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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由
2004 09 10 我们的春天
自由,是指人的主观意志能够尽可能少的受到限制而按照自己内在的逻辑发展而不受外力强力制约。
自由是生命的本能,自由是生命的本质,自由是生命的本性,自由是生命存在的特征。对自由的无理限制,是反人类的。
自由的界限有二,其一是生命本身的限度,其二是不能侵害他人的自由。
人类总是在扩大人类自由的范围,生命本身的限度,人们依靠自然科学来扩展,自己自由与他人自由的关系,人们用社会契约来解决。
当自己的自由与他人的自由产生冲突时,用协商解决,战争也是协商的最无奈的方式,这就产生了社会契约。
我认为,除了上述两个自由的限度,任何其他的对自由的限制都是反人类的。从理论上说,从人的本性来说,自由是逐渐扩大的,自由的发展是无限的。
人类对自由的限制是需要小心翼翼,认真研究的。
用人为外力无端强力制约人类的自由意志,就是对生命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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