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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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丰文集
4.对“三个代表”入宪法的讨伐
·批判提纲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议题
·对“宪政”的思辩
·人是目的之物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法,但不是宪政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不是共和国
·“三个代表”是意志,是反宪政的
·中国的问题是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腐败
·中国已经成熟到走进“全民公决”的程度
5.“为人民服务”批判
·引文
·人只是自然之物
·造物主创造了人,是让人在世上干什么的?
·对“异化、分裂”的证明
·是语言让自然之人成了社会之人的
6.“价值观”批判
·“价值观”批判
7.江泽民“经典”批判
·江泽民“经典”批判
8.胡锦涛“七一”讲话批判
·只要立党,就决不可能为公!
·只要执政,就决不能为民
·人有人性,党有党性
·政有政性,权有权性
9.对中共16届4中全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批判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救不了共产党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救不了共产党(2)
·“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救不了共产党(3)
10.胡锦涛言论批判
·赵简子,你在哪里?
·究竟是人对政权负责,还是政权应对人负责?
·捕廖元华等是为夺回“已授人之柄”
·世界观是“树”而有的吗?
·只有人的世界观,没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
·坚持共产党“先进性”是对人的存在平等性的瓦解!
·政党是用来保证政权合法的,不是用来执政的
·什么是党性原则?答曰:一霸二骗
·人是为人而活 不是为意识形态而活!
·“先进性”的党必是侵略性的党!
第二部分 专辑
1.我来给中国共产党(中央)上“党”课
·我来给中国共产党(中央)上“党”课
·共产党并不是一个党——我来给共产党(中央)上党课(第二讲)
·我来给中共中央上“党”课(第三讲)
·我来给中共中央上党课(第四讲)
2.“六四”
·顺“六、四”者昌,逆“六、四”者亡!
·巴黎举行“‘六、四’意义座谈会”
·“六四”——悲壮的人类史诗
·“六四”——悲壮的人类的史诗(下)
3.山东的“六四犯”
·“他娘会养”的史晓东
·四大恶囊——孟庆秦
·无腿大侠王在京
·“丹顶鹤”是个伊斯兰
·监狱里的六四
·张霄旭拳打“刁德二”
·姜福祯人称“咣咣镲”
·还是张霄旭
·张杰
4.孙志刚案
·孙志刚案,谁来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
·谁来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广州审判的本质:拿孙志刚们的头来祭孙志刚的灵
·共产党杀人,再拿人民来抵罪!
·孙志刚案是胡、温拨乱反正的人心资源!
5.“宪”的问题
·“宪”的问题,既非“修”,也非“立”,而是个“在”!
·“宪”的问题,既非“修”,也非“立”,而是个“在”!(2)
·“宪”既非“修”也非“立”而是“在”!(3)
6.共产党应该安乐死!
·你知道什么是共产党吗?
·共产党应该安乐死!
·共产党是可以被政改的吗?——请共产党安乐死!(上)
·共产党是可以被政改的吗?——请共产党安乐死!(下)
·胡锦涛,你知道“什么是共产党”吗?
·鲍彤先生,你知道“什么是共产党”吗?(上)
·鲍彤先生,你知道“什么是共产党”吗?(中)
·党之“本”是因“立”而有的吗?(上)
·党之“本”是因“立”而有的吗?(下)
·政党是机制事实,共产党却是“驾驭机制的力量”
·“立党”若能“为公”,就不叫“党”而叫“公”了
7.共产党不是政党
·救国必须亡党!──救国必须毁党!──救党必定误国!
·不是出于“去反”和“被反”,哪来的党?
·政权的功能是管理,政党的功能是竞争
·共产党不是政党!
·“政党类型说”不准确
·政党的基础不是从“立”里获得的
·论“共产”天然反党
·抛弃一共产可解千扣万扣,何不真抛呢?
·“反党救国”证明:是“党”反罗永忠
·共产党怎么就反对不得?
·邓小平想不想多党制是一回事,“共产”这个词让不让多党制是另一回事
·“党”,并不因所建是党,定名为党,就一定是“党”
·共产党的本质——霸占性!
·应检讨的不是上访制度,而是共产党合不合法
·到了人人喊出:打倒共产党!的时侯了
·真正的邪恶轴心——中共!
·政党并不是个为公为私的问题,而是正义必须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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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温10月26日以前下达指示,还会有“打、砸、抢”吗?!

原题:胡、温回答:10月26日以前下达指示,还会有“打、砸、抢”吗?!

孙丰

   胡、温四条指示自相矛盾,难圆其说。

   胡、温指示里暗含着胡锦涛、温家宝,四川省委、省府对坐大事态的责任的逃避,这个指示犯有张冠李戴,嫁祸农民的嫌疑,不符合温家宝一贯标榜的“我敢于负责任”的承诺,没有人格诚信。

   因为,汉源事件的发生已经很久了,农民的个体上访几乎是历史文物了,当个体上访被一再地勿视之后才逐渐地走向集结上访的。而且进入十月以来,上访已成规模,是地方政府恃强凌弱才酿成十万余人的空城对峙。

   在10月27日才有人将消息报导于互联网。如果胡、温四条指示是正确的,那就存在一个10月26日以前你们两个人干什么去了?四川省委,省府干什么去了?我绝非武断地说:如果26号前下达这个指示,问题就解决了,对峙不到这个程度,所以不会死人,不会发生你们指责的打、砸、抢。即使是胡、温与海外同步得到消息,那也是应在27号下达这个指示,也只多死几个人。

   如果胡、温推说还不知消息,那么四川的张学忠当应逮捕法办,谁叫他知情不报呢?如果胡、温已获得消息,对事态没有做出到位的估计,没及时做出应对,则胡、温渎职。是张学忠或胡、温的寡断错失解决问题的时机,是共产党四川省委、省府或共产党中央,中央政府处事失当酿成了这次事件。因而不存在上访农民的打、砸、抢这个问题。

   我在这里再说一边:如果11月8日指示是正确的,那么它不是应该在11月8日下达,而应在10月26日以前下达。

   如果在10月26日以前下达,发生了对抗、骚乱,指责群众中有打、砸、抢分子,或许可以勉强成立。但拖了十二天才下达,说群众中有“打、砸、抢分子”这个指控就不成立。因为它有前因。

   我呼吁胡、温撤回成命。

   我还呼吁胡、温:你们想不想给中国出路吧,若想:则别遮遮挡挡、羞羞答答,勇敢地去负起负任,我们的同胞是同情又达理的,只要你们有这份诚意,你们的父老、兄弟姐妹则必有涌泉相报之气度,他们是肯于同你们共同担挡责任的。

   你们必须清楚:共产党不亡的出路必须札在中国的有出路上;但中国的出路却根本不需要仰仗共产党,咱的人文始祖没有共产党也奠立了咱们华厦,共产党不是中国出路的必须条件。所以你们俩就别在这里磨洋工啦,你们的四条指示有两大基本性质:

   一是从心底里(用常人的心态)承认是共产党无道作孽逼出了汉源事件;

   二是不肯让共产党寿终正寝,才昧着良心造出个“打、砸、抢分子”。

   前者是用来解决问题的,是温家宝的那句我勇于负责;

   后者是用来救党的——因为一任真相、真理的发展,共产党就得冰消瓦解。

   在过去,这样做凑效,那时人民还有星点退路,今天不行了,今天的形势向一切有天良的人提出:

   要国家的出路,就别要党!

   谁要救党就别指望国家有出路!

   党不仅不能领导人民了,而且党也不再有与人平起平坐的地位。

   人既是自己的本,就得把党来沤粪!

   强烈呼吁胡、温立取消四条指示中关于农民中打、砸、抢的指控。

   你们行行好,给救国留下点余地吧!一意孤行必自毙!

   我提出的问题是:10月26日前下达指示则没有后来的对峙,所以事态的恶化责任在中共。中共的责任让农民来负不公正。

   本文的题目是为另一分析做的理据。

新世纪 (11/10/2004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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