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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掌管着生杀大权,在百姓心目中,法官就是法律,就是改变命运的天使,或是索取性命的阎罗,而不是自由市场上讨价还价的小商贩。 “文化大革命”砸烂了公检法,于是整个中国陷入了疯狂的罪悲之中,人们像动物般互相撕咬、仇杀,上千万的生命被扔向刀山、火海,被抛进油锅,被驱进牛棚。那时候,任何人的意志就可能变成“法律”,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每当想到这些,再看看现实生活中那些将法律当作儿戏、将审判机关当作自由市场环境产生恐惧:被邪恶所操纵的执法势力甚至比被砸烂的法律更具有合法的欺骗性。 中国历来缺乏权利意识,人权对于中国人来讲是陌生的,法律作为国家权力的象征,自然无可争议地掌握在执法者们的手中,任由那柄执法利剑在自己头上挥舞,却奈何他不得。于是,惩治司法腐败的呼声越来越高,而那司法腐败似乎更加肆无忌惮,人们头上的利剑越发寒燃闪闪。法权毕竟掌握在执法者手中,而不是在平民百姓的口头上。 酒醉打赌,山东枣庄山亭区法官王永强把一个不识水性的无辜儿童扔进了水里,孩子在挣扎,而四名法官却见死不救,扬长而去。面对孩子的尸体和愤怒的群众,前来调查的一位法院副院长竟不屑地说:“嚷嚷什么,嚷嚷什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是法官,是狗官,还是禽兽?
正如原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区法院院长黄松仁在利用职权进行色权交易徇私舞弊、枉法裁制被抓获后所坦言:“我是吃皇粮的,没钱玩女人,我就想起了手中的权力,用权可以换钱,有钱可以买动人。我是一把手,谁也不能管,谁也不敢管,一把手无人制约也是打开我堕落之门的钥匙。”谁能保证,那些尚戴着大盖帽、高坐审判台的法官大人益,隐藏着多少腐败和罪恶? 前不久在与一圈人座谈时,突然有一位不多爱说话的人一语惊四座:“我觉得文化大革命砸烂公检法就是好……”惊恐之余才理解,原来他经历几场官司后,已对惩治司法腐败和某些法官大人的言行产生了深深的绝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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