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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伊斯兰研究系列之九]清水君:中华伊斯兰教的伦理道德观
1、以“五功” 、“五典” 与儒家“五常” 、“五德” 相对应
所谓“五功” ,亦称“五大纲领” ,“功”的原意是“基础” 、“柱石” 、“支柱” 。“五功” 包括“念、礼、斋、课、朝” 五大部份,是伊斯兰教五项基本实践功课的总称。刘智在<<天方典礼>>称:“五功者,修道之方,尽人合天之法程也。一曰念真功、二曰礼真功、三曰斋戒功、四曰捐课功、五曰朝觐功。五者皆主命,而圣人作则,以示众人也。” 中国的伊斯兰教教义学还主张从“身、心、性、命、财” 五个方面“尽其礼以达乎天” ,即“身有礼功、心有念功、性有斋功、命有朝功、财有课功” 。 (博讯boxun.com)
“五典” 亦称“五伦” ,是指穆斯林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 五方面的遵循准则。
“五功” 在中华伊斯兰教的教义中,也被看成是“天道” 和“内五常” ,而“五典” 被看成是“人道” 和“外五常” 。
中华伊斯兰教教义学家把儒家的“五常”(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 完全移植于教义之中,可以认为,伦理思想方面的一致性是促成伊斯兰教可以在中华大地发展存在的主要原因。中华伊斯兰教的“五常” ,分为“内五常”(五功) 和“外五常”(五典) 两个部份,不过,他们把“外五常” 的排列次序重新整理,以“夫妇” 为“外五常” 之首。他们认为,夫妇关系体现了“仁” ,体现了“乾坤交泰” 、“造化之根” 、“生人之本” 。
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儒家思想范畴中,至关紧要的一个道德范畴是“孝道”, “天地君亲师” 就是一套建立在“孝道” 基础上的理论体系,与此相对应,中华伊斯兰教教义学专家刘智特别提出了“五典” 说: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诚。以此“五典” 作为“天理当然之则、一定不移之礼” ,他们认为,“五功” 是为了尽天道,“五典” 是为了尽人道,天道人道同时尽到,才算完成做人的义务。在“五典”中,关于“夫妇之道” ,特别被提高到首要位置,如刘智所说“夫妇为人道之纲,修此而后家道正,家道正而乡国正矣,故圣人之教五伦,自男妇始。” 原因在于“夫妇之道,为人道之首,盖以此为生人之本” 。那么,如何尽夫妇之道呢?他们认为:夫尽其为夫之道在于“爱” ,妇尽其为妇之道在于“敬”;其次,是“父子之道” ,伊斯兰教教义学专家认为,“天地代主育物,父母代主育人” ,所谓“父子者,尊卑之所由生也。父子定,则乡而长幼,国而君臣,由是而皆定矣。故圣人教人明尊卑,自父子始。” 那么,如何尽父子之道呢?刘智说:父尽其为父之道以“慈” ,子尽其为子之道以“孝” ; 至于君臣之道,他们认为“君臣者,治道之所由定也,道同于君,行于臣。君臣之分定,而天下归于至孝矣。故圣人以平治天下之责,归有位也。” 就是说,天道人道,赖于君臣之治。如何尽君臣之道?在他们看来,君尽其为君之道在于“仁” ,臣尽其臣道在于“忠” ;再次是兄弟之道,“兄弟者,并蒂之果,同本之支,举世交游,未若兄弟之近切而无嫌也。故圣人教人亲爱,自兄弟始。” 如何尽兄弟之道?他们认为“兄弟之道在于‘协义’ ”,即“并力同心于事理之所当然” ;最后是朋友之道,所谓“生我者父母,教我者师长,成我者朋友。朋友一伦,能成四伦之功。故圣人教人定交,以成德也。” 刘智更进一步把朋友的关系比喻成“日月” ,“犹如日丽于昼,月丽于夜、、、相代而不相悖。” 那么,又如何尽朋友之道?他们认为:朋友之道在于“忠信” 。 同时,中华伊斯兰教教义学家把“五功” 的“念礼斋课朝” 同儒家“五德” 的“仁义礼智信” 联系起来。他们解释说:“五功” 是尽天道,“五德” 是尽人道。两者是完成人类人格必须修持的两个方面,就“五功” 的礼仪来说,“五德” 也是它的基础和内在根据之一。而“五功”的目的同样在于启发人们的“五德” :“特命圣人,作此礼仪,启人内德而常存省之。”
2、 以“二元忠诚”取代“一元忠诚”
在伊斯兰教未能掌握政权的国家和地区,穆斯林们面临着一个非常现实和棘手的具体问题,那就是如何认识和承受真主与君主的关系。中国封建社会以来的2000多年历史,无论在国家统一还是割裂的情况下,都是皇权高于一切的专制社会。君主的命令、决定是圣旨,是任何人包括宗教人士都不能违反的。而伊斯兰教的“忠于真主” 理论、除真主外不崇拜任何人和物的教义,在中国封建社会肯定行不通。由于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宗教的命运一定程度上就掌握在世俗王权的手中,所以“忠君” 就成为封建社会政治道德领域中的一面最高旗帜,因此,中华伊斯兰教教义学专家把“一元忠诚” 改造成“二元忠诚” ,既忠于君,又忠于主,才是“真忠正道” ,如果只忠于君主,而不忠于忠主,那么就是“异端邪说” 、“旁门左道” 而非穆斯林了;如果只忠于真主而不忠于君主,那么没有履行做人的义务,也就是没有完成对真主的功课,对真主不能算是真忠,这同样是一种罪过。
王岱舆在<<正教真诠>>中说:“人士在世有三大正事,乃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凡违兹三者,则为不忠、不义、不孝矣。”
至于顺主与顺君的关系,中华伊斯兰教教义学专家认为:君主是有形象的主宰,真主是没有形象的主宰,念主是天道的首要功修,事君是人道的首要行为,天道人道缺一不可。刘智在<<天方典礼>>中进一步阐述:“君者,主之影。忠于君即所以忠于主也、、、一时不心于君,即为不贤;一时不合于君,即为不忠、、、王者,代真主以治世者也,念君而忘主,非念君也。” 此外,刘智在<<君道篇>>中,特别强调了两点:第一,君主为安拉所授权;第二,安拉命君主做贤明君主,否则就要受惩罚。有了这两方面的规定,忠君与忠主的矛盾也就化解了。
显然,这样的解说具有极大的历史意义,也是意义深远的理论革命。在清朝,一些清真寺大殿里高高树起“皇帝万岁、万岁、万万岁!” 的匾额,以此达到安身立命、生存发展的目的。
附:今日东南亚特殊的“二元忠诚” 制:国家元首、各州苏丹与真主
具体到今天的亚洲社会,还存在着另一种特殊形式的“二元忠诚” 制度。
比如在菲律宾和马来西亚,国教是伊斯兰教,顺理成章,对真主“安拉” 的忠诚是必须放在第一位的,但是,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仍然是部分保存封建君主制的国家,就是说它们仍然存在“国家元首” 和各州元首“苏丹” ,他们也享有崇高的法律地位和待遇,虽然政权在政党手里,但是首相马哈迪要得到国家元首的认可才能就职,各州大臣也要向“苏丹” 宣誓效忠。
这里面会不会有信仰冲突呢?
没有根本性的冲突,因为菲律宾马来西亚的各州“苏丹” ,事实上就是各州的伊斯兰教领袖,而国家元首,就是从各州“苏丹” 推选出来,作为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他所代表的,显然仍然是伊斯兰教所信仰与“忠诚” 的真主“安拉” ,那么对真主的“忠诚” 就具体到了对国家元首和各州苏丹的“忠诚” 上,对他们的忠诚也是对真主的忠诚。这种关系是统一和谐的。
但是,我们必须了解,伊斯兰教里面的“二元忠诚” 始终是“安拉” 真主最高,而且其代表者,如君王、国家元首、各州苏丹,并非是神圣不可侵犯,因为伊斯兰教不赞成除真主外,崇拜任何人,遑论神圣化。他们的标准就是“真主不会同意让君主元首做错事,如果他们做错事,就应该受到真主的谴责” ,所以他们可以在认为君主、元首、苏丹有错误时表示反抗,如同我们所看到的新闻:
在马来西亚东海岸伊斯兰教党执政的州属,州议会甚至动议限制苏丹的权力,并质问和要求苏丹交代剥夺两名议员“拿督” 身份的原因。
如果不了解伊斯兰教的背景,是不会明白这里面所包含的“忠诚” 内涵的,即:可以以真主的名义表示忠诚,也可以以真主的名义表示反对,一切视具体事实是否符合“安拉” 意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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