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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伊斯兰研究系列之一]清水君:伊斯兰教与清真教、回教、天方教
非穆斯林群众中在生活中和报刊上经常接触这些词汇:伊斯兰教、清真教、回教、天方教。那么,这四者有何区别?如果没有区别,为何有这样多种的称呼呢?这是一个必须解释清楚的问题。
在中国,随着官方于1956年6月2日以政令形式统一称为“伊斯兰教” ,禁止了“清真教” 、“回教” 等不同称法。但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伊斯兰国家,则通称“回教” ,马来西亚甚至有政党的名字为“回教党” 。
关于伊斯兰教
我们可以先给“伊斯兰教” 一个清晰的解释和定义:
伊斯兰教(阿拉伯文al-islam) 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主要流传于西亚、北非、南亚、东南亚、中亚等地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欧、北美、黑非洲等地区也得到飞速发展,据不完全统一,现在全世界约有9亿多名信徒,占世界人口的18.5%,目前,约有28个国家的民众几乎全部信仰伊斯兰教,有35个国家的伊斯兰教信徒占50%以上。这63个国家里有二十多个是阿拉伯国家。
伊斯兰教是由阿拉伯人穆罕默德于公元7世纪初在麦加创立。
“伊斯兰”(Islam) 的原意是“顺从” 与“和平” ,顾名思义,伊斯兰教的宗旨,是主张人类和平相处,归顺并服从安拉真主的意志。
“伊斯兰教” 这个名词出自<<古兰经>>。如:
“我喜欢伊斯兰作为你们的宗教。”(5:3)
“的确,安拉的宗教就是伊斯兰。”(3:19)
“伊斯兰” 一词在<<古兰经>>中共出现8次之多。成为现代世界对这个宗教的统称。
它的信徒统称为“穆斯林”(Muslim) ,意为“顺从者” 、“和平的” ,专指顺从真主意志、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有时称为“穆民”(Mumin) ,意为“有信仰者” 或者“信仰者” ,是<<古兰经>>及许多伊斯兰教经典中对伊斯兰教信徒的专称,但有时这个称呼也在<<古兰经>>中广泛地包括古代信仰独一真主的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
早年,伊斯兰教未能获得大多数麦加人的信奉以取代当地流行的多神信仰和偶像崇拜。公元622年,穆罕默德率信徒迁徙麦地那,随后建立起政教合一的穆斯林公社“乌玛” ,之后经过社会、政治、军事、宗教等方面的斗争,穆罕默德重新回到麦加,在阿拉伯半岛建立起伊斯兰教为统治地位的政权。哈里发时期,穆斯林军队开始向外征战,伊斯兰教的传播地域也随之扩大。到8世纪初,它的影响到达了亚、非、欧三洲,并逐渐演变成世界性宗教。
伊斯兰教是继犹太教、基督教之后的一神论宗教,它的思想可追溯到古闪族的一神观念,在形成过程中,它受到西亚地区其它宗教(犹太教基督教等) 和学说(如新柏拉图主义) 的影响。伊斯兰教由信仰(伊玛尼) 、宗教义务(伊巴达特) 、善行(伊哈桑)3部分组成。基本信条包括:信仰安拉为唯一真主,信仰以哲布勒伊来为首的天使,信仰穆罕默德为“众先知的封印” 和之前的先知、使者,信仰后世生活、世界末日的审判,信仰一切由安拉前定。穆斯林信徒除诵念清真言以表白信仰外,还应履行教法规定的念诵、礼拜、斋戒、纳课、朝觐等“五功” 。
“清真教” 与“回教”、“天方教”等称呼的来历
在中华伊斯兰教里面,有时也被称为“清真教” 、“回教” 。归根结底,这是在中华文明范围下被不断认识的过程中产生出的别名,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首先,在汉民族看来,伊斯兰教就是头戴白帽的“老回回” 信仰的宗教,在某种程度上说,简单地认为“回回就是伊斯兰,伊斯兰就是回回” ,所以伊斯兰教在中国长期被称为“回教” 。
但是,中国的伊斯兰教信徒包括回、维吾尔等10个民族,况且,不是每个回民都是伊斯兰教信徒,以整个民族的名称代替“伊斯兰教”,这样,称“伊斯兰教”为“回教” 不够科学和准确。
在中华历史上,伊斯兰教曾经长期被通用为“清真教” ,这是因为一些以儒释回的书籍称伊斯兰教为“清净无染真乃独一” 、“真主至清至真,原有独尊,谓之清真” 、“清净哉,真主” 等,遂取其名“清真教” 为“伊斯兰教” 之专称 。
至于“天方教” ,则是中国明朝称阿拉伯为“天方” ,成语有所谓“天方夜谭” 就是一例。而伊斯兰教产生于沙特阿拉伯,故有“天方教” 之称。
明白了以上的关系,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伊斯兰教在中华文明中的发展与演革,理解伊斯兰教与回族的关系,理解穆斯林与回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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