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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向大炮走去,先接受炮弹的洗礼,然後摧毁大炮。 — 真理,这曾经是一个闪耀着亮丽的光辉,最富有吸引力,代表力量和希望的名词。在它面前,英雄低头、好汉折腰,任何偶像、权威都显得渺小而暗然无光。历史上有无数人仅仅为了坚持自己心中的“真理”(其实还未必是真理),就不惜奋斗一生甚至牺牲自己的宝贵生命而无怨无悔。 可惜不知从什麽时候开始,真理好象突然“虎落平阳(被犬欺)”、成了“落毛的凤凰(不如鸡)”。今天要有人再提“真理”,居然会被人嘲笑为“落伍”,好象以为现在的数学已经被证明根本就没有正确的答案、却还有人坚持“一加一只能等于二”一样。还有人以本来就没有被证明正确过的“上帝就是真理”为借口,高呼“上帝已死,让我们来狂欢”的口号,真是疯子们的“活见鬼”!因为即使包括正经的宗教本身在内,也没有说过上帝是“活”的(十字架上的耶稣不是上帝),没有活、又哪里来的死呢?还有一些人可能是因为自己或看到别人为追求“真理”而受到打击、吃过亏、甚至失败,就以为真理也会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尴尬,而发出“真理在大炮射程之内”这样悲观的感叹,更让越来越现实的人望而却步,久而久之让不少人以为真的不存在真理,反而让动物世界盛行的武力强权“乘虚而入”,成了使良知为之感到羞辱、世界遭遇灾难的“真理”! 但是,正如数学的规律并没有被推翻,真理也同样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只是我们没有真正认识真理,而把一些并非真理的东西当成“真理”。又因为发现了这些东西的错误,而去否定真理的存在,再犯了一次矫枉过正的错误。 什麽是真理?它既不是上帝的裁喻(因为没人有权代表上帝)、也不是领袖伟人的话语(他们经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口是心非)、更不是学者权威的结论(他们的名气往往跟他们可能发生判断错误的数量和严重性成正比)。那真理到底是什麽呢?真理就是宇宙中各种各样、大大小小、无处不存在的运动规律。 有一句现在已经被普遍承认接受的话“生命在于运动”,其实“运动”的概念可以扩大到整个宇宙的每一个角落、所有的物质。宏观来看,不仅宇宙由“运动”(大爆炸)而形成,迄今为止,组成宇宙的星系也一直保持旋转或扩张的运动,星系中的所有星球都在不断地进行公转和自转,以及存在一些激烈的化学或核反应,所以宇宙中就没有不动的东西。微观来看,一切物质无论有无生命,都由一百多种基本化学元素组成,而任何一种元素的原子,都由同样的质子和中子以及围绕在外面旋转运动的电子组成,只是具体数目不同而已。而人类社会也可以认为是由个体的精神、行为的活动和个体之间的互动所组成。从物理学常识可以知道,有运动就有运动规律,而且相互之间有固定不变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我们只要抽象理性上掌握了某种运动规律,就等于正确认识和掌握了那种运动。那麽,如果从哲学的高度,把扩大了应用范围的物理学“运动规律”概念称之为“真理”,实在是再恰如其分不过的了。可以认为,客观宇宙是由无数真理所组成,对宇宙万物的探索过程就是“追求真理”的过程,而对应的每一个具体目标的终点,就是掌握了相关的“真理”。 现在,可以以“真理”的名义,为那个被代表神权和王朝利益的一统论篡改得面目全非、又被自由派用来反击一统论的“多元论”(请注意:这是指自由主义大师贝林之类主张的哲学概念上的多元论,而不是什麽社会制度、社区、族裔或当前文化层次上的多元化,下同。)压得抬不起头来的一元论“平反”了。 既然一元论的核心观念,是以三个基本预设构成。那就让我们来整理并明确地重申有关的概念,作为讨论依据。 第一个预设:在确定的定义域中(客观范围和条件的界定),所有单一(不能再分解成两个)的问题,一定存在而且只有一个“完整而正确的答案”-真理(以下直接简称“真理”),其他不是谬误就是不完整。 说明:比如现在争论不休的要不要限制“自由”的问题,就是因为没有界定“定义域”的原因而造成。就精神思想领域而言,人人都应该有绝对的自由,因为这不仅是生而有之的“天赋人权”,“造物主”已经为每一个人都留有无限、且相互不干扰的精神活动空间,却没有预设可以让其同类去控制的“後门”(象某些电脑芯片那样)。但就行为而言,又必须对个人自由有所限制。这其实早已是常识和事实,法律就是对“精神自由”以外的自由的明显限制。而“自卫权”的概念,更是对“自由”的直接制约,如承认甲的自卫权,就等于限制了乙可以侵犯甲的“自由“。要是如果肯定乙有包括攻击甲的不受限制的自由,就否定了甲的不想被侵犯的自由。所以,如果把思想和行为这两种不同定义域的自由放到一起来讨论,完全是认识的错误而不是没有真理的证据,更不能以一个定义域里的真理去否定或代替另一个定义域里的真理。而对光之所以出现“波”和“粒子”两种解释,只能认为有关光的“运动规律(真理)”,由于人类知识水平和实验手段的局限,还尚未被发现。这也不是惟一的例外,至今还没有被发现的真理远比已发现的要多得多,包括人类对自己的认识和对“上帝”的认识(到底有、没有、是什麽等)。我们今天已经知道,包括植物、动物和人在内的所有生物,都受基因遗传的控制、由细胞分裂来繁衍。但是,既然我们不把动物称作“高等植物”,为什么却把人看成是“高等动物”,反而以为人和猴子的区别,和老虎和猫的区别在层次性质上是一样的呢?正是这一根本认识的错误,导致人类对自己和社会所发生的一系列问题,不是找不到答案就是找到错误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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