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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民意的政府的下场 近期,我们省发生了一件在全国颇有影响的“唐山事件”,再次证明了河北政府机制存在巨大的问题。去年我写《丢人的河北》难免有激愤情绪。今日以局外之身看“唐山事件”,乃知程氏专政河北以来,河北政治近乎鱼烂!而“程氏系列”之出现,更让人考虑深层次的问题。中共方面欲补党内监督之缺失,但是谁来监督我们的议会——又是个问题。
“唐山事件”发生之前,唐山人大做了什么,河北人大做了什么,至今仍无消息说明。但可以肯定地说:它们均没就人民罢免市长的诉求行使人民委托的权力,才导致10万人上书。
一者,这些人(两级人大)违宪,不对人民负责,何谈“人民代表”?二者,知性较差,除了宪法我们还有新儒们天天鼓吹的文化,怎不知“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之含义?
在历史长轴上,没有什么例外,秦汉之亡,亡于“暴民”;“暴民”何生,乃政府不自制也!
在国际比较,亦无例外,只是机制不同罢了。美国何以强大,政府受制于民乃为重要之一端。
“违背民意的政府的下场”不是我的命题,乃全句照抄《交流》中文季刊2002年第4期一篇文章文的题目。(《交流》为美驻华使馆新闻文化处所办)
文章讲的是新英格兰地区的缅因州一个叫黎巴嫩(Lebanon)小镇关闭政府的事。
文章写道:
“在黎巴嫩,是镇委员们的报酬问题把许多人惹火了。多年来,选出来的3位领导人是按每小时10美元付酬的——总计起来每年能到手1.5万美元到2.4万美元。这等于周工作28~46小时……到今年(2002),委员们试图给自己搞个年薪1.5万美元的规定。”
也就是说,政府总运行成本由原来最高2.4万美元,提到了4.5万美元。
“我们这种小城镇(5,000人),官员凭什么拿那么多钱?”老百姓发问了。由此可见美国人之“吝啬”,一年每人才10来美元的负担就不高兴。如果拿到我们河北省,说:“嗨,今年每人83块钱(相当10美元)算了。”——老百姓(农民)一定会高呼乡长、市长、省长是“青天大老爷”的!
黎巴嫩镇的百姓否决了镇政府的预算,同时也否决了买一辆新救护车的计画。
不得民心的政府被选民关闭了,政府官员得靠领救济金过日子……
连美国人都认为小镇的居民有些极端。后来经过全面权衡,小镇居民又同意政府开张:买新救护车可以,但官员还得按小时取酬谢,不能搞年薪。
也就是说:官员们还得当计时工而当不成“大老爷”。
中国的“亚圣”孟子说过:“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这信条在黎巴嫩镇真地实现了。如果孟老夫子有灵有知该到美国去看一下,说不定还能写出更好的文章。
也建议唐山市人大要员、河北省人大要员们自费去趟美国缅因州的黎巴嫩镇,换换脑子!
我们河北究竟败坏到什么样子,老百姓自有说法。还象当年我被控“造谣”一样,这句话你没处查证:“那些人(指不少政府官员)还不如卖什么(指女子阴私器官)的小姐呢!”
老百姓为什么这么骂?通过老父亲丧事,我明白了。在农村,若一家死了人,交给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一定数量的钱(叫丧葬管理费),就可以用棺材土葬,也可以起坟头儿;若是不交,政府部门就去人逼著丧主家人扒开坟,剖开棺,当众焚烧尸体……
为了钱,那些官员们连死人都不放过,甚至不惜侮辱死人(侮辱尸体乃犯刑律)。实乃缺德之至!
也不能全怪河北,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已习惯了缺德。想想若干年前,公安部门一定要百姓砸自行车号码,砸一个号儿收5毛钱。结果呢,自行车被盗,他们也不管。当初,缺德的砸号规定是怎么出台的?议会(人大)怎么不问一问呢?自行车照样丢,公安也不砸号了。但有一点非常明白:当时给百姓自行车砸号的人基本上都是公安子弟。
研究制度经济学时,我提出一个“政策向制度收费”的理论,告诉人们:一旦收费不足以维护制度更新所需时,制度就实质上失效了,广义意识形态必遭解构。今天看来,这个理论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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