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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
宽容,宽容,好好理解此二字吧!
——能不能不杀马加爵?
——能不能比照余振东案,从宽处理?
綦彦臣
马加爵连杀了好几个人,按照常理解是“杀无赦”乃至“千刀万剐”,并且我也能理解被害人家属的悲痛心表。然而,人死不能复生,我们为什么不能考虑一下另一个生命的意义!?能不能不杀马加爵,让他通过一定时间的服刑来认识自己的心理疾病、人格问题。也许,通过他将来的变化,能给社会带来好大的益处。
法律,公正而无情,但改变我们严刑峻法的传统思想确要从一个事件开始。学会宽容很重要!
宽容并不是否定法律的作用,而是让我们反省环境给一个人特别是犯了罪的人所造成的无形影响。马加爵导致今天,大学教育体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先别说方舟子揭露的清华北大名教授造假之事,就我所亲历的事,足让人深省:
其一,我的一位好友,在某地方高校教经济学,为写不出论文来几次求我找名家跑重点杂志 ,我予婉拒。结果,在电话里骂了我一通后三年间没再通一次话。后来,他到监狱看我,还说:“出来后,给我们当‘枪手’吧,钱很好挣…”
其二,北大语言文学系毕业的某女士,在美国西北大学快拿到传播学博士学位了,竟然连国民党正面战场抗日的事实都不承认,说是“瞎编的”;问以知否“戴安澜远征缅甸”,更云不知…(可见上大学患上精神病较常人概率要大得多!)
其三,某在京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承担了一英译汉的项目。匆忙找了几个硕士,分块干,最后译得不仅风格不一,而且专用名都不一致。我校译后问:“您作为协调人在开译之前粗略地通读了全书吗?或者译完后,统筹了没有?”博士生哑然。
处决一个马加爵,不等于不发生更为轰动的“牛加爵”事件。留下马加爵的另一个理由则是,好让我们好好分析分析现行的害人的大学教育体制!
整个社会在不宽容的气氛中生活,其结果可想而知。读读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也 许会明白许多:革命前的人们互相冷漠,平民学者对贵族一概地仇恨,而贵族又从来不会宽…
我对中国的事情还是有乐观倾向的,一种“近似启蒙”已经开启,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愿承担社会正义,茅于轼、蒋彦永、刘晓波,等等。一个社会只有公共知识分子承担道义,而不让某个具体的人去自为正义,才有希望。想想德雷福斯与左拉,再想想杨乃武与其胞姐(后者较故事化),就知道我们为什么总落在西方后面。左拉的“我控诉”担当的是社会道义,杨家大姐的“滚钉板”担当的是个人亲情。两案虽都昭雪,然而价值结论相去甚远!
我并不是以此说,马加爵是蒙了冤,而是说:要有用宽容与理性来衡量每一个社会事件!不要迷信严刑峻法!伏尔泰说得好:“迷信愈少,狂热愈少;狂热愈少,痛苦愈少!”我们对峻法传统的迷信解决了什么实质问题了?再问我们自己一句:“严打遏止了犯罪率上升的趋势了吗?”监狱里累犯比率不断升高是无法回避的现实!
与开明知识分子的启蒙行为相比,倒是我们的一些较前卫和开放的报刊越来越呈现道德水平低下之状。比如《南风窗》一篇关于福建地下钱庄的报导,一力引导官方采取“金融严打“,却不知向正式金融机构融资的寻租成本高得让人几乎无法承受,也不知双元体制可抗金融风险。又比如,《南方周末》报导余振东被遣返案时,竟然称“他判10次死刑绰绰有余”,若以法律论十项死刑(比方说一个人干了杀人、贩毒、抢银行、决水、炸火车等十项全够死刑格的罪行),数罪并罚也只是一次死刑而已。就一项死刑,怎么要判(杀)人家10次?
这两篇文章,让这一刊一报在我心中黯然失色,我问自己:以后还有没有读它们的必要?——我也得劝谈得上来的朋友们全不再看它们了。《南风窗》与《南方周末》的道德水平都降到如此了,别的就不用细说了。我们不时会在一些地方小报上看见以公民为仇敌的报道,比如“街头烧烤再起浓烟,公安城管合出重拳”。真不是个滋味!几个下岗工人摆个烤羊肉的小摊儿,虽然有些污染,就值得挨“重拳”吗?其实,那点污染远比政绩合法性带来的环境污染(如淮河流域的多次反复与水体全面恶化)要轻。靠这种“重拳”思想去以德治国?滑天下之大稽!不仅以德治国没铺开,反而缺德成了社会常态。不宽容成了道德的替代品。
可见,知识分子(目前特别是媒体记者)的缺德,才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的缺德之所在。正如大学里的腐败对马加爵们的无形中的影响一样。好在,中国的一部分政治精英越来越明白,不真正地向西方学习,没什么好道可走了。此次使余振东得以遣返,初收效果。双方协议的余振东量刑上限,也非常有意义。
尽管余振东案是个特殊个案,但其意义却深远。也希望司法当局将余、马两案综合考虑,为中国的司法改进开一个好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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