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有怜悯,没人仇恨!
在北京偶遇一位曾在《战略与管理》杂志工作过的一位编辑,我俩已互相闻名,见面却是第一次。
他向我解释(也可谓披露)了一件事:1998年,他审过我投给《战略与管理》的一篇稿子,觉得不错,便送主编;主编说:“他是某某的人,稿子不能用。”
感谢老弟的坦率。我举起一杯酒,对他表达了敬意。为了对他的“话语文本”作出解释,我也讲了一个类似的故事,是2003年夏一位曾在《方法》杂志工作的朋友告诉我的:《方法》杂志停刊前,我写过一篇书评,编辑很欣赏;送主编,主编亦说:“此人是某某的人。”结果,稿子也被“枪毙”了。
奇怪的是,无论是当年的《方法》还是今年的《战略与管理》有着这么严格的自律(近乎自虐),何以最后也被关掉了呢?
这让我想起了左光斗诬服的故事。明末,东林党首领杨涟等人为了把自己的案子“拱”到法司(最高法院)去,设计向办案的锦衣卫屈招了有贪污行为。然而,屈招后不仅案子没报法司,反而被勒令退赃。(――既便上了法司也没用,锦衣卫完全可左右法司)。杨涟诬服了两万两银子,但他平日为官清廉,变卖全部家产还不到一千两。家人把所有财产都卖光了,知情人也纷纷凑钱,还是“退不上赃”。结果,全家栖身破庙,两个儿子上街讨饭养着母亲与奶奶。既便如此,杨涟等人也没过关,甚至连个囫囵尸首也没落到。杨涟被土囊压身窒息而死又加了铁钉贯耳,到亲人见到尸体时,肉早快被蛆虫吃光了…
自虐性审查与诬服道理是一样的。要是落个好结果,还有的说――比方杨涟被判个监外执行,比方《方法》与《战略与管理》被订个限期整改什么的。可,那只是一厢情愿。
按理说,我该恨两个杂志的总编,因为他们不用我的稿子又不明告原因,但是我的心中实在恨不起来,只有怜悯。他们所遭受的精神耻辱比杨涟好不到那里去。这又使我想起少年时代亲历的一个故事:某年,一妇女被人指称与有妇之夫通奸;两个被捉了“奸”的人立在大场上,争辩“是队长派活儿让俺俩在一起的”;“奸夫”的老婆还是不依不饶;情急之下,“奸妇”脱下裤子,躺在地上,双手扒住阴部,说:“你检查检查,这个地方要是温的,我就认了。你打死我,我也认了!”
检查的结果有利于“奸妇”,那个地方没湿――既没性交过,也没准备性交的欲望状态。她终于用一次大胆的行动证实了自已的所谓清白…
事情已经过去三十多年了,我丝毫不赞成那个“奸妇”的勇敢,倒是可怜她的愚味。 --------------------------原载《议报》第179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