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们应该“庆幸”种种折磨--追忆杜连保和张庆贵之死
网上揭露警方刑讯逼供造成冤案的报道越来越多,以致于连较正统的人民网也发出了谴责之声。然而,对于大多数被折磨的人来说,还是保住了性命。
在黑暗的司法操作及人性极劣的社会里,千万别奢望有辛普森杀妻案那样的判决结果。而且,被冤入狱后,你的首选也不是申冤而是保命。
更不论那些有冤在身的囚者,就是老老实实认罪服法的囚者,也难免一死。我在石家庄北郊监狱服刑(具体在第三监区,又叫“三大队”)时,是刑期最短的犯人,实住了两年半(其它时间在看守所和沧南监狱),就亲历了三次死人事件。第一个死掉的是温建坤(已在已发文章中有述)、第二个是杜连保(被折磨致死),第三个叫张庆贵(违章施工事故致死)。
这三次死人的事仅仅是黑暗的中国监狱的一瞥,全部的罪恶史还留待历史和德性伟大的人去书写。在本文中,我只以实录的形式将所闻和亲历的事件告诸天下。坦率地说,这三个事件也是我的良心负担,我为自己不能为正义及早讲话而是寻找“适当时机”感到羞愧。我承认这是我所有德性不足中的最大瑕疵!
一、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到了监狱(而不是宣判前被羁押所在的看守所),你会细心地支起耳朵听有关死了人的故事。因为,只要你思维正常,你就首先想保住命。
我时常抱怨伙食差,以致于和警员发生口角。有好心的老犯人告诉我:“现在可比原来强多了,我刚来时一天就三个馒头(有时还是窝头),一路子萝卜汤。有人出去找野菜吃,中毒死了!”
他所说的中毒死了事件背景是监狱要搞硬件建设,建一个地面硬化(水泥浇成)的广场。为了建设这个广场,就得“从犯人嘴里扣钱”--把拔来的伙食费用到基建投资上。
主持这一“伟大的工程”的是监狱的副政委郝桦(也叫郝二栓)。
这个广场的主要作用有三:1狱方举行类似阅兵式的仪式(队伍是由犯人组成的);2节日时,全体犯人向国旗宣誓(升旗仪式由警员实施);3举行各类全体大会(包括文艺汇演)。
这一“伟大工程”也是狱方的“形象工程”,它的代价不只是犯人的伙食费,而且有犯人的白骨。
有一天,几个犯人例行煮野菜的自助方法,让一个新来的犯人去寻找食盐。结果新来的家伙找来一种外表像盐而实为有毒化学品的晶体。吃了野菜后,几个人都中了毒,其中一个食量过大,抢救无效,死亡。
(监狱的劳动工地旁有许多空地,长了不少野菜。我也采集过一种叫“灰灰菜”的野菜吃)。
到了我服刑到明白了这一切的时候(2002年盛夏),才知道死亡的恐惧是多么地可怕。每天早晨列队,几乎都会看见中暑加饥饿的病倒或死了犯人往犯人医院里抬。犯人中间也开始传播:几队几队又死了人。(当然也有夸大的。比如死了一个说成三个,又比如饿昏了的被说成死了,等等)。医院也残酷得很,除了见死不救,就虐待病犯。我们三大队的有一个老囚犯,实在呆不下去,在一天早晨从医院爬回(不夸张,他已经走不动了)了出工列队点。好在,医院离我们的出工点只有不到50米的距离。
工伤事故死的情况就更惨了。我所在的三大队,就有一个犯人因操作电砂轮被打死了。这个我未亲见的事件,是警员告诉我的。
有一天,我私自开开一只电砂轮,用废钢锯条磨制削笔刀(也能切咸菜),不料被专职管我的警员发现了,他开始训斥我:“你他妈的不怕死?我怕!你和别的犯人不一样,是党国要犯。这轮子要爆了,打死你,那监狱也过不了,我也该让人家扒了这身皮了。”
接着他给我讲了一个操作砂轮被打死人的故事(忘了名字了)。那个犯人不是私磨东西,而是正常地劳动。由于他没后来的我这么“身份重要”,打死也就打死了。据说,给了家属两千块钱了事了。
至于那些伤了的(工伤),给的钱就得可怜了。一个任邱籍的犯人(叫张保平,1983年严打时判的)操作电刨子,刨掉了半个手指头,监狱只给了他400块钱的补偿,而且,这是出狱后他返回来索要才给的。
二、他的“神经病“不是装的
杜连保,是保定地区徐水县(?因乡)白堡村人,已经是第二次入狱。第一次在省一监(保定)服刑,由于有社会关系,比较霸道,不怕事儿。
第二次进了四狱(石家庄北郊),他没改原来那一套。有一次负责队列的犯人(叫“积委会”,“服刑改造积极分子”之简称,可代行警员的部分职权,如指挥出工队列)呵斥他步伐不对,他顶了一句。积委会上去就给了他一记耳光,踹了两脚。
为了洗涮这次耻辱,杜连保实施了一次报复。仍是在队列行进时,他故意犯规,导致队伍停了下来。带队的积委会再训斥他时,他跃起就给了对方一拳,两人厮打起来。几个积委会的一拥而上,把杜连保按在地上。(――积委会在一定意义上讲,是起宪兵作用的。)
杜连保被关了禁闭。
禁闭回来,他变成一个疯子。他经常尿床,还赤身裸体,逢谁跟谁要烟抽。
有的犯人说:“保哥得了‘神经病’,这回该保外了。”
有的犯人说:“他是装的,想‘滚出去’,没钱是‘滚’不出的。”(“滚”有特定含义,有设法闯关的意思)。
可以看得出,杜连保不是装疯,积委会在冬天用凉水管子猛冲他,他一点没反抗意识。冲完后,光着身子,赤着脚在墙角发抖。积委会的人闲着没事儿,拿他当练拳的靶子,警员们对此也不闻不问。我至少两次对管我的警员说:“管管杜连保吧!”
“嗨,多事儿!又不是咱们中队的!”的确,杜连保和我不是一个中队,他属三中队,我属二中队。(中队也叫“分监区”)
2003年春节前,也就是2002年阴历大年三十,杜连保死在了床了。
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证明杜连保是被折磨致死的。只有一次积委会的人之间发生了内讧,有人鼓动杜连保告状,但那时他已经失去了表达的逻辑能力。
三、还有不到半年就出狱了
与被折磨致死的杜连保相比,原籍廊坊香河(?三河)的犯人张庆贵的死,算是幸运的了。他几乎没受罪,就从五米高的施工点上被甩下来,摔昏了。救醒后,活了几个小时,就死了。三大队的犯人对张庆贵的死,一片嘘声。不是同情他,而是感到可惜:还有不到半年就出狱,就这么一摔,死了!
张庆贵平常劳动非常积极,是少数几个人不花钱就能减刑的犯人之一。
张庆贵是个好木工,也会泥瓦活儿。出事的那天,他们几个犯人被强迫冬季施工--在大车间里垒一个五米多高的隔断墙。施工的现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就不用说防护网了,连安全帽也没有。这两件中要是有一件,也不至于让张庆贵丢了性命。更要命的是,他们用普通的泥水而不是专用的冬季施工水泥做泥口,结果是墙垒后快接近到车间顶部时,突然倒塌。
人生死了,监狱领导层自然要象征性地追问一下,但很快就不了了之:负责施工的副大队长宋某给三大队全体犯人开了安全生产会,让犯人们加强学习安全生产规范;狱方通过给张庆贵的家人一些经济补偿(据说4万块钱),让对方别上告。(张庆贵是个单身汉,父母都不在了,只有哥嫂。)
让人无法理解的是,那个宋警官本该为此事承担法律责任,反倒是让犯人们学习所谓的安全生产规定成了他“善后处理”的一项业绩。
监狱里的口号是“思想改造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际上呢,已经完全市场化了。每个大队就是一个企业,所以大队长(标准称呼为“监区长”)更愿意让犯人们称他为“厂长”。
厂长也是监狱收入的“创造者”。监狱系统虽然名义上实行收支两条线,但是,一旦一个监狱整体完不成经济指标,司法系统的监狱管理局就要相应地扣减一定比例的经费。所以,创收就成了狱警的主要职能。有一次,三大队的正厂长纪某说:“你(指犯人)想不活儿,可以,每个月让你们家里交200块钱,我就什么都不让你干了!”
为了创收,监狱什么活儿都可以干,比如印盗版的书,生产社会上无法生产的环保超标产品。甚至用于鼓励改造的犯人与配偶过夜的招待所也把收费标准定得高高的:24小时收费100元钱;一卷卫生纸外加一条质量极差的毛巾,可收到5块钱(卫生纸在市面批最高只有8毛钱、那种毛巾也是8毛钱)――仅这一项的利润率就达到了200%以上。
为了利润(节省成本为其一项),犯人的生命就不值钱了--其实,给张庆贵和施工的其他犯人配一顶安全帽花不了多少钱。假设安全帽贵到50块一只,难道张庆贵的命就值不了这50块钱吗?
四、这是一种制造重新犯罪的流水线
社会研究专家们发现中国的重新犯罪率越来越早,而且还呈上升趋势,总结出的原因也有许多种。但是,重新犯罪的最主要动因却在监狱里!
按社会学家福柯的理论讲,监狱是最好的训戒机制;按中国的官样文章说,这里会把罪犯改造成对社会有益的人。然而,这里却是把人性之恶推向极端的地方。那个(我没记住名字)为吃野菜而死的犯人,被虐待致死的杜连保,死于节省成本的张庆贵的个案,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有相当一部分犯人说:“出去再犯案儿,就犯个死的,不再进来受这个罪儿了!” 石家庄当年(2002年)发生的靳如超爆炸案典型地说明了这一点。在监狱里遭受的种种屈辱,使他对人性善的一面彻底失望了。
有人说,石家庄的最高领导人是因发生了这个震惊全世界的大案被迫辞职的。而最应该辞职不是这个人,而司法部长。因为,中国的监狱已成了生产再犯罪的流水线。
--------------------------
原载《议报》第195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此文系本刊首发,欢迎其它各类刊物转登转发,但是请注明出处和本报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