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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物主创造了人,是让人在世上干什么的? “为人民服务”批判之3
鲁汉
我们之所以提出这一问题,就因中国共产党用政权的力量,把一个只有效于日常理性(日常理性即经验有效性或个别有效)的“为人民服务”,强化成对全体国民普遍有效的教义,实际上就完了对人的本质的改造。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为人民服务”是一个目的。如果一个目的有效于全体分子,它就不是目的,而成了性质。因为主观能力是人所“有”的,他所“是”的。“所有”并不=“所是”。被“有”的东西是可加分离的,但“是什么”却绝对不能相分。只要自己反观自照就会发现:人可以为己、也可以为他;可以有此目的,又可以有彼目的。但人却不能不“是人”。一旦是了某物,就是不变的了。只有必然力量才能造成事物的“是”。作为社会最高理念的“为人民服务”就已把人从“自然之物”变成了“目的之物”。——只有在意志是绝对地说了算的情况下——即除了服从主观意志,别的什么也不服从的条件下,全体分子的“为民服务”才有可能。
这样,“为民服务”就假设了人是属于意志的——从而否定了人的类本质——人是自然的,绝对服从自然律。我们于上一节证明的是:人是自然之物。并且还证明了:自然之物所能服从的只有自然力律。但“为人民服务”却将人变成了目的之物。有不想死的意志,却没有服从这意志的例子。这就证明生命只是自然之物。
但我们总得回答“为人民服务”之所以可能。那就是在日常理性的范围内——只对一事一物一人有效,为纪念张思德而讲那些话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张思德的工作服务了他人嘛。问题是建政后他把这个有限有效性强化成普遍有效性,就动摇了人的类本质了。“为人民服务”原本只是生命境界问题,境界是个体的,共产党却要将它变成人人,也就做成了国教。可见,人性的分裂、异化并不一定必须以超然力量为条件。无论个体信仰什么(不管它超然不超然)都不会为害。怕只怕以政权的力量来推广。在个体,无论信仰什么——上帝、真主、或是“为人民服务”都超越不出自己生命的境界外去,即使其所信是不可证的:龙呀、嫦娥呀,上帝呀等等,也只是个体生活的内容,它就只发生在个体生命内。但是,即便像“为人民服务”一类纯系生命境界的问题,一旦用了政权力量来推动,使主观能力从个别性变成无例外性,就是对外力的服从了,当然就是异化。
将“人是自然事实”给予否定,代之以服从“为……”的目的事实。
人在世界上,总是忙忙碌碌的在“为着”,这是一个事实,也应给予澄清。人在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的回答是:这不是该由人的意识来回答,而只应意识来揭示的。回答用的是直观经验能力,揭示却是对着对象,用的是认识能力。
是由什么力量创造了人类,人类就属于什么力量。人在世上是为了什么?就只能由它来回答。因此,人之在世上应该干什么?就是问:创造人类的力量给了人些什么——那也就是人的类本质,人就该干些什么。我们虽不能说清大自然都给了人些什么?但我们却可以肯定——大自然的赋予全在生命里了!
因此,生命里所有的,就是我们所当做的,生命里没有的就是不该做的。
人的最高本质也就是人之本身,这个命题马克思是明白的,但这却不是马主义的初始和最终命题。做为自然中的一个物种,人类只是能够有目的的活动,却并不是有目的的成了事实的。一个社会一旦把人看成是有目的的存在物,它就必然要号召——强迫人们照它建构的目的去生活,实际上就剥夺了人是自然之物这个本质,从而剥夺了人的主体资格。这样,人就成了社会的部件与材料。社会需要什么呢?就是统治、秩序。人则成了只能为社会所期望的那种秩序才必要的东西。这是何等的荒唐!在这种荒唐里就包含了野蛮统治的依据。把人看成有目的的存在物,是一切专制、独裁、腐朽政权共有的心理定势:它不把人假定成按照预先的目的来存在,它就没有给人预先规定教义的理由。
把人看成自然之物,社会的强加就无以成立。因“自然之物”暗含着人服从的只是自然,人干些什么,怎么干法,只能去问那创造的力量——大自然。它给了人些什么,那就是它叫人干些什么;它所允许人干的不能超越出它所给予的。大自然给了人生命,给了感觉能力,在后天里又给了知觉,这些都是在人身内的;那么大自然也就让人在自身范围内充分地使用这些——享受自己,实现自己。从人是自然之物里,必然地推出的是:生命独立、个人自由!这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原则,是任何社会制度是否合法的标准。人权高于一切!人权是一切原则的原则!
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中的这个“为”是意志,意志只是意识的一个成份,而意识又是生命的一个部分——意志则成了部分之中的部分。它对“所为”的回答怎么可能包含了它对生命的关系呢?意识是生命所派生,它当然应服从生命,服务生命。对生命负有责任,具有意义——其“能为”就是对生命满足与实现。因此,关于人,就不单单是一个 “能为什么服务”,还有更深层的本质——“能为”得支持起自己本体的存在。做为中国价值理念的“为人民服务”只是关于如何运用意志的,未曾满足这个被运用的意志及其所依附的生命的存在。意识的运用先天地包含对生命的意义,而后才是能指向什么对象。“为人民服务”恰恰割断了意识的运用对意识的存在的依赖。意识若对生命没有意义,生命又怎么会派生出它来呢?任何事物的组成部分都不可能成为其整体的异己力量。因此,只有把人的意识机能还原回生命之中,考察在它的整体中的联系,才能得到对它的恰当理解。
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在沉淀成国教之后,它原有的只从相对立场出发的意义便丧失了,使自然之物的人被解释成服从“为人民服务”这个目的才存在的东西。
新世纪 (2/27/2003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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