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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于轼“奇文”不只是糊涂,更是献媚!

──评《怎么判都是全局皆输──评宝马车压人案》

孙丰

一、局外人不是人吗?

   茅老先生说:“宝马车压人案引起全国的注意,我们局外人对事情的经过一无所知,应该怎么判完全没有发言权……”我们要请茅老先生回答:局外人不是中国人吗?发生在中国的事情能不直接就是中国人的生活吗?中国的社会环境对于中国人是局外吗?中国人能不真接就是在这个环境里,受这个环境质量的直接作用与影响吗?这个环境不就是中国人的安全与秩序吗?

   对环境发言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对自己生活秩序这个条件的要求。

   茅于试的头几句话就把中国国民的安全与秩序与中国社会的功能造成的环境质量割裂开来,指责国民对环境质量提出要求不正当。他这是欺人太甚!我们必须清楚:全国人来关注,一方面证明正义就是从生命之根里发生出来的满足要求,人除非不受到周围事件的作用,现实事件一旦映入视野,剌激与对制激的感应是不能避免的,引起对公正的期望是当有之义;另方面又证明“关注”在个体是一个主观选择,而从现象的宏观概率上讲是一种不能避免的必然性。

   宝马车压人案引起全国的注意,这能避免吗?它证明了什么?

   答曰:证明了国人觉悟的觉醒,证明中国人自己主宰自己命运这个文明的成熟!证明了政权在民是文明的必然,证明“还政于民”已经进入到社会若不予满足

   它就要自行满足!势不可挡!它指出主权在民要代替“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必然与紧迫。

   请茅老先生明白:环境中才有个员,个员怎么能不关心环境的公正水平呢?是刘忠霞还是张忠霞遇难,这是个偶然,恶劣的环境质量必定要有些“忠霞”来遇难却是必然,改造我们身处其中的环境,提升它的质量,确保个员的安全与秩序,这怎么会算“局外”呢?既然茅老先生自认局外,你这个局外人的文章不是一种发言?,别人为什么就不该有呢?实质上茅于轼是对讨伐车撞人亡的“讨伐”。

   茅于轼文章的要害是:为富不仁应该。

二、“怎么判都是‘全局’皆输”?

   茅老先生先的“全局”怎么看都让人莫明其妙,让人摸不着丈二和尚的头,这个“全局”是什么?这“全局”是谁与谁?你读十遍也把握不出“全局”所言为何物。他怎么会得到“怎么判都是全局皆输”这个结论呢?他这个“没有赢家”的“家”又是哪些?又有谁想在这里“赢”呢?

   难道他不知道网上贴子仅仅是呼声吗?即只是一种要求,并不是权威,不是定案。正因为呼吁者或因完全地知晓、或因部分地知晓、或因完全地不知晓才要求更高的法律当局、更权威的专家拭去蒙在案子上的雾霾,还它以原来面目,以求社会公正的。

   呼声是因为人的“是”人,因而,人不可避免地为自己的“所是”所作用,以自己“是人”的体会,向社会发出的一种以己度人的要求;即正义情绪的激动。

   那鸡呀、狗呀、果子狸呀……为什么不发出这种关注呢——因为它们不是这个“是”!你茅于轼能用你的自觉力量抗拒了你之“是人”吗?如果你能抗拒了就引不出我的批判——就没有你这篇貌似公允实则献媚的奇文。你不是从你的立场上发生了情绪激动希望事态和秩序照你的立场发展,才能写此文吗?别人为什么不可以希望事态和秩序受他们的愿望影响呢?在试图影响事态与秩序方面你与你批评的人们没有丝毫的差异,只在质量上有差异。可以说这是因茅老的安全能得到切实保障,收益能满足他精神的满足,他才会说这些话的。

   说到底茅于轼是强权的一个帮闲!他的多篇文章都是在偷偷摸摸事权贵。他不知道老百姓挨的什么日子,他也不拿老百姓的安全当回事。我们老百姓的身价生命我们自己来关心又何罪之有?

   在宝马案里只有正义的呼声,只求正义的可能,哪来的输赢呢?茅于轼能从此案的正义底线歪曲到输赢上来,是最清楚不过的自心理暴露,他以自己求利之心来度普遍公义。他竟堕落到不要人格地赤裸裸地说:

   “……这种简单的分析方法,所谓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其实就是分裂社会、制造动乱的基础。现在出现宝马车压人案子,许多人自然地沿用阶级斗争的分析方法,结果必然是加深矛盾,为社会的动乱准备条件。”

   他已经堕落到给人扣大帽子的地步,难道茅于轼连社会之本是人,社会服从的是至善规律,公平或正义是社会的不自觉动力;而稳定或是动乱只是秩序的现象形态,它们自身只是对状态的描述,不是本质的呈显这个原理也不知道吗?

   秩序是正义的秩序,也只有正义才有秩序。正义不是我们意识的主观选择,或者我们的超越要求,正义是我们生命的天然含有,对个体生命它就是人的物质质性,对于人际联系就是物质性质的绝对性要求在际间的对等性,我们的生命已经就是“如此”的了,社会的义务与功能就是保证这个先于社会的“已经如此”!所以秩序是这个“如此”的秩序,稳定是保障这个“如此”之下的稳定,稳定不是歪曲这个“如此”、不问这个“如此”的稳定!

   稳定是刘忠霞不死的稳定,不是刘忠霞去死的稳定!

   茅先生呀,你这大把年纪还“精英”呢,你连“稳定”一词没有先天的合法性都不知道,你拿了“制造动乱的基础”来唬人,就揭露了你不知稳定是有前件的,是为正义,服从正义的稳定。

   你还弄不清“正义、公平,真、善、美”是先天合法的,这五个概念都是先天的,而你的“动乱”却是心理的。心理必须服从先天!

三、刘忠霞不是果子狸!

   最让人不能接受、让人气愤的是茅于轼借对毛泽东暴力的指控来意指人们对宝马案的关注是“仇富”心理,意指对不公的讨伐是:

   “这种挑拨仇恨的结果,就是要打倒精英分子。没有了富人,教授,政治家,企业家,造成了社会的大倒退……”

   只有把自已列为精英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无耻滥言,来看看网上贴子哪是仇富?人们要的只是正义,我要正告茅老先生:

   刘忠霞不是果子狸!

   刘忠霞也不是她丈夫的一个物件、一件工具、一件财产,她丈夫被三条1.85米的大汉吓瘫了,不足以剥夺刘忠霞生命的宝贵与神圣!更不能剥夺他人对她之死的普遍正义之情,这不是代义权想和解就能抹掉的事实性的;

   死了的是代义权的太太,但她死在我们公共的环境里。

   太太是他的,这个生命的存在环境是我们大家的!

   环境里的每一个员就天然拥有对她的死提出疑问,刨根究底的不可剥夺的资格!——谁让这个环境是我们所共同享用的呢?对我们身置其中深刻影响我们每一个人命运的环境提出质量要求就是“仇富”?只有那些不法的富徒才会有这种逻辑!你还精英,还教授,你连“为富必须仁”都不懂,如果你懂为什么你的文章不来归劝为富者施仁呢?你这文章清清楚是对穷者的蔑视,为为富不仁者辩。

   读完茅老先生的文章,你会发现正是他并没有从头至尾阅读宝马案,他甚至连大致的梗概也说不出,就卖弄公允与乖巧——网上好几遍文章是在场人的客观描述,或者记者对目睹整个事件的人的采访,也有最初的调查记录,有记者的采访录音,根本就不是他指责的“不负责任、简单、有害的思维方式”。

   而且,围绕宝马案所展开的讨论也不是一个“分析”进程,而是纯粹的是呼吁,即使有分析性文章也是服务于呼吁,呼吁不存在不负责任,简单、有害。

   责任只在调查、审判者那里。呼吁是出自呼吁者的良知,表达自己要主宰自己命运的强烈愿望,至于这件案子的直相,那是肩负责任的人的责任,网上言论并没有赋予言论者自己去完成这种真相还原的使命,而是造成一种不求出真相就无退路的氛围。难道国民连向法律提出“意诚”,向法治提出正义要求的资格都没有吗?我们的生命,我们不来造就它的安全环境能靠谁来恩赐!

   到最后也找不出茅于轼指出什么公允的方法,他还振振有词地:

   “要冷静一段时间,最后科学地、不偏不倚地、实事求是地对案情作出分析,依法审判,让大多数人觉得判决公平合理……”

   他连知道“大多数人满意”是一个果,而判决公正才是其因,司法活动的底线和最高目的都是人类公正,除了对公正负责以外,既不问党的宗旨也不问社会倡导,更不问大多数还是极少数。司法不是为了博取喝采的,不是作秀。只要审判公正,满意率高这是个必然关系,而不是司法的责任。茅先生竟把司法审判当成了意志的任意选择行为。且司法也不是科学活动,而是一个“意诚心正”的求真相活动,可能在某环节上需要鉴定,鉴定的方法论才属科学,他提出的用以排斥众人的方法竟是牛顿、加里略、华罗庚……们的科学,司法审理是出于正义,忠于真相,是根据真相来认定,他竟提出上述废话、胡话。证明茅老先生这“精英”连起码的知识出发点也没建立起来。他连什么是“知识”都不知道,别在那里真佛地假、冒、伪、劣了,茅老人,行行好吧。

四、本人响应:中国人民从网上站起来!

   我强烈地支持《中国网民宣言》!茅老人,请听:我们海内海外的中华儿女举行网络集会,沉痛悼念宝马车撞人案中的受难者,愤怒声讨司法腐败!强烈要求公正公开重新审理此案!

   我们庄严宣告:

   中国人民从网上站起来!

   我将积极地、忠诚地参入网络集会。并不是因为我自己受的不白之冤,是因从1989-1999的十年间我每时每刻都处在极度的恐怖中,我看了太多的酷刑,我不能忍受这些。许多朋友要我写出这些,我也下过写的决心,并且在《大纪元》发表了十来章,但终因无法支持那种恐怖的回忆而没能写完。所以我拥护、我支持这一宣言。

   但提出以下意见:目标一个一个的定,不要把许多事揉在一个题目下,那会使有些人参加不进来,在思考和路线上可以是完整的,在操作上不妨一个一个的独立目标,独立任务。而且有了这个宣言,可以指示方向,汇集力量,重要的是还要储备力量。迎接民主!!

   我们时刻准备着:去履行一个民主社会所必要的个人义务!

   我们欢呼:中国人民从网上站起来!

新世纪 (1/16/200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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