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谈“作为执政党的法理基础”——批11月7日的《南方周末》 拒绝阅读《南周》已经两年多了,在这个只有“喉舌”整日散布妖言而无媒体传播信息的地方,这实在是一件痛苦且无奈的事。11月7日,冷风飕飕的北京街头,在久违两年之后,我又一次买了一份《南周》。这与其说是想从中得到什么信息,不如说是我想在这个特别的时刻,看看《南周》到底能堕落到什么程度。
它果然没有使我失望!
在〈〈为中国开启‘世纪之门’〉〉的长篇专题中,〈南周〉网罗了刘吉、王长江、胡伟等十名御用“学者”(御用不打引号,但“学者”必须要打引号的),借南方周末大放厥词谣言惑众,对“执政党的合法性”问题进行蓄意的曲解,其用意完全是为了在这个问题上把人们引入他们预先设计好的歧途。
中共执政已经53年了,执政的合法性问题首次浮出水面,成为可以在学理层面上进行讨论的问题,这按说是一个不小的进步,用纳税人的钱供奉着的学者、教授、专家们正该抓紧时间好好进行一番研究,使合法性问题在宪政、法治的可操作层面得到解决。如何解决,其实也已经是一个世界范围内的常识了。
但在〈南方周末〉选择特殊日期,“隆重”推出的这期专题中,原社科院副院长刘吉是这样论述执政党的“合法性”的:毛时代是靠打胜仗、邓时代是靠经济增长率、而“今后”呢?刘说“如果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都加入中国共产党”就行了。这句话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优秀分子入党后,合法性就会从天上掉下来了?或者优秀分子入党越多越好,使党员数量达到总人口的51%时就有了合法性了?
而上海交大教授、政治学所所长胡伟更是把执政党的合法性仅仅定义在一个“政治学概念”的范畴内:“合法性是政治学概念,而不是法律概念”,“具体说,合法性就是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但在如何“取得”合法性上,胡与刘达成了惊人的一致,即“打胜仗”和“增长率”,对于“今后”如何取得执政合法性,胡只笼统说靠“制度”。而另一为中央党校教授王长江则明确表示:“把社会上的各种力量捏在一起,想方设法的增强凝聚力”就是执政的合法性了。
合法性为什么只是一个“政治学”概念而非法律概念?
胡伟在这个由他自己提出的问题上,闪烁其词不肯自圆其说。
作为教授的胡某,在这里居然分不清“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把两个问题混为一谈或把后一个问题有意隐瞒不谈。他说的“民众的信任、支持和认同”确实不错,那正是合法性,但这仅仅是实体的合法,是合法的实质要件。民众用何种方式、手段、程序来实现自己对“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呢?只说出前一个问题而隐瞒后一个问题,等于什么也没有说。因为前一个问题已经是尽人皆知的常识了。后一个隐瞒不说的问题,才是真正的“问题”本身。合法性既然是后天“取得”而非先天拥有,那一定其后天的出处,胡这时还是明白的。但如何去“取而得之”,胡就茫然了。但更可能是装傻。
取得执政的合法性,就是要有一套系统操作的程序规范,让民众可以按法定程序表达自己对“现存政治秩序和政权的信任、支持和认同”。这恰恰是一个法律问题,甚至仅仅只是一个法律问题。
胡某把执政的合法性刻意限制在“政治学”的范畴,并排除了它是法律问题的可能,这将使执政党的合法性永远失去解决的可能。离开了法律程序的执政合法性本身就是不存在的,本身就是非法的。如果只是一个“政治学”范畴内的合法性问题,那只需要在政治理论上进行自我论证、自我评价就行了。它相当于自己投自己一票,然后宣布自己以“一票当选”,并确认这种当选合法。胡某笼统说过要靠“制度”,但他说的“制度”恐怕只是在“政治学”范畴内自我论证、自我评价、自我标榜的“规则”了。
中共自己主动提出了执政的合法性问题,这表明它们有解决的主观意愿和回应了外在压力,但〈南方周末〉适时推出刘吉、胡伟等人的歪理邪说,把中共往歧路上引,也意图误导民众。合法性不是自我论证、自我评价、自我标榜的“政治学”,它有着一整套成熟的法律操作规则,在这些科学的规则的操作中,合法性已经可以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了——经过投票,合法性是有是无、是多是少、是增长了还是丧失了,一目了然。
这些法律规则既不复杂也不深奥,当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早就采用了。如果有诚意解决执政的合法性,就应该拿出行动了。
2002/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