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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刘路!!
孙丰
我说刘路,你是好样的,所以我才要警告你:
第一个理由是你的职业是律师,它就是以正义为出发为归宿的活动,你代理着许多案子,这已经就是正义的服务了,你得知道,社会不能没有律师,比如像你受托的黄静案。你来想想,你受理和不受理对黄母来说有多大的差异啊!更何况这类案子影响整个国家,民主的大业不光需要斗士,而且斗士的意义也不只是一定都要像我们这样直抒胸怀,民主不是只有一种方式,一条道路。我们民族的生命所系,是在许许多多的方面,在人的生命所关的每一角落。你所服务的行业就是一个特别重要的,关系到弱势民众生存的,关系到正义最后防线的,需要许多有勇气又有智慧的人。
你看看这还是一个国家吗?这个国家还有一点人味吗?这个国家的统治者还有人的心肠吗?我坐十几年的牢,你正天为人代理,你我都能准确地感知我们是处在一个多么残忍、多么荒唐的时代,这个时代里有多少善良的父老兄弟姐妹遭受不白之冤,我出了监在青岛住了一年多,碰到多少让人气炸肺却又无能为力的事:有天碰到一个你们县尚家x的人,在那里说张x去北京抓他,村支书捆猪一样塞到小汽车车尾从北京拉到平度,你想想这是说话的人所能忍心干出的事吗?据说他在平度还有因醉嫖妓勒死东北妓女的命案;我在牢里看到用针锥扎着大活人吃屎喝尿的事。这个政权已经沦落到非理性非语言的水平,处在政权上的人就是些猛兽。所以,在没有实现民主之前,律师这个职业不能轻易丢失,除了律师还有谁能为弱势同胞提供这些帮助呢?至少能把他们的事公布于社会,能为明天讨回公道留下证明。
我注意到你发表的东西,面太广,你用在一般性普遍性上的关心既强烈又及时,这样你陷于的威胁的概率就太大。其实你很可能已处在危险中了,须知:你一方面在职业的范围内成为恶势力的眼中盯,他们肯定早就有除你而后快的伺机;而你在针贬时弊方面所表现出的不妥胁精神又成为高层恨之入骨的对象。你是数面受敌,你的文章的控诉性非常一贯,除了政论你并不涉"轻音乐",没有分散效应,易引各方注意,一旦被陷,就不能救助。不错,即使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大男儿所当为,可别忘了,你若将对整体的政治关注弱化些,不会使中国政治的整体成熟有所减弱,这盘碾肉机只要在碾肉,它就无时无刻不培养和输送这方面的人材;有些斗士不担负服务弱势民众的责任,当然其精力就只此一个投入,那些蒙冤的同胞却缺少了一个能有效援助他们的人,这不是一件小事,当此之时,律师这个职务对民主进程的增进更为实际,更为有力。你必须爱护这个职位,这不是你个人的事,不能用自由来搪塞。
我不是说你不该管,我也没这个资格。我是说你应权衡价值大小,轻重缓急,要尽可能作更多的贡献,更多的贡献要求有较长的服务时间,这就是人身安全。若失去为弱势群体说话的机会,对民主进程来说损失更大。咱们那里的一处,那帮东西即使守着被杀的尸体也照样说笑作乐,怜悯与同情在他们的心理里根本没有这个建制。最高法院授予的头一个中法一等功是潍坊,在九二年,那更是一个黑暗的所在,到处是猛兽,你一个刘路不能扫除八方强人,我觉你以后只应在你办的案子里扩展成果,作用不会因此而减,不要四处出击。
还有一点,我注意到你的文章,在正义的吼声里实际上掩盖着一种组织力和协调才能,就更催促我的这种关心,我觉得中国的民主进程已经到了要求民主力量完成无形分工的阶段,因此你今后应更多的关注任务的发现和目标的设定,将之寓于你所经办的案例中,你得相信你弹什么琴是有知音辩析的,文章由没有安全威胁的朋友去做,把你的活动限制在职业内,你只在案件内设立对手,不要成为整体形势的对手。你应放弃普遍揭露,四处出击的路线,而只办案件。我看中院、莱西院你都谴责,真担心你。他们办你是很轻松的。过去咱山东最能辩的王凯,有天他上课,说了句"今天的课中院也该来听听",就激怒了他们,下决心抓他,他们吹着尘土找裂纹,何患你无罪?押人三年判一年。你在青岛有年了,名声日大,危险日增。你好好想想我老汉子的话,咱们失去一个郑恩宠,影响多少拆迁户呀?我的老乡,不能再失刘路,切!切!到了该分工的时刻了,我是桥北孙家后门,家在栈桥。他们说我是咱那里的一号种子,咱俩又这么近,我便不虚套,直蹬堂直入室,民主是咱大家的,一个人就得服从整体形势。请三思。
握手!在《新世纪》有我的邮箱。
新世纪200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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