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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某网友的公开信
朋友:
在强国深水区讀到你的文章《为逝去的强者辩护,为活着的“弱者”辩护》。面对这篇用“心”的真情写就,爱恨立场鲜明、用词毫不含糊妥协的文章,作为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的过来人,不能不产生一种精神和感情上的“共鸣”。很欣赏你的勇气,也很喜欢你的犀利文笔,更完全同意你对这篇文字“支持、反对同时存在”的判断。只是在最后这一点上,跟你有完全不同的理由和根据。因为我认为,这是当前讨论所有(包括国家发展策略、路线和检讨社会现实在内)问题时,一定要出现的现象。而且相互间完全没有先进或落后、对错或是非的区别,有的只是一样的(认识层次)错误,这种错误就像分别在华盛顿和北京的人(时差正好12小时),同时在网上争论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一样的无聊。所以唯一可以肯定的,就是最后所谓正确的“真理”,其实只不过像动物世界里的雌海狮或母猴子的归属--永远属于以力(肉体的武力或暴力)征服的所谓“强者”(即所谓强权就是真理也)。比如你所说的秦始皇,和公开主张“枪杆子里出政权”并身体力行的毛泽东。虽然接下来不可能预言这一轮的“胜负”(道理就像不能在动物世界里具体预言哪一只雄海狮、或公猴子会赢得异性的投怀送抱一样),但是却有绝对的把握断定:无论谁胜谁负或取得掌权的地位,中国的历史,都只不过像又翻过了一次的“葱油饼”,本质上毫无进步的意义或价值可言!
其实这完全是因为由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加工出来的中国人,站在只知其然”的初级认识层次上,用在方向和原则上绝对错误的社会理论,来认识、并试图解决自己国家或社会产生的问题的结果。只要不从这样的层次上,设法着手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就永远不要指望自己国家会跳出那个螺旋形历史的怪圈! 这不是耸人听闻或哗众取宠式的信口开河,而完全是以中国历史的实际轨迹为依据,用科学认识论和新“人类社会学”理论为工具,进行分析判断的结论。而所运用的这些理论,是以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赋予的条件和能力,从自己绝对真实而丰富多彩的生活实践体会中,总结、归纳、创造,最后升级加工出来的结果。不仅完全符合孔夫子“礼失求诸于野(民间基层广泛的社会实践)”或毛泽东“从实践中来”的观点,更已经经过自己在文革中无意识的成功经历,和后来旅居美国十几年,其间的有意识、有目的的主动实践检验和取证证明了的有效理论。因此也有把握经得起未来即将出现的事实检验。所以现在就可以断言,你和你的对立面所持的看起来似乎“尖锐对立”的观点,只不过是表象上处于错误的两个极端,所以显得似乎“势不两立”而已,并且最后无论哪一方取得胜利而上台执政,结果都只有一个“殊途同归”!这难道不正是你所推崇的秦始皇或毛泽东,以及你的对立面所鼓吹的五四“激进帮”式的全盘西化,都是已经反复走过多次、并且有了教训般结果的歧路吗?如果不是“当局者迷”,又怎么会像“蠢人”般,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犯同样的错误呢?所以也许是出于一种“惺惺相惜”的理由吧,虽然之前我从来没有主动说服过任何人,接受过这种越来越被客观事实证明了的理论或观点。但是还是愿意按西方谚语「智者想法个个一样,蠢人才有不同。」所说,先向你伸出我的手,邀请你参加已经属于另一个层次的“精神战争”,进入中华文化真正的“用武之地”!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其实今天包括中国社会在内的国际社会,就好像是被错误的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以及有意不恰当地扩大了适用范围的“丛林法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假冒伪劣“社会理论”、砸得四分五裂的一只“聚宝盆”。那么,在解压缩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启发下升级出来的科学“认识论”和新“人类社会学”,就是有效修补、恢复这只聚宝盆的“金刚钻”。为了证明这种观点不是金光党骗子式的“空手套白狼”,愿意在这里就你在上面文章中的部分论点跟你商榷,做一点不同的阐述,在有比较才有鉴别的条件下(就像你说的“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由你自己作出取舍。
首先,认为你有关“强者、弱者”的区分,体现出一种自以为在强者一人之下,弱者万人之上的心态。证明你对真正民主的认识也不甚了了,不知道民主是一种像空气一样客观存在,是一个知道就有、不懂则(以为)无的事实。其实自从人类走出丛林,进入自己靠集体分工合作创建出来的“非自然生态环境--社会”、成为社会人后,客观的“民主”就再也没有离开过任何社会的全部进程。因为无论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社会形态,都是那个时代由某种文化加工出来的社会人(在此加工之前只能算一种叫做“人”的高等动物),由他们中大多数的集体主流意识所决定的产物(相关阐述,请查阅拙文“论民主”http://www.newmilestone.org/clcb/clcb11.html),并为这种产物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买单”的责任。所以站在客观真正的“民主”立场来辩证地看,对一个国家或民族起决定作用的,是作为“强者”的少数领袖和相对“弱者”的基层民众的互动结果。所以个别强者的“强”,就反映了多数社会人民主概念的“弱”。举例来说,就像成员间不团结闹矛盾,因而经常受邻居欺负的无能家庭,后来来了一个能干而强悍的“仆人”,率领大家击退了四邻的挑衅,替主人出了一口恶气。但是接下来自己“反客为主”地对主人们发号施令起来。直到恶仆离开,大家才如释重负地喘了一口气,庆幸时光不再。但不久家庭老毛病又故态复萌起来。于是又开始怀念起恶仆“主持家务(国家)”的年代来。所以,虽然我们不应该否认作为领袖的伟人的个人天才能力和贡献。但是更应该检讨作为社会主人的弱者们,自己对民主的无知。因为理论上仆人就是仆人(领袖理论上也是一种公仆),其表现是主人调教和家庭(社会)环境影响的结果,出现问题,主人有责。要是闯了祸,只能由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仆人自己也赔不起)。而所谓要为弱者辩护,等于是对和自己一样的主人的侮辱和贬低。就算辩护成功,也只不过为下一个秦始皇或毛泽东的上台做好舆论准备,没有任何真正体现民主的价值或意义。
其次,你文中说的“大我”“小我”。其实就是社会人各自的天性(小我)和人性(大我),在精神文明进步过程中的不同阶段,所占比重不同的缘故。如果不从这样的层次高度来认识,最后一定会落入虚伪的“为人民服务”或“大公无私”之类的说教圈套,除了制造出越来越多的“伪君子”或“真小人”外,毫无用处。
再者,根据原则,你和你的对立面,在关于毛泽东统治中国那个年代的是非功过判断时,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而且都各不相让,都表现得如此理直气壮和振振有词,似乎是一个“二律背反”的逻辑典型。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根据科学认识论理论可以发现,这完全是因为双方都站在“只知其然”的同一个认识层次上,都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看不到事物的本质,而本质相同的事物可以有不同的表象,就像“日蚀”和“月蚀”、或“白天、黑夜”一样,本质上都是一种天体运动的结果,但是确有完全不同的景观。所以要是根据表象来争论,就像“瞎子摸象”般各说各话,毫无意义。要是再想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理论上就注定只能得到事与愿违的结果。就像你推崇的秦始皇或毛泽东(或对立面推崇的“改革伟人”)那样,都是以自己超出常人的能力,从当时社会的表象事物中,看到发展不下去的危险,出于对自己国家和民族长治久安的责任感和良好动机,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可惜付诸实践的结果,总是给自己国家或民族,带来后果严重性跟他们个人能力的“伟大程度”成正比的灾难,反而成了科学《认识论》正确性的有力佐证!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只能在实践已经进行了一段时期,甚至灾难性后果已经造成后,才开始质疑或检讨,因为我们只不过是和天才的伟人站在同一个认识层次(只知其然)的普通人,不仅掌握不到领袖所能掌握的全面信息资源,也不具备领袖的能力和条件,所以只有做“事后诸葛亮”的份。而之所以各个看法不同,甚至尖锐对立,这只要想想瞎子“摸象”后,根据各自摸到的不同部位,而作的大相径庭的表述就知道了。这正是当前社会不幸的现实,以及需要正视解决的关键症结之所在,而不是要去替什么“强者、弱者”辩护,除了挑起新的一轮包括肉体革命在内“窝里斗”外,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看来,你是为自己的“先右后左”心路历程自豪的,而且我还可以补充一点,那就是伟大的爱因斯坦也是在他的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向左转到鼓吹社会主义的。但不幸的是,英国的大文豪肖伯纳又曾说过『凡杰出的人物,在年轻时都曾相信过社会主义,但到老来还相信社会主义的,一定是傻瓜』。所以要是拿到法庭上去审理谁是谁非的话,足以让最优秀的辩护律师打上几百年的官司也定不了案的。其理由已经在拙文《“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孰优?”是一个愚蠢的问题》(www.newmilestone.org/01/czl210825.html)阐述过,更在《马克思理论的软肋或死穴》一文中,直接指出了这种理论不可能实现的致命弱点。而对同时忽视爱因斯坦和肖伯纳观点的人,还能找得到“傻瓜、笨蛋”以外更恰如其分的形容词吗?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说“真理多走一步就是谬误”,不如说“谬误只要退半步就是真理”。这难道不正是“中庸之道”给我们的启示吗?
我想你一定也会崇拜毛泽东的“高瞻远瞩”吧。是的,他的确看到了常人在同样层次看不到的趋势,做出了我们至今还不能完全理解的决定。就像哲学家叔本华说过的那样:“天才则连射出去的箭头方向,常人都看不到,只有等他们的后代子孙才能发现。”可惜的是,我们在找到“箭头方向”时,自己已经被他当年射出去的“文革之箭”弄得伤痕累累了!那怎么会这样的呢?
如果用科学认识论来分析,就知道这完全是因为他以天才的能力,却站在“只知其然”的认识层次上来认识社会事物,还要自以为是地提出解决的办法来“改造(或改变)世界”所造成“事与愿违”的结果(已被毛以后中国出现的事实证明)。事实上,历史从来没有按所谓“先知先觉”的强者指明的方向前进,而是前进中受到各种强者(伟大领袖或大思想家)影响的干扰而发生扭曲,最后合成的(螺旋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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