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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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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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8)
·第三篇(1)
·第三篇(2)
·第三篇(3)
·孙丰:原罪的共产党 (正文) 之10
·家宝兄,是从制度上入手还是从更换理念入手?
·家宝兄,难道社会也有初级阶段?
·“难道社会也有初级阶段?”的讨论
·家宝兄,民主既非资本主义所特有,社会主义的创立就值怀疑
·问家宝,民主的形式和途径怎么会不相同?
·炸徐水良一家伙!
·共产党垮台了咋办?=你能使圆为方吗?
·共产党垮不垮台,是客观的历史进程问题
·怎样应对共产党垮台引起的震荡?
·对温家宝《初级阶段》的批判提纲
·人类存在必然导致的是社会,不是主义
·只有社会才天然合法,主义都只是人工合法
·阻得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就是(社会)主义
·先生,别忘了“民”是先社会的!
·是社会主义就决不会民主,不会和谐
·孙丰:政党不是幼儿园里扮家家
·政党不是幼儿园里扮家家(2)
·致“中国纠风工作会议”
·广州“纠风会议”是继续腐败的绿灯!
·中共“纠风会议”是继续腐败的绿灯(2)
·问俞可平:中国人不是类中的吗?
·中共“纠风会议”是继续腐败的绿灯(3)
·中共“纠风会议”是继续腐败的动员令!
·共产党是中国社会腐败的生产线。
·公平和正义乃是天然,决非人造!
·就砖窖黑奴案的严正声明
·不能让童奴案不了了之
·孙维邦不接受范似东这述说
·这个题目很腻歪,我很委屈
·刘国凯,你得回答--
·刘国凯,你得回答--
·《刘国凯,你得回答--》答辩两贴
·刘国凯,你得回答--
·徐水良,接刀!
·区分专制与意识形态异化
·区分专制与意识形态异化
·回黄鐘:制度是人建,民主却是生命的独立性,独立性不是人建
·“民”是意识形态修饰事实吗?
·陈良宇哪有什么堕落?
·用林希翎的话来压分成见与个人智慧
·党要“形象”干鸟用?
·哪有“为党工作”这回事?
·何为理性?就是坚持真理的可证明性!
·“以人为本”乃是“阳谋”
·科学价值观是纸糊老婆,糊弄光棍
·炸情妇判死刑是党对贪官的最大爰护
·“社会主义”是窖子,“和谐”是牌坊
·糊涂还不好?有福!
·“为富人说话与为穷人做事”语无伦次
·“穷人堕落更快”哪是语出惊人?分明是杀穷济富!
·“弱者对弱者的祸害”只是权贵祸善百姓的一个环节
·不存在“仇恨富人”空个事实
·胡锦涛别牛,塌桥还不塌死你们?跟我来宰赏有多靓!
·张耀杰你若“不仇官”,我怎么会知道你?
·你为茅于轼悲的什么凉?
·请魏京生出面救周玉田!
·任命胡锦涛为慌言党幼儿园高班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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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杀人,再拿人民来抵罪!

──广州审判的本质

孙丰

   孙志刚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民在自己的国土上需要什么样的“有效”证件?

   我在这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声质问:

   1,你的儿女就在自己的家,就在“母亲”的怀抱里,“母亲”向怀抱里的儿女要“合法证件”,“母亲”的怀抱不抱儿女它抱什么?自己的儿女,它不在自己家里你叫它到哪里?

   2,做“母亲”的有什么理由向儿女要“合法证件”?“母亲”的合法证件又是什么?又在哪里?你又给过儿女们什么证件?!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国家身份颁发的证件,它不合法?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就不合法!。

   3,“母亲”不以保护儿女为责任,你算什么“母亲”?你本来就是只以虐待虐杀儿女为乐事的恶狼,你有什么脸待在哪里?你早就该一头碰死!最应受审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把持它的那只恶狼。

   无论孙志刚,还是法庭认定的那些杀了孙志刚的犯人,其实全是些孙志刚!充其量是些李志刚、王志刚……是孙志刚死还是王志刚死还是李志刚死,并不是本质,反正死的总是志刚——人民,这才是本质!死的不会是孙志刚(人民)的公仆。无论是被害死的,还是参入致害的——都是受害的!!如果孙志刚偶然没死,他也被长期的收治在那里,他与李海樱、钟辽国……会有什么两样?警察抓了人来,护工拿着棍棒站他身旁命令他打人他能不打?!谁能抗拒了警察的刑具?!因此,孙志刚案是共产党滥杀人民案,广州审判是共产党又拿人民的命来代自己偿血债!这是什么世道?

   警察是共产党的警察,警察滥杀就是共产党滥杀!你们杀了人,又拿人民的命来抵人民的命。

   你共产党反也有理,复也有理,你杀了人民有理,你再反咬人民一口还有理。这就是广州庭审的本质!

新世纪(6/26/2003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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