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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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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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丰:原罪的共产党 (正文) 之10
·家宝兄,是从制度上入手还是从更换理念入手?
·家宝兄,难道社会也有初级阶段?
·“难道社会也有初级阶段?”的讨论
·家宝兄,民主既非资本主义所特有,社会主义的创立就值怀疑
·问家宝,民主的形式和途径怎么会不相同?
·炸徐水良一家伙!
·共产党垮台了咋办?=你能使圆为方吗?
·共产党垮不垮台,是客观的历史进程问题
·怎样应对共产党垮台引起的震荡?
·对温家宝《初级阶段》的批判提纲
·人类存在必然导致的是社会,不是主义
·只有社会才天然合法,主义都只是人工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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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别忘了“民”是先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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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丰:政党不是幼儿园里扮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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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纠风工作会议”
·广州“纠风会议”是继续腐败的绿灯!
·中共“纠风会议”是继续腐败的绿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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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纠风会议”是继续腐败的动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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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胡锦涛为慌言党幼儿园高班阿姨
·民运是规律,何去何从却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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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运不是斗内,是自身精神的洗礼!
·民运不是斗内,是自身精神的洗礼!
·民运不是斗内,是自身精神的洗礼!
·民运不是斗内,是自身精神的洗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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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幼儿院:藏事三议(之一)专制的元、明、清、中华民国为什么不发生藏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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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就是中国社会危机的深层原因!
·胡锦涛就是中国社会危机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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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是中国宪法自身危机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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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斗《只有宪政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一文不通
·以《新疆公安向日本记者道歉》为前件,求证:究竟谁是打、砸、抢?
·难道“个人极端行为”没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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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运是不是该从“台湾之耻”案里吸取点什么?
·有了“宪政民主”肯定能万事大吉!
·中国民主党(海外联总)法国党部九月会议文件(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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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汉源事件定性的批判

——剖析胡、温四条指示所含的矛盾和虚伪性

孙丰

   胡锦涛、温家宝应该知晓,如果你们的“维护移民利益”这个前提成立,那就没有对上访农民做打、砸、抢指控的根据,因为你们的指示所据于的前提是——移民权益的维护遭到亵渎,才是大规模聚集的原因。那种不仅不维护移民利益,反而明目张胆地侵占移民利益,贪污私分移民利益才是问题的征结,且不说你们的“打、砸、抢”是据以何种解释的定性——究竟是官员、警兵仗势挑起事端,打了老百姓,引起众怒而致的民众反抗,还是老百姓真的有不端行为,都不是事情的要害——因为它只处在事情的终端,是果,不是因,因而是受动的,是被剌激而发,不具有任何能动的色彩。但“打、砸、抢”都是动词,都含有主动性,是发难、寻衅行为。汉源事态本身中不具有任何无事生非,不含有任何发动攻击的性质,哪来的打砸抢呢?

   是共产党官员侵占农民利益、逼的农民走头无路所引起的必然后果。

   指责汉源事件中有打、砸、抢分子,相当于只追究怀孕者而不承认造成怀孕需要播种,没有另一方的参入受孕是可能的吗?没有征地、征房的不合理,没有工程中的官员贪脏,能有老百姓的聚集吗?

   他们聚集了干甚么?是捍卫自己的权益,还是来打、砸、抢的?

   汉源事件是发生在中国政权的彻底腐败这个大背景之上的,可以说它是政权腐败引发的果实,既然胡温有“在移民的问题和要求没解决以前,瀑布沟水电站不复工”这个命令,那就要求处理冲突的方针在各个环节上都得与这个指示的思想相一致。那就得承认11月8日以前,移民的问题和要求为甚么没有获得政府的回应,这个事实指证共产党上上下下对移民的勿视,迫使事态上升到对抗。

   这里要解决的是:胡与温谁对11月8日没下达这个指示——“勿视农民的要求”担起殆误时机的责任?你们既下这了这个指示,就得让这个指示具有法理上的无矛盾性,这个指示就得被求证所澄明:这个求证的第一环节就是:胡、温指示的精神在汉源民众提出要求之始就是相合的,为甚么要拖上半个月,待事态失控之时才制定,那坐大事态的责任就应由省和中央来承担——如果在10月26日以前下达了“在移民的问题和要求没有解决以前,瀑布沟水电站不复工”这一指示,事态就不会发展到如此地步。因而所谓“打、砸、抢”的原因(如果真发生了这种行为的话)就不在百姓,而在殆误时机者。

   因此:我们的要求就是释放被捕的全体农民!并且向他们道歉!

   抚恤死者,医治受伤者。

   惩办肇事者,贪污者。

   第二个要求是追究王洋副秘书长传达胡、温定性以前那个定性的泡制者,即“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政治事件,超过六四和文革,和境外反华势力勾结,是有组织的。”

   胡、温指示可以看出,他们清楚也已承认汉源事件没有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结,那么作出这个定性的人为甚么要凭空捏造呢?这里就有个为何要做如此说的用心,对这个“用心”应予调查和给予追究。这个“用心”就是共产党执政能力强弱的征结——“执政能力”这概念告诉人们:必须是所“执”为“政”;而“政”就是正,“政”不是不正;如果你所执的不是正——是不正,又到那里去要“安定团结”呢?只有正,才有安定,才是安定。政治是有规律可循的,这个规律就是正,正就是因果要相符。一切离开了规律——即“正”的,都不是真正的政治,当然就没有秩序可言,就没有安定,就是虚弱的,只有首先保证所执之“政”为正,而后才有个机能效率的强弱问题。共产党做为政治的要素,它本身就不正——不是出于民归为民,因而它连真正意义的政治都算不上,它只是强权、霸占,是一种邪术,歪道,你怎么努力地去提,也解决不了所执非政所含的腐蚀力。

   “先解决移民后建电站,在移民的问题和要求没解决之前,瀑布沟水电站不复工。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利益;”胡温这段话已足可看出:是因处理移民的问题和要求失当才引发抗挣,抗挣发生后又没及时地听取群众意见,才致使事态扩大。

   如果胡、温这一解决方针是正确的,就不得在同一个方针里有相反的杂音,这个问题就直指——老百姓是没有嘴还是咋的?老百姓的嘴不配与官员对话还是咋的?明明的事实是:老百姓上访请愿,就是他们的理性运用,是用嘴来寻求对话,官方的嘴乾甚么去了?人长了嘴就是用来阐明道理,寻求共识的,官方有能明理的嘴不用,却调兵来解决,调兵就是事态的起因,调兵也直接就是非法政治的证明,兵隶属于国家,不是能对内使用的,连武力的隶属都没理顺的政权它怎么能造成安定呢?人称自己为理性的动物,理性就是“用理来寻求共识”的中介,汉源百姓集结“冲击”县政府,不就是讨一个说法吗?而且最终端的说法不是已由四条指示的头一条做了肯定嘛,不就是贪官侵吞农民利益引起的矛盾吗?那么,“对话”在本质上就是由政府重新检讨自已的工作,在工程中是不是存在问题?

   因此说汉源事件又一次提醒胡锦涛:工作中出的问题不能只在问题之中寻找答案,要追究所有工作所遵循的那个总理念,它与人的生命能量是一致的吗?无论是人这种物质,还是任何其他一种物质,它能去服从一种相反于自己规律的命令吗?因此对于任何政权来说,首先的问题就是政权是甚么?是被用来干甚么的?

   政权是一种功能,是用来促进最适合于人类生存的联系的功能。在这里就不存在一个由甚么力量来领导的问题,而只存在一个权力是否出于民归于民的问题——还政于民。

   这个问题不解决政权的功能就不是完备的,就没有有效性。

   因此胡锦涛提出的“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是一个错命题,它事实上是在提“现政权为甚么没有完备功能”?功能的完备性总是建立在机制的可靠性上的,而机制的可靠性又总是建立在原理的可证明性上的。

   所以胡、温走出困境的出路不能只是要权力的效率,而是要政权配置上的合理。要谋求政权机制的合理,首先必须解决制度的合理和正义。制度的合理与正义必须由指导制度的理念的真理性来提供。

新世纪 (11/11/200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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