把杨克明的第三稿交给我,是5月25日的早饭后。我修改了字句,最后加了一段和三个口号。由宋一秀、高云鹏抄写的。讨论第三稿的晚上(5月24日晚),夏剑豸从农村四清回来,也参加了讨论。签字的时候有杨克明、夏剑豸、宋一秀、高云鹏,临时我又找了李醒尘,他同意然后签字,还有赵正义和我。杨克明的名字是宋一秀代签的,因为他上班没有在家。
约于下午1时左右贴出。
以上是写作党中央号召的一张大字报的简要经过。并不是曹轶欧曾经指示北大党委一个副书记写大字报,他不写,而指示我,我就写了。曹轶欧是当时根据“5.16通知”中党中央成立的文化革命小组的指示派驻在北大的。与我个人没有任何联系。在写作大字报和广播大字报之间,曹轶欧也没有和我有任何联系。这些经过在北京市公安局七处已经说清楚,并经过了核实,没有再提出疑问。
1984年2月10日
玲子记录
聂元梓于病中(手迹)
(这3份材料都是根据原始记录复制的笔者)
病危中,我已经做好了必要的面对死亡的思想准备。不过,我的精神始终没有倒,我没有倒下。就是在监狱里,我也没有感到抬不起头来,没有被苦难所压倒。我是忠于党的,是为了从党的利益出发,才响应党的号召投身于“文化大革命”的,我的所有的言行,都是遵照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遵照“5.16”通知和“十六条”,以及当时的中央文件的。我没有个人野心,没有为个人争取什么权力地位的私念,没有卖身投靠,没有蓄意陷害什么人,更没有挑动武斗。我承认犯了严重错误,但我都是愿意改正的。至于判决书对我的判决,我是坚决不承认,坚决不认罪的。我相信自己站得正,真理在心中,信念没有垮,天塌下来我也压不倒!同样地,面对疾病,我也是决不低头的,我不能死,我还要活下去,要为澄清我的事实真相而努力啊!
保外就医前后
在延庆监狱,我的心脏病发作,被送到公安医院去治疗。回到监狱后,我仍然需要经常找监狱的医生看病。这时,我已经是63岁的人,身体又多病。有一次,在去看医生的路上,监管我的队长在监狱里都把监管人员叫队长主动地对我讲起保外就医的事情。他问我:你想不想保外就医?我回答说愿意保外就医。她说,你写个要求保外就医的报告,行吗?我回答说行。队长又说,那你看病回来就写吧。这样,我当天写了一个申请保外就医的报告,没有想到,第二天延庆监狱就同意了我的申请。这样,我就离开监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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